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索隐》与《史记正义》引《水经注》考
2018-01-28王东
王东
《史记索隐》与《史记正义》引《水经注》考
王东
(郑州大学 文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唐代《水经注》的面貌如何,学术界一直都很期待。我们可以借助唐人典籍所引《水经注》的资料勾稽其一些轮廓。司马贞《史记索隐》和张守节《史记正义》中共引用《水经注》资料54条,将其与今本《水经注》逐一比勘,不仅可以为揭示唐代《水经注》的某些面貌提供一些资料,而且还具有重要的文献学价值。
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郦道元;《水经注》
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是我国著名的地理学著作,大约成书于6世纪初期。当时还没有雕版印刷,因此《水经注》是通过抄本进行流传的。到了唐代,《水经注》名不甚著,因其繁征博引,杂采神佛而不得重视,甚至谓为“僻书”。这一时期的《水经注》抄本今不可得,我们今天想了解唐代《水经注》的情况,惟赖诸家所引,如《初学记》等类书,司马贞《史记索隐》、张守节《史记正义》、颜师古《汉书》注、李贤《后汉书》注、李善《文选》注等注文,以及李吉甫《元和郡县志》等地理书[1],才得存吉光片羽。本文以司马贞《史记索隐》(以下简称《索隐》)和张守节《史记正义》(以下简称《正义》)中所引《水经注》资料为研究对象,希望通过爬梳这些《水经注》的资料,管窥唐人所见《水经注》与今本《水经注》之间的差别,同时了解《索隐》和《正义》在《水经注》研究中的价值。
司马贞《索隐》和张守节《正义》,在裴骃《史记集解》的基础上探求异文,考证史实,训释音义。在《水经注》不受重视的唐代,《索隐》和《正义》能引用如此多的《水经注》材料,足见司马贞和张守节的眼光。以下我们将二书中所引用《水经注》的资料与今本《水经注》逐一比勘,为揭示唐代《水经注》的某些面貌提供一些资料。
1. 《索隐》:“《水经》曰:水出旄牛徼外,东南至故关为若水,南过邛都,又东北至朱提县为泸江水”[2]11。
考今本《水经注》:“[经]若水出蜀郡旄牛徼外,东南至故关,为若水也。南过越巂邛都县西,直南至会无县,淹水东南流注之。又东北至犍为朱提县西为泸江水。”[3]824笔者按:《索隐》所引《水经注》之《水经》诸水流向井然有序,与今本《水经》同。
2. 《正义》:“郦元注《水经》云:幹桥东北有虞城,尧以女嫔于虞之地也。”[2]31
考今本《水经注》:“[注]傅岩东北十余里,即巅軨坂也。《春秋左传》所谓入自巅軨者也。有东、西绝涧,左右幽空穷深,地壑中则筑以成道,指南北之路,谓之为軨桥也。傅说佣隐,止息于此,高宗求梦得之是矣。桥之东北有虞原,原上道东有虞城,尧妻舜以嫔于虞者也。”[3]115笔者按:可据《水经注》中记载的“軨桥”,校正中华书局《史记》三家注中的“幹桥”之讹。修订本《史记》已利用该材料进行了修订[4]61–62。
3. 《索隐》:“又《水经》云:‘在辽西临渝县南水中。’盖碣石山有二。”[2]54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碣石山在辽西临渝县南水中也。”[3]951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4. 《索隐》:“《水经》云:淮水出南阳平氏县胎簪山,北过桐柏山。”[2]57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淮水出南阳平氏县胎簪山,东北过桐柏山。”[3]702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5. 《索隐》:“沂水出泰山盖县艾山,南过下邳县入泗。”[2]57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沂水出泰山盖县艾山……又南过下邳县西,南入于泗。”[3]604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6. 《索隐》:“蒙山在泰山蒙阴县西南。”[2]57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蒙山在太山蒙阴县西南。”[3]957笔者按:内容完全相同。
7. 《索隐》:“羽山在东海祝其县南,殛鲧之地。”[2]57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羽山在东海祝其县南也。”[3]956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8. 《索隐》:“《水经》云:‘弱水出张掖删丹县西北,至酒泉会水县入合黎山腹。’”[2]65
考今本《水经注》无,为今本佚文。赵一清按:《史记索隐》曰:《水经》曰:弱水出张掖删丹县西北,至酒泉会水县入合黎山腹。《汉志》张掖郡删丹县,桑钦以为导弱水,自此西至酒泉合黎,即是小司马所引之文。是唐时尚有《弱水篇》,今本尽失之耳[5]。
9. 《索隐》:“漆、沮二水,漆水出右扶风漆县西,沮水《地理志》无文,而《水经》以《水经》以水出北地直路县,东过冯翊祋祤县入洛。”[2]66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沮水出北地直路县,东过冯翊祋祤县北,东入于洛。”[3]405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10. 《正义》:“《水经》云:‘河水又南至潼关,渭水从西注之’也。”[2]67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又南至华阴潼关,渭水从西来注之。”[3]107笔者按:内容基本全同。
11. 《索隐》:“《水经》云:砥柱山在河东大阳县南河水中也。”[2]68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砥柱山在河东大阳县东河中。”[3]950笔者按:据今本《水经注》:“[注]砥柱,山名也……山在虢城东北,大阳城东也。”[3]116可知中华书局本《史记》中“大阳县南河水中”当为“大阳县东河中”之讹。可据改。
12.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析城山甚高峻,上平坦,有二泉,东浊西清,左右不生草木。”[2]68
