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的反思、挑战与应对
2023-02-24刘永红
刘永红,卿 馨
(西华师范大学法学院,四川 南充 637009)
一、新文科及其新特点
2018 年8 月,中共中央提出“高等教育要努力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简称“四新”建设),正式提出“新文科”这一概念。当前,“新文科”已经成为一种国家战略,对未来我国的大学文科、大学教育乃至中国社会将产生巨大影响。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组副组长徐显明教授认为:“新文科即将文理打通,人文与社科打通,中西打通,知行打通,古今打通的‘五通文科’”。[1]在国际上,新文科概念最早为美国希拉姆学院于2017 年提出,时至今日,新文科建设已经成为当下世界各国教育界不可逆转的潮流。我国学界普遍认识的新文科是在希拉姆学院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文科教育的发展特点和历史传统以及现实教育环境等方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背景,突破传统文科的限制和禁锢,提出的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学科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新概念。在新时代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新文科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如何立足中国立场和建设赋予新时代人文精神要求的新文科,也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新文科是相对于传统文科而言,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背景,以新经济发展、新科技革命为基础,突破传统文科的思维模式,以协同与共享、继承与融合为主要路径,促进多学科交叉与深度融合,从而推动传统文科创新,实现新文科的跨越与发展。新文科之所“新”,是因为新文科相对于传统文科具有自身新的特点:
首先,新文科要求学科之间互助发展,交叉融合。这种交叉性打破了传统文科各学科之间或者文理科之间的分离,它倡导不仅文科之间需要交叉融合,而且需要联结文理,冲破文理之间的绝对分离。在传统文科的时代,大多数学科的研究重点在于自身学科领域,着重完善其本身的逻辑结构,并且发展出特有的专业性话语和学科特征,并未强调联合调动其他学科的内容来进行研究。例如文学,在这一大学科之下有个小类分支,其中中国文学、外国文学的研究方式、内容和追求的效果都大相径庭,二者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话术和研究范围,难以做到学科之间的联动。共属文科领域这一个大类的两个分支学科都难以做到跨学科地交叉发展,更不用说文理科之间的互动和交叉。但是实践中,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愈发复杂,仅仅调动某一特定学科知识,自然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复杂问题。作为“新文科”首倡者的美国希拉姆学院,2017 年10 月开始对其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重组了29 个专业,把新技术融入哲学、文学、语言等诸如此类的课程中,为学生提供综合性的跨学科学习。[2]新时代,新文科背景之下社会对于学科融合发展的需求已经迫在眉睫,时代不断地发展,封锁孤立的学科在新时代的发展格局中越来越没有发展潜力,社会问题的解决愈发需要跨学科之间的联动,学科之间的融合发展趋势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其次,新文科重在与现代信息技术的结合。现实中,文科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是新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时代的发展需要现代科技对于文科教育的辅助,如智能技术发展和应用带来的各种以智能冠名的学科(智能法学、智能教育学、智能伦理学等等)[3]或现代大学线上教育系统“慕课”“超星”等等。这些技术的运用使得我们在网络线上进行教学的同时,可以在平台安排课后作业、考试测验等来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估,这类线上学习系统疫情时期显得格外的方便和及时。又如各基层法院的案件卷宗内容需要要经过扫描机扫描成为电子档,然后进入法院的数据库永久存档,这也大大增加了保存的方便快捷并在很大成都市降低了灭失风险。法院数据库的信息化不仅有利于卷宗保存,更加有利于提升司法人员的工作效率,法官在遇到相类似的案件时,可在其专有数据库里输入关键字查询相似案件,根据其所搜寻的判决结果,结合现实案件情况进行自由裁量,这无疑极大增强了法院类案审判的一致性与公正性。
再次,新文科是传统文科与现代文科新旧结合的综合体。我国是一个传统的文科大国,在新文科建设方面有着较大的优势。新文科就是立足传统文科的根基,再根据社会诉求和期待进行变革和创新的人文社会科学。传承文化根脉,创新文化发展,树牢文化自信,促进新旧文化之间的传承和创新,就是文科的时代性要求。[4]新文科建设离不开传统文科的根基和源头,离不开对于传统文科的继承和延续。而传统文科必须与新文科相结合,实现传统文科的创新发展。要培养出跨学科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是新文科背景下社会对于文科建设与发展极为迫切的呼唤。
