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两代皇帝封赠邱橓父母之诰敕文及考补
2023-03-07代金喜邱昭山
代金喜,邱昭山
(1.高密市博物馆,山东 高密 261500;2.高密市第三实验小学,山东 高密 261500)
在山东省高密市柴沟镇政府驻地,平日公路与龙河街交叉路口东侧的一个僻静处,建有邱氏碑林。在碑林内明、清、民国时期的众多石碑中,刻有明朝嘉靖、隆庆两代皇帝封邱橓父母诰敕文的一块石碑(俗称“双幢碑”)非常珍贵,颇有解读和考补价值。
一、邱橓生平简历
邱橓,字懋实,山东诸城县柴沟社(今属山东省高密市柴沟镇)人,嘉靖癸卯(1543)以《礼记》中山东举人第二名,庚戌(1550)登进士第,初授行人司行人,选刑科给事中,历升兵科都给事中,以蓟辽边事,被杖除名。后起礼科,升南京太常寺少卿,又转大理寺少卿,又授右通政,升刑部侍郎、南京吏部尚书。卒于官,赠太子少保,谥“简肃”,从祀乡贤祠。[1]
邱橓生于明正德十一年(1516),卒于万历十三年(1585),享年70 岁(虚岁)。其“指陈时政,炳炳凿凿,鲠亮有足称者”,弹劾内外重臣23 人,得罪17 人,其风采为世所仰望,列海瑞、吕坤之间。[2]是明朝嘉靖至万历年间有名的廉吏直臣。
二、“双幢碑”状貌及碑文
柴沟邱氏碑林之“双幢碑”石体坚固,雕工精良,原有碑头、碑体和底座,今只存碑体,其正面最上方和四周线刻修饰纹,碑文为小楷,文字典雅,繁体,无标点符号,背面无碑文。
1.嘉靖皇帝诰敕碑
碑体上部刻有嘉靖皇帝封赠邱橓父母的诰敕,竖排16 行,现保存较为完好。为了读者阅读方便,笔者将“双幢碑”上的两篇碑文尝试着加了标点符号,且除个别字外均改为简体。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清雍正年间,为避孔子讳,朝廷下诏,除四书五经外,凡遇“丘”字一律改为“邱”,而该碑为明代后期所立,故“邱”在碑文中仍为“丘”。
嘉靖皇帝诰敕如下:
奉天承运皇帝敕曰:“朕观修行之士,必能教子义方,故褒宠臣贤,貤(1)恩其父,以彰教也。尔丘让(2),乃户科右给事中橓之父,性朴行端,信孚闾里(3),乐施尚义,惠传困穷,嘉遯(4)丘园,不迩(5)荣利,庶几古逸民之高风矣。今有子驰誉谏垣(6),非尔善教成之哉?兹特赠为征仕郎(7)、户科右给事中(8),用旌素履,永慰孝思。”
敕曰:“自昔闺壸(9)之淑,不得所托不表于世,惟孝子竭忠尽职,以成亲之名,推恩光显,始克有闻耳。尔张氏,乃户科右给事中丘橓之母,饬(10)身整洁,内范穆然,勤俭以相其夫,严敬以成其子,虽违⑾禄养,淑德滋彰。是用赠尔为孺人⑿,祗⒀承华典,益庇来昆⒁。”
敕命
嘉靖四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之宝
注释
(1)貤[yí]:移。
(2)丘让:邱橓之父,据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丘让墓碑碑文载,其生于明成化十九年(1483)二月初二日,卒于嘉靖三十五年(1555)二月。
(3)闾里:即乡里、乡村,古代二十五家为一闾,一百家为一里(一说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信孚闾里,即信誉为乡里所佩服。
(4)遯[dùn]:即遁,《周易》第三十三卦,《康熙字典》释其“逃也,从辵从豚”,此为隐遁之意。
(5)迩:近。
(6)谏垣:指御史、给事中所在的官署。
(7)征仕郎:文阶官之一级,为从七品。
(8)户科右给事中:户科副负责人,从七品。
(9)闺壸[guī kǔn]:内宫,泛指女子所处的内室,亦借指女子。
(10)饬[chì]:此指谨慎、守规矩。
(11)违:不遵照、不依从、离别,此或为没有的意思。
(12)孺人:古代朝廷对女子的一种封号。
(13)祗[zhī]:敬。
(14)昆:此指子孙、后嗣。
说明:该碑文“奉”占一行,“天承运……”“皇帝敕曰……”顶两格,“敕曰……”“嘉靖……”顶一格。
2.隆庆皇帝诰敕碑
“双幢碑”下方刻有隆庆皇帝封邱橓父母的诰敕。“双幢碑”和邱氏祖茔所立其他多块石碑曾于20 世纪50 年代后期“大跃进”之时,为修马旺水库,被拆运到大坝用于加固放水洞。2006 年冬至2007 年初旱情较重,库内水位大为下降,露出碑体,邱氏族人发现后,与水库管理局商妥后,于2007 年3 月将此碑和多块古碑移出,替换以新石,再经镇政府批准,将诸古碑立于现处。但惜乎“双幢碑”中部偏下曾折断,且右下部缺一角,故断处及缺处的刻字遂有所缺失或难于辨认。此碑文亦竖排,共18 行,与碑体上部嘉靖皇帝的诰敕为同时所刻。
隆庆皇帝的诰敕如下(文中□表示缺失或漫漶难辨的字):
