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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探析

2023-02-20方国武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李大钊劳动马克思主义

方国武,马 兰

(安徽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1]21李大钊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播火者,是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在民族危亡、民不聊生的近代中国,他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历史使命。“李大钊同志是坚守初心、为民造福的表率。李大钊同志有着鲜明的人民立场,投身革命的出发点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2]李大钊最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开始了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实践探索,他站在唯物史观的立场上初步回答了为谁谋幸福、谋什么样的幸福、如何谋幸福等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引下,李大钊的幸福观是面向现实的探索,延伸为党的初心使命的初步表达,在新时代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一、幸福观的主体要素

追求和享受幸福是人的本性需要和内在诉求,为谁谋幸福体现着幸福观的基本性质。在李大钊的话语体系中,幸福的主体有“人民”“平民”等多种表达。李大钊将追求“民”的幸福作为奋斗目标,其中蕴含了他对底层劳动人民的深切关注,这种人民情怀离不开自身知识结构与时代环境的影响。李大钊在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之后,对幸福主体有了更加科学的认识。

(一)李大钊幸福主体观的思想基础与时代语境

李大钊受自身知识结构与时代环境的影响,他对幸福主体的理解既含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又带有西方民主精神的印记。李大钊自幼失去双亲,与祖父李如珍相依为命,在祖父的督导下,李大钊得到了深厚的儒学教育,其中的若干思想对李大钊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李大钊认识幸福主体重要的思想资源,“民为邦本”“君舟民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即我民听”等观念虽然体现了统治者重视民众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将民众看作安邦定国的根本,但在封建制度下,其本质仍是君主本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李大钊从人民本位的视角出发,指出“孔子云:‘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是孔子尝示人以有我矣”[3]274。李大钊通过引述儒家“有我”之说,期望从传统民本思想中探寻积极因素,促进民众主体意识的觉醒,打破偶像崇拜,建立以人民群众为“纯正的历史主位”的价值立场。

李大钊生活在西学兴起的近代,西方民主思想涌入促进国民个性的觉醒,中国各地反帝反封建运动泛起,在“民权自由之华,实已苞蕾于神州之陆”[3]271的时代语境下,民主与自由的发展逐渐成为人民“固有秉彝”。李大钊受到托尔斯泰人道主义、柏格森生命哲学等学说的影响,将自由、平等、博爱、创造进化等思想观念融入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对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与西方民主政治的理解基础上,形成一种兼具中国传统文化色彩与时代精神的“民彝”思想。所谓“民彝”即“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的习性、本能、智慧、品德及其持守的心理、愿望、意志、价值观念,以及具备这些品性、思想、能力的人民自身”[4]。李大钊试图通过“民彝”实现人民幸福的理想,并指出“今者政治上之神器在于民彝”[3]269。李大钊在《民彝与政治》中提出“民彝者,可以创造历史”[3]277的观点,用其猛烈抨击儒家纲常伦理所建构起来的英雄政治,否定英雄史观,他认为“离于众庶则无英雄,离于众意总积则英雄无势力焉”[3]279。虽然李大钊早期的“民彝”思想将民心民意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唯心主义色彩浓重,但他尊重底层人民、肯定了民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是中国传统思想所不具备的,其中包含唯物史观的某些因素,也为他后来接受马克思主义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李大钊将“平民”作为幸福的主体

李大钊受到马克思主义的指引,对幸福的主体有了更加科学的认识。在民族危亡、民不聊生的近代中国,李大钊目睹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动荡,国事民生成为他最关心的问题。李大钊为寻救国良策深研政理,奔走各地考察民情。他关注底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在《大哀篇》《可怜之人力车夫》《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工人不如骡马》等许多文章中都表达了对底层民众艰难竭蹶的悲悯与同情。李大钊在《大哀篇》中描述了“民失其田,工失其业,商失其源,父母兄弟妻子离散,茕焉不得安其居,刀兵水火,天灾乘之,人祸临之,荡析离居,转死沟洫,尸骸暴露,饿殍横野”[3]9的悲惨景象。虽然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统治,但共和政体下的国家仍无复兴之望,民生疾苦更甚于前,面对人民的困难处境,李大钊发出“共和自共和,幸福何有于吾民也?”[3]7的初心之问,揭露统治阶级表面宣扬共和幸福实为自身牟利的虚伪性,所谓共和幸福只是少数豪暴狡狯者掠夺之幸福而非人人安享之幸福。

