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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基于对马克思民主观的继承和发展阐释

2023-02-28

吴 大 兵

(重庆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所,重庆 400020)

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1]。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以及百余年长期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在理论深化与实践创新中得出的重要结论。这一重要结论,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理论发展高度,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给予了全新阐释。科学地理解和把握这一论断,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也是学界亟待跟进研究的重要任务。民主政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人勇于理论创新的品格,不断赋予和拓展这一理论新的内涵。因此,基于对马克思民主观继承和发展的视角来认识和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科学践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可忽视的重要路径。

一、在民主的价值取向上,强调民主“全过程”的主体性,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性

民主的美妙在于,在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进程中,给予善良的人表达正当诉求的无限遐想,当然也成为阻挡历史进步者痴迷权力的托辞。其中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对“由人民来统治”这一表征的民主核心要义,应作出怎样的界定?特别是“人民”的内涵和范畴是什么?一些人津津乐道于古希腊民主制,甚至有人认为它是人类民主发展的“辉煌成就”。但古希腊的“人民”仅指拥有公民权的城邦公民,大部分城邦居民被排除在“公民”这一范畴之外。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创造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新型民主,但从根本上看,这只是少数人才能享有的民主。近代以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认清了法国大革命的“暴力”,又趋之若鹜推崇精英统治。黑格尔等思想家在批判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认为“把君主的主权和人民的主权对立起来是一种混乱思想”[2],从而提出了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理论,但仅限于纯粹的思辨领域,忽视了在现实层面应回归市民社会,以致得出人民必须依附君主而存在、民主制和君主制同样是专制的等错误结论。后来,埃德蒙·伯克等一些学者依然固守这样的看法。历经主编《莱茵报》时所接受的民主观念的影响,以及近代欧洲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家的启迪,尤其是对巴黎公社失败的反思,马克思对“由人民来统治”展开了深入思考,赋予了“民主”新的内涵。首先,明确了人民主体性的民主构建逻辑。马克思指出,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而不是相反。他从当时的商业、地产、工业发展等维度进行考察,提出民主是“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3]。可见,马克思不仅揭示了民主的物质性,实现了马克思民主观与资产阶级抽象民主观的决裂,同时也揭示了马克思对民主范畴的另一种思考:求得民主的获得与实现。阶级社会的性质决定了民主的政治属性,导致政治领域的存在理论与实践中的症结相矛盾,故范围广泛的社会民主才是马克思民主观中民主政治的终极目标和目的归宿,即民主本身理应包括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的实现。其次,明确了民主主体的对象。马克思认为,民主主体不是虚化的。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无产阶级就是被资本家雇佣的劳动者,“争得民主”是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并开展工人革命运动的“第一步”,然后才能利用自己的统治逐步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进一步强调,争得民主的方式要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4]314。在革命实践中,马克思、恩格斯还提出要把农民作为革命的后备军。可见,把“人民民主”作为民主的内在规定性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马克思民主观首先要思考的问题。具体来说,马克思著作中的“人民”主要是指工人及其“同盟军”。综合《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资本论》等相关论述,可将马克思语境下的“人民”具化为包括工农阶级、小资产阶级、中等资产阶级在内的多个社会阶层。

回望我国迈进新时代的十年,中国共产党人以高度的历史自觉和理论自觉以及饱满的热情给“人民”这一词汇赋予了新的内涵。习近平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5],他还特别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6]。这从新的认识领域和认识高度突破了马克思关于民主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本质的揭示。首先,在权力的归属上,“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始终坚守的初心使命和根本政治立场,“人民当家作主”思想是对这一立场的凝练表达。人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主体,集中体现为“人民意志”“人民权益”“人民创造”,其中“人民权益”是最高价值取向;人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主体,集中表现为人民有投票权和广泛参与权、有监督和制约权等。人民主体价值观所强调的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始终和各个方面。习近平多次强调“公权为民”,并告诫广大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因为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干部就要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7]。其次,在民主的内容维度上,民主是“全方位”的。中国共产党人语域下的“全方位”民主,覆盖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贯通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方面,涉及市场经济、政治参与、社会文化发展、社区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诸多领域,关系“国家发展大事、社会治理难事、百姓日常琐事”[8],这从具体的领域、环节上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的民主内涵。再次,“人民”的外延是“全覆盖的”。自改革开放伊始,特别是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阶层已发生了显著变化,“人民”的外延已远远不限于马克思时代的工人和“同盟军”,在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的主体范畴界定中,强调范围是“全覆盖”的,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充分彰显广泛、真实、管用的民主实践品格,要覆盖14亿多人民,让人民获得最广泛的民主参与,凸显人民民主的真谛,“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9]65。

