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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预算部门绩效自评的困境与对策思考

2023-03-09马宏星

财政监督 2023年5期
关键词:市县财政部门绩效评价

●马宏星

随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出台,各地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步入快车道,力争及早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 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绩效评价工作由点到面迅速铺开。 目前,预算绩效评价主要包含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类型。 从评价主体来说,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都是部门内部评价,属于绩效自评范畴。 本文所指部门绩效自评包含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近年来,各地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绩效自评工作在提高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意识、 压实绩效责任、推进绩效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绩效评价工作仍处于初始阶段,基层绩效自评工作遇到一些困境亟待解决。 本文通过梳理部门绩效自评存在的困境,分析产生这些困境的原因,探讨基于现实条件之上的应对措施,力求对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有所帮助。

一、 基层预算部门绩效自评面临的困境

(一)部门绩效自评动力不足

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申请、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惯性思维仍未扭转,“重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理念尚未完全深入人心,绩效管理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在市县一级普遍存在。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预算部门对待绩效评价工作的主动性不够, 往往只停留在应付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上,而没有将绩效评价工作视为完善内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有力抓手,绩效自评的内部动力严重不足。 另一方面,财政评价、审计监督、 人大审查等结果运用不充分,预算绩效情况与部门预算安排、失职问责等挂钩机制落实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导致部门绩效自评的外部动力不足。

(二)部门绩效自评能力欠缺

部门绩效自评是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 依据规范的程序,运用科学、 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的投入、 使用过程、产出与效果进行系统、 客观的评价。部门绩效自评涉及前期调研、评价方案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评价资料搜集、 评价报告撰写等多项工作,专业性较强,工作难度较大。 目前,市县人员编制比较紧张,有专门财务人员的部门较少,设置财务科(股)室的部门更少。 财务人员往往由办公室等综合科(股)室人员兼任,除承担财务、绩效等工作外,还要承担其他工作, 要求其短期内熟练掌握绩效评价的业务知识不太现实。人少事多、业务能力不足等现实矛盾, 制约了绩效自评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部门绩效自评质量不高

从实践情况来看, 部门绩效自评的质量普遍不高,主要表现在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绩效评价报告无实效、 评价指标体系不统一等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 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绩效指标编制是否规范、 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关乎绩效自评质量的高低。 目前,预算部门通常存在“编目标的不懂业务、懂业务的不编目标”的情况。财务人员对绩效目标如何编制、绩效指标如何设定、指标值如何设置等比较熟悉,但对项目情况不太了解;业务人员对项目情况比较熟悉, 但对绩效目标如何编制不太了解。 这样的矛盾就带来了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科学规范,细化量化不足,可操作性差,难以对照评价。 另外,部门基于易于完成的目的,也会尽量少编指标、低设指标值,由于财政部门对项目情况不甚了解, 也很难审核到位。

2.绩效评价报告无实效。 “重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理念尚未全面树立,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 提升效益的做法尚未形成氛围,在“无效必问责”的压力下,预算部门往往会多说成绩,少说甚至不说问题。从反映的问题来看, 大多是 “支出不均衡”“支出较慢”“支出率低”等面上问题,很少涉及决策、管理等深层次问题。总体来看,部门绩效自评报告的实效性不强,评价结果不够客观,对加强管理提升效益、 降低投入增加收益的参考意义不大。

3.评价指标权重不统一。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部门开展绩效自评的重要依据, 指标权重的设置直接关系评价结果。由于财政部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没有统一要求,在实际操作时就会出现随意性较大,严重影响评价结果的现象。 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为例,财政部仅规定产出、效益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60%。假设满分100 分,“满意度”指标得1 分,其余指标都得满分,如果“满意度”指标设10 分,那么项目综合得分是91分,等次为“优”;如果“满意度”指标设20 分,那么项目综合得分是81 分,等次为“良”。从中可以看出,二、三级指标权重设置对评价结果影响较大。 所以,实践中部门会尽量提高完成情况好的指标权重,降低完成情况不好的指标权重,从而提高整体自评得分。

