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价值意蕴、内在逻辑与提升路径研究
2023-03-14邓艳,李凯,程昊
邓 艳,李 凯,程 昊
(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成都 610207)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1]9,这一事实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以来我国制度建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激励着全国各族人民更加坚定制度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党和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优势、自我完善能力和实践效能的高度认同与坚定信念。 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能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强大信心和实践动能。 为此,亟需全面把握坚定制度自信的重要意义和内在逻辑,不断夯实制度自信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将制度自信转化为推动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的实践伟力。
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价值意蕴
制度自信是“四个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实现大发展、大和谐、大进步的重要保障。 新征程上继续坚定制度自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不仅有利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且有益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有利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21。 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与发展方向。 伟大事业的推进以伟大制度为保障,伟大梦想的实现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作为动力支撑。 因而,坚定制度自信有利于为现代化的发展和中国梦的实现提供强大支撑和有力保障。 一方面,坚定制度自信可以提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保障力。 新时代以来,制度的改革建设已经进入到“深水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有坚定的制度自信,以增强“啃硬骨头”的信心和勇气,助力制度深层次藩篱的破除,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力。 另一方面,坚定制度自信能够夯实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支撑力。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要达成这一目标,时间短、任务重、挑战多,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凝心聚力、踔厉奋发。 制度自信能够激发全党全社会克服各种风险挑战的信心和勇气,有助于增强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和行动自觉,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二)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未来五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 这一论断再次阐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之举。“制”和“治”是一个相互依存、双向互动的辩证统一体, 坚定制度自信有利于把“中国之制”转化为“中国之治”。一方面,坚定制度自信可以强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力。 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积极构建、完善与现代化发展内在需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这就需要以高度的制度自信作为基础和前提, 从而减少制度创新的阻力,实现以更为坚定的改革定力“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2]106,进而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一套更为完备、更为有效、更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 另一方面, 坚定制度自信能够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执行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3]2,制度执行力是发挥制度优势的关键,更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只有具备高度的制度自信, 才能使人们在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进程中, 保持积极主动的精神状态,自觉地贯彻和执行制度,从而促进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有助于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是我国2035 年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如何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行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再次强调了要进一步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 切实保障人民利益、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价值立场,坚定制度自信有利于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方面,坚定制度自信可以加强实现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制度凝聚力。 制度自信是对体系化制度安排和制度运行成果的积极性评价,是一种积极的主观心态。 坚定制度自信,能够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凝结社会共识、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为党和国家一切事业的有序发展凝聚强大的社会合力,从而在制度建设发展中确保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现。 另一方面,坚定制度自信能够提升实现美好生活向往的制度效能。 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坚定制度自信的底气所在。 新征程上,坚定制度自信可以帮助人们树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逐步破解民生领域所存在的各种难题的信心,为制度效能的发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心态,进而使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在强大的人民性制度效能转换中逐步变为现实。
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内在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是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凝结着党和人民的智慧,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4]119。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理论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诸多显著优势,既源于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的科学性,也源于我国国家制度的包容性,彰显了制度自信深刻的理论逻辑。
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指导建立起来的新型国家制度,实现了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造性发展。百余年来,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 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结合, 并及时将成功的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理论,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等。 这些理论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创新及丰富发展, 以及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极大地夯实了制度自信的理论基础。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汲取了人类制度文明的有益成果,是适合我国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断发展的制度体系,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的立场上,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实现了自身的不断丰富和创造性发展。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断创新的制度体系,是系统完备、逻辑严密、运行有效,且与中国发展高度适配的制度体系。 比如,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打破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束缚,认为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手段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并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不难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长期发展中不断自我调适和与时俱进,彰显出更加强大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有效夯实了人们制度自信的理论基础。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既扎根于我国五千多年的优秀传统文化, 也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探索、建立以及发展完善的全过程,要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古与今”“源与流”的关系中把握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