当下,民主化已成为全世界的普遍共识。但对民主本质的追问,特别是民主实践的实现形式,依然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理解新时代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关于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本质的丰富和发展,更能让我们明辨东西方民主的差异,把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的民主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所倡导的价值导向集中体现为广泛公意的集体主义,而西方民主所标榜的“人民主权”倡导的则是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其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价值取向和制度基础的不同,构成了两种不同民主理论体系和民主制度体系的巨大差异。西方一些国家以自诩的“普适性”作为民主标尺,不仅是错误的,也是荒谬的。好民主不仅在价值取向上占据高位,具有超越时空局限的优势性和先进性,而且在现实运行中具有科学规范性和稳定高效性。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特别是新时代十年来,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成功实践与西方民主乱象及其转移所导致的拉美和中东等地的民主灾难形成鲜明对比,有力佐证了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优势,折射出我国民主政治价值取向的高位、实践运行的高效,展示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二、在民主的道路选择上,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性

基于对民主本质的深入认识,马克思从民主实践的历史阶段性上,提出了民主的阶级性本色。鉴于对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本质的批判认识和对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设想,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首次旗帜鲜明地提出民主具有“阶级性”。换言之,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而要实现民主,就必须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才能为无产阶级争得民主[10]293。这里的民主就是恩格斯在《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中论及的“民主的国家制”。由此看来,实现无产阶级民主的首要问题就是自觉建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这是与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决裂及超越。如何引领这一民主制度从理想转变为现实?马克思进行了艰辛而深入的探索。他认为,民主的实现离不开先进政党的引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深入阐释了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是一个完全属于自己、能够代表本阶级利益诉求的政党,即共产党人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相一致,“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10]285。但共产党又不同于一般的政治组织,而是由与资产阶级完全对立的、具有彻底革命性的阶级建立的,是无产阶级“最先进、最坚决的部分”,“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10]286。相比其他政党,共产党展现出强大的真理力量和独特的实践特质。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马克思揭示了巴黎公社运动受挫的根源:无产阶级专政手段不够,同时缺少一个先进政党的领导,特别是缺少一个集中的权威领导,缺乏能将所有可以团结的健康的力量拧成一股绳的核心力量,没有形成势不可挡的革命锐气。正如后来恩格斯在深刻反思巴黎公社为何仅能存在2个多月时所说,“缺乏集中和权威”[11]。毫无疑问,在马克思民主观里,实现民主是无产阶级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民主实现的具体过程中,无产阶级的领导发挥着先进政党的凝聚和引领作用。由此可见,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就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

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结合历史的审视和现实的分析,拓展了马克思关于民主发展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的深入思考,特别是从党的事业、国家发展和人民诉求相统一的角度,强调了民主不但关乎党和国家为之奋斗的目标的实现,更关乎党的执政之基的夯实。首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一切实践探索紧紧围绕实现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历史夙愿。“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8]“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12],人民是我们党的根基所在,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生存发展的力量所在、执政兴国的底气所在。只有人民,才是决定党和国家能否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根本力量。其次,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回眸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进路,我们发现:从一经诞生就高扬民主、反对独裁、英勇奋斗以求国家独立和人民解放,到人民民主国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从毅然决然推动改革、创新发展民主制度,到新时代以来制度体系的日益健全和机制运行的科学构建,中国民主道路展示出蓬勃的活力。当下,我们无比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党的领导是人民实现美好生活向往的坚强保障,是中国这艘巨轮行稳致远的“掌舵人”,是照亮民族复兴路的领航灯塔。党的领导的本质和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13]。最后,“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9]42。社会主义的生命根本在于内生动力的激发,而内生动力激发的根本在于党的领导作用的发挥。尤其是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社会力量的凝聚与团结,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强有力的组织力、号召力和统领力。在实践中,我们看到,也正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的发挥,夯实了党在民主政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强化了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底色,“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14]。

