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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机制研究*

2023-03-09

关键词:文物保护文物革命

徐 聪

(重庆邮电大学 传媒艺术学院,重庆 400065)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革命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1]他强调说:“要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力量,信心百倍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1]历史上,川渝的行政区划分分合合,虽屡有调整,但其经济社会发展却始终密不可分。在中国革命、建设、发展历程中,川渝两地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伟大斗争,协同开展了一次次热火朝天的建设,创造了令人惊叹的辉煌业绩,留下了难以计数的革命历史文物。在当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的大背景下,为有序、高效推进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有必要深入研究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体制机制。

一、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

革命战争年代,四川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地方组织和开展革命活动较早的地区,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主要区域,又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经过地域最广阔、行程最长、时间最漫长、召开重要会议最多、发生大型战斗最频繁、经历社会环境最复杂、所遇自然条件最恶劣的地区,因此而留下的不可移动历史文物数量居全国前列。同时,这里还有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革命先辈开展革命斗争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许多的纪念地,有朱德、邓小平、陈毅、赵一曼、江竹筠、卢德铭、张思德等川籍先辈成长的故居旧址和从事革命斗争留下的不少革命遗物。另外,无论是为迎接解放还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如川藏公路建设、国防三线建设、两弹一星研发、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等工程,都留下了异常丰厚的革命文物资源。

重庆,有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等老一辈革命家开展斗争而留下的红岩村、曾家岩50号、《新华日报》旧址等革命遗址与大量文物;有歌乐山革命纪念馆、“11·27”大屠杀遗址、红岩魂广场等革命纪念馆展陈大量革命文物;还有杨闇公、赵世炎、刘伯承、聂荣臻、杨尚昆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成长的故居和革命斗争留下的纪念馆以及不少文物。另外,还有铜梁的邱少云烈士纪念馆、綦江的红军长征重点片区、王良同志纪念馆、酉阳湘鄂川黔重点革命片区、城口川陕苏维埃县级政权遗址、涪陵“816工程”及众多的三线建设工程文物遗址等,这些构成了重庆厚重的革命文物文化底蕴。

据统计,四川,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 900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22处、省级文物214处、市县级文物800余处;有革命主题博物馆、纪念馆70余家、馆藏革命文物5万余件/套[2]。在重庆,官方认定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就有41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46处、市级文物95处、区县级文物145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131处;有馆藏革命文物29 374件[3]。这些文物记载了老一辈革命家与无数仁人志士在不同历史时期艰苦卓绝、英勇不屈、顽强奋斗的感人事迹。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在庆祝建党100年的过程中,川渝两地通过调查征集、发掘汇聚等,又发现了不少革命文物,正待甄别研究以开发利用。

多年来,两地对革命文物协同开展保护利用、实施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发展红色旅游经济、助推地方社会发展,特别在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法制建设、开展革命文物工作者队伍培养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中央作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部署后,川渝两地先后在共同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共建川渝革命文物红色精品旅游路线,发展红色旅游文化经济,统筹推进川渝两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促进城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很好的合作态势,为深化两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4],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43号)》也提出要“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运用”,“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弘扬革命文化、汲取奋进力量”[5]。围绕落实上述精神,目前川渝两地的革命文物工作,无论在保护维护、开发利用、学术研究、制度建设、技术提升、人才培养、体制机制,还是在内涵发掘、宣传介绍、实施教育、精神弘扬等许多方面,都急需开展大量的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关于川渝两地要在各个方面坚持“统筹协同,合作共建”[6]15的原则和以“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协同发展为导向”[6]17为要求,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出了“坚持突出社会效益、重在传承、强化教育功能,提升传播能力,让革命文物活起来,把革命文物利用好、革命传统弘扬好、革命文化传承好。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改革创新”[7]和“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搞好红色教育,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的规定[8]。在对川渝革命文物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时,我们固然有许多的工作要做,但首要的是必须在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应建立科学机制

机制揭示事物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也涉及一定的工作系统或者社会活动的某些规律,关联到制度化的工作原理和规律性的工作方法。这些制度化、规律性的机制具有科学性、规定性,不会因某些主观因素的影响而改变。它要求人们在相关事务中必须按照机制所规定的规律和方法去开展工作,按照机制内有的动力去促进发展,形成事物发展的良好态势。从事物发展规律的角度讲,任何事物的运行和发展都离不开机制的作用。而事物发展的好坏,往往与人们对机制的认识、运行机制的程度和把握机制的方法有关。因此,在实施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的过程中,必须从川渝地区的实际出发,通过积极探索,有效建立起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的系列机制。

