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风牵手家风”实践的理性诠释
——访四川创新教育研究院纪大海教授
2023-02-23纪大海
纪大海 陈 红
(1.四川创新教育研究院 四川 成都 610199; 2.成都大学期刊中心 四川 成都 610106)
陈红:纪老师好!我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家风建设,党和国家也强调家风家教对国家治理、民族和谐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我知道您前些年提出过“校风牵手家风”命题,并且目前在一些学校指导开展这个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请问您提出这个命题的背景是什么?
纪大海:“校风牵手家风”其实是家校合育的一个项目名称,当然也算是一个新命题。这个命题是我在2012至2013年提出来的。提出这个命题和实践构想之后,先在成都市举办了一个讲座,然后在一所学校组织了一个试点。由于其他原因,这个试点活动没有持续下去。2020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对这个课题特别感兴趣,在全区开启“校风牵手家风”的教育实践。目前,很多地方也有参与这类活动的打算,例如,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已有学校开启这项活动。当初之所以提出这个命题,开展这项活动,是基于如下背景。一是党和国家强调家风家教对于国家治理、民族和谐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习近平同志指出: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家风家教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内容。二是中国社会家庭问题较多,家庭的矛盾和冲突严重,家庭文化处于剧烈的解构和建构的演变中。家庭文化被荒疏,家风被淡忘。三是基础教育中的家校冲突较多,容易使孩子的教育受到伤害。家校合育存在很多尴尬问题,家教指导成了偶然性事情,一般被动式的家教活动根本无法缓解这种现实尴尬。于是产生了构思主动式家校合育模式的想法。
这项活动在实践中非常受欢迎,就在于它使一线教师、校长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都能感受到它所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然而,如何认识它、如何在行动中付诸实践,还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对“校风牵手家风”的理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在这里,我想把相关概念以及在实践当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实践问题作简单的澄清和梳理。
陈红:那请您解读一下“校风牵手家风”的概念。
纪大海:“校风牵手家风”就是用学校代表的主流风俗教化去影响家庭的风俗教化,换句话说,就是用学校所代表的国家主流文化去影响和建构家庭文化,并非是将学校具体的校风移植到家风建设中去。所谓“风”,就是一定社会、一定族群的风俗风气和精神面貌。国家要建设理想的风俗风气,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教化达成。这叫作“风教”。如果国家通过纪律、规约来改变风俗风气,就称“风纪”;如果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法令来规约风俗风气,就称“风宪”。显然,“风教”属于关涉学校和家庭的社会文化范畴,代表国家意志的学校当然是推行“风教”的主力军。不过,我们还需要反过来思考,家庭文化并非消极被动地接受学校文化的教化,它可以在校风的引领过程中有效地反哺学校的文化建设和校风建设,这是因为学校文化建设的内涵很多都来源于对家庭文化营养的吸取。这里涉及国家文化、地方文化和个体文化的关系问题,它们之间如何分类、如何定义,这是需要厘清的问题。前几年,我将文化分类为国家文化、族群文化和个体文化三类,目前看这种分类仍有不妥之处。我曾在《教育研究》(1991年第10期)上发表一篇题为《文化三元结构与教育》的文章,文中将文化的横向结构设定为国家文化、民俗文化和个体文化。前者和后者的差异就在于族群文化与民俗文化的不同,感觉还是后者更妥一些。这是因为民俗文化不仅可以涵盖族群文化,还可以包含族群文化中的各种亚文化。所谓国家文化,是指一种国家理性,其主要内容是国家倡导并坚守的主流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所谓民俗文化,是指基于国家文化主导下的有明显地域特色和族群特色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所谓个体文化,是指基于国家文化和族群文化影响和规约下的个人价值取向和个人具体生活方式。这三种文化之间是相互影响又共生共融的关系。国家文化具有主导和规约的作用;民俗文化具有丰富和充实国家文化的作用,同时又具有一定的规约个体文化的作用;个体文化具有为国家文化和民俗文化提供“养料”、让国家文化和民俗文化充满生机地“活起来”的作用。然而,我们不排除其中一个基本事实:这三种文化之间也会产生一定的冲突或排斥。齐美尔、科塞、达伦多夫等社会学家对社会冲突有一些共识性观点,例如,认为社会冲突是任何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质性冲突是社会稳定的破坏力量,而非质性冲突则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中国社会的文化冲突或排斥在一般情况下属于非质性冲突和非质性排斥。这种冲突或排斥构成三种文化之间相对稳定、“和平共处”的内在力量。当然,如果出现一种颠覆性的质性冲突,就可能带来一种颠覆性的社会变迁。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种非质性冲突。正因为存在这种非质性的冲突,所以我们主张用国家文化引领民俗文化,特别是引领以个体文化为主的家庭文化。对于三种文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国家文化有责任、有义务、有使命引领它们健康生长。这就是为什么要用“校风”牵手“家风”的认识基点和理性基础。
陈红:为什么需要校风牵手家风,而不是国家文化牵手家风或者家风牵手校风?
