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业集体化时期乡村社会中的政治、情感与习俗
——以豫东尹店公社泥水匠土地情结为中心的考察

2023-02-19

民俗研究 2023年6期
关键词:集体化情结土地

李 达

引 言

传统中国以农立国,农民与土地有着很强的依附关系,由此形成了强烈的恋地情结。学术界围绕土地情结的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于“土地意识”“土地价值观”“土地依恋”“恋地情结”等。概念之间穿插交叠、界限不明。什么是土地情结?杜润生指出在古代中国的农业社会中,人民的就业和获得土地是一个同义语。(1)参见杜润生:《中国农村制度变迁》,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82页。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民以农为生、黏于土地,对土地产生了避而不宣的依赖情感。(2)陈胜祥认为土地意识区别于土地情结,指出“所谓农民土地意识,是农民在长期的农作生活与非农就业转移中通过互助性学习而获得的关于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及其社会制度安排的“认知”“情感”“意愿(行为倾向)”等心理因素的总和。传统社会农民土地的土地意识概括起来就是“乡土情深”“安土重迁”和“土地资源有限”等观念。参见陈胜祥:《分化与变迁:转型期农民土地意识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年,第37、69页。国内外围绕“土地情结”的解释异中有同,强调土地情结的核心即人与土地的情感联结。(3)参见陈胜祥:《分化视角下转型期农民土地情结变迁分析》,《中国土地科学》2013年第6期;[法]H.孟德拉斯:《农民的终结》,李培林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王欢:《土地、政策与农民心态》,《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古丽扎伯克力、辛自强、李丹:《地方依恋研究进展:概念、理论与方法》,《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王伟:《试论解放区文学的土地意识》,《江汉论坛》1996年第11期。

目前学界关于“土地情结”问题的相关研究大致包含以下方面:其一,传统土地情结的深描。例如,W.I.托马斯与F.兹纳涅茨基对1880年至1910年移居美国的波兰人的研究。(4)参见[美]W.I.托马斯、[波兰]F.兹纳涅茨基:《身处欧美的波兰农民:一部移民史经典》,张友云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30-43页。王春光认为土地既是中国传统农民的生存基础又是情感依托。(5)参见王春光:《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0、58、156页。费孝通指出农民对土地还附加了名誉、抱负、热忱、社会赞扬等,构成农民人格整体的一部分(6)参见费孝通:《江村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55-173页。;其二,土地情结的审视。如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共时性比较了不同地域农民中存在着的对待土地和农务劳动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7)参见[美]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农民社会与文化——人类学对文明的一种诠释》,王莹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135-158页。;其三,土地情结的动态建构。如陈胜祥将土地情结置于土地意识这一概念中加以讨论,定量研究转型期农民(分化)与土地的依恋关系及其变化。(8)参见陈胜祥:《分化与变迁:转型期农民土地意识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年。

由上述研究可以看出,传统土地情结的深描与土地情结的动态建构容易忽略对个体内心感受的描述与分析,占有资料的范围除了信件等个人资料外,还应以非结构或半结构访谈所获得资料为补充。值得注意的是,研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如何形塑内心深处的土地情结,个人叙事是重要研究方法。(9)刘铁梁认为在田野访谈中出现的个人叙事,其实是以个人身份进入社会文化再生产过程的不可或缺的话语形式,与集体叙事互相建构。参见刘铁梁:《个人叙事与交流式民俗志:关于实践民俗学的一些思考》,《民俗研究》2019年第1期。同时土地情结不仅仅是农民土地经济行为的动机,而且与传统社会礼俗(10)许多学者对“礼俗”概念展开辨析与深挖,例如李向振认为,作为一种社会事实,“礼俗”是礼仪礼制和风俗习惯的统称,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凝成的重要文化元素。礼代表国家的主导性意识形态及礼仪规范,俗是普遍存在于乡野民间的风俗习惯,具有地方性、特殊性、自发性和共识性等特征,参见李向振:《礼俗互动:作为一种中国社会研究范式的可能性分析》,《民俗研究》2023年第1期;韩若冰认为,从社会意识形态来看,习俗与人们的感知、情绪、情感、心态等共同构成社会心理,代表着生活化、自发性的基础性社会意识。礼作为制度化的社会意识形态,则是对社会价值取向的具象化和行为规范的制度化。礼俗的文化表征体系,包括仪(行为)、义(观念)、器(物质符号)、场域(如宫庙建筑、墓地、祭场等)等要素,而在此基础上建构起来的话语体系、概念体系、行为体系和符号体系,则是其思想观念的形式化和象征化表达,参见韩若冰:《礼俗同构与礼俗互动传统的当代价值》,《民俗研究》2023年第1期。联系密切;土地情结的审视还应当注意到不同群体的土地情结除自古以来被各自地区文化形塑之外,还受国家制度政策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同一群体的土地情结因社会历史发展也会发生脱嵌与再嵌。

本文试图从现象学、社会学的学术视野出发对农业集体化时期(11)学者关于农业集体化时期的具体时段界定不一,本文将其界定为从1956年农业高级合作社实施至1984年人民公社体制结束。的农民土地情结的动态建构展开分析,丰富现有土地情结研究的面向。本文的核心问题是尹店公社泥水匠在离乡与返乡的不同阶段如何围绕土地情结进行意义赋予,以此理解这一群体背后的主观基础。同时也将田野调查事实细节与大的历史进程相勾连,串联起农业集体化时期乡村社会政治、情感与习俗的内在逻辑。