(一)川渝革命文物的科学保护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意见》提出:要“坚持全面保护、整体保护,统筹推进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确保革命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7]。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9]川渝革命文物的保护机制涉及革命文物工作的诸多方面,须从不同的角度入手,建立起科学的保护机制。

1.科学的认识机制

保护革命文物,首先必须对文物有科学的认识。对川渝革命文物的认识,需要保持科学的态度、具备科学的知识、具有科学的手段、确定科学的标准、构建专业的机构。政府应将文物保护的技术部门、专家学者、相关民间人士等组织起来,形成政府为主导、专家为主体、民间人士积极参与,方法科学、手段先进、定级准确的革命文物保护认识机制。

2.专门的保护机制

按照《意见》规定的保护工作要求,当前要避免川渝某些地方革命文物保护的分散、任意状态,需组建专门机构弄清文物形成的历史背景、红色内涵及其所体现的不同价值,构建起有利规划、方便统筹、易于管理、重点突出、凸显价值、利于展陈、具有创意的革命文物专门保护机制。

3.特有的研究机制

革命文物保护,需要在文物历史、价值、利用、创新等诸多方面开展研究。为此,需政府出面,组建起高质量的川渝革命文物合作研究团队,形成尊重历史、重视背景、把准内涵、突出价值、有利保护的科学研究机制。

4.规范的制度机制

川渝革命文物保护须有科学规范、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目前虽然重庆、四川先后出台了《重庆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四川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等文件,但实际上两地的革命文物保护在法律制度方面还面临着许多的问题。比如,有的革命文物长期被私人或非政府文物部门占有,一些文物权属的确定、保护措施的规范等都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保障。因此,在川渝革命文物保护过程中,急需健全法律制度,形成有法可依、依法行事、以法护物、管理完善的川渝革命文物保护法律制度机制。

(二)川渝革命文物的有效利用机制

革命文物的利用不像其他的历史文物、收藏文物那样,有的作为古董长期收藏,秘而不宣;有的为寻求更大经济价值,流转于市。革命文物的利用,重要的是通过布置展陈突出其红色内涵,发挥教育启迪作用,因此要特别重视它的现实社会价值,尤其要发挥其影响人们内心、启迪国人思想、感化观者灵魂的作用。由此可见,川渝革命文物利用机制的建立,与其他的文物是有很大不同的。

1.文物的展陈机制

革命文物展陈是文物利用的重要形式。首先,须弄清革命文物形成的历史背景,文物本身所具有的特征,展览呈现的特别意义,以及当今具有的社会价值等。要通过有效的展陈方式,达到启迪人们思想、感化观者心灵的作用。在展陈中,要通过革命文物的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等方式,尽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动人心魄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实现见物、见人、见精神的革命文物展陈效果[10]。因此,对文物特征的把握、文物背景的挖掘、文物对观者心灵的影响应给予高度重视,构建起个性特征鲜明、蕴含内涵丰富、历史背景突出、有利启迪思想的有效展陈利用机制。

2.文物的美育机制

革命文物的利用须给人以美的享受,让人产生美的感悟,从中受到美的教育。这种利用常常需要通过对文物展陈的特有设计和对文物环境的特别烘托给人们呈现革命历程的壮丽之美、环境的艰苦之美、顽强斗争的坚毅之美等。这种美的呈现,与我们常见的山川宏大之美、器物精致之美有明显不同。因此,必须通过建立革命文物利用的美育机制,发掘其特有的红色内涵,突出革命历史背景,展示斗争的艰难过程,揭示其所具有的革命精神,让观赏者通过革命文物受到特有的美的感染和美的教育。

3.互动体验的机制

要发挥革命文物价值的作用,可尽量让人们在革命文物展陈所设计的特定环境中去参与、认识、体验,通过体验互动,认识感悟革命文物具有的意义。因此,要尽可能通过先进技术手段,构建革命文物特有的环境氛围,让人们直接参与、积极互动、深入体验、直观感受,形成震撼心灵、启迪思想、提高认识的体验互动机制。

4.教育传承的机制

可利用革命文物具有的思想、所体现的精神去对现实生活中的人们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让人们通过观赏、认识、了解革命文物,从而受到情绪的感染、思想的启迪,并将这种红色的基因传承下去,起到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作用。因此,在川渝革命文物利用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能够让人受到教育、传授精神力量、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的有效利用机制。

