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视域下的魏晋南北朝鬼怪文化
2023-02-18赵新萍
作者简介:赵新萍(1991-),女,甘肃兰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献学。
摘要:《水经注》作为地理和文学合璧的综合性著作,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记载的内容颇为繁杂,上至河道流经地区的天文地理,下至各地差异性的风俗民情、奇幻怪诞的神仙鬼怪等皆载入书中,其中不乏一些经久不衰的话题,鬼怪故事便是其中之一。该本记录的鬼怪故事较为丰富,依据故事情节大抵可以分为申冤诉苦型、突破禁忌型、报恩复仇型、害人作祟型、死后托梦型及死而复生型。这些怪异的鬼怪故事不仅再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鬼怪多元化的形象及人鬼之间复杂的关系,同时也映射出这一时期独特的鬼怪文化形态。
关键词:《水经注》;鬼怪文化;故事类型;鬼怪形象
中图分类号:I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110(2023)02(c)-0074-05
Ghost Culture in the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hui Jing Zhu
ZHAO Xinping
(School of Literature, Xi'an Siyuan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038, China)
Abstract: As a comprehensive work combining geography and literature, Shui Jing Zhu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ese literature. The contents of the records are quite complicated, ranging from the astronomical geography of the region through which the river flows, to the different local customs and customs, as well as strange gods and ghosts. There are some enduring themes, and ghost stories are one of them. There are a variety of ghost stories collected in the text. According to the story plot, they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type of complaining for grievances, breaking taboos, avenging kindness and revenge, causing harm to people, dreaming after death and returning from the dead. These strange ghost stories not only reproduce the diversified images of ghosts and the complex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ghost in the Wei, Jin, Southern and Northern Dynasties, but also reflect the unique form of ghost culture in this period.
Key words: Shui Jing Zhu; Ghost culture; The story type; Ghost image