奉天承运皇帝制□(当为‘曰’):“为父者,以忠教子,而后成显扬之名,为□□(疑为‘母者’)□□□□□□励□□之节,故锡(1)推封之典,实司表率之机。尔□□□□□□□(疑为‘赠征仕郎户科右’)给事中丘让,乃南京太常寺少卿橓之父,宅心醇□(疑为‘厚’),□□□□,□志承□□子,素称于宗族,捐资济众善士,允盖于□□,□□□□而□□□今子□为时用,琐闱(2)奏绩,褒恤已霑,卿贰□□□□□□及眷□章之□厚□(似为‘聿’)懿行之足徵。兹特加赠尔中宪大夫、南京太常寺□(当为‘少’)卿,匪徒慰幽灵于九泉,亦以示遗范于奕世(3)。
制曰:“考德□中,观其子可知其母;颁恩阙下(4),锡于身必及于亲。肆□(似为‘缘’)□(似为‘欲’)报之□诞,示追崇之典。尔赠孺人张氏,乃南京太常寺少卿丘橓之□(当为‘母’),□贞含德,严毅持身,结发从夫,敬事无违于终始,断机教子,□(似为‘慈’)□有□(似为‘裨’)于义方,诞启胤(5)贤,卓为时用,洊(6)更敭历(7),懋(8)著勋庸,既显□(似为‘穆’)之加崇,宜宠名之增锡。兹特加赠尔为恭人(9),再庸(10)巽命(11)之申,□庇□来之裔。”
制诰
(隆)庆二年六月初一日
之宝
注释
(1)锡:此为赏赐之意。
(2)琐闱:镌刻连琐图案的宫中旁门,常指代宫廷。
(3)奕[yì]世:盛世;奕,盛大。
(4)阙下:宫阙之下,原意借指京城。
(5)胤[yìn],后代、后嗣。
(6)洊[jiàn]:古同“荐”,推荐或屡次、接连。
(7)敭[yáng]历:意为经历;敭同扬。
(8)懋[mào],此为盛大之意。
(9)恭人:古代朝廷对女子的一种封号,级别比孺人高。
(10)庸:此为承受、当之意。
(11)巽[xùn]命:此指皇帝的诏令。
说明:该碑文“奉”占一行,“天承运……”“皇帝制曰……”顶两格,“制曰……”“隆庆……”顶一格。
三、部分职官、官署的设置及诰与敕的区别
“双幢碑”所刻诰敕与清代康熙《诸城县志》提到了一些官职、品级以及官署,若干读者对此可能感到比较陌生,笔者开始阅读也觉不甚了然。在撰写本文过程中,遂查考了有关书籍,现略作介绍。
1.征仕郎与中宪大夫
征仕郎,唐、宋文阶官之制,正八品下曰征仕郎,金、元曰徵事郎,明以征仕郎为从七品升授之阶;中宪大夫,明代为正四品升授之阶。[3]也就是说,从明代嘉靖四十年(1561)到隆庆二年(1568),经过七年时间,邱橓自从七品的户科右给事中提升为正四品的太常寺少卿,其父邱让也跟着沾光,被皇帝特赠的品级由从七品直接跃到了正四品。
2.六科与六科给事中
《历代职官简释》称,明制,按六部分为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吏科、工科四人,户科、刑科八人,兵科十人。均为正、从七品官,其职务部分仍沿唐、宋之旧,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则又与御史互为出入。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章奏均必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御史合称科道,或称台垣——台指御史,垣指给事中。[4]另据《辞海》载,给事中,官名。秦官,西汉沿置,魏复置。晋代始为正官。隋唐以后为门下省之要职,在侍中及门下侍郎之下,掌驳正政令之违失。明代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给事中,钞发章疏,稽察违误,其权颇重。清代雍正时改隶都察院。一般尊称为给谏。[5]
3.太常寺与太常寺卿、少卿
太常寺,掌祭祀、礼乐之事,总其官属、籍其政令以听于礼部。明代制度,太常寺设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赞礼郎九人,正九品,嘉靖中期增至三十三人,后革去二人。[6]
4.南京各部
明永乐(明成祖朱棣年号)年间,南京官署均移往北京,仅留礼、刑、工部各一侍郎,仁宗以后,补设各官。吏、户、礼、兵、刑、工部均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都察院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御史每道二三人不等。惟兵部兼参赞机务,户部右侍郎兼总督粮储。其余各官署亦皆备员。大抵官员之被排挤者,即任以南京官。[7]
邱橓去世前任南京吏部尚书,为南京吏部主要负责人,秩正二品,官名不可谓不显赫,品级不可谓不高,但并无多少实权,因为南京各部管辖地盘狭小,政务清闲。万历十三年(1585)冬十二月初八日,邱橓卒于官。万历皇帝或许是感于邱橓一生清正、廉洁、耿介的品行,或许是对于没有更好地用他担责做事而有些遗憾、惋惜,遂赠太子少保,秩从一品,赐祭葬,谥号“简肃”;并于次年两次降旨,遣山东等处成宣布正使司、分守海右道右参政王廷诗谕祭;钦赐御葬,命著名廉吏海瑞主葬。
5.诰与敕的区别