最后,新文科具有新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方法。传统的教育理念忽视教育是人自身成长的需要,强调应试教育,注重灌输与服从,培养的人缺乏创新精神。新文科则把新技术融入人文社会科学包括文学、语言、哲学等诸多课程中,为学生提供综合性的跨学科学习。因此,新文科背景下,传统的教育理念必将发生根本转换。与此同时,在新文科背景下,教育方法也会发生巨大变化,数字化为新时代教育带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我们的教育方法会发生巨大变化,新文科会极大地改变传统教学手段与方法,为新文科背景下的各方面教育提供高效便利的路径。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深度融合,我们将全方位建构数字化时代各级各类教育的新范式,实现新文科背景下教育方式与学习方法的创新。新文科背景下,我们将不断“探索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推动形成‘互联网+高等教育’新形态,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变轨超车’”。[5]
二、新文科背景下传统法学教育的反思
新文科要求法学教育及时回应社会需求,法学教育所培育出的人才必须满足时代的要求。当今,国际形势瞬息万变,气候、能源、人工智能、安乐死、人权保障等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都需要法学教育的创新以应对这些问题。为此,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迎合时代需求,努力为社会输出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推进法治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
由于传统文科下的法学教育在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教育体系以及适应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的学科体系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教育目标、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还存在较多欠缺,不能很好的满足新时代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需要。为此,必须分析传统法学教育存在的不足,反思基于新法科建设背景下传统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新传统法学教育,建设新法科。
(一)传统法学教学目标定位不准确
在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教学目标单一,许多学校过于注重考试过关率和就业率,追求纯粹的数据上的优势,忽视市场的需求,忽视对全方位发展的高端法律人才的培养,对于法科学生流水线式的培养,产出的大部分学生都是善于应试的“考试机器”。然而社会需求并非一直处于单一状态,其对于法律人才的综合素养有着更高的要求,社会需求与高校教育之间的落差导致人才的严重供需不平衡。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社会对于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又反哺式地刺激各高校加大对于法律人才培养的数量,导致各地高校的法学专业遍地开花,法学专业的门槛被大幅拉低,甚至于不少的三本院校都设有法学专业。还有,大部分法科学生受到通过法考就能加入“法律人”队伍这种观念的影响,开始追求考试前的突击性学习,各大辅导机构运营而生。这种旨在通过考试的囫囵吞枣式的学习势必会导致对应试教育的极度重视,忽视了法学教育的本质实际上是培养法学人才的理论修养与实践技能,久而久之就会出现“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矛盾现象。[6]在传统文科背景之下,一些法学院系对于法学教育目标等重要问题没有正确的判断和坚定的信念,这显然难以培养出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新时代法律人才。
(二)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法学本科教学质量偏低
由于在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下,本科法学课程的随意开设和法学门槛的降低等因素导致很多设立法学专业的本科学校大部分专业的教学质量偏低,教学目标、研究内容、教育方法过时。在教学过程中按照教材照本宣科的现象十分常见,相当数量的教师会选择花费时间成本更低的照本讲授,而并不会选择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来准备能体现一定学术前沿和思辨性逻辑的教学内容,完全忽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观能动性。导致大部分学生面对枯燥刻板的课堂并未对课程乃至整个法学专业产生学习和研究的欲望,他们中的部分人甚至愿意选择在网络上寻找更加符合自身需要的网课进行学习。