纪大海: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对此问题的理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学校文化是社区内最正宗的主流文化的代表,即学校是传承国家主流文化和时代精神的主阵地。可以说,就文化传承功能而言,在任何社区内没有任何单位可以与学校相比,无论是社区内的政府机关,宣传部门,文化部门,工青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构,还是民间组织和各种社团,都不能取代学校所具有的独特教育力量。因此,我曾反复说过这样一句话:“教师一旦站上讲台,他就是国家主流文化的代表,他就是国家人格的化身。”教师必须秉持国家意志和国家精神实施教育,必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旨趣、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健康人格和民族文化品质为重要内容、“以德行养”为入世之本。
第二,优良家风从来都不是自动生成的,优良家庭文化建设也不是靠几个文件号召和要求就能搞好的。优良家风培育需要借助于外界的引领、外力的助推等非家庭力量的介入,优良家风才能逐步形成。这里有一个认识需要澄清:每个家庭无论是健康还是不健康、无论是有意识营造还是无意识营造,客观上都存在家风和家庭文化,只是人们不一定意识到是家风和家庭文化,更不会意识到什么是健康家风和健康家庭文化、什么是不健康家风和不健康家庭文化。这里讲的家风自然是指优良家风,它需要引领、矫正、磨合甚至重构。正因为如此,即便是“高知”家庭、领导人家庭也不一定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文化。因此,家风和家庭文化需要主流文化和时代精神有意识地培育和助推。根据我们小范围抽样调研的结果来看,90%以上的家庭都没有较为理想的家风和家庭文化,只有不足10%的家庭因受到专门熏陶和引领而形成了较为理想的家风和家庭文化。谁来引领、助推家风建设?无疑,在一个社区里学校是最好的“人选”。学校是从事教育的专业组织,教师是教育孩子的专业人员,助推家风、家教非他们莫属。
第三,我们主张“校风牵手家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学校与家庭之间存在一个天然纽带,那就是在家庭中叫孩子、在学校里叫学生的人。其他任何部门与家庭之间都不存在这样一条极为重要的纽带。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学校文化与家庭文化通过学生/孩子自然而然地牵连起来。他们既是校风和家风作用的核心对象,又是通过自身作为纽带促使校风和家风有效沟通连接、有效影响的一种“中介”。由于孩子在家庭的“地位”和“话语权”,学校的要求和建议通过学生可以有效地落实到家庭,其效果远比家校之间直接对话好得多。学校为教好学生而有了校风,家庭为教好孩子而有了家风。统一两种“风”的力量就需要由代表国家主流文化的学校来牵头。
陈红:您认为“校风牵手家风”教育实践的理念是什么?