一、外出务工习俗:公社、建筑队与国家意志之间的磨合

许茨认为,行动不仅指人做实际的事情,也指其在不同的可能性之间作选择和决定的过程,它是生活世界价值和意义的基础,因而也是各种科学理论的基础。(12)参见何林、李晓元:《日常生活世界的意义结构——许茨〈社会实在问题〉初探》,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第195页。行动者的行动构成了意义。“意义”是某种“主观地被意向的东西”,有意义的行为观念与诸如动机、理由这样的观念联系紧密(因某种理由而行动)。(13)参见[英]彼得·温奇:《社会科学的观念及其与哲学的关系》,张庆熊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2页。关于“动机”,许茨认为,它是一种意义形态或者意义脉络,是作为一部分行为的某种富有意义的基础,要么对行动者,要么对观察者显现出来的。参见[奥]阿尔弗雷德·许茨:《社会世界的意义建构:理解的社会学引论》,霍桂桓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29页。在社会行动的范畴中,某些实际上的规律性可被观察到,即同一个行动者或许多人的行动过程会在一种典型的相似的主观意义引导之下重复地发生。马克斯·韦伯认为,当一种社会行动取向的规律有实际存在的机会时,我们称它为“习俗”。行动的“理性化”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元素便是把内在未经思索地接受流传下来的风俗习惯,替换成深思熟虑地有计划地适应于利害状况。(14)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8-41页。集体经济时期的尹店公社泥水匠外出务工习俗是公社、建筑队与国家意志之间互相磨合的结果。把握公社建筑队土地情结的价值建构与意义逻辑,离不开对意义产生的过程和情境的考察。

1953-1960年间,中国自然灾害频繁爆发、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城务工等)、“大跃进”号角策动等因素引起人口流动产生大量流民(也称流动人口)。(15)参见王俊祥、王洪春著:《中国流民史·现代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5页。20世纪50-60年代,豫东民权县尹店公社陆文斌经老乡介绍承揽到湖北省中洲垸农场基建工程,通过自组织流动的方式(16)自组织流动,即通过动员流动者的个人关系网络而发生的流动。参见钟涨宝主编:《农村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75页。组织起公社建筑队赴湖北省农场接活谋生。公社泥水匠外出务工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一)尹店公社建筑队概况

尹店公社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县境西南部。在当地流行砖瓦房之前,农村建筑工人通常被民众称为泥水匠。泥水匠俗称“泥水老师”。做泥水,以房屋建筑为主,兼有灶台建筑、桥梁建筑、水利工程垒坝、道路工程砌堪、铺石以及坟墓建筑等。(17)参见朱志强、唐恒臻著:《过去的乡居生活》,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34页。烧窑、泥瓦木工等是农民家庭手工业的一种,是作为依附于农业的副业而存在的。(18)参见苑书义、董丛林:《近代中国小农经济的变迁》,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96页。灾害频仍、生计模式的匮乏单一以及地缘因素是影响当地泥瓦匠从业选择的地域环境因素。历史上黄河泛滥造成的自然生态恶化等一系列原因,导致了当地农业经济的长期低迷。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尹店公社村民出路单一,谋生不易。匮乏单一的生计模式导致当地民众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支柱。盖房从业门槛低、收入高,成为村民较佳的副业选择。另外,尹店公社以建筑业闻名乡里,体现出了家族传统对当地建筑行业的嵌入,并且世代继替,具有较强的传承性。历史上,村民大多以做泥水匠谋生供养家庭。农村业缘关系是在血缘、姻缘关系基础上发挥作用的。(19)参见李秋洪:《中国农民的心理世界》,中原农民出版社,1992年,第52页。泥水匠是血缘群体或准血缘群体,也是地缘群体,在有限的范围内组织起来。本村村民从事建筑业具有天然的血缘、地缘、业缘优势,长期以来形成了外出务工习俗。建筑家庭出身的陆文斌(20)陆文斌,男,1931年生,民权县尹店公社社员,泥水匠家庭出身,部队退伍后加入县建筑公司。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陆文斌的公社建筑队最初基于血缘、地缘、业缘关系(21)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各种联系和关系的总称。从社会关系建立的基础上可分为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业缘关系是以人们广泛的社会分工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在血缘与地缘关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年,第300页。招募。第一批工人人数8名,主要来自尹店公社(22)尹店公社,位于豫东民权县西南,社员多以房屋建造为业。,他们之间沾亲带故,多为工匠子弟或亲故。(23)湖北务工期间,建筑队成员几轮更替,人数最多时达到20余人。工人都是男性,年龄最小14岁,其余为20岁左右。工人大多出身家境艰难的家庭,且家中孩子较多,入不敷出。这些工人为生计所迫加入陆文斌建筑队。(24)刘合乾:“都是生活紧张过不下去了才投奔陆文斌,也就是想着多弄点钱。”访谈对象:刘合乾,男,葛庄村人,尹店公社建筑队工人,1945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1年7月3日;访谈地点:无梁殿村水厂。刘合乾受教育程度最高,为私塾出身,中学肄业。其余工人文化程度最高者仅为初级小学(初小)学历。湖北务工期间,公社泥水匠完全脱离生产队劳动,除节假日外全部在农场劳动。