表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

(四)部门绩效自评结果难应用

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评价工作的 “牛鼻子”,对硬化绩效管理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改进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至关重要。部门自评结果质量不高,甚至结果失真,对后期应用带来较大影响,预算部门无法根据自评结果改进管理, 财政部门也无法据此优化支出结构, 只能另外开展财政评价,既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也极大地浪费了人力和财力。

二、基层绩效自评困境的原因分析

基层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出现上述困境,基于市县现实情况来看,主要有管理不到位、人才不到位、指导不到位、支撑不到位四个方面原因。

(一)管理不到位

1.预算部门履责不到位。 预算部门是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其责任是否落实,直接关系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相较于绩效管理,预算部门更重视资金争取,“重申报、 轻管理、轻绩效”的思想仍然普遍存在,落实绩效自评责任就打了折扣、掺了水分。 加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的比重较低, 绩效自评工作的比重更低,导致部门对绩效自评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

2.财政部门管理不深入。 受人员力量限制, 市县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较少,专门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更少。 受限于客观条件,市县财政部门往往注重出台管理制度、印发工作通知,对部门绩效自评的管理指导还不到位。 比如,在对部门绩效自评的抽查复核工作中,存在抽查覆盖面不大、问题整改跟踪不力、重查轻改等情况。

3.协作部门监督力度较弱。 当前多数市县都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协作机制,将部门绩效自评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和人大审查范围,但监督反馈问题多集中在自评分数偏高、 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等面上问题,管理决策、 责任落实等深层次问题涉及不多,对预算绩效的实际情况深查细究不够。 另外,监督结果仅停留在问题整改层面,也未真正与干部考核、失职问责等挂钩,监督的利剑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人才不到位

虽然绩效评价工作早已开展多年,但评价项目大多是民生工程、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项目,涉及的单位、领域、项目并不多,覆盖面不够广,不能带动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社会机构做好相关人才储备。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之后,绩效评价涉及的单位、领域、项目呈井喷式增长,绩效评价方面的人才显得格外紧缺。 财政部门缺乏既懂政策又熟悉业务的绩效评价人才,难以有效地指导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也无法又快又好培育本地绩效评价人才队伍。 多数市县的高校、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资源不丰富,能够开展绩效评价的人才更是欠缺,相较于巨大的部门绩效自评需求来说,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作用难以满足需要。

(三)指导不到位

1.财政系统上下级之间指导不到位。 预算绩效管理是新生事物,各级财政部门都在摸索着推进,上级财政部门多是通过文件指导市县财政部门。 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影响,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较少有机会通过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座谈交流会等形式指导市县相关人员。 缺少上级财政部门的系统培训,市县财政工作人员只能通过学习文件熟悉业务,导致各地对政策的理解各异、业务水平不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等工作高质量开展。

2.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指导不到位。 近年来,上级财政部门密集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市县财政部门理解消化掌握相关政策需要一定时间,导致对预算部门的培训指导不够及时。 开展集中培训时,由于绩效评价涉及政策和业务较多,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多,讲授不可能面面俱到,很难做到系统化,导致参训人员在工作时仍会咨询大量基础性业务问题。

3.部门内部指导不到位。 从基层工作情况来看, 预算部门很少举办系统内的跨级别、跨科(股)室的绩效自评业务培训,导致财务人员绩效自评业务不精、业务科室人员绩效自评业务不清,部门内部懂业务、会评价的专业队伍还未普遍组建起来。

(四)支撑不到位

1.制度支撑不全面。 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出台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较多,而关于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鲜有涉及,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的指导还存在空白。 2013 年4 月,财政部出台《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 号),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提供了框架性指导,但涉及整体支出评价的对象范围、 原则方法、实施流程、报告撰写等技术性指导尚未见到相关办法出台。市县财政部门缺少可参考借鉴的经验做法,也都是摸索着推进相关工作,对部门开展整体支出自评的指导不够系统和规范。