纪大海:学校指导下的家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或者实践理念,可以用精练简洁的话来概括,即“以文化人、以德育家”。如果稍微拓展开来,就可以表述为“以风正风”“以心育心”“以行导行”“以品养品”。也可以将这四句话理解为实践方针和工作原则。
“以风正风”,是指以学校代表的主流文化、健康文化引领家庭文化建设,培育优良家风。它是“以文化人”的核心内容。这里所讲的“文”和“风”就是家庭文化建设的灵魂,任何家庭的家风建设都不能没有灵魂,没有灵魂就不可能建立起优良家风。“以风正风”之所以要用“正”来定义“两风”的关系,一是表明校风的主导性和主导地位;二是说明家风或多或少存在问题,需要矫正、纠偏和调适。这同时也表达了要用主流文化去“化”人、“化”家。这是“校风牵手家风”必须坚持的方向。
“以心育心”,是指要用一种积极精神和健康心态构建家庭的心理文化氛围。家风建设中的诸多矛盾和冲突,多半与家校之间、家庭之间的心理文化氛围不良有着极大的关系。例如,教师与家长相互不愿意沟通和交流,相互心存“疙瘩”,缺乏诚意和相互尊重;家庭成员之间互不理解,互存隔阂;等等。这些都是“心”上的问题,“心”上的问题不解决,就无以建设良好家风。因此,我们主张“育风育德”首先要从“育心”开始。这种“育心”更多的是要求学校带着一种健康的“心”为家庭做示范、做榜样,“润养”感化家庭之“心”。除此之外,家庭也可以借助于家庭中的健康之“心”营造家庭成员的优良心理文化。这都属于“以心育心”的范畴。
“以行导行”,是指“校风牵手家风”应该始终秉持以身教为重、行动优先的原则。它是“以德育家”的核心内容。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讲: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列宁也讲过相似内容: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梅贻琦为清华大学制定的校风是“行胜于言”。先贤讲“见贤思齐”,这是对“以行导行”的精练表达。它主要讲行为表率在学习中的示范作用,当看到好的行为时,人们就应当向这种行为看齐,并且要对比反思自己的不足。中外大师的这些表述,概括地讲就是身教大于言教、行动重于说教。在家风建设、家庭文化建设中,表率至关重要、行动至关重要。时下流行的家庭养成教育和学校养成教育,其核心就是“以行导行”,强调以行为做示范,强调在行动中去践行。用示范、用行动矫正家庭文化当中的不良行为、不良生活习惯,这是“以德育人”“以德育家”必须行动之事,也是“导行”的重要方式。
“以品养品”,是指用一种良好的生活品质和生活氛围影响另一种生活品质和生活氛围。其核心是文化氛围的营造。其途径既可以是一个家庭对另一个家庭的示范和影响,也可以是社区氛围对家庭的影响,还可以是校园生活氛围和活动方式对家庭的影响。不论生活品质还是文化氛围,家庭文化建设都需要综合作用力才能逐步实现,单一方面的行动,作用十分有限。这就需要相关权威部门帮助学校整合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以品养品”之“养”意在凸显文化氛围的“润养”之功。“以风正风”与“以品养品”都讲文化“润养”,前者强调国家主流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熏陶及影响,后者则强调具有个性特色的家庭文化氛围的陶冶。“以行导行”与“以品养品”都讲生活品质,前者更多讲国家倡导的健康生活方式,后者则强调具体的个性化的家庭生活方式。当然,家庭生活品质就是家庭文化,家庭文化氛围就是家庭生活品质的具体显现。“以文化人、以德育家”在这里可以得到鲜明的体现。
陈红:您认为“校风牵手家风”的主要特性是什么?
纪大海:学校牵头引领家风建设,必须弄清需要建设一种什么样的家风。为此,需要明白优良家风建设的五个基本特性。第一,正向性。家风建设一定是指优良健康的家风建设,而那些不可定性的家风甚至是低劣的家风不在我们探讨和研究的范围,当然,这决不否定家庭生活中的问题是家风建设问题导向的出发点。优良家风建设的基本内容,一是积极、宽容、批评、改过、和谐的氛围,二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其中,家庭崇尚读书与学习的习惯最为重要。这是家庭文化建设的主旋律。第二,累积性。优良家风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中和一个一个的小行为中,长期逐步累积形成的,换句话说,没有长期的浸润和养成就没有家风,或者说就不叫家风。家风既然是文化、精神、习惯、生活方式,就不是一蹴而就之事,必须要在长期的生活中历经反反复复的心理、情感和习惯的“磋磨”逐步形成。人们仿佛觉得,搞几条规定或者搞几次活动,家庭文化就形成了、家风就有了,这绝对是一个错误的理解。第三,传承性。家庭生活方式、家训家规必须要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最终才能形成家风。只在半代人或一代人中传承,这个家风多半会“夭折”,更不可能成为产生影响的家风。一代人的行为、一代人的坚持可能不足以形成稳固的家风。诸葛亮的《诫子书》、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曾国藩的家书等关于家风建设的著述,历经历朝历代,传承至今。第四,内驱性。