(二)国家大规模基础建设的社会历史背景

湖北省国营中洲湖农场,1957年底创建于中洲湖区。作为正式劳动组织的农场是湖北省直属国营农垦企业,需要完成上级指令性生产任务,对上级负责,同时具有小社会的特点。建场前,中洲湖区水患频繁,土地荒芜,高苇丛生。1957年10月12日,为了根治水患,消灭钉螺,扩大耕地面积,繁荣革命的老苏区,中共汉川县委向中共孝感地委、孝感专员公署提出报告,要求国家投资围垦中洲垸,兴办国营机械农场。在征得省委同意后,组织民工修筑中洲垸围堤,为垦荒建场奠定了基础。随后,来自全国各地的垦荒大军齐集中洲。1958年2月,河南省兰考、民权两县移民400余人来场筑堤围垸、垦荒建设,他们是1957年经鄂豫两省协商,支援湖北荆州、孝感、黄冈3个专区围垦的10万民工的一部分。1963年,筹建梅角分场,由省农垦厅从五三农场调来1个队(多为河南柘城人)计54户、266人、134个出勤劳力。他们来场后,成为建场初期生产建设的骨干力量。因多数为未成家立业的年轻人,于是很多人就留在农场安家定居。1958年来场人员被编入农场生产队出工参与生产劳动。职工居住于居民点,一般一个居民点就是一个生产队。(25)参见中洲垸农场志编纂委员会:《中洲垸农场志(1957-1985)》,湖北省国营中洲垸农场印刷厂,1989年,第16-65页。公社建筑队初到湖北省国营中洲湖农场之时,农场刚刚开辟不久,百业待兴,亟需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农场大批民权、兰考地区的移民也为公社建筑队更好地融入其中奠定了社会基础。

公社建筑队主要负责承建加工厂房、仓库、畜舍车间等生产性用房和职工宿舍、办公室、厨房等非生产性用房。总之,中洲垸农场面积广阔,工程事无巨细,大到厂房、仓库,小到修厕所、打晒粮食的晒场、工人厨房的灶台等,都要交给公社建筑队负责。农场工程的长期性和相对垄断性保证了公社建筑队收入的稳定性。相对于生产队收入微薄,能在湖北农场工作对建筑队工人而言已是难得的机遇。工人最在意的是能持续接到活,“主要是这一班人不能闲着,谁都不想闲着,闲着没饭吃了,吃不上饭,谁想闲着?”(26)访谈对象:刘合乾,男,葛庄村人,尹店公社建筑队工人,1945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1年7月4日;访谈地点:无梁殿村水厂。。工人们常常自嘲泥水匠是乞丐(27)刘合乾:“鲁班嘞徒弟都属于要饭嘞人。当然两只手卖力挣口饭吃,不是说真要饭,说嘞啥,还是找饭吃嘞人。”访谈对象:刘合乾,男,葛庄村人,尹店公社建筑队工人,1945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1年7月4日;访谈地点:无梁殿村水厂。,以“人家能留你干活发给工资就不错了”来安慰自己,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业集体化初期农民离地化的心理诉求。

(三)自由裁量空间:国家政策下泥水匠与公社的磋商

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国家权力更加渗透进社会生活。面对城市吸纳了大量农村人口的情况,国家为了缓解城镇粮食供应压力、控制人口频繁流动以维护社会稳定,开始限制农民的自由迁徙与择业。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初步建立,取消了公民的自由迁徙权,限制农村人口正常流动,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无法转移。(28)参见齐鹏飞:《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109-110页。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村劳动力被统一安排到生产队组织化、准军事化、集体化的管理之中,农民职业高度同质化。人民公社体制、土地集体化与统购统销体制、户籍制度等共同作为配套措施为国家工业化战略服务。建房作为泥水匠在农业外的自我谋生手段受到压抑和限制。“当政治嵌入侵害了农民个体经营活动的权利时,加上集体的耕地和经营范围狭窄且有限,即便所有农民在集体内积极地劳动,也无法改善生产状况和生活水平”(29)陆益龙:《农民中国——后乡土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29页。,如此社会环境下尹店公社农民概莫能外,不可避免地会想方设法谋求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为了维持集体经济制度,农民的个体经济在当时普遍被当做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对待。虽国家政策如此,但1959年的尹店公社对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公社劳动力私自外出也可以通融。公社允许泥水匠去湖北省国营中洲垸农场务工,但是开出了条件:需要每人每天上交公社1元钱才可放行。“1元钱”的作用有二:一是工人花钱买自由,按照规定不交钱不允许外出流动;二是工人花钱买工分。每天上交1元钱即购得一天工分,把工人当作是依然留在生产队出工。每天上交1元钱对泥水匠开支不菲,但在工资收入大于上缴费用的利润诱惑下,工人们还是积极赴湖北务工,“虽然交给生产队1元钱,但是工资还能剩点,而且能剩下不少。我刚到农场的时候年龄小,只能做力工,刚开始剩不了多少钱,后来工资也高了,攒的钱也多了”(30)访谈对象:刘合乾,男,葛庄村人,1945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1年7月3日;访谈地点:无梁殿村水厂。。“1元钱”成了公社泥水匠合理、必须的谋生选择与弹性发挥。除此之外,外出务工还需开具三级证明。1962年底,人民公社的基本经济体制最终定型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模式。(31)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既是基层政权组织,又是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组织;公社一般分为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实行生产大队所有制,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是直接组织社员的生产和生活单位。“三级证明”指公社证明、生产大队证明、生产队证明。参见《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521-548页。农业集体化时期劳动力流动不自由,人事管理严格,往往需要开三级证明才可外出,同时三级证明也是在外活动的必要证件,不可能在没有三级证明的情况下住宿和办理工作手续。