1 《水经注》中的鬼怪故事概说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儒释道思想的积极渗透以及玄学的大肆传播,鬼怪与鬼话在这一时期尤为盛行,地理著作《水经注》中就不乏鬼魅精怪的身影。郦道元通过广征博引的方式,博采了史书、地志、石刻碑碣、杂传异闻、谱牒类、谶纬类、类书类、子书中各种奇幻怪诞的鬼怪故事,不仅细腻地塑造了具有时代特征的鬼怪形象,还勾勒了丰富繁杂的鬼怪群体,淋漓尽致地展现了这一时期人与鬼怪之间的纠葛、纷争、恩怨、情仇等复杂关系,同时也映射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独特的鬼怪文化形態。
2 鬼怪故事内容及其文化透视
2.1 申冤诉苦型鬼怪故事的文化透视
在古代先民的思维认知中,世间不仅普遍存在着精怪的魅影,而且人死后即便脱离了肉体的存在,但灵魂尚在,其魂魄幻化为鬼后依旧会拥有个人的意识。如《正字通·鬼部》所载:“鬼,人死魂魄为鬼。”[1]可见,鬼魂作为人的“继续存在”会游荡在夜间喊冤叫屈,或表达其情感和愿望。如在《水经注》卷十八《渭水》中便载有涪妻申冤的传说,故事中女鬼的丈夫在涪县当县令,夜晚在亭中留宿却不幸遭亭长所害。后王少林来郿县就职,夜半路过此亭,听闻女鬼喊冤后进行询问并将其冤屈洗刷,申冤成功后的女鬼便再未出现。《水经注》在卷三十七《泿水》中提到了与涪妻申冤相似的一则故事:“县有鹄奔亭,广信苏施妻始珠,鬼讼于交州刺史何敞处,事与斄亭女鬼同。”[2]故事中苏娥与婢女去邻县卖布的途中路过鹄奔亭,想在亭中借宿一晚却不料被亭长杀害,后苏娥的魂魄一直停留在亭中。3年后何敞任刺史时碰巧来亭中休息,苏娥这才得以向何敞诉说自己的冤情,使自己的冤情得到平反。《水经注》卷九《清水》中记载了“鲜于冀以魂揭发同僚”的故事,传闻鲜于冀在清河当太守为官家建造屋宇却不料还未竣工就死亡了,他的同僚刘适、黄秉趁他已死无人知晓私吞公款。鲜于冀的鬼魂知道后便在白日进入官府与后任太守及同僚对峙,后还写下奏书转交于皇帝,向西北方离去,去后黄秉等人就死了,最后皇帝为鲜于冀平了这场阴间的冤案。
显然,在这类冤案中死亡真相常处于一种被蒙蔽的状态,无论是幽幽哭泣的亡灵苏娥、涪妻,还是鲜于冀,他们的死亡或被歪曲或被隐瞒,信息也随着当事者的死亡而被彻底地冻结。为了讨回公道,为了将真相公布于世,死去的魂灵有着坚定信念,继续承担着不屈服的使命,始终坚持为自己的死亡鸣冤辩白,身为孤魂野鬼的他们极其渴望有人能够帮助自己恢复生前应有的名誉与形象。故事的结局也较为圆满,冤死的鬼魂遇到了清洁廉明的官吏,恶人得到了一定的惩罚,鬼魂也捍卫了自身的尊严。
2.2 突破禁忌型鬼怪故事的文化透视
面对诸多的鬼怪奇闻,先秦早期民间普遍存在一种与法律法规无关的忌讳文化,这是一种神秘而又令人畏惧的文化现象,也是古人对于鬼怪这种危险之物所持的一种禁忌心理及行为,他们普遍认为一旦違反这种禁忌就会招致不幸,遵循恪守这一禁忌就会相安无事。这种忌讳文化也延续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在《水经注》卷二十九《粉水》中闾丘为一己之私,擅作主张将自己妻子埋葬在文将军墓旁,并打算将文将军的坟墓推掉,后来闾丘也因破坏文将军坟墓而丧命。在这则鬼怪故事中,闾丘推墓实属犯了大忌,这在中华传统丧葬文化中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坟地、墓地不仅是鬼魂安息和活动的场所,也是后辈亲人表达哀思、尽孝的地方,是绝对不能随便毁坏的,一旦坟地遭人破坏,就会“人鬼共愤”,睚眦必报。另外,自魏晋以来围绕坟墓形成了很多禁忌和忌讳,其中一条便是鬼物绝对不敢擅动,故事中的文将军虽然成了虚弱的亡灵,但无助的他又具有强大的力量,当自己的安寝之地遭受破坏后开始作祟,最后夺取了闾丘的生命。
此外,禁忌文化还表现在即便是神通广大的鬼怪也有所畏惧的事物,一般认为鬼有两种禁忌:一种是惧怕污物,另一种便是怕光。先民们认为鬼怕光,即鬼不能在白天活动。民间传闻只要雄鸡一叫,鬼的超异功能就会有所削弱,处于最为虚弱的状态。但随着鬼怪文化的推进,到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有些传闻中的鬼怪更加厉害,居然突破了一些传统禁忌的屏障,如《水经注》卷九《清水》中记载的“鲜于冀以魂揭发同僚”的故事:“汉光武建武二年,西河鲜于冀为清河太守……于是冀乃鬼见白日,道从入府,与高及秉等对,共计校定,为适、秉所割匿,冀乃书表自理其略……便西北去三十里。”[3]显然身为清河太守的鲜于冀其鬼魂并没有出没于夜晚时分,而是在青天白日时刻自由地出入于公堂之上,这一出场突破了以往人们传统观念中身为鬼魂最怕光的禁忌,这种鬼魂突破禁忌的现象在先秦时期的鬼怪文化之中很少出现。因为在古代先民的意识中,面对这种虚无缥缈的人的“继续存在”,人们起初用丧葬和祭祀方式来讨好,后随着鬼地位的下降,巫觋文化的发展,人们开始用巫术办法对抗恶鬼的威胁,各种各样关于鬼的禁忌就产生了。古人认为鬼居住的地方是阴暗的地下坟墓,所以会怕光,甚至怕火等,因此鬼的活动时间一般都是在晚上。但鲜于冀的鬼魂为了陈清事实还原真相,竟然在白天与众人对簿公堂,显然是突破了早期鬼怪文化中畏光的禁忌。