良好家风一旦形成就会形成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力量和驱动力量。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间都可以尽显家庭文化教养的力量。这种文化之力表现为没有命令的自觉行为、没有要求的自愿行动、没有号召的主动作为、没有利害关系的情感趋向。这就是文化包括家庭文化所产生的无形的驱使力量,也是优良家风必然产生的内驱力量。第五,迁延性。优良家风一旦形成,便会产生辐射效应,也就是不仅会辐射影响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还会辐射影响社区、社会,甚至会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换言之,就是影响历史。比如《曾国藩家书》、欧阳修的《诲学说》、李世民的《诫皇属》、朱柏庐的《朱子家训》(原名《治家格言》)等关于家风建设的作品,不但影响自己的家族,而且影响社会和历史。
陈红:您认为家风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纪大海:这里打一个不一定恰当的比喻,如果说前面是关于“校风牵手家风”本体论的讨论,你提的这个问题就涉及对“校风牵手家风”实践论的讨论,当然,除了实践论外,也包括对方法论的讨论。倘若把“校风牵手家风”视为教育的一种实践理性,就需要建构一种实践的理性体系,家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就是它不可或缺的内涵。从实践层面看,“校风牵手家风”必须借助于具体载体、具体策略、具体路径来彰显其精神实质,体现其理念和内涵。具体来说,家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家训。所谓家训,是关于家庭生活和家庭教育的价值观、准则和基本内容的理念性表达,它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般不会轻易被改动和调整。它既可以表现为一些稍微具象化的内容,也可以表现为一些条文规定或者名言警句,还可以表现为“小”文章和信函,等等。如《朱子家训》:“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这种家训既有理念内涵,又有具体内容,简单明了,易懂易行。虽然家训在家风建设中地位十分重要,但是要真正制定好家训并在实践中付诸行动并非易事。
第二,家规。所谓家规,是指家庭生活与家庭教育的具体要求和规范。如果说家训要概括、抽象一些的话,家规就要具象化一些。家规具有可变性和指向性。可变性是指家庭的问题以及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总是在不断变化的,针对问题的家规自然也要相应变化。当新的突出的问题出现时,要相应地调整和改变家规。家规原则上不会有理念性的表述和抽象的说教,它的内容具体、明确,是专门指向问题而形成的具体规范。例如,有的家规开宗明义第一条就规定:手机的所有权归父母所有,孩子只有在征得父母同意之后才有使用权,使用时限也由手机持有者规定。这样的家规细致明确,很有针对性。
第三,家庭公约。所谓家庭公约,是指家庭生活与家庭教育的共识性条约,也就是家庭成员一致达成的必须遵守的规则,包括应当遵守或禁止的语言和行为。家庭公约具有相对变易性。家庭公约与家训、家规相似,并且多数内容也相同,不过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家训与家庭公约的区别在于,家训是一种规范和要求,有一定的强制性,而家庭公约在规范性和约束力方面弱于家训。家训是对现实问题和未来发展的要求,家庭公约是对当下矛盾和冲突的回应。家训是在家庭长期存在的重大问题的“负面清单”和家庭建设的正面诉求的基础上建构的,家庭公约则是在家庭成员对问题形成一致性认识的基础上建构的。家训重认识和落实,它不包含家庭承诺制度,而家庭公约则十分看重家庭承诺制度;除此之外,由于强调承诺,家庭公约可能在家庭监督方面要强过家训和家规。不过,有的家庭公约把家训、家规捏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大的规约条文。这也是一种家庭文化建设的尝试。
第四,族规或乡风乡约。所谓族规,就是家族内放大了的家规家训;所谓乡风,就是一定区域内的文化风俗。族规和乡风之所以被纳入家风建设的范畴,是因为很多家规、家风、家训与族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有些方面完全同一,族规规约、家规家训,只不过族规所含内容更多、涉及范围更大、牵涉人员更广。乡风乡约则是在区域内各种族规族训的基础上积淀形成的。因此,家风建设需要与族规乡风结合起来系统设计和综合开展。族规族训和乡风乡约是乡村大家庭的共同生活方式,约定俗成,沿袭时间较长,相对稳定,内容比较具体,且具有监管、处罚制度。当然,不排除这样一个问题:族规乡风中的确存在一些落后的不合时宜的东西,需要甄别和扬弃,否则家庭文化建设和乡村文化建设可能遭遇异化。
第五,家庭手册。所谓家庭手册,是指家庭生活与家庭教育在理念、知识、方法、规定等方面的“百科全书”,亦称家庭生活大全。它包括家训、家规、家庭公约、家庭生活制度、家庭生活知识等内容,属于家庭文化建设范畴,对健康的、安全的、和谐的家庭生活助益极大。