5.利用的创新机制

革命文物利用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但这种创新与创造不是不重视革命文物的本身内涵,也不是改变革命文物的固有特性,而是要求在革命文物的利用过程中,在把准革命文物精神特质、思想特征的前提下,结合社会生活的发展、历史时代的进步,发掘革命文物在不同时代被赋予的新的意义,并通过新的展陈方式、新的文物主题,体现新的时代价值,突出新的教育意义。形成既紧扣文物内涵、体现文物特质、反映文物精神,又紧随社会发展、凸显时代主题的革命文物利用创新机制。

(三)川渝革命文物的全新开发机制

革命文物的开发,既反映在对革命文物实物的充分利用方面,又体现在对革命文物内涵精神的充分发挥方面;既要实现其在思想教育与精神文化方面的启迪作用,也需体现其所具有的经济价值;既需重视其政治影响、教育意义的充分赋能,又要体现其对城乡社会发展尤其是当前乡村振兴的积极促进作用。为此,川渝革命文物的开发就不能因循守旧、止于常态,而必须建立起全新的开发利用创新机制。

1.精神价值的开发机制

革命文物的精神价值是指革命文物本身所具有的思想内容、精神意义和社会作用。革命文物精神价值开发机制的形成要求必须弄清楚革命文物的固有属性,在把握文物本质特征的前提下,将革命文物具有的知识内容、思想意义、精神内核提炼出来,让人们在瞻仰、观赏、了解、认识革命文物的过程中,认识到革命文物具有的社会价值与精神意义,并因此受到教育、得到启迪,同时将这种精神的意义、社会的价值传递出去、发扬起来、弘扬开来、传承下去。

2.经济价值的开发机制

不少革命文物不仅具有明显的思想教育意义与社会精神价值,而且能够通过对革命文物精神与社会价值的挖掘与赋能,通过对文物美的观赏与熏陶,通过文物特定环境、活动的沉浸与参与,产生一定的经济价值。当前,不少地方通过挖掘革命文物的红色基因,开发出广受市场欢迎的文创产品;通过设立川渝红色旅游路线,较好地创造了革命文物的经济价值。但是,建立这种革命文物经济价值的开发机制,必须在把准革命文物的思想内涵、突出革命文物的特有主题、赋予革命文物时代意义的过程中去体现,而绝不能一味地“向钱看”或搞成所谓“文物搭台经济唱戏”。

3.文化价值的开发机制

革命文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火热沸腾的社会主义建设和轰轰烈烈的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其蕴含的革命精神和所构成的文化思想与文化符号都具有重大的文化价值。建立革命文物文化价值的开发机制,必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观赏者、了解者、学习者的参观考察、科学认知、活动体验,形成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正确认识,从而坚定“四个自信”。因此,这一开发机制的建立,必须始终以革命传统教育、斗争精神教育、艰苦奋斗教育、社会奉献教育等为基本内核,紧跟时代发展,突出精神作用,实现育人要求,达到革命文物文化价值开发机制建设的目的。

4.社会价值的开发机制

革命文物的社会价值是通过一定的载体,特别是通过对特定革命遗址的开发利用,影响、促进当地社会舆论环境的改善,带动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社会价值开发机制的建立,须充分考虑革命文物的特有属性及其对当地的政治影响、经济促进、文化传承以及环境美化等来进行。在当前城市发展、乡村振兴的布局中,要高度重视当地革命文物社会价值开发利用机制的建立,注意将革命文物、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合作开发与当地的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建立起利用革命文物推进城乡社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科学机制。

(四)川渝革命文物的统筹合作机制

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发工作的合作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无论是在思想认识层面、计划安排层面、组织管理层面,还是制度设计层面、工作开展层面、经费投入层面、技术手段层面、平台建设层面以及人才培育层面等,都需要我们去重新认识和建立一系列的科学机制。

1.组织管理共建机制

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开发工作的合作,不是一种自发行为,不能处于两地分隔游离的状态,更不能各自固守自己领地范围,停留在原有的简单工作模式中。必须由川渝两地政府统筹协商,共同建立起职责明确、坚强有力、协调统一、职能完善,管理规范、步调一致、工作有序的组织管理机制。

2.工作运行统筹机制

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开发工作的合作,要依据《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国家文物管理的要求,特别是中央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部署,统筹“建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加强革命文物的资源整合和整体保护,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11]。在川渝两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发展的现有基础上,科学统筹其发展思路、制度安排、相关计划和发展步骤,有效整合川渝革命文物开发利用的各种资源,形成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统筹机制。