马克思提出“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5]“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6]200等观点,明确回答了幸福的主体是人民。李大钊运用马克思主义观察中国的现实问题,他追求民主,从根本上说,是追求民众的幸福。李大钊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中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强调人民群众在推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指出“社会主义的实现离开人民本身,是万万作不到的,这是马克思主义一个绝大的功绩”[7]20。李大钊运用唯物史观和阶级斗争学说克服早期“民彝”思想中的唯心主义缺陷,追求人民的现实幸福,将“平民”作为幸福的最广泛主体,率先在中国举起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旗帜。

李大钊把“Democracy”翻译为“平民主义”,投射到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等各个方面,认为“纯正的‘平民主义’,就是把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一切特权阶级,完全打破,使人民全体,都是为社会国家作有益的工作的人,不须用政治机关以统治人身,政治机关只是为全体人民,属于全体人民,而由全体人民执行的事务管理的工具”[8]160,并指出“现在的平民主义,是一种气质,是一种精神的风习,是一种生活的大观;不仅是一个具体的政治制度,实在是一个抽象的人生哲学;不仅是一个纯粹的理解的产物,实在是濡染了很深的感情、冲动、欲求的色泽”[8]102。李大钊对“平民主义”进行双重阐述,既有现实层面对人民主体的理解,又包含精神层面对人本质属性的认识。李大钊在《平民主义》一文中初步勾勒出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图景,主张建立“属于人民、为人民、由于人民的执行”[8]147的平民政府。他指出“平民主义”的真精神,在于“使政治体中的各个分子,均得觅有机会以自纳他的殊能特操于公共生活中”[8]143。本着平民主义的精神,李大钊将幸福与人权连接起来,倡导妇女解放,鼓励妇女参政,倡导以两性间的权利机会均等,来增进社会上的各种幸福。若没有妇女的解放,民主只能是半身不遂的民主,社会也只能是半身不遂的社会,且妇女同劳工一样,同样进行着社会生产,“实为社会的富与幸福的创造者”[8]415。李大钊认为对幸福的需要是人的本质属性的体现,人人都能获得幸福,而非来自统治阶级的恩赐。他否定英雄史观,号召人民自己解放自己,将进步与幸福作为人生目的,不做专制的奴隶,去享受自由的幸福。李大钊立足于无产阶级的立场,鼓励平民发挥主体作用,应自身对幸福的需要去创造平民的新历史,正是他们追求幸福的实践活动推动着社会不断进步,向美好生活迈进。

二、幸福观的价值内涵

李大钊认为真正的幸福不是单向度的,他所倡导的幸福是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辩证统一。李大钊把改善人民物质生活与改造人民精神世界统一起来,同时指出高尚的道德是精神幸福的重要方面,强调精神幸福对于物质幸福的引导作用。李大钊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纳入对幸福的思考范围,将个人幸福融入社会幸福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准则,在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相互促进中呈现幸福的理想形态。

(一)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相统一

物质和精神是衡量幸福的两大维度,马克思指出“忧心忡忡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6]305。即从物质决定意识的角度说明物质幸福是精神幸福的先决,精神幸福建立在物质幸福的基础之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生活分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两大领域,人通过从事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创造实现幸福的条件。物质生产是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即“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9]158。只有先通过物质生产满足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才有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的内容与形式,“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9]151-152。但精神生产作为人类高级形式的认识活动,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生产,对物质生产具有能动的反作用。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辩证统一,能够满足人在现实世界中的需要,其中必然包括对幸福的需要,且无论是物质生产还是精神生产,其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始终与人类的幸福相联系。李大钊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语境中来理解幸福,明确提出“精神的事业与实际的事业,其有功于国族者,固皆甚伟。平情论之,二者均不可阙”[3]496的论断,阐发物质与精神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李大钊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中介绍唯物史观的要领,指出一切精神构造都是附着于经济的基础构造的表面构造,且随基础构造的变动而变动,并在此观点上提出“物心两面改造”的主张,即“物质上的生产”与“精神上的生产”一起变化。李大钊反对沉溺物质世界的享乐主义幸福观,也批判一味追求精神超脱的禁欲主义幸福观。他追求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幸福,认为人在前史中所沾染的封建习气积弊日久,单靠物质的变更无法除弊革新,“不改造经济组织,单求改造人类精神,必致没有效果;不改造人类精神,单等改造经济组织,也怕不能成功。我们主张物心两面的改造,灵肉一致的改造”[7]23。即人的幸福应该坚持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相统一。