第六,家校合作“边界”问题。这是一个题外话题,却又是“校风牵手家风”的一个核心内容和重要话题。在“校风牵手家风”的实践中,家校围绕学生/孩子的教育问题,发生了诸多矛盾和冲突,其中最突出的冲突就是关于家校双方各自的教育职责问题,也就是双方的教育边界不明晰的问题。在家校合育中,学校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教师主要承担什么样的教育之事?家庭的职责是什么、家长负有哪些教育责任?学科知识性教育是教师的责任,学生知识性学习难道还需要家长担负部分辅导任务吗?例如,教师给家长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批改学生的家庭作业。又如,学校和教师需要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负责,包括学习成绩的提高、行为习惯的培养,家长对孩子德行养成和习惯培养难道就没有责任了吗?甚至部分家长把孩子不良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都诿过于学校和教师。关于家校教育的边界问题,我们认为学校教育的主要责任是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特别包括学科知识性学习;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是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以及多种兴趣爱好。关于这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有明确的界定,当然对于一些具体边界问题还需要具体解释。家校教育边界不清的问题容易引发家校冲突,如果冲突不克制,“校风”就无法牵手“家风”。克制冲突之道,就在于厘清家校教育各自之责。这里需要说明,所谓边界,并非要在家校教育之间划出“楚河汉界”,更不是要搞“井水不犯河水”,而是要明确各自的主要职责,明确在各项职责中谁主谁辅。我们倡导家校教育相辅相成、相生相融。
陈红:具体到学校,校风与家风应该如何牵手?有哪些主要事项需要在实践中落实?
纪大海:我们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南充市高坪区等地开展“校风牵手家风”的实践活动,“新都实践”已取得良好实效,并已产生辐射影响。实践表明,有这样几种实际操作程序或展开步骤,需要落实到具体的实践活动当中才能达到预设效果。
第一,学校牵头设计并组织整个活动。首先是由学校牵头组成项目或者课题组,成员应当包括学校骨干力量、教育专家或专业团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妇联和纪委相关人员、社区管理部门代表和家长代表。《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各级妇联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需要依靠妇联的力量。中央纪委要求把廉政建设与家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因而需要倚重各级纪委的力量。该项目或活动,由学校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并负主要责任。其次是项目或活动设计,这是一个“技术活”,是一项专业事务,十分复杂烦琐,需要反复推敲和修改,耗时费力。比之于其他部门,学校更适合牵头负责项目或活动的设计任务。
第二,对家庭教育问题开展立体式调研。立体式调研包括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座谈式调研、研讨式调研等方式。就问卷调查而言,我们的做法是将问卷调查设计为三种样本,即家长问卷、学生问卷和教师问卷。三个问卷的总“提问量”为151项,“选答量”为906项,有效回收率为85%~90%。问卷调查分为“面调查”和“点调查”,前者为大面积调查或大抽样量调查(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全员调查),后者为小样量的重点调查(每校不超过100人)。“点调查”是对重大问题或疑惑问题的专项调查,它是对“面调查”的确认、验证和充实。
第三,对问卷调查进行系统梳理和科学分析。首先是对问卷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对问卷中的文字表达内容进行整理,根据对各项提问选答的百分比进行分类排列。其次是对问卷中的比较性选答结果进行分析。所谓比较性选答,就是同一内容由学生、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来回答。对比较性选答题的分析是较为麻烦而困惑之事,这是因为对同一问题的选择和回答却出现了很多截然不同的答案。比如说,对于“父母是否在家打你”,学生回答“父母经常打我”;对于“是否经常打孩子”,父母回答“从来没有打过孩子”;等等。像这种对粗暴家教方式的调查,发现很多父母和孩子的回答是相反的,有可能父母的回答是真而孩子的回答是假,也可能孩子的回答是真而父母的回答是假。如何“确诊”真实性,需要再做一些验证式的再调查。