总之,虽然当时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但实际上尹店公社的管理略有松动,形成了黑与白之间的模糊地带。借着“1元钱”和“三级证明”这类暂时政策空窗期的红利,公社建筑队成员暂时脱离了公社生产队的劳动。

二、土地情结式微:公社泥水匠离地的逻辑意义

袁亚愚等学者认为,1953-1960年是中国农民的较快流动期。1955年之后,城市社会主义改造和农村合作化限制了农民的社会流动,导致中国农民社会流动于1960年之后逐渐进入畸变期。(32)参见袁亚愚:《中国农民的社会流动》,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71-83页。王春光也指出,1949年后到20世纪80年代初这段时间出现过两次正向的城乡流动,分别是1950年到1955年期间(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时期)和1957年到1960年期间。所谓“正向”即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的方向,参见王春光:《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22-124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和“一五”时期,劳动力资源利用的基本情况是从业人员处于缓步增长的状态。1958年到1966年,中国进入经济调整期,城镇和第二产业从业人员逐渐大量返回农村(参见路遇:《新中国人口五十年》,中国人口出版社,2004年,第848-851页)。尹店公社建筑队泥水匠脱离公社体制外出承揽湖北工程谋生正是1950年代农民参与大规模经济建设与外出务工谋生的缩影。而隐于这一社会现象的背后,传统土地情结式微是重要影响因素。马克斯·韦伯认为,“动机”是主观意义的复合体,意指行动者本身——或是从观察者来说——对于行为所提供的有妥当意义的“理由”。(33)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4页。传统土地情结背后的意义结构被重构与消解,是理解与解读公社建筑队泥水匠离乡动机的重要视角。

(一)长期被遮蔽与隐藏的农民离地化倾向

在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村清一色的留守土地的人地关系只是国家行政力量造成的。政治干预村落社会,农民离地化倾向长期被遮蔽与隐藏。本研究所探讨的个案则是这一问题的直接体现。黄宗智指出,尽管革命宣传大讲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差别,但政策上一直偏重城市、城市居民、产业工人,客观上造成了等级社会结构。在城乡差别之下,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半工半农村庄是国家政权强制下的产物,村民并非自愿留在乡下。(34)参见[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第298-300页。1958年,中国城乡分隔户籍管理制度正式建立,严格限制农村居民向城市流动。同年,人民公社制度推行。户籍管理制度与人民公社制度、统购统销制度等共同构成国家为实现工业化而设立的配套制度和政策。在口粮分配、工分分配和户籍制度的限制下,农民没有迁徙择业的自由,也没有升迁的机会,被制度化地束缚于土地,城乡二元结构固化。城市人口向农村略有流动,而农村向城市人口流动近乎停滞。(35)参见李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史(1949-2019)》,当代中国出版社,2019年;张静茹:《中国当代社会史(1966-1978)》,湖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朱力:《中国民工潮》,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陆益龙:《农民中国——后乡土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尹店公社建筑队的组建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从临时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再到高级合作社,最后到人民公社制度的确立,我国完成了农业的集体化过程,全国农民从个体家户和独立的小村落,被逐渐卷入社会主义的大集体之中。(36)参见陆益龙:《农民中国——后乡土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22-323页。此外,温锐、陈胜祥等学者也赞同视合作化与人民公社为统一的集体化运动,参见陈胜祥:《分化与变迁:转型期农民土地意识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年;温锐:《毛泽东视野中的中国农民问题》,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尹店公社除有生产队负责专门农业生产外,公社部门种类齐全,分别有供销社、粮管所、卫生院、邮电局等。村民被公社整合于集体的各个单位之中。泥水匠的生产生活受到节制,平时和公社社员一同参加生产队的劳动(37)生产队给社员派活往往量才适用,根据社员“会什么”进行分配。泥水匠和公社其它劳动力一样统一下地干活,唯一的区别是被事主请去干活的时候,会临时离开生产队。,同时不能自由行动,统一受生产队长调遣。泥水匠渐渐熟悉和接受被束缚于农村的状态,向外流动极少。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形塑了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民的土地情结,与过往形成偏离与断裂的局面。