李大钊在唯物史观的立场上分析道德的本质,指出高尚的道德是精神幸福的重要方面。李大钊注重物质与精神两面改造,认为实现幸福遵循一定的精神标尺,即道德。李大钊在《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一文中指出道德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它是以自然、物质、社会生活为基础,是“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之社会的本能”[7]133,这种本能随着物质基础的变动而变动。中国几千年来以农业为本位的经济基础已发生改变,新旧道德的碰撞造成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背离新道德认知的实践行为无法适应生活要求与时代潮流。李大钊认为幸福虽然基于个体的感性体验,但也要受到道德的理性约束,因此李大钊在《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一文中引用Ruskin的观点指出道德是幸福的必要条件,“人之幸福,须有正直,真实在内,否则无正直,真实即绝无幸福可言”[8]296。道德不是束缚人自由活动的枷锁,是人对行为规范的自觉内化与践行。李大钊积极在唯物史观的立场上构建道德与幸福的至善境界具有美的意蕴,将道德的真、善、美统一起来,主张发挥德行之美,在爱与牺牲中唤醒群众对道德的热诚,在追求崇高的人格和发扬博爱与奋进的精神中实现人生的幸福与进步。

李大钊深刻认识到真正的幸福是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辩证统一,构想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并举的美好愿景,提倡人们在创造物质资料的八小时工作之余,应再拿出八小时来丰富精神生活,“因为人之精神富足,工作之结果必优美”[8]253。精神幸福能够反作用于物质幸福,劳动者的身心都能获得愉悦,随之产生强大的精神驱动力,进而转化为个体改造社会的物质力量,创造出更多的物质幸福。李大钊将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与改造人民的精神世界统一起来,作为改造社会的整体,这是李大钊把马克思主义核心要义与中国实际需要相结合的一次探索。

(二)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相统一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五四时期理论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范畴,在《自由与秩序》一文中,李大钊对这一范畴作出阐释:“一云社会,即指由个人集成的群合;一云个人,即指在群合中的分子。”[7]326即个人与社会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双向互动的统一体。李大钊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认识,既有对中华传统文化中“家国天下”观念的价值秉承,又体现出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理论的创造性转化。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虽然有着时间、空间上的巨大差异,但在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上却异曲同工。儒家作为中国古代主流思想学派,认为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包含个人、家庭、社会三个方面,始终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人生的理想模式,展开大同社会的幸福想象,在个人向社会的递进中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相统一。马克思主义则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135说明人不是抽象的个体,而是处于社会关系所构成的现实世界中的个体。