第四,对问卷调查中发现的真实性问题需要进行专项复原与验证调查。验证的主要形式是个别访谈、专项问题面对面交流、“第三方佐证”等形式。验证和再表述主要问题,需要采用无记名表达。例如,孩子说父母经常暴打自己,家长说从没有打过孩子,对于这种情况,学校通过对与孩子关系较好的同伴进行个别调查或对左邻右舍的面对面调查,是可以“确诊”其真实性的。
第五,根据调查和分析,得出基本结论,形成家风建设负面清单和正面要求。家风建设基于问题导向,负面清单是问题导向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也是形成家风家教正面要求的主要依据。例如,新都区木兰小学的负面清单是少关注、腻手机、说脏话、多暴力、少共识、重管控、缺沟通、少表扬、无计划、少阅读,基于此而达成的正面清单是重平衡、控手机、讲文明、多耐心、行共识、多交流、重鼓励、有计划、立学力。南充市高坪区第一小学的负面清单与正面要求是少打骂—多沟通、少误解—多倾听、少马虎—多细致、少放任—多陪伴、少脏话—多美言、少急躁—多耐心、少溺网—多爱好。
第六,根据家庭教育清单形成家训。上述家教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要求)即家训家规内容。各校各班根据调研结果筛选出本校本班的家训家规。家训家规清单是针对普遍性问题而形成的,然而,对于这些普遍性问题,各个家庭的表现不一样,有的家庭在这个或这几个问题上最突出,有的家庭在那个或那几个问题上最突出,轻重不一。这就需要将重点问题细化为家规,有针对性地加以克制。优良家风和家教建设,不宜泛泛要求、一般化落实,需要重点突破、循序渐进,唯有如此才能取得成效。
第七,举行承诺宣誓仪式。家训家规一经确定,就需要举行正式的家训家规的宣读和承诺仪式。举行仪式是要让家长、孩子和教师产生一种仪式感,要让他们体会到,提出的东西不是儿戏、不是玩笑,而是一项庄严的事情,是必须确认和落实的事情。通过承诺仪式,他们会对所承诺的东西在意、上心。换句话说,就是孩子、家长都需要说话算数。承诺宣誓仪式,由家长和孩子共同宣誓,由教师、校长或者社区代表(如居委会、街道办或派出所人员)监督。誓言誓词根据家训家规的要求,由学校代拟,每个班誓言誓词可以一致,也可以各具特色。
第八,实行家教报告制度。所谓家教报告制度,是指由家长、学生以及教师在实践活动期间,每月向项目组或者课题组报告一次,由项目组进行评估的制度。考虑到家长和教师承受的负担,家教报告实行抽样报告方式,即抽样五分之一或者十分之一,视具体情况而定。也可以采用重点抽样报告制度,即侧重在家教最薄弱的部分或最薄弱的家庭抽样。其实,教师根据学生表现,是可以知道哪些家庭的家教有问题的。关于教师的家教报告,考虑教学压力和负担,教师不一定用书面文字报告,可采用观感报告。所谓观感报告,就是由教师通过观察学生在行为上的改变和一些微妙变化对学生做出判断和评估。这种评估尽管易受主观情绪的干扰,但是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准确的。
第九,调整家教策略和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家教需要不断修正、不断增减内容,及时调整教育策略和教育方式方法。许多家庭无力自我调整,需要学校“牵手”家庭做好家教的调整、矫正、评估等工作。
第十,开展家风叙事大会。开展家风叙事活动,旨在讲好家风建设的故事,宣传家风建设的成果,扩大家风建设的影响,为社会、社区家风建设做示范。具体的家风叙事活动,是由在开展“校风牵手家风”试点中的家长、学生、教师共叙家风建设中的典型故事,包括成功的故事和失败的故事。此项活动已经在成都市新都区开展,效果非常好。新都首届家风叙事大会已产生重大影响,起到了明显的辐射作用和社会影响。此事得到四川省教育厅的高度重视,相关信息已在四川省教育厅官方媒体“教育发布”中给予发布。
此外,评选“家风旗手”也是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评选也就是为家风建设立标杆、树典型、做示范。这是“以风正风”“以行导行”“见贤思齐”的必然要求。“家风旗手”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评选、采用什么方式予以认可等具体事宜,尚在探索和实践中。前面十个方面的事项都已投入实践,并取得了较理想的实践效果,目前正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这种家风建设和家校合育样式为四川省首创,是一项创新成果,相信这项活动会越来越精彩。
(纪大海,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四川创新教育研究院院长。主要著述包括主编的《中国教育热点难点研究丛书》、《21世纪人才教育研究丛书》、《教育人才学》、《青年教师论》、《社会与教育》(译著)等,以及专著《学校关系大转型——从传统走向现代》《德育新视点》《新型人才:未来教育的眼光》《教育漫语——现代教育生活的领悟》《教育热点解读》《教育面面观——换个角度看教育》等。先后在《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人才研究》《中国人才》《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电子科技大学学报》《人民教育》《中国高等教育》《天府新论》等报刊上发表论文90余篇,并有多项成果获哲学社会科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