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的事业取得了全方位的伟大成就,这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主中“先进政党的引领”这一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不但扩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深厚内涵和价值意蕴,更展示了这条道路的鲜明特色和巨大优势。首先,中国共产党具备时代的先进性,使党的纲领、方针、政策等永葆先进本色;同时,它又具有强大的思想优势、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能以强有力的信心和卓越的能力“啃硬骨头”“涉险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避免犯颠覆性错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目标价值始终不移。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仅展示出一党领导的统摄性优势,同时还开创了我国以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政党制度,能避免党派倾轧、减少恶性斗争风险,造就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民主实践形式,实现了政治资源的有效整合。比如,其在民主的实现形式上作出了科学的制度安排,既有民主合法性和民主正当性的有机结合,又有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协同并进的实践范式,同时还有多元主体平等参政议政作保障,这从根本上为社会活力的保护和激发提供了保证。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学习、善于学习,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勇于应对新矛盾新问题的风险挑战,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善于反思总结,不断推进新时代实践基础上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制度理论的创新发展,具有追求真理、创新思维、自我革命和与时俱进的品格。中国共产党人特有的宝贵品格从根本上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有效保障了人民民主制度的良好运行和高质量民主的发展完善。

三、在民主的实现形式上,强调协商民主是中国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创新性

从古希腊“民主政体”直接性参与的狭隘和局限,到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等“直接民主”的理论逆袭和实践的不可能,再到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代议制政府”理论的启迪,尤其是基于对巴黎公社民主实践的深刻反思,马克思相继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等著作中对实现民主的多种方式作出过原则性思考。一方面,马克思认为可通过自治的形式实现直接参与,途径是普选制。其实,早在1847年恩格斯就在《共产主义原理》一书中论述过自己的观点:无产阶级革命最核心的任务就是建立民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无产阶级直接或间接的政治统治[10]239。1871年,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指出,巴黎公社引发强烈的市民自治倾向,市民与旧政权的矛盾升级,结果导致“旧的集权政府就也得让位给生产者的自治政府”[4]56。换言之,“自治”是无产阶级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和有益尝试。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可通过代表制的形式实现间接参与。他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对代表大会、代表及选举进行了具体设计,比如,“每年9月进行选举”“委员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15]。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马克思开创性地提出对普选制的初步思考。他指出,公社是由普选产生的巴黎各区的市政委员组成;选出的代表要对选民负责,而且代表随时可以被解除职务;工人和工人阶级的代表拥有多数名额[16]154。这些见解是犀利而深刻的,以致恩格斯晚年依然坚信“普选制是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17]。

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站在时代发展的新起点,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任务的新要求,对马克思关于民主实现形式的主张实现了新丰富和新发展。一方面,丰富发展了选举民主。在观念上,强化权力归属,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反对任何垄断和滥用权力的特权现象, 确保人民共同享有政治权力和个人权益等基本权利,决不“依据地位、财富、关系分配政治权力”[9]49,凸显人民民主的公正价值诉求。在实现手段上,切实采取多重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9]39。在具体的载体和制度保障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我国最根本的制度安排和载体平台,贯穿其中的最根本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与基层民主制度一道,形成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并举、上下合力的民主实现机制,从而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设想发展为实践范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有效的参政议政。另一方面,提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13]。中国的特殊国情和民主活力,使协商民主成为一种新的民主实现形式。习近平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9]65协商民主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形式,实现民主的广泛、多层化。由此,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形式不断推进、丰富和创新,从而团聚和激发起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派生机盎然。

一般而言,由民主理论搭建起的美好发展愿景想要变为民主现实,必须推进社会实践。究其实质,就是要确保民主的政治框架、各项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能将民主理念具体贯彻到现实的政治体制中。但必须注意的是,一个政治体制既是社会多元利益关系竞争博弈的产物,也是由诸多彼此对应、相互掣肘的制度安排组建的庞杂体系。这些民主制度体系各有特点,它们的外部表征具有多样化的联结形式,它们同各国的社会经济制度、传统伦理文化及现实国情不尽相同的匹配模式,决定了即使一些国家的民主体制看似相似,实则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差别很大。马克思指出,民主实践不能“教条化”,要坚持“灵活性”。但受限于历史的局限性,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对社会主义民主作出具体的设计。“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9]57如何选择民主政治制度,是由各国的历史、文化等具体条件决定的。习近平指出:“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9]64当然,这些具体制度和设计也应当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而被赋予新义、注入新意。新时代十年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得到了强力支持和充分保证,协商民主朝着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序推进,这使我们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这一道路选择和制度设计更加充满自信。