(三)忽视法学实践教育的重要性
法学教育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相结合,尤其要注重法学实践的重要性。中南大学彭中礼先生认为学生要在实习的过程中完成课堂知识、书本知识向社会法律实务知识的过渡,再由法律实务的实践经验反哺理论知识,实现知识的升华,并且要重视法律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相结合的“双螺旋式”互促结构。[7]法学教育一旦失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会出现毕业生因缺乏扎实的学术功底而不能起草基本的文件,或是因缺乏实践经验而面对现实法律问题无从下手的情况。这充分说明了法学教育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强化实践技能训练的重要性。
英美国家的法律诊所制度极大地扩大了实践的作用,使得实践与理论更好地为学生服务。而在国内大多数本科法学院系,实习实训安排一般分为两段:一是安排于衔接大二和大三的暑假见习,二是安排在大四尾声的实习。前者是出于完成三大诉讼法的学习的基础上便于学生对于诉讼主体和诉讼程序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记忆而做出的安排。后者是在整个本科阶段的学习内容都接近完成的最后一学期安排的全面实习,目的是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学实践训练,提前培育应届毕业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这两种安排在时间安排上比较合理,但是于实践过程中,依旧会出现不能自洽的一系列问题:即在第一段见习中,学生的法学学习尚处于初级阶段,学生的知识还没得到巩固,对于很多观点认知都是停留在十分生涩浅显的层面,基于这样一种知识结构,实习机构可能分配到学生头上的工作常常停留在简单的体力劳动上,如打扫卫生、整理卷宗等简单劳动,所学的法律理论和实践内容被完全割裂,知识在实践中不能得到升华与巩固。这种不合理的任务分配自然会打击学生高涨的法学见习期待值,降低学生法律实践的热情。而在第二个阶段,由于大四的最后一学期,学生忙于毕业找工作,很多人对实习没有完全投入,这一阶段的实习大多流于形式,无法取得应有的效果,也从根本上违背了法学见习实习最根本的目标和意愿。
(四)法学教育的阶段性考试模式存在问题
在当前大多数法学院系,法学类期末试题大部分都是以名词解释、简答题、分析题以及案例分析题为主,其中名词解释和简答题并不会调动学生结构性地解决法律问题的积极性,完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考法律问题的三段性范式。在传统的考试模式下,学生可以仅仅通过机械性的反复背诵再抄到试卷中,即可得到相应分数。[8]所以,较为典型的情形表现为学生都是考试背笔记,考完试就忘记所背的内容,只有少部分学生真正愿意去研究法学这门学科。一些老师讲解的案例分析题老旧而过时,没有完全体现新法颁布之后,原有的案例必须按照修改后的新法解析的要求。而且,一些法学院系的期末考试内容滞后,试题内容脱离实践,脱离学界前沿观点,无法体现新文科背景之下法学教育效果的进步性、时效性和新颖性。
三、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取得了一定成就,法学教育改革不断推进,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学教育模式和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在新文科背景下,我国传统法学又面临较多挑战。
(一)社会对于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实践的证明,国家的兴盛离不开人才的培养、输送和运用。在急需专业技术性人才、全方位发展高素质人才的大时代背景之下,社会对于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的成效有了更高的要求与期望。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法学教育的目标也要求由知识型教育转变为素质型教育,法学教育除了向学生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之外,更要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育,包括法律精神、法律信仰、法律人格等,使他们成为新时代合格的法律人。因此,如何在传统法学教育的基础之上,满足新时代对于新文科的新展望,培养出高素质的新时代法律人才已经是新文科背景下传统法学教育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新出现的复杂社会问题带来了对传统法学教育的挑战
当前,有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在传统法学教育背景下无法有效地加以解决,如环境问题、新能源问题、同性婚姻问题、安乐死问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的探究从来不是仅能靠调动一门法学学科知识就能解决的,而且现阶段我国对于诸多问题的探究还远远不够,这些问题所涉及到的人伦和法理都需要进行长时间的思考和推敲,需要跨越学科之间知识的调动与整合,以达到法理上的逻辑自洽和人伦上的社会普遍认同。为此,这也对传统法学教育带来了挑战,需要在新文科背景下新法学予以进一步探究与解决。