2.3 报恩复仇型鬼怪故事的文化透视
报恩复仇是鬼怪故事中较为普遍的主题,这一类故事在《水经注》中也有录入。如《水经注》中记载:“人有行于途者,见一小蛇,疑其有灵,持而养之,名曰担生。长而吞噬人,里中患之,遂捕系狱。担生负而奔,邑沦为湖。”故事中的担生实属蛇怪,长大后时常吞噬行人,人们害怕此怪就将养蛇人逮捕入狱,打算将他处死。担生得知后前去营救,背着养蛇人逃走后将县城变成了湖泊,并把县长、官吏都变成了鱼。可见担生这一蛇怪虽然平日作祟害人,但面对养蛇人被捕入狱却能懂得知恩图报。而后续担生将县城变为湖泊,将县长和官吏变为鱼,可以看出担生在替养蛇人报仇。这则故事在展现鬼怪知恩图报的同时,还展现了它一种非常原始的人类心理,即复仇心理。
在传统故事里复仇的鬼怪故事很多,所谓复仇的事情多半发生在冤屈而死去的女性身上。当然,复仇也是有对象的,绝不会枉害无辜。在这则故事里,复仇事件发生在具有超异功能的蛇怪身上,复仇的对象是那些将养蛇人逮捕入狱之人,对于蛇怪这一复仇者而言,面对敌人时它具备人的复仇心理,将敌人置于死地以达到复仇的目的。这种人鬼之间的恩怨是非,不仅展现了民间朴素的道德观,也借助佛教因果报应思想的传播逐渐地完善了中华传统鬼怪文化的善恶观念,鬼怪报恩复仇故事成为乱世道德约束的主要力量,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没有丝毫被削弱。《墨子·明鬼》说:“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兵所阻,鬼神之罚必胜之。”[4]所以每一个鬼魂复仇故事在满足人们复仇心理的同时,也将鬼魂惩恶扬善的道德观念凸显出来,给世人以果报不爽的震撼和威慑。
2.4 害人作祟型鬼怪故事的文化透视
自古以来,先民对于鬼怪向来是秉着避之不及态度,这大抵缘于鬼怪作祟会给人们带来灾难或者祸害,若不躲避就会引火上身,甚至会招致恶鬼致命的袭击。《水经注》卷三十九《庐江水》中记载:恶瘴中有鬼弹,攻击的时候有声音,人却看不见,凡是中弹后树木会断人会死。只有11、12月才能渡过此水,否则走到这里的人都会被鬼弹所害。若将有罪的人驱逐到这里,不到十日就都死了。在《水经注》卷三十三中记载了“李冰大战江神”的故事,故事中的江神是十足的恶鬼,出没于村落专门收取童女作祟。身为太守的李冰面对狡猾的水怪精心策划,腰带缠上白绸,以自己女儿为诱饵设计引它出现,在主簿援手相助之下智斗江神,最后成功除去了祸害乡邻的水怪。《水经注·江水》卷三十三还记载了一个“文翁击江神”的故事,江神作祟残害百姓,太守文翁起初为其立祠但仍不见效,于是愤而拔剑,江神便不敢再来害人。《水经注》卷二十八《沔水》中记载水中有物“掌爪常没水中,出膝头,小儿不知,欲取弄戏,便杀人”[5]。《水经注》卷三十六《若水》中提到水中有一种黑色的鱼,人入水时不注意便被此鱼趁机杀害。
这些人鬼相斗的故事主要有恶鬼害人和人治鬼两种。鬼怪作祟害人这几乎是鬼怪永久的标签和无法改变的本性,也造成人与鬼怪之间有隔阂,人害怕、讨厌鬼的最主要原因。即使是再善良的鬼,和生人在一起也会无意间伤害到生人,汉代王充《论衡·论死》中记载:“世谓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至魏晋南北朝时期,鬼怪害人的形象有所改观,鬼怪已经改变了阴毒酷虐的性情,以淘气、傻气等面貌出现,但鬼怪害人的原因逐渐丰富起来,不再是以前单一的“强死鬼害人”,故事中的恶鬼属于有意害人,经常做一些恶作剧,甚至有戏谑的成分在里边,着实让人既恐惧又恨,这类传闻的出现使鬼话逐渐具有了诙谐幽默的特点,同时也将鬼怪与世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但它们常常危害活人,鬼怪害人的观念依然是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的主流。