尹店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分田分地改变了农村旧有的生产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村民产生了与生俱来与超越时空的强烈共鸣,生命中的某一时刻与祖祖辈辈世世代代打交道的土地、与土里刨食的观念再次紧紧依偎在一起,而这个纽带就是土地情结。村民对土地的依附感愈来愈强。土地改革满足了农民平均地权的夙愿,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土地改革打破了皇帝充当臣民和土地中间人的局面,让土地真正属于农民”(38)参见[美]彭尼·凯恩:《中国的大饥荒(1959-1961)——对人口和社会的影响》,郑文鑫、毕健康、戴龙基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9页。。农业集体化时期,土地由私有变公有,农民走上集体经济,过去的村落经济基础被破坏。国家以行政手段割断了农民的土地情结,小农心理导致农民缺乏土地经营热情,“厌弃”逐步替代传统的眷恋。(39)参见米华:《中国共产党与当代农民土地情感迁变——以湖南省溆浦县桐木坨村农民为例》,《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一合大伙,地不是自己嘞了,没以前干着有劲儿了。即使是现在把几家嘞地合在一块最后一起分粮食,农民也不愿意”(40)访谈对象:陈凤林,男,尹店乡人,1965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3年2月10日;访谈地点:电话访谈。,体现出农业集体化削弱了农民生产热情。另外,传统农民复杂丰富的土地情结一部分被无私为人的工作动机冲击、解构和重构。人民公社制度人为地消解甚至阻断了农民恋地情结。“都是为革命都是为奉献。大干苦干拼命干,共产主义快实现。社员挥起锄头为革命,一锹一镐建设社会主义,成为改天换地一代人”(41)访谈对象:王洪章,男,葛庄村人,1947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1年4月13日;访谈地点:电话访谈。。大河有水小河流,国有社有家才有。公社是棵常青藤,社员都是藤上的瓜。农业服务于国家工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以及集体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必由之路等原因使国家对农民进行了一系列宣传教育。黄宗智认为,国家将大公无私的为人精神、革命的觉悟作为工作动机灌输到农业生产之中,集体生存而非市场利润是工作的首要推动力。当然,集体制也是物质的刺激结构,而非纯粹地依靠政治或精神刺激。(42)参见[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第270-272页。周其森、王兴国历时性分析中国农民恋土恋房的文化心理,指出中国农民注重买地、注重盖房,人民公社制度让农民不再拥有自己的土地,也杜绝了土地买卖,农民小有积蓄后的第一要务从买地和盖房减少为盖房一项。(43)参见周其森、王兴国:《中国农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第68、69页。政治的、集体的、仪式化的活动重构着农民的心灵,心灵的集体化(44)郭于华认为,集体化改造了人们的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人民公社化过程带来的高度组织化的生产和生活经历,是人的集体化与心灵集体化相互建构的过程。参见郭于华:《受苦人的讲述:骥村历史与一种文明的逻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56页。冲击、改造甚至置换着农民的土地情结。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村基本制度的制定更多从国家优先出发而非农业、农村、农民自身情况。

(二)土地生存功能和发展功能的弱化消解农民的土地情结

国家顶层设计政策改变着尹店公社村民的人生轨迹和个体记忆。村民的生活世界为国家行政力量所形塑。农业集体化时期,制度、生理、心理等方面的因素使尹店公社村民对土地越发疲劳和厌倦。个人与国家相互抗争、磨合和纠缠,建构出泥水匠的精神家园和意义世界。农民的土地情结因土地生存功能和发展功能的弱化而发生分解。

其一,统购统销搭配合作化及其长期伴随的工农业剪刀差逐渐消弭与重构着农民的土地情结。工业化必然需要资本原始积累。农业集体化时期,国家一方面从农业提取积累——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农业税,二是设置工业品和农产品价格之间的剪刀差并通过统购统销和集体化来推行;另一方面向农村推销工业产品,而这一因素又促使农业实现更高级的合作化。(45)温铁军指出,农产品统购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额,以及工业产品高于实际价值和农产品低于实际价值之间的差额,就是剪刀差。参见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第170-178页。漫长的国家工业化伴随着对农业和农民的长期剥夺。农业合作化以来,虽然政策上各种调整,但农民收入常年低下,隐性失业,粮食短缺,甚至引发“生产力起来暴动”。(46)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民负担史》编辑委员会:《中国农民负担史》第4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0年,第187-312页。为配合重工业的发展需要,农民既要改变自己的习惯,又要为城市提供粮食,还要支付国家采购海外设备费用并为工业提供农产品原料等,中国农民要做出让步。(47)参见[法]谢和耐:《中国社会史》,黄建华、黄迅余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557页。彭尼·凯恩同样指出:“经过改进的基础农业不仅需要解决人民的温饱,而且还要为把中国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国家提供后盾。”。参见[美]彭尼·凯恩:《中国的大饥荒(1959-1961)——对人口和社会的影响》,郑文鑫、毕健康、戴龙基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46页。尹店公社概莫能外,村民成为国家顶层设计发展下的螺丝钉。

其二,从1949年至1958年期间,尹店村农民分得了地主的土地和生产资料,“虽然粮食产量低,粮食亩产100来斤,不过生活基本上能饭饱”(48)访谈对象:刘合乾,男,葛庄村人,1945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1年7月3日;访谈地点:无梁殿村水厂。。但大跃进时期当地诸多公社一度出现粮食危机,“到了1958年合大伙变成大集体后,出现了挨饿的现象。刚合伙时候吃饱喽,别说吃饱了,还给你变着花样吃,到后来吃吃,把库存吃完啦就没有啦”(49)访谈对象:李庆荣,1948年生,焦堂村人,现居民权县,曾任李堂村一队妇女队长;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0年7月25日;访谈地点:民权县李庆荣家中。。“公社化后搞‘吃饭不要钱’‘敞开肚皮吃饭’,浪费了不少粮食”(50)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18-119页。,粮食危机开始出现。此时尹店村农民对国家政策持既拥护又反对的态度:一方面农民虽忍饥挨饿但也不好表现出对政策的不满,担心不慎会动辄得咎;另一方面这种不满暗藏心中。“大跃进”之后,当地农民对集体逐渐产生了抵触心理甚至是磨洋工等所谓弱者的武器行为。因为“大跃进”后有的家庭生存状态还不如设立高级社之前。