(三)“互联网+”的时代背景迫切要求传统法学教育予以变革
现阶段传统法学教育并没有真正与互联网接轨,难以发挥好“互联网+”的优势和平台,并且因为传统法学教育课程单一,教学方式落后等局限性,使得现代信息技术难以发挥其长处。[9]新文科新在其要求传统文科和科学技术的结合,这就要求法学教育应当顺应互联网发展需要,推进自身与互联网科技的结合,打破传统法学教育的局限,真正发挥互联网的整合、共享、延伸的作用。
(四)法律人才培养国际化的挑战
我国现有的国际法律人才培养远远不能满足世界经济发展的国际化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背景之下,对于国际化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也是我国国际化进程的必经之路。全球化时代是一个需要法律规范的时代,国际市场的良好秩序离不开规则的支持,表现为综合性法律服务,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实践需要法律的创新,法律的创新也反哺全球化,形成二者的良性互动。[10]可以说,经济全球化对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提出了挑战,如何培养适应国际化要求的法律人才,是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必须解决的一大难题。国家层面的“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大量国际化法律人才的支撑,在更加国际化、更加开放的国内市场中,不断地向国际市场靠近是必然的趋势,外资企业大量涌入本土需要国际化的法律人才,以了解国内法律运行结构;跨国公司不断在世界范围内的建立也需要大量的国家化法律人才,以了解国际法律结构。为此,新文科背景下的法学教育必须迎接这种挑战,站在经济全球化的长远立场之上,全方位考虑国际法律人才的培养。
四、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的应对之策
(一)应当将高速发展的科技与法学教育相结合
在科技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法学教育应当敞开专业大门,强化与科技互促互进。现实中许多的问题都需要法律借助科学技术的力量加以解决,而科技不断发展带来的现实社会问题也愈发尖锐和多元,法律本身的滞后性,决定了诸多问题的法律解决具有一定的挑战。如果能做到有效的利用科技的优势,将科技融进法学教育,利用科技提前进行大数据的风险分析,对超出正常水平的数据重点观察,从法律专业视角出发研究解析系统所捕捉的数据,以技术和经验为支撑,数据分析就会更加精确和优化。科技与法学教育联动与结合是新时代科技发展以及新文科建设背景之下,法学教育创新与发展的重要应对之策。
当今,互联网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创新,各法学院系及其法学教师可以借助科学技术的进步弥补自身的短板和不足,吸收不同的教学经验,变革教学目标,调整教学内容,完善教学结构,致力于培养出优质法律人才。此外,学生可以利用大数据,在网上观看各大高校教学视频,下载教育资源,突破地域的限制和各个高校之间的壁垒,实现资源共享。这种互联网与法学教育的结合让学生足不出户就可以听到名师授课,查阅多方面的教学数据,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
(二)促进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发展
新文科背景下,应当打破专业之间的壁垒,实现跨学科的联系与沟通,作为主要文科之一的法学专业也理应当突破学科的壁垒,与其他专业融合发展。长久以来,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也由此出现了法政治学、法哲学、经济法学等交叉的边缘性学科,但是这些融合都仅限于文科这一门类之下的融合,很难有跨文理学科的融合。实践中文理融合之所以十分困难,不仅因为文理融合对于教师的素质要求很高,而且对于学生更是如此,学生常常因缺乏调动跨学科所需要的知识储备而出现听不懂的状况。为此,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首先必须注重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发展,尤其是要注重文理学科之间的交叉发展,在提升师资力量的同时,首先要提升学生的跨学科学习主动性,关注学生跨学科的知识储备情况与学科兴趣指向,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氛围,创新传统的以老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模式。
其次实现法学跨学科的融合发展需要促进跨学科团队的建设。[11]这种跨学科的专业团队是促进学科融合发展的先锋力量,因为跨学科融合对人才要求较高,个人力量难以促进其融合发展,学科团队因其天然的团队协作性使得学科融合会变得更加高效。
再次需要合理重组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更多地增设能够引起学生兴趣的融合课程。例如近现代电影产业高度发展下的法律和电影艺术的结合又或者是法律与文学的结合就是很好的例证,如《十二怒汉》《杀人回忆》等优秀作品既做到了电影美学艺术和文学的兼顾,又做到了大范围地传递法律知识,反思社会中的法律问题。这种融合课程主要还是以法学为主,是多元视角下围绕法学命题而综合运用艺术理论与方法的尝试与探索,[12]这不仅做到了学科之间的交叉,还拓宽了学科发展的空间。