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 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5]84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逐步创造出“一整套包括朝廷制度、郡县制度、土地制度、税赋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等各方面制度在内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4]120,形成了天下为公的政治思想、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 法不阿贵的法治思想、厚德载物的伦理思想、亲仁善邻的外交思想等一系列制度思想理念。 这些具体制度和制度理念为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进行治国理政实践奠定了思想基础,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简单地赓续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或制度模式,而是着眼于时代特点、现实要求和未来发展,对促进新时代制度发展完善仍有借鉴意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这不仅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制度基因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也使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更好地熔铸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使得制度自信具有更为厚重的文化底蕴。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1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探寻和建立新的国家制度成为无数仁人志士实现救亡图存的历史性课题。 为此,总统制等政治制度模式轮番上场,但均以失败告终, 探索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的时代重任历史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的肩上。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制度”[6]28,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建立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开启了中国共产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实践尝试,并“探索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制度,为新中国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4]121。在新中国成立后,1954 年宪法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 政体, 并对政权机关、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外交等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与安排, 基本上构架起社会主义制度的骨架。1956 年“三大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正式确立, 为党和国家一切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1978 年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党中央对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具体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和创新,逐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推动现代化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 新时代以来, 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刀阔斧破除藩篱桎梏,构建起一套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框架的制度体系,为实现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奋斗目标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障。 总的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实践中不懈奋斗、 接力探索而建立起来的,是历史发展和实践探索的必然结果。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实践逻辑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制度自信作为一种思想上层建筑,其生成取决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新中国成立70 余年来,尤其是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 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1]6,谱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新篇章,“中国之治”展现了制度的显著优势,是制度自信生成的现实基础。
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管用有效的制度。 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尤其是新时代以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党的自我革命这一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我国经受住国内外各方面的风险挑战,始终保持政治和社会的稳定;2020 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百万亿元大关,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持续提升;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大步向实现共同富裕迈进;“两山”理念深入人心,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等等。总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成就证明这一制度是有效的、管用的制度,这就为人们坚定制度自信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的制度。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优势,是坚定制度自信的基本依据。 百余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离不开党领导人民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及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 具有诸多的显著优势。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与超越, 以制度优越性夯实制度自信。 资本主义制度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为核心,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是虚幻的“民主共同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创造坚实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是真实的“民主共同体”。 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对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与超越,以制度创新夯实制度自信。“斯大林模式”是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典型代表,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吸取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教训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既继承了传统社会主义的制度内核,又对具体体制机制实行革命性变革和创新”[7]72,实现了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超越。 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对自身不同发展阶段的继承与超越,以制度先进性夯实制度自信。 制度的成熟定型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 百余年来, 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建立、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奋力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辟了中国式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切实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大的制度优势。 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持续加深全国各族人民对于制度成就的真切感知,有效增强人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底气和信心,极大地提升了人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
三、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实践路径
提升制度自信是面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通过多元举措共同赋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系统性工程,需要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不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守正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持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的基本经验,也是提升制度自信的“密匙”所在。 其中,守正要求按照事物的客观规律办事,坚守制度中合乎规律、合乎实际的内容,本质上是一个赓续的过程。 创新则要求摒弃制度中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 思想观念等,进而实现制度的创新性发展,本质上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定社会阶段的产物,遵循着螺旋式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为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门研究制度问题,对新时代要“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4]117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回答。 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是制度守正与创新相统一的过程。