其三,尹店公社泥水匠,尤其是年轻人群体苦闷没有发展机会,职业选择、提高收入等机会匮乏。在生产队中,土地与主要生产资料都归生产队集体所有,集体土地几乎是全体农民唯一的生活资料来源和生命延续的保障。在生产队里,农民只有参加生产队劳动,获得劳动工分,才有经济收入。(51)张乐天、丰箫、邱梦华:《共生经济(1962-1982):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经营》,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7、360页。互助组和初级社启动了农村集体化进程,农村集体化不仅体现在土地集体化上,而且还体现在生产、生活、组织管理的集体化上。(52)参见王春光:《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5页。概而言之,1958年国家进入经济调整期之后,尹店公社人地关系大体为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之上,农民迁徙、择业的自由相对有限,也较少有升迁的机会。总之,土地无法满足公社年轻人发展需要。尹店公社村民挣钱渠道很少,谋生不易,机遇难觅,只能另辟蹊径。漫长又无望的重体力农业劳作使得尹店公社泥水匠渴望追求出路,寻求变化,“都是生活紧张过不下去了才投奔公社建筑队,也只是想着多弄点钱,这是那时候最迫切的想法”(53)访谈对象:董保江,男,1963年生,无梁殿村村支书;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0年6月15日;访谈地点:民权县无梁殿村,紧邻葛庄村。。因此,加入陆文斌的建筑队既能学艺又能谋生,吸引了大批年轻人加入以求改善生活、改变命运。

三、土地情结重塑:返乡现象背后的价值与意义建构

1960年代初期,第一批工程结束,公社建筑队从湖北返回家乡。此时,正值湖北中洲垸农场基建队缺乏人手,中洲垸农场领导因公社建筑队表现出色而对其极尽挽留。但是工人们几乎不约而同放弃待遇较好的农场工作选择返回家乡,“留湖北也能留那,但是当时人都不想留那,那会儿一二十个人去,都回来了,到后来又去几个人到那也没干多长时间,也就干个半年时间就回来了”(54)访谈对象:刘合乾,男,葛庄村人,1945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2年5月22日;访谈地点:电话访谈。。从离乡到返乡,传统土地情结中的潜伏力量重新融入和建构到工人新的行动动机当中。针对泥水匠离乡又返乡的现象,既需要对公社泥水匠群体背后的主观意义作直接观察的理解,也需要进行诠释性理解。(55)马克斯·韦伯区分了对意义作诠释性理解的两种基本类型。“直接理解”即通过直接观察来理解一种行动的意义。“诠释性理解”即对观察到的活动与其对行动者的意义之间存在的动机联系予以解释。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对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著作分析》,郭忠华、潘华凌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第189页。行动的意义既非可以清楚设定,也非能够完全有意识地掌握。(56)所谓“行动”意指行动个体对其行为赋予主观的意义——不论外显或内隐,不作为或容忍默认。“社会的”行动则指行动者的主观意义关涉到他人的行为,而且指向其过程的这种行动。另,马克斯·韦伯将“意义”划分为两种含义,一是事实存在的意义,二是纯粹类型的意义。而本文的“意义”指第一种,即“某个行动者在历史既定情况下的主观意义”。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4、29页。

(一)公社建筑队返乡的动机与逻辑呈现

公社泥水匠返乡动机呈现出意义复合体的特点。社会行动的类型可分为目的理性式、价值理性式、情感式、传统式,但实际的行动并非可以简单纯粹地对应单一类型,而是混杂着来自不同类型的要素。(57)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1-35页。这批泥水匠选择回乡的主要考虑为:第一,即使脱离生产队谋生,工人在组织关系方面仍属于尹店公社社员,名义上离家实则并未离家。工人照常向生产队交钱买工分换取生产队分配的物资,组织关系上仍然属于生产队社员。第二,工人们始终不适应、不习惯湖北生活环境。第三,强烈的家庭观念。孝老敬亲是传统礼俗的应有之义。(58)参见陆益龙:《中国历代家礼》,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长期的熏染使传统儒家思想成为村民内心深处根深蒂固的习惯性势力,在重大事件的选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张士闪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基于礼俗互动。以稳定性和反复性为特征、持续地作用于地方社会生活,特别是赋予民众个体以生命归属感和人生意义,则是民俗的根性所在。(59)参见张士闪:《礼俗互动与中国社会研究》,《民俗研究》2016年第6期。工人们全家老小都在家乡,例如陆文斌家里有5名子女,家务全凭妻子一人操持,家庭负担很重。湖北农场只是暂时的栖居之所,顾家养家的需要决定他们无法长期在外漂泊。第四,建筑施工是不同工种通力配合的活动。如果工头和大部分工人选择返乡,那么不愿回乡的少数人也无法展开施工,只能跟着返乡。第五,湖北农场收入虽比家乡务农收入高,但不具备明显的比较优势。如果留在农场始终无法转正获得正式职工待遇,就始终是编外人员。第六,公社建筑队返乡时期正值“三年自然灾害”结束、生产队土地收成见涨、社员分得自留地的机遇期,农民温饱问题得到了改善,不再是离乡时的粮荒境遇。分配自留地极大地激发了社员的劳动热情。在社员看来,如果能种好集体土地和自留地,也足以吃喝不愁,没有必要背井离乡。比起并不稳定的农场工作,经营好集体土地和家中自留地才是明智的长久之举。第七,乡土出身与对灾荒记忆的体认形成了老一辈农民浓厚的土地情结,死守土地是常态。土地是命根子,“劳动人好种地,没有地心里不踏实。地是农村人保家保命的资本。搁外边挣嘞钱不多还不如守着家嘞那点儿地”(60)访谈对象:宋金荣,李堂村人,1939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2年5月22日;访谈地点:电话访谈。。综上,当强烈的家庭观念、根深蒂固的土地情结、经营自留地的迫切动机明显到了一定程度并大于农场所得,工人就会不在乎农场多出的那点收入。

