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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力系统中,各类电源的新定位与新发展

2023-03-02陈宗法

记者观察 2023年2期
关键词:装机氢能储能

陈宗法

“十四五”是我国落实“双碳”目标的关键期、窗口期。二十大报告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那么,“双碳”目标对我国电力行业会产生什么影响?在新型电力系统以及能源保供、清洁转型、经济发展中,各类电源如何

找准新定位,实现新发展?

新能源的战略定位:“劲旅”

在“双碳”目标下,新能源在清洁转型、能源安全、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中被赋予了“主体能源”地位,也制定了宏大的发展目标。如果说应对气候变化、能源清潔转型、实现“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那么新能源就是“劲旅”。

新能源是促进电力行业迭代升级的“基本途径”,也将成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有生力量”。特别是二十大报告指出“跳出能源看能源”,在党中央、国务院对新能源既有定位的基础上,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度,赋予新能源一个新使命: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十多年来,我国新能源实现了跃升发展、领先世界。我国风电装机占到全球的40%,光伏装机占到全球的36%,风光电新增装机容量每年大概占全球的一半。“双碳”目标确立后,我国新能源发展又掀起新高潮,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2021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6.4亿千瓦,年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基本上相当于全国的居民用电量。2022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76亿千瓦,约占全国装机比重30%。

同时,我国新能源发展也存在自身局限、竞争压力及市场风险,具体表现为:新能源存在靠天吃饭、随机波动,有效容量低,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以及极端天气下能源保供问题;“白热化”市场竞争带来了资源争夺战、设备组件涨价、用地用海限制、电网接入送出滞后、地方要求配套产业等发展压力;新能源一律平价上网,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面临价格踩踏、曲线波动、偏差考核“三大风险”。可以说,新能源在拥有巨大机遇与发展空间的同时,其面临的风险、系统成本也在增加。

今后,我们必须保持能源清洁转型的战略定力,通过技术进步、管理创新、转型发展,以“新能源+煤电”“新能源+储能、氢能”耦合发展为方向,以沙戈荒大基地开发为重中之重,实现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同时,政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关机制与规则,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落实量价保障机制。规范新能源行业秩序、深化全产业链合作、稳定产业供需,监管新能源上游原材料及组件价格异动。各地要改善新能源开发的营商环境,降低非技术成本,支持新能源发展跑出“加速度”。

燃煤发电的战略定位:“压舱石”

燃煤发电一直以来是我国的“主体电源”。2021年,装机占比47%的煤电,提供了全国六成的发电量;2022年,煤电装机约为11.23亿千瓦,占比下降到43.8%,仍提供了全国58.4%的发电量。同时,煤电还支撑了超七成的电网高峰负荷,承担了超八成的供热任务,也是煤炭企业、铁路货运的最大客户。

当然,随着能源清洁转型速度的加快,煤电会逐步转向近中期(2021—2035年)“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再到远期(2035—2060年)“系统调节性电源”,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兜底,为全额消纳清洁能源服务。

进入“十四五”,煤电在困难重重中迎来转机。

一方面,由于俄乌冲突、国际能源危机、进口煤减少,国内煤炭供应短缺,煤价持续高位,再加电价传导受限,煤电企业亏损严重,缺乏投融资功能,出现了“生存难、改造难、发展难、保供难、转型难”。具体表现为:入不敷出,负债率高企;能源保供压力不减;安全生产隐患增加;升级改造任务艰巨;未来发展前景堪忧。

另一方面,我国近两年出现缺煤(水)限电后,各方重新评估煤电的地位与价值,国家有关部门调增了煤电发展目标,煤电政策导向比“十三五”有所改善,煤电出现新的转机。

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吸取欧盟能源清洁转型过早去煤、去核、退出煤电、高度依赖国外以及我国“运动式减碳”的经验教训,建立“多能互补、多元保障”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将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煤电亏损引发的“生存难、改造难、发展难、保供难、转型难”问题,以提升电力容量、灵活调节、清洁低碳等多维价值,对冲电能源量价值下降的风险,保证煤电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能源保供的安全性,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具体讲,煤电企业要根据新的战略定位,摒弃传统的扩规模、铺摊子、粗放式的发展模式,以“清洁、高效、灵活、托底”为方向,走“煤电+”及“严建、改造、延寿、减发、退出”的清洁低碳转型之路。

储能和氢能的战略定位:“两翼”

进入“十四五”,新能源大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国家能源电力发展规划与储能、氢能专项规划以及利好政策的密集出台,“两能”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呈现出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快速发展态势。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要求,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到2025年,要求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要求,到2025年新增系统调节能力2亿千瓦以上。其中:抽水蓄能装机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在建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同样,我国首次推出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到5万量,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

此外,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相继发布促进“两能”发展的一系列配套文件,产业政策渐成体系,包括明确“两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允许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特别要求新能源配置一定比例储能(氢能)、出台分时电价政策、拉大峰谷电价差、推行尖峰电价,明确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鼓励发展绿电制氢等,旨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鼓励“两能”加快发展、多元发展。

目前,在政策、市场、技术、需求等多要素的推动下,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两能”项目遍地开花,应用场景越来越多,我国“新能源+储能”、共享储能、氢燃料电池、可再生能源制氦、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方兴未艾。

但是,“两能”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安全性是首要关注的重点,如何降低“两能”系统成本仍是业内的普遍诉求。

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很小,一个主要障碍是其成本远高于化石燃料制氢成本,亟需从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燃料电池、氢储能系统等环节突破“卡脖子”技术。而且,储能与新能源发电占比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容易引起电力供需失衡问题。

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储能电池系统成本上涨,需要进一步技术创新,完善储能生产制造产业链,制定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各环节布局与容量配置的整体规划,建立共享储能统一监管平台,科学评估储能配置规模和储能服务价值。尽管储能商业模式日渐增多,但盈利不稳定、风险高,需要政府免缴输配电价和基金附加、完善分时电价机制、鼓励技术创新。

针对上述问题及“两能”的未来发展,需要重点在制定战略规划、加速技术创新、鼓励项目投资、推进商业化运行、构建配套的认证、标准和监管体系上持续发力。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能源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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