2.5 死后托梦型鬼怪故事的文化透视
自古以来,中国古代梦学认为“梦中所出现的情景,源于神灵的安排。而梦可以进行占卜,也是因为梦像是天神告知梦者的,带着神的旨意”[6]。在《水经注》中也出现了关于鬼怪托梦的怪诞故事。如《水经注》卷二十九《粉水》中闾丘将自己妻子埋葬在文将军墓旁,并打算把文将军的墓推掉,到了晚上闾丘梦见文将军劝他不要这样做,闾丘并没有答应。后来闾丘死了,人们都说是文将军的鬼魂在作祟。在这则故事中,文将军之所以托梦于闾丘,主要是因为闾丘将自己过世的妻子埋葬在文将军墓旁,并打算将文将军的墓推掉。作为虚弱的亡灵,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权益,便通过托梦的方式予以告诫。在《水经注·江水》卷三十三中记载“女络托梦”的故事,女络因为父亲沉尸江中,便乘船投江寻父尸身,死后托梦给贤者“二月二十一日的时候会与父亲一起出现”。到了那一天,果不其然女络与父亲的尸体一起浮出江面。该卷还记载“姚精二女”的故事,广柔县令姚超的两个女儿年少尚未婚配人家,随父在官。恰逢九夷叛乱,姚超被杀,两女儿不愿忍受牧羊之辱,便投身江中随父而去,死后托梦给兄长,告诉兄长“尸体应该在某一天顺流漂到河边濯洗衣服的地方”,兄长醒来悲哀又吃惊,到了梦中说定的那天,果然在河畔找到了两姐妹的尸体。
在这两则传说里,鬼怪托梦的故事结构较为简单,表现为“女络”与“姚精二女”的魂灵以“归来的人”的身份托梦于亲人,从而来表达其情感和愿望。她们的魂灵接受了死亡的现实,但无法忍受死后所遭遇的漂泊流亡之苦,因此托梦给亲人,希望他们能帮助自己解脱这种苦难。关于“女络”与“姚精二女”鬼魂托梦的目的文本虽没有详细交代,但是从“托梦于亲”的角度看,如林喦所说:“‘鬼魂托梦的现象也是民间鬼魂的一种根植于百姓心中的幻想和事实,人们相信人间是有‘鬼魂的,借‘鬼魂托梦可以达到‘未完之事可以完成的目的。”[7]对于“女络”与“姚精二女”这类鬼魂而言,她们托梦无非是为了让亲人将尸骨收敛、妥善下葬,安顿自己死后的灵魂,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完全符合中国自古以来“入土为安”的社会传统。早在先秦时期,关于丧葬已经有了一整套十分繁杂的处理仪式,“它从人初终开始,有小殓、大殓、殡葬、葬后等四十余项”[8]。仪式过程大多十分肃穆,或带着敬意,或带着恐惧,通常情况下,人们会很认真地对待整个仪式。先民们相信只要遵循这样的仪式,生者与逝者的灵魂都将获得安宁。澳大利亚的印格那人就认为“如果遗体尚未安葬,或者其非正常死亡尚未由亲属复仇,这些逝者的灵魂就会在他们死亡的地方游荡徘徊,并以伤害活人作为他们的唯一乐趣”[9]。在北美的易洛魁人,他们也相信,“假如殡葬的仪式不十分完善,死人的灵魂就要在大地上游荡若干时间,并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因此,他们极为关切死在战争中的人的尸体的埋葬”。至于鬼魂为何会选择亲人托梦,王景琳认为“极为看重血缘关系,以‘孝为纲的汉民族,认为如何对待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鬼,是人是否继续行孝的问题。所以,汉民族从自己亲人故去的那一时刻起,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都以最大的努力,甚至倾其所有,以隆重的喪葬与超度亡魂的方式,去安排化作鬼的亲人在另一个世界里的生活”。基于“亲亲”这样的血缘关系,这些鬼魂才会托梦于亲来讨安葬。
2.6 死而复生型鬼怪故事的文化透视
“死而复生”是中国古代神仙文化中较为广泛的一种母题,往往存在于远古化身神话和图腾变形神话当中,而且复生的对象一般是神与仙人,涉及平常人死而复生的很少,但是在《水经注》卷三十三中记载了一条关于人死而复生的传说“鄨令入蜀”。鄨令本为荆人,死后尸体随波逐流,漂流至汶山后竟然复生,作为有才之士的他还得到了望帝的重用,立他为相,在蜀国大展宏图。《水经注》还记载了婴儿在母亲腹中就啼哭,出生之后埋葬了三天还能成活的复生事件。整体而言,这些充满了奇幻怪诞色彩的死而复生事件,不仅继承了上古神话中神仙复生故事的一些观念,而且还映射出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人们对大自然万物生死的朴素认识。与远古化身神话和图腾变形神话中的复生主题相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复生主题有了新的特征,其中掺杂了魏晋人乐死好生的因素和观念。这大抵与魏晋南北朝动荡不安、割据不断的局势有着莫大的关系。在这样的时局之下,人们时常承受着亲友相继离去的痛苦与凄凉,同时自身生命朝不保夕的死亡恐惧如影随形,因此,文人士子们借鬼死而复生的母题表达对生的无限渴望也无可厚非。