可见,土地情结依然是促使工人们选择归乡的重要因素之一。与离乡动机的意义构成相反,这一阶段土地情结的意义构建是以生产队务农能满足基本温饱且湖北农场收入优势并未明显到一定程度为前提。其背后的意义世界蕴含着这样的逻辑呈现:湖北农场务工只是临时之举,比起离开土地,工人们更想守住土地,即守住集体土地和自留地。根深蒂固的土地情结再次让工人们意识到,无论土地收成多少,都是保家与保命的保障。从表面来看,目的理性式动机是公社建筑队工人返乡的主体动机,绵密交织着生存策略的理性设计。不可忽视的是,这一阶段土地情结得到加强,被情感式和价值理性式的行动动机所重塑,满足作为农民的泥水匠群体的情感需要。物资匮乏的年代,工人们愿望颇为简单,最重要的目的是想方设法吃饱肚子。刘合乾等工人因食不果腹背井离乡,也因生产队粮食产量见涨、生活条件改善最终回归故乡。在工人们看来,老家与土地是根,漂泊无法安顿内心世界,农场务工的日子可以调侃为“去外边要饭”。换言之,家庭与土地等因素始终是刘合乾和工友们作出离乡与返乡判断的首要因素。不到一定程度,他们万万不会作出背井离乡的选择。总之,返乡阶段土地情结的主观建构既是出于利害状况的理性衡量,也是出于对传统土地情感与价值的内在追求。功利性目的与情感价值彼此渗透交织。

(二)公私之辨:土地私有情结力量更甚

概而言之,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民土地情结以两种情结、两种态度存在:一是对集体劳作土地的土地情结,二是对自留地的土地情结。后者较前者更深厚。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民土地情结式微主要指对集体土地情结的式微。对于自留地,农民的土地情结依然顽强甚至更深厚地存在着。因此,就尹店公社建筑队这一个案而言,我们不仅要看到土地情结弱化下的推力,还应看到土地情结长期隐伏下的拉力。

高级社和人民公社使土地国有化和集体化,即对土地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是高级社和人民公社而非农民。农民与土地的直接联系与情感联结被农业集体化时期的行政力量削弱和消解。人民公社制度带给农民新的生存状态。新的社会秩序规训使农民传统的土地情结得到新的转变和建构。然而,基于尹店公社的田野考察发现,该时期农民土地情结并非均质化存在。这一时期的农民土地情结围绕两种土地、两种情结、两种态度、两种逻辑存在,新旧交错嵌合,变化与存续相互结合。农民在公与私之间摇摆。土地是命根子,那么意味着集体土地和自留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然而,这两个命根子有着主次之别,既有公的侧面,又有私的侧面。相较于集体土地情结,农民对自留地的土地情结更加浓厚。

在集体土地出工时,社员往往有两种表现:第一类社员按时上工,本分干活,大干快上;第二类社员擅长怠工,往往被当地村民斥之为“砍不住穗子的东西”,即干活时磨洋工或偷工减料、出勤不出力,甚至惹是生非。生产队对第二类社员往往以工分加以激励,“根据干活老实不老实给你评工分,一个壮劳力,好好干嘞最多给到10分,下一年评分再给你评高点,不好好干嘞,给你8分7分,下一年分也不给高”(61)根据宋金荣访谈资料整理。访谈对象:宋金荣,1939年生;访谈人:李达;访谈时间:2022年5月22日;访谈方式:电话访谈。。如何获得更高的工分?凡是不迟到早退、干活多、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社员工分就高,同时下一年评分时会多给工分作为鼓励。另外,干重活的社员工分更高。即便如此怠工现象也未能禁绝。自留地相比集体土地而言,所得完全属于农户个人,种植收获完全用于贴补家用,即“自留地现种现吃”。而集体土地所得需要受公社和生产队统一管理与分配。在这种心理机制下,自留地优先于集体土地,总能获得农民更精心的打理。自留地淡化了农民对集体土地的土地情结。另外,集体土地劳动存在怠工的空间,即使社员在集体土地劳动略有懒散获得工分较少,收获时也会获得粮食。因为有集体劳动托底,个别社员干好干坏对集体土地收成不会造成决定性影响,对表现差的社员的惩罚仅仅是工分少、分得粮食少,但不至于颗粒无获。而自留地则不同,收成的有无、好坏完全取决于社员自家的劳作投入,无人托底。一旦农民疏于对自留地的管理,很可能面临颗粒无收的局面。总之,集体土地与自留地的运作机制与分配制度决定了农民对两种土地产生了两种情结、两种态度。