李大钊作为中国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的第一人,他将儒家的人生哲学与马克思主义人与社会的关系理论相结合,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中国化的最早形态。他呼吁青年要“以青春之我,创造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3]318来实现为人类造幸福的崇高理想。李大钊主张人类的幸福是个人、家庭、国家三位一体的幸福。在个人层面,即“是互助、相爱,不是谋怨仇,并为大多数人谋幸福”[8]247。李大钊强调幸福的利他性,始终将个体幸福融入社会整体幸福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准则,认为青年学生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要在社会实践中发挥自身的价值,要去宣传人道主义、社会主义,去解救那些处在黑暗生活中的同胞,让他们也享受新文明的幸福。在家庭层面,李大钊突出家庭之于个人与社会的重要意义。家庭是连接个人与社会的桥梁,是社会的组成单位,它不仅影响着青年对幸福的认知与价值取向,更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具有教化作用,李大钊指出“真爱既已蓄于一门,仁风斯能广播乎全国,而后爱国、爱群、爱世、爱物之思油然而生”[10]160。李大钊继承传统“家国同构”的社会发展模式,同时又基于近代中国特殊的社会境况与现实需求,鼓励青年首先实现自我个性的解放,摆脱专制婚姻,继而建立理想之家庭,再将改造家庭延伸至改造社会各方面,把实现家庭幸福融入民族复兴之中。在社会层面,李大钊于《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一文中引用涡文的观点,指出“社会上种种事业,非为少数人计,应为大多数人之幸福计”[8]276。社会的发展条件制约主体幸福感的提升,李大钊希望通过社会主义运动解决封建压迫、教育未普、分配不公等社会问题,以谋求社会进步,增加社会幸福,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李大钊将目光延伸至世界的范围,他期望青年冲破狭隘思想的禁锢,拓展世界眼光,去追寻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小到完成我的个性,大到企图世界的幸福”[7]69,即通过实现个体的幸福,然后实现全世界、全人类的幸福。观照李大钊短暂的一生,他毕生为民族解放事业而奋斗的革命实践也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相统一最生动、最形象的诠释,是对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这一共产主义幸福目标的坚守,彰显出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

三、幸福观的实现路径

李大钊以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为指引,揭示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民不幸的根本原因,在他看来,“若社会组织完善,劳动确瑧为愉快之事,不然劳动固甚苦也”[8]253。劳动为人的幸福提供物质基础、丰富精神感受,人生求乐的最好方法就在于劳动。李大钊认为合理的分配是劳动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他坚信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与人民追求幸福的终极目标相一致,能够实现人民幸福的最大化。

(一)创造幸福的源泉:自由劳动

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上,劳动和幸福曾是相对立的两个范畴,但马克思以实践观点审视劳动,阐明劳动是人的类本质,马克思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6]310,“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11]。说明幸福在人的劳动中产生,真正的幸福只存在于自由劳动中。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境遇下,由雇佣劳动引起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劳动变成了被动、机械的活动,劳动者丧失了自身的主体性,无情的压榨与剥削导致劳工在不断的自我否定中感到痛苦与不幸。李大钊继承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揭示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民不幸的根本原因,他在《劳动问题的祸源》一文中指出“工银制度下的劳动者,简直不如牛马”[8]470,资本主义机械工业的发达,导致许多劳动者失业,为了谋生,他们不得不被资本家的意志所捆绑,这种单向度劳资关系下的异化劳动是毫无幸福可言的。

李大钊指出,中国千年来以农业经济为主体,劳动是农耕文明的命脉,虽然重视劳动是中国人民的精神基因与优良传统,但也存在贱视劳工的心理。李大钊对“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12]的传统劳动观予以批判,驳斥智识阶级的运动不可学习低级劳动者的行为,积极宣扬尊劳主义、以劳动者为本位的新劳动观。李大钊肯定劳动的实践价值,指出:“劳动为一切物质的富源。一切物品,都是劳动的结果。我们凭的几、坐的椅、写字用的纸笔墨砚,乃至吃的米、饮的水、穿的衣,靡有一样不是从劳动中得来。”[10]439即从个人生命的存在是创造历史的前提出发,阐明劳动为幸福提供物质保障,人通过劳动实践把自己从物的奴役中解放出来,才有了追求幸福的需要。李大钊主张求乐避苦的人生观,如何求乐避苦?李大钊给出了方法论的指引:“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劳动的人,自然没有苦境跟着他。”[10]439李大钊并非将劳动的作用夸大或者将劳动与幸福简单地联系起来,而是从主体生命体验的角度诠释劳动幸福的理念,认为人类生活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自由,自由是人类生存所必需,是人生价值所在,也是幸福的应有之义。他主张“人人均须以行为冲动,亲身自作,得到喜悦之幸福”[8]251。劳动本身没有幸福的属性,而是具有目的性的实践活动,是创造幸福的手段,人通过自由、自主的劳动能够使人的本质力量得以确证,在自由劳动中实现对自身价值的肯定,使人排除一切苦恼,获享幸福。劳动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最为相关,李大钊的劳动幸福观是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典范,拉近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人民的距离,为人民“变‘求’之幸福为‘取’之幸福”[3]332明晰路径。