一方面,要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框架之下,不断巩固中国之治已有的制度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之不易,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实践中接续奋斗探索出来的、具有强大优势的制度体系。 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合我国历史、文化以及基本国情的社会制度,是真实、管用、有效的社会制度,是能够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社会制度。 新时代新征程上,一是要坚守科学社会主义原则。 我国的制度不是别的什么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这就决定了在坚持和完善制度的过程中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始终不渝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绝不能在制度的根本性质问题上犯颠覆性错误。 二是要坚守已有的制度根基。 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稳定性、延续性,不断发挥制度优势,必须始终坚守“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8]266以及现有相对成熟完善的制度理论、制度理念、制度文化等,筑牢自信的制度基础。
另一方面,要将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促进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在已有的社会形态之中,没有哪一个社会的制度体系是尽善尽美、 毫无缺陷的,都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之中。 同时,每一个时代、每一个阶段制度的发展都会遇到新的问题与挑战,要求制度不断加以革新以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 具体来说,一是要全面深化改革,通过不断地革除体制机制弊端,破除束缚制度效能发挥的桎梏,以自我完善使制度保持生机与活力。 二是要持续推进制度创新,要瞄准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和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需求深化制度的改革创新, 实现对已有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从而为进一步加强制度自信夯实基础。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貌,是坚定制度自信的关键手段。 为此,需要持续“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 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3]43。 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制度自信,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宣传教育的着力点,在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基本内容的基础上,运用多样化手段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一方面,要明确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知”的确证是制度自信的逻辑起点[9]49,人们只有在对制度具有全面正确的认知的基础上,才会催生出对制度强烈的情感认同与坚定信念, 进而自觉地践行制度、执行制度。因此,要开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宣传教育, 必须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与未来、理论与实践、国际与国内等多个维度,从历时性与共时性出发讲好制度故事。一是要着力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科学理论基础, 使人们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性、先进性。二是着力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历史形成过程, 使人们深刻认识到党是如何团结带领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将社会主义制度由理论构想转化为现实实践的, 认识到我们的制度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三是着力讲好具有中国底色、民族特色的制度文化,讲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关系,全面揭示二者之间的契合性、发展性与创新性关系等基本内容, 进而持续增强全党全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四是着力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制度成就, 要立足于改革开放以及新时代十年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的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尤其是以“两大奇迹”为代表的发展成就,使人们深刻认识到我们的制度是管用的、有效的。 五是着力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未来发展前景, 引导人们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于党和国家一切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作用,从而更加坚定制度自信,以更昂扬的精神状态和主动精神为实现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不懈奋斗。
另一方面,要通过多元举措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的整体效能。 开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教育, 不仅要明确做好什么,也要明确如何做这一基本问题。 为此,一是要将培育和锻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业务能力强、覆盖广泛的宣传教育队伍作为关键举措,着力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构建起理论学习、实践教学为一体的宣传教育模式。要充分借助网络新媒体平台, 促进制度宣传教育的数字化转型,搭建起“线上+ 线下”的制度宣传教育矩阵, 不断提升制度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增进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知与认同。三是打造多元化宣传教育场域,形成以学校为主阵地、社会为主战线、网络为主渠道的制度宣传教育场域体系,实现学校小场域、社会大场域与网络新场域的有机结合, 不断拓展制度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持续提升全体人民的制度自信。
(三)全面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最大的优势, 也是坚定制度自信的重要依据。制度优势是通过实践检验、与其他制度作比较而产生的, 本身并不直接带来治理效能, 必须要通过制度优势的转化才能更好地体现制度的伟力。新时代十余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与支撑作用, 伟大成就的取得也更加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和治理效能,使得人民在“中国之治”的实践中进一步提升了制度自信。“制度优势的转化首先取决于治理主体的统合能力”[10]91,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需要从提高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执行力、 完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保障机制着手,进而“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1]27。
一方面,要提高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4]128制度执行是制度优势能够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基本前提,治理效能是检验制度是否科学、 优越的重要杠杆,也是检验制度执行效果的重要标尺。 任何好的制度只有被贯彻执行,才能够发挥制度应有的功能与作用,制度优势才能够进一步彰显。不按制度办事、不愿遵守制度、不执行制度,只会使制度虚设,导致制度失去应有的效力。 换言之,制度是否被执行、制度执行效果的好坏,直接关乎着制度优势是否能够很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因此,一是要增强制度执行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制度执行的重要性, 自觉带头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解决制度制定与执行“两张皮”的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是要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与知识, 在实践中提升本领,确保制度执行效率和实效性,从而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另一方面, 要完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保障机制。 完善的保障机制是确保制度被一以贯之执行、 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 具体来讲,一是要完善责任机制,落实制度执行和推动制度优势转化的具体责任,使“软约束”与“硬约束”协同发力。 通过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以及人民群众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中的责任范围,从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有序推进。 二是要抓好监督机制建设,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以及推进制度效能转化各环节的监督机制。 不仅要做好自上而下的监督,充分发挥纪律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监督方式的作用,同时也要做好同级监督、自下而上的监督,切实把制度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等现象扼杀在“摇篮里”,不断增强制度执行效力,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结 语
长期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破解各方面制度难题, 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并在实践转化中推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实现了跨越式、历史性发展,显著增强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制度自信。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制度无疑是一个多领域、多层次内容的复杂体系”[11]5,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制度仍存在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如何破解制度执行难、如何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等,依旧是新时代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掣肘”问题。因此, 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实现多措并举、多维发力,从而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为早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为强大的制度支撑和主体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