农民本身兼具私有者和劳动者双重属性。土地改革之后,土地、牲畜、农具等分配到户。全国形成了庞大的小农群体,在一段时间内农村又出现了贫富分化和土地兼并现象。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农村生产资料实行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打破了原有土地秩序。农民生产生活方式逐渐由个人化向组织化和行政化转型,最终被制度化地束缚于人民公社体制。国家将土地等集中起来展开集体劳动,由自给自足变成通过记工分实现集体的按劳分配,几千年以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化的农业生产,这一转变既是财产所有权的转变,也是劳动生产方式、收入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62)参见郭于华:《受苦人的讲述:骥村历史与一种文明的逻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27页。集体经济时期,尤其在取消自留地阶段,农民单干的积极性因打压而隐于地下。土地情结逻辑或情感缺失并未阻止其在农民内心深处的漫溢,而是作为内在的价值理念和秩序逻辑长久存在。这一集体无意识是潜藏的力量,在动态变迁的时空过程中一旦条件成熟就会抬头。很多学者看到,即便在国家意志面前,农民在心理结构上依然保留着传统小农心理的影子,小生产私有制的文化心理依然潜伏,与国家正式制度相互抗争、磨合、纠缠。对农民缺乏了解造成了很多发展规划的失败,规划者把失败的原因归于农民的不合作,他们的预言和计划在全世界各处被农民所打破。(63)参见[美]埃弗里特·M.罗吉斯、拉伯尔·J.伯德格:《乡村社会变迁》,王晓毅、王地宁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20页。杜润生、王春光、欧阳斌、唐春元等将这一问题置于农民土地意识的逻辑链条中加以理解和反思,指出从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转变,反映了传统小农土地私有观念稳定、保持和持续存在。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被人民公社制度割断的土地情结开始复萌。这一历史过程可视为农民与国家正式制度之间的脱嵌与再嵌,既是国家对农村资源的再整合,又是农民安顿与连贯土地情结并达致情感的共融。陈胜祥认为近百年政治经济发展史表明,中国农民土地意识长期以来要么被忽略、要么被压抑、要么成为被改造的对象,然而农民土地意识却无时无刻不在积极抗争或消极抵抗,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农业集体化时期被束缚在土地上并被大一统的土地制度改造为同质型的农民(农户),作为经济活动的实践主体不断突破制度壁垒创造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并最终得到国家正式制度的认可。(64)参见陈胜祥:《分化与变迁:转型期农民土地意识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年,第17、18、35页。王春光指出,土地集体化、国有化带来的不利于生产发展的社会效应之一是损害了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传统农民有深厚的土地情结的前提在于农民认为自己绝对拥有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恢复了扭曲的人地关系,使农民在使用、经营方式上较自由地使用、支配土地,重新唤起他们对土地的恋情,从而使农民的土地之情得以一定程度和阶段的补偿和满足。(65)参见王春光:《中国农村社会变迁》,云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0、28、29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仅仅使农民使用、经营方式上较自由地使用、支配土地。贺雪峰反对土地私有化,他认为土地私有化不仅不能保护农民的利益,而且也不能提高农业效率,当前附加在土地制度上的道德话语和效率想象都是站不住脚的,是缺乏常识的表现。相关讨论参见贺雪峰:《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22页。土地情结的解构与重构是理解尹店公社泥水匠在农业集体化时期从业的经历、感受和记忆的重要视角。土地情结的表达与呈现部分地凝固于泥水匠行动选择之中。理解泥水匠离乡与返乡的选择不可避免地应当对这一时期农民土地情结的结构与变迁作深刻而具体的解析。

四、结 语

泥水匠首先是人民公社社员,受时代社会政治背景约束,与国家统一意志展开博弈与磋商。在农业集体化时期,泥水匠群体向国家意志让渡了自身的生存空间,面对重新调整的农村秩序自觉调试着自身的生存策略。泥水匠土地情结的消解与重塑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业合作化运动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的渐次深化将新的逻辑嵌入农民传统土地情结之中。公社建筑队泥水匠离乡与返乡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背后势必存在着动机丛,而土地情结的改变只是其中一种。背后的逻辑既是蕴藏于也是呈现于土地情结之中,应当对其复杂性和丰富性进行深入把握。公社建筑队泥水匠从离乡到返乡所建构出的土地情结是一种意义结构,为泥水匠的行动所规定。动态变化的土地情结背后蕴含着公社泥水匠深刻的情感逻辑、意义赋予与意识构造。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剥离国家话语叙事,走向前台,打破原初意义,走进叙事主体具体而微的内心世界。本文围绕土地情结,铺陈与深描尹店公社泥水匠外出务工的时空表达与意义呈现,反思和剖析背后隐藏的文本。通过考察泥水匠与国家的复杂动态关系,激活历史的事实,回归具体的社会语境,将其与大的历史进程相勾连,围绕上述问题展开活性的思索。

在生产队集体为从业单元的环境里,泥水匠创造或建构了相对特殊的行业文化。立足不同时期下社会秩序的重新调整,揭示不同时期泥水匠土地情结结构的形成与演变,剖析不同历史时期下农村建筑工人如何与特定社会政治环境互动以至相互影响,并进行历时性比较研究,具有一定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从农业集体化时期至市场经济时期,中国农村社会发生着一系列变化和转型,记录和研究这一历史,观察和理解宏观社会背景与微观行业从业者之间的关系,呈现农村建筑工人卷入时代浪潮下的日常生活的感受与心态,有利于深入理解今天的社会转型。

猜你喜欢

集体化情结土地
我爱这土地
渐渐淡出那儿时的情结
告别“GDP情结”
浅析中苏农村题材小说中的社会主义改革描写
难舍难分的情结
渐渐淡出那儿时的情结
用理想培育班级核心价值的探索与反思
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农村集体化时代及集体解散后的婚恋
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