(二)科学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

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即“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13]363。当生产力高度发达,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即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3]365的分配制度,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受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影响,李大钊逐渐认识到经济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政治与经济相互交织的社会发展规律,对纯为资本家做主的分配制度予以彻底否定,指出工业机器生产的时代,物质生产无限增加而民众的消费力薄弱,故“欲人人均得幸福,则对于分配一层须注意,不然货物与人类之幸福无关”[8]277。财富的增加未必一定能够增进社会幸福,若没有合理的分配,反而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政治的重要功能就是按照一定的规则与目的对社会资源与财富进行分配和使用。马克思主义强调增进人民幸福的分配才是合理的分配,人民作为社会一切财富的创造者,财富的获得和分配就与民生幸福有着直接的、必然的联系。李大钊提出“社会主义不是使人尽富或皆贫,是使生产、消费、分配适合的发展,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8]246。这里的“平均的供给”明显与无视劳动差别的乌托邦式“平均主义”不同,李大钊注重生产与消费的调和,以科学的经济制度“将人间劳力,用巧妙之处理,合理保存劳力之产物,并用适宜的合理的以分配产物”[8]292,必须“使直接从事生产的人得和他劳工相等的份”[7]40,这是李大钊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初步理解,并进一步阐发“各尽所能以做工,各取所需以营生”[8]4这一具有共产主义色彩的分配理念。虽然李大钊对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还没有形成科学的、系统的认识,但从这些表述中可以看出,李大钊表达了他对社会主义在分配领域能够做到合理公正、提升人民幸福感的高度自信。

四、幸福观的现代观照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追求人民幸福与争取民族复兴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14]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见证并参与了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到中国共产党建立这一历史过程,但由于当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播条件有限,李大钊也并未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幸福的理论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尽管如此,李大钊关于幸福的论述充分彰显他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精神品质,是伟大建党精神的思想来源之一,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源头活水。

(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李大钊作为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之一,他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来表达人民的诉求。李大钊提出“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幸福”[3]318的话语表达,将人民幸福作为毕生追求的目标,认为幸福的主体是人民,他确信工农阶级是创造真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力量。李大钊始终关注人的生活世界,以满足人的需求为导向,认为幸福的理想形态是物质与精神的协调共举,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相互促进,是在自由劳动中展现人的本质力量并在享受合理的分配中所获得的幸福感受。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旧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幸福为本,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理论是来自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理论。”[1]19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取得了许多历史性成就,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造福人民的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夯实人民生活的物质条件,厚植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同时,要加大分配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发扬尊劳爱劳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15]。劳动始终是通往幸福生活的唯一路径,广大人民群众也唯有通过劳动才能发挥人生价值、获享幸福。

(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近代中国积贫积弱,李大钊对民族与人民所遭受的苦难痛心疾首,民国时期各种主义、政体轮番登场都无法为中国寻得出路,民族复兴就成为以李大钊为代表的先进分子所关注的时代主题。李大钊在《人种问题》一文中写道:“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上贡献,大都以为是老大而衰弱。今天我要问一句,究竟他果是长此老大衰弱而不能重振复兴吗?”[8]578这表达了李大钊内心对民族复兴的深切盼望。在李大钊眼中,国家尚存之残体无法承托民众的幸福,民族复兴的最终指向是为了实现人民幸福。在如何挽救民族危机的思考中,李大钊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深入的研究,他在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指引下,充分认识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他指出:“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10]367他坚定地认为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真正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李大钊最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民族复兴”的先行探索,在“吾人深信吾民族可以复活,可以于世界文明为第二次之大贡献”[10]313的信念驱使下,李大钊积极投入创建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开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初探索,为党的建立、发展做出了开创性贡献。从中国共产党建立到步入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国共产党跨越历史时空,党的初心使命在赓续传承。在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民族复兴的梦想不断向现实靠近,但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我们仍需在党的初心使命中汲取力量。要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民族复兴的价值取向,不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世界发展贡献中国智慧,造福世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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