封诰是明清时期对官员及其先代和妻室授予封典的制度。一品至五品用诰,五品以下用敕。官员受封典,称诰授或敕授;官员先代和妻室因子孙而得者,存者称诰封或敕封,卒者称诰赠或敕赠。[8]
从“双幢碑”所刻诰敕文字并结合邱橓为官经历看,在明代,官员任什么官职、享何等品级,皇帝诰敕其父时,也会特赠其同样的官职和品级。
四、对照后的初步结论
“双幢碑”所刻嘉靖皇帝的诰敕,明确提到邱橓任户科右给事中,故特赠其父为户科右给事中,但清康熙《诸城县志》“科目”篇不载邱橓任户科右给事中一事。
明万历《诸城县志》卷六“诰敕文”有两段文字与邱橓的官职及其父母的封赠有关。一曰:“嘉靖四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敕命户科右给事中丘橓考满,授阶文林郎,妻范氏封孺人。敕命丘橓父丘让赠文林郎、户科右给事中,母张氏赠孺人。”二曰:“隆庆二年六月初一日,覃恩诰命南京太常寺少卿丘橓授阶中宪大夫,妻范氏封恭人。诰命丘橓父丘让,赠中宪大夫、南京太常寺少卿,母张氏赠恭人。”[9]清康熙《诸城县志》卷之六“诰敕文”关于邱橓的授职及其父母的封赠与明万历《诸城县志》大体相同,但其中有关明隆庆二年的诰敕文漏失了封赠邱橓父母的记载。
对照“双幢碑”碑文和明万历、清康熙《诸城县志》以及“邱让墓碑”等有关记载,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初步结论:一是邱橓在六科为官时,曾任过户科右给事中;二是邱橓任户科右给事中考满(三年一考)后,授阶为征仕郎(从七品)而非文林郎(明制,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其父邱让因而被敕封为征仕郎。
上述立论的根据是,在柴沟邱氏碑林内的“双幢碑”东侧,有一块残碑,尚存大部,其上刻有“诰赠中宪大夫太常寺少卿□公之墓”“万历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橓登嘉靖□□□□□□□今新起通政司右通政”等字样,而明万历年间曾任刑部尚书的刘应节撰有《丘公墓志铭》,其中称“今上(指万历皇帝)即位十一年,起公礼科都给事中,未就道,擢都察院左副都御史”,[10]可知该碑为“邱让墓碑”,其碑文乃时任通政司右通政的邱橓亲撰,所撰时间为万历十一年(1583 年),碑文中尚有“嘉靖四十年赠征仕郎、户科给事中”等字样,足以证明邱橓曾被授征仕郎、曾任户科右给事中。明代后期的“双幢碑”所刻碑文为皇帝诰敕,被封赠者及其家人自会以此光宗耀祖,亲朋乡邻也会当作宝物乃至圣物前来拜观,如有妄刻之处,立碑、刻碑者则有欺君瞒上之嫌,在那个封建专制主义极化的时代,这个罪名不是他们乃至其亲族能担待得起的。
五、封建社会颁发诰敕的目的与当代启示
封建时代,皇帝以亲自颁发诰敕的形式,隆重地封赠贤臣良吏的长辈以官名、品级,其目的何在?
清乾隆《诸城县志》称:“明(朝)诰敕之典,或以覃恩,或以考满。我朝专以覃恩,近年亦以遵例议叙,而俾本身封典得貤封其分所未及至亲庶出者,得封其生母为人后者,并得封其本生之亲,所以恤百尔之私而作之忠者至矣。每遇覃恩下逮,县中邀隆锡者至数十家,龙交凤诏,交映衢陌,观者咸嗟叹以为荣。今表祖父之封于前,而序本身之封于后,览者其慨然动靖恭之思也。作诰敕表。”[11]清光绪《增修诸城县续志》又称:“朝廷锡类推恩,使为人子者既得禄以养其亲,复得封赠其亲,如其官典至隆也。观诰敕表,见一邑阀阅之盛,益穆然于圣天子孝治天下之至意云。”[12]
以孝治天下,是我国封建统治者治国的重要手段和鲜明标志之一。据明朝嘉靖和隆庆两代皇帝封赠邱橓之父母的诰敕及有关文献典籍的记载,可知,封建统治者通过封赠贤臣良吏的长辈,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褒奖贤良之吏并推恩其父母的授勋表彰制度,以此有效地倡导孝亲尊亲文化,引导家风家教,鼓励各级官员修身齐家、忠君报国,企求国家的长治久安。当下,如能本着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对如许传统文化进行辨析和扬弃,剔除其糟粕,传承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亲邻济众、建功报国之精华,以作为完善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借鉴,助力良好家风和民风建设,则对进一步营造见贤思齐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社会文明水平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当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