2.业务支撑不充分。 对预算部门单位来说,绩效自评属于新事物新业务,仅凭几次培训指导和文件通知, 相关工作人员还不能高质量完成自评工作。从操作层面看,预算部门单位非常需要可供借鉴的典型案例作为辅助。市县财政部门受地域限制,可以搜集到的典型案例少之又少, 很难建立领域广、 行业多、类型全的典型案例库,难以对部门提供更为直观的支持帮助。

三、解决基层绩效自评工作困境的思考

(一)压实部门责任,解决部门不愿评的问题

硬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约束,配合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严格按照“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的原则分配资金。 坚持将部门绩效自评纳入审计监督和人大审查的重点,扩大监督审查范围,深化监督审查内容,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人大审查作用。加强绩效评价与内控内审、财会监督的衔接, 将内控考评作为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监督合力。扩大财政抽查复核覆盖面, 逐步实现抽查由部门全覆盖扩大到项目全覆盖, 通过抽查推动部门改进绩效自评管理、规范绩效自评业务。严格落实激励问责, 对自评工作低效无效和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问责, 对自评工作质量较高及以评促管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加大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倒逼质量提升, 不断提高绩效评价透明度。 通过上述措施,不断增强外部动力,压实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责任, 解决部门不愿评的问题。 另外,基于现实情况,还要坚持由外及内、循序渐进的原则,持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宣传,引导部门牢固树立“重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理念,逐步实现由“要我评”的被动局面向“我要评”的自觉行动转变。

(二)增强工作合力,解决部门不会评的问题

1.建立部门内部协作机制。 在部门内部,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牵头组建绩效管理工作协作组,将财务科(股)室和各业务科(股)室纳入协作组, 定期组织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共同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工作合力, 提高绩效自评工作水平。

2.发挥财政部门指导作用。 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培训, 针对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知识盲点和技能弱项, 强化重点培训指导,提高部门工作能力。要有意选择一些财务基础好、工作能力强的部门,加强培训、主动指导, 将这些部门打造成绩效自评工作的样板,作为其他部门学习的榜样,在预算部门之间形成互帮互助、互学互鉴的良好氛围。

3.积极培育第三方力量。 财政部门可以培育一批专业技能好、工作经验足、业界口碑佳、人员相对固定的第三方机构,让其依法依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弥补部门人手不足、能力欠缺的短板。另外,要发挥高校在绩效评价人才培养方面的独特优势, 在财务管理等专业设置预算绩效评价相关课程, 让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能迅速成为绩效评价领域的行家里手。

(三)强化顶层支持,解决评价质量低的问题

1.建立绩效评价大数据库。 指标编制、指标值设置、 评价报告撰写都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也是基层财务人员比较畏难的工作。尝试建立全国性的指标库、指标值库、评价指标体系库和绩效评价报告库,分领域、分行业将全国各地较好的案例纳入“四库”,为基层提供可以学习的样板,变“摸着石头过河”为“踩着石头过河”,以提高基层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2.开展绩效自评标准化建设。 当前绩效自评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 基于市县现实情况,前期可以先推行绩效自评标准化建设,做到纵向统一、横向可比,再逐步实现由标准化向差异化、统一化向个性化过渡。统一评价指标权重,将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的指标权重细化到三级指标,将项目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的指标权重细化到二级指标,明确三级指标赋分规则,明晰指标权重调剂原则, 最大程度确保综合得分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统一报告结构和主要内容,突出需要报告的重点,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达到稍加学习即可撰写的效果,帮助基层工作人员降低工作难度,减轻工作压力。

3.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功能。除少数一二线城市外,大多数市县一级,尤其是县级,可利用的第三方机构资源不多。利用财政部现有的“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 开放平台查询功能, 各地预算部门或财政部门可以自行登录查询, 筛选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为市县预算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便利。随着第三方机构的增多,建议增加评级功能,综合考虑参与预算绩效评价数量、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委托单位评价情况、投诉情况、机构实力等因素,对第三方机构进行打分评级,推动第三方机构精进业务,方便预算部门选取业务水平更高的机构。

另外, 各级财政部门应全面总结前期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尤其要审视绩效自评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性缺陷,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出台管用好用易用的各类管理办法、 操作指南、工作指引,为预算部门顺利开展绩效自评打牢基础,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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