四、在民主的实现机制上,强调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参与,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科学性

采取什么样的路径推进民主建设才能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以求得“民主”?马克思对民主如何实现进行了缜密思考。在摒弃一切唯心主义和机械唯物主义价值观的基础上,马克思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几个观点。首先,民主的实现需要强大的经济基础作支撑。马克思认为,民主的主体既要有独立的政治人格,也要有独立的经济人格,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详细阐释了如何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来重建个人所有制[18],以实现劳动人民的经济人格。其次,民主的实现需要主体民主意识的觉醒。如果劳动人民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既没有当权,也没有成熟到当权的程度”[16]443,民主不仅难以为继,也是难以实现的。提高民主主体意识的基本路径,一是要让人民拥有自由的权利,尤其是言论与出版自由“是人民精神的洞察一切的慧眼”[19];二是要提高民智,教育是提高民智的有效手段,为此,应“实行普遍的义务教育”“实行免费教育”[16]447。再次,民主需要法治的保障。马克思不仅认为法律是规范社会的准则,更看到立法是人民参与政治的基础。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希望整个地即尽可能整体地参与立法权。”[20]最后,民主需要监督机制。马克思认为,为防范民主运行中权力的背离,应加强人民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马克思从公职人员的公仆性和普选等维度,强调了人民监督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伴随着理论的论证与实践的探索,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民主运行机制实现的设想进行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从民主实现的条件上,强调高度的文明必然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要使人民当家作主不沦为一句大话空话,就不能离开经济这个基础。在中国共产党人眼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应该从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方面着手,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显然,这已远远超越了当年马克思提出的“个人所有制”的概念性描述。我国的民主,既要通过“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1]36来扩大人民有序参与政治的范围、强化人民的政治主体观念,又要通过反对“官本位”思想和消除特权现象重塑社会平等观,还要完善学习教育机制,倡导终身教育,通过对贫困群体施行扶贫、扶志、扶智等多项举措来促进共同富裕,提升人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能力,赋予“法治”新使命。习近平指出:“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9]43这是发展民主的本质要求。要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权利本位,实现良法与程序正当,实现与人治的决裂,同时还要实现“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因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9]87,强调法治思维、法治知识和能力是党政干部的基本素养。

另一方面,从民主实现的机制上,强调借助科学民主的决策体制机制、制度程序和民主技术确保人民广泛参与,确保决策反映民智,提高民主绩效和质量。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21]35。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这一要求。实际上,早在2014年,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就指出,“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13]。《中国的民主》白皮书进一步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应“有完整的制度程序”[8]。同时,习近平强调,群众的监督才是最好的监督,“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9]45。人民代表大会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更要主动挑起担当的“大梁”;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一个科学的监督闭环机制,以确保权力的良性运行和人民民主的有效实现。

新时代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民主运行机制实践经验的创新是具有开拓性的。从实践上看,中国共产党不仅通过顶层的制度安排使马克思当年的“设想”变成了现实,也通过政治制度体系的构建及具体的制度和计划安排,使马克思的“设想”变为现实后并能有序推进;更从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入手,通过不断提高人民收入、实现“同票同权”、扩大直接选举等实际举措使马克思当年的“设想”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从理论发展上看,中国共产党赋予了马克思那些“设想”的内涵和范畴以现实新意义,使模糊或碎片化的思维与观念发展成为系统理论,包括经济理论、主权理论、人权理论、法治理论等。由此看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构建主要是“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系列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从根本上反映了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的设计、生成和运行都围绕着人民当家做主这一核心本质,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这些制度程序不仅对民主主体、民主权利、民主程序作了清晰的界定,而且彼此间紧密配合构成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畅通了民主渠道,实现了广泛有效的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前进中的一种新形态,必将合着时代前进的步伐焕发出熠熠生辉的民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