3.科学规划发展机制

规划计划是开展工作之前拟订的行动方案。川渝地区革命文物的合作,既应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又须有近期详尽的工作安排。当前,除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发展部署和国家的有关要求作出长远发展规划之外,还需要在当下形成科学求实、切实可行的推进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的工作计划。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科学规划发展机制。

4.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需要经费投入。目前,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经费投入显得比较零散。为此,须按照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规划发展的需要,构建起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政府固定投入、定期投入、定向投入、重点投入等保障机制,并逐步形成民间投入、社会投入等多元投入机制。

5.同声传播宣介机制

在对川渝革命文物进行宣传介绍的时候,某些地方还存在各行其事的情况,这就很难在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问题上形成合力。为此,要尽快建立起科学规范、协调统一、声振同频、目标一致的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的同声传播宣传介绍工作机制。

6.文物平台共建机制

实现川渝地区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须建好互利合作的各种平台。应通过统一协调的组织工作平台、发展规划平台、工作安排平台、资源开发平台、保护利用平台、技术共用平台、媒介宣介平台、数字技术平台、法律治理平台、经费投入平台、文创创新平台、利益共享平台、信息反馈平台、人才培养平台等,形成共建、共用、共享机制。

7.文化产业同创机制

无论是革命文物展陈、革命文物活动的开展,还是革命文物(遗址)旅游路线的建立,特别是革命文物内涵赋能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创产业园地的确立与建设,都需要从川渝革命文物合作开发的整体角度出发,形成红色内涵突出、革命主题鲜明、思想内涵深刻、产品内容丰富、产业前景广阔、有利川渝共同发展的文化创意产品与创意产业,形成重视创新、市场广阔、产品丰富、造福两地的红色文化产业发展共创机制。

8.人才队伍共育机制

要形成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开发工作的合作机制,关键在于人才。在这一工作中,不仅要充分共用好两地现有人才,更要重视培养尖端人才、后备人才,构建两地人才交流合作共育平台,建立起现有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尖端人才不断涌现、后备人才源源不断的川渝革命文物工作人才培养共育机制。

三、充分认识相关机制作用,助推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工作有序进行

川渝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需要发挥各种工作机制的作用。但是,目前对于机制重要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且各类机制的建立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在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工作中遵循规律,秩序惭进。

(一)充分认识建立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机制的重要作用

世间各种事物的发展、社会各项工作的推进都需要发挥机制的作用,但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对于机制的认识是有限的,人们总习惯于按所谓的经验办事。当前,川渝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确还存在着靠老经验、老办法、老套路做计划、定目标、做工作的问题,这使得川渝革命文物工作的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仍然局限于原有的工作领域和环境氛围,导致了打不开工作思路、越不过地域界限、找不到新方法的后果,一些地区对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新机制认识不深,难以开创工作新局面。因此,在面对建立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机制的认识问题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机制具有的作用和意义。只有努力做到意识领先、思想先行、认识到位,才能在开展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各项工作中,树立起机制意识,形成重视机制的思维方式,建立起一整套科学有效的新机制,并按照机制所规定的工作程序,扎实地推进川渝地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工作。

(二)遵循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规律

规律是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本质联系。世间任何事物都是有规律可循的,川渝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机制的建立也自有其规律性,其每一种机制的确立都是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规律的体现和反映。这种规律既蕴含在不同机制的内在结构之中,也反映在不同机制的联系之中。因此,在建立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相关机制的过程中,就不能只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表象,而一定要准确地寻找到它的规律,把握好不同规律的特质,既让规律去指引机制的建立,又在机制的建立和运用中发挥规律的作用,使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依机制运行,按规律办事。

(三)建立制度是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机制实施的保障

制度是机制规律性、程序性的规定性体现,是各种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性保障。从目前看,虽然两地已经开始拟定一些相关条例、规定,出台了促进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的某些意见和办法,但真正能保障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机制有效发挥、有序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工作的制度还相当有限。为此,无论在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开发、合作的直接工作方面,还是其他如人才培养、文物研究、工作评价等间接工作方面,都需要不断地在工作中探索,建立起相关的法规制度,为川渝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相关机制的有序、有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四)重视机制作用,推进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合作开发工作有序发展

机制的运用会对事物内部机理的结构要素、程序安排、发展变化发挥作用,会形成事物发展内在的程序性规定和结构性安排。这种作用和规定不仅反映了事物内在结构的科学性,而且也体现着事物发展的规定性、倾向性、方向性和程序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川渝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不同机制所具有的内部机理,遵循机制对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倾向性、方向性和程序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推进川渝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合作开发工作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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