(三)重视实践技能的培养,强化实务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
法学是一门既有理论又有实务的学科,学校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学实践技能在学生应得学分中的比例,让学生意识到法学实践技能培养的重要性。要支持学生参与实践中的庭审活动、基层法律援助以及自主创业等活动。要改革学校对于学生实习成果的评比方式,利用阶段性评分和加强监督等方式减少学生投机取巧的机会。要做好学校和实习基地的对接,不再让学生的实习停留在“端茶倒水,扫地开门”等杂活之上,加强学生对法学理论运用于法律实践的训练,促进学生法律实践技能的提高。
此外,在2013 年国家“双千计划”(即教育部联合中央政法委从2013 年至2017 年选聘1000 名左右有较高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所兼职任教,承担部分法学专业课程的授课任务;与此同时,选聘1000 名左右高校法学院的骨干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从事一线办案等法律实务工作[13])的基础之上,坚持人员互聘,以提升法学实践教学质量。[14]尤其是要发挥有较高法学专业理论素养和丰富经验的法律实务专家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作用,让这些深耕实践的法律工作者充分发挥其法律实务方面的优势,带领学生不断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培养新时代符合社会需要的法律专门人才。
重视实践技能的培养,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安排好法科学生的法学实习。应当充分发挥指导老师的作用,让实习指导老师全程指导实习生,带领学生了解法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包括社会基层中涉及的各类法律问题,以及灵活解决各类问题的程序和方法。由于法学专业的特殊性,实习地点都是与学校接轨的实习基地,包括地方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或是律所等,为此,应当加强和实习基地的合作与信任,强化校地交流,让实习基地重视实习工作,让实习学生在实习中真正达到提升法律实践技能的效果。
(四)重视传统法学教育和新文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创新和传承二者兼顾
新文科的时代内涵本就包含了以“传承”和“创新”为核心的知识逻辑,新文科具有本土性、开放性和技术性三重属性。[15]新文科背景下的法学教育需要其在创新的基础上继承以往法学教育的长处,把握好传统的法学教育和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前者进行批判继承,推陈出新。事实上,新文科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其构建的新体系、新空间与跟传统文科的旧体系和旧空间无法对接的情况,这就需要强化新知识的积累,鼓励其形成新的稳定形态。[16]新文科的相关新理念等需要获得法学教育的认同与践行,才能构建出强有力的新的法学教育理念、体系、内容与方法,才能体现出新文科背景下新法学应有的新面貌。总之,新文科背景下的法学教育需要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的传承、坚守,更需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创新增色。
(五)注重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
新文科背景下的法学教育必须注重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目前,法学教育的形式依旧是传统的面对面的互动式教学,这就要求老师在拥有自身雄厚的理论素养与实践技能的基础上,及时跟踪前沿研究成果,更新教学内容,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密切与学生的沟通,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影响并塑造学生的法律价值观,培养起真正具有人文情怀的全面发展的法律人才。此外,为了应对实务需求,高校的法学教师不应当仅仅局限于拥有一定的法学基本理论,还应该有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以应对法科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培育的需要。
总之,新文科背景下,社会对法学教育提出了赋有时代特征的新要求,法学教学应当借此势头不断完善自身的教育理念、教育结构、教学内容、教育方法,努力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勇于面对新时代对于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以不断的创新与发展应对新文科背景下法学教育的挑战,努力培养新时代卓越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