3 多元化的鬼怪形象及其对立化的人怪关系
《水经注》中诸多类型的鬼怪故事再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鬼怪形象更加趋向于多元化方向发展。如在相貌方面,鬼怪不再虚无缥缈,大多具备人的形体模样,同时也保留着为鬼怪时动物的一些相貌特征。如卷二十八《沔水》中的水怪大小犹如“三四岁小儿”,身上“鳞甲如鲮鲤”,“厀头似虎”,还有“掌爪”。可见这种名为水虎的妖怪明显具有动物的特征,显然是鬼魅不分的产物。又如《水经注》卷三十六《若水》中提到源潭湛濑有一种黑色的鱼,身五丈,头部像马的头,奇形怪状,时常隐藏在泥潭或滩涂之中,明显带有动物的特征。《水经注》卷十七《渭水》中能言不老的梓树精,以及卷四十《渐江水》中会说话的大龟与桑树亦是如此。在性情方面,鬼怪未必都是面目可憎的恶鬼,也有一些心地善良的鬼怪。如《水经注》卷二十九《粉水》中提到文将军冢事件,从一开始知道闾氏要平掉自己的墓便托梦给他,到后来的闾氏之死,文将军形象明显有从“善”到“恶”的转变。再如那些申冤诉苦型的女鬼,文本中虽没有具体交代她们的外貌特征,但是能在夜半出行并将冤情告知于人,显然性情是相对比较温和,模样并不狰狞可憎。在技能方面,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鬼怪已经被赋予更多的神异功能,它们不仅可以跨越时空,自由穿梭于世间,而且还善于幻化之术,可以变化成各种各样的人和动物,甚至可以凭借超乎寻常的力量做凡人难以企及的事情。如《水经注》卷四十提到女子化男的事迹,《水经注》卷十《浊漳水》中提到“报恩的担生”将县城变成湖泊,把县令变为鱼的事件。整体而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鬼怪完全褪去了早期鬼怪“视之无形,听之无声,面目可憎”的单一形象,转而逐渐趋于清晰、固定,从动物性、夸张性逐渐转向人形。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魏晋南北朝鬼怪文化中最大的成就是对“女鬼”形象的塑造,因为在魏晋之前只有“女神”“女仙”形象,而看不到女鬼形象。自魏晋南北朝始,“女鬼”成为志怪小说中非常惊艳而鲜明的形象之一。
此外,这一时期随着人鬼距离的拉近,人与鬼怪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比较复杂。人们在对待这些面目狰狞的恶鬼时,其态度和行为也较先秦时期有所变化,部分地区一改往日媚鬼祭鬼的方法,摈弃了传统祭祀鬼怪的心态。《水经注》卷三十三中所述“李冰大战江神”的故事,以及《水经注·江水》卷三十三中“文翁击江神”的故事,恰好映射出这一时期当鬼怪祸害乡里时,人们不再企图从鬼那里得到某种恩施,也不再去愚昧地祭拜它们,反而采用战斗的方式去对付它们。反观先秦早期,先民们敬畏鬼怪,并且祭祀鬼怪,《元史·志第二十三·祭祀一》记载道:“北陲之俗,敬天而畏鬼,其巫祝每以为能亲见所祭者,而知其喜怒,故天子非有察于幽明之故、礼俗之辨,则未能亲格,岂其然欤?”[10]
4 结语
综上所述,从先秦到魏晋南北朝,随着人与鬼怪之间距离的拉近,鬼怪故事充满了浓厚的世俗化气息,它们不仅可以自由地出没于异域空间,而且还欢喜于人间烟火气息,有着戏玩之心、口腹之欲、男女之情,甚至具备人的形象、人的思维。久而久之,鬼怪与世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微妙,由早期的敬畏崇拜转而走向对立,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与鬼怪之间大多呈现出敌对的局面,这是社会生产力进步的表现,也是时代的缩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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