考今本《水经注》:“[注](析城)山甚高峻,上平坦,下有二泉,东浊西清,左右不生草木。”[3]229笔者按:内容几乎全同。
13. 《索隐》:“《水经》云:合黎山在酒泉会水县东北。”[2]70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合离山在酒泉会水县东北。”[3]953笔者按:内容全部相同。
14. 《索隐》:“《水经》云:漾水出泷西氐道县嶓冢山,东至武都沮县为汉水。”[2]72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漾水出陇西氐道县嶓冢山,东至武都沮县为汉水。”[3]477笔者按:二者内容完全相同。
15. 《索隐》:“《水经》云:三澨,地名,在南郡邔县北。”[2]73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三澨地在南郡邔县北沱。”[3]957笔者按:当以《索隐》中作“三澨,地名”义胜。今本《水经注》似脱“名”字。
16. 《索隐》:“《水经》云:‘自河东垣县王屋山东流为沇水,至温县西北为济水。’”[2]73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济水岀河东垣县东王屋山为沇水,又东至温县西北,为济水。”[3]187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17. 《正义》:“《水经》云:沇东至温县西北为泲水,又南当巩县之北,南入于河。”[2]73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又东至温县西北为济水……又南当巩县北,南入于河。”[3]188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18.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沙涧水北出虞山,东南经传岩,历傅说隐室前,俗名圣人窟。’”[2]103
考今本《水经注》:“[注]河水又东,沙涧水注之,水北出虞山,东南迳傅岩,李傅说隐室前,俗名之为圣人窟。”[3]115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19. 《正义》:“《括地志》云:‘郦元《注水经》云自朝歌南至清水,土地平衍,据皋跨泽,悉牧野也。’”[2]123
考今本《水经注》:“[注]自朝歌以南,南暨清水,土地平衍,据皋跨泽,悉坶野矣。”[3]227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20. 《正义》:“《水经注》今临菑城中有邱云。”[2]128
考今本《水经注》无。笔者按:为今本佚文。
21. 《正义》:“《水经注》云:蓟城内西北隅有蓟丘,因取名焉。”[2]128
考今本《水经注》:“[注]昔周武王封尧后于蓟,今城内西北隅有蓟丘,因丘以名邑也。”[3]324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22. 《正义》:“郦元《注水经》云:‘两山相对,望之若阙,伊水历其间,故谓之伊阙。’”[2]165
考今本《水经注》:“[注]两山相对,望之若阙,伊水历其间北流,故谓之伊阙。”[3]378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23. 《正义》:“《注水经》云:‘秦庄公伐西戎,破之,周宣王与大骆犬丘之地,为西垂大夫。’”[2]178
考今本《水经注》:“[注]秦庄公伐西戎,破之。周宣王与其先大骆犬丘之地,为西垂大夫。”[3]479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24.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茅亭,茅戎号。’”[2]186
考今本《水经注》:“河北对茅城,故茅亭,茅戎邑也。”[3]114笔者按:内容基本相同。
25.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昔大禹疏龙门以通水,两山相对,望之若阙,伊水历其间,故谓之伊阙。’”[2]214
考今本《水经注》:“[注]昔大禹疏以通水,两山相对,望之若阙,伊水历其间北流,故谓之伊阙。”[3]378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26.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望都故城东有山,不连陵,名之曰孤。孤、都声相近,疑即都山’”[2]225
考今本《水经注》:“[注]此城之东,有山孤峙,世以山不连陵,名之曰孤山,孤、都声相近,疑即所谓都山也。”[3]288笔者按:今本《水经注》比《正义》要详细。
27. 《正义》:“郦元《注水经》云:‘黄河迳河目县故城西,县在北假中。’”[2]254
考今本《水经注》:“[水经]至河目县西。[注]南屈迳河目县,在北假中。”[3]76笔者按:这一条,《正义》将《水经》的文字与《注》的文字混淆了。
28. 《正义》:“《括地志》云:‘《水经注》云:“渭水又东经平舒北,城枕渭滨,半破沦水,南面通衢。昔秦之将亡也,江神返璧于华阴平舒道,即其处也。”’”[2]260
考今本《水经注》:“[注]渭水又东迳平舒城北,城侧枕渭滨,半破沦水,南面通衢。昔秦始皇之将亡也,江神素车白马,道华山下,返璧于华阴平舒道……即江神返璧处也。”[3]466笔者按:内容几近全同。
29. 《正义》:“《括地志》云:郦元《注水经》云:‘滈水承滈池,北流入渭。’今按:滈池水流入来通渠,盖郦元误矣。”[2]260
考今本《水经注》:“[注]鄗水又北流,西北注与滮池合,水出鄗池西,而北流入于鄗……鄗水又北注于渭。”[3]450笔者按:从今本《水经注》内容看,《括地志》引《水经注》不是完全遵从原文的摘引。从“今按:滈池水流入来通渠,盖郦元误矣。”可以看出,唐人张守节已经对郦道元《水经注》的说法指出质疑,这可以说是较早地对《水经注》进行的不自觉研究。
30. 《正义》:“《括地志》云:《水经注》云:戏水出骊山冯公谷,东北流。”[2]270
考今本《水经注》:“[注]渭水又东,戏水注之,水出丽山冯公谷,东北流。”[3]462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31.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漳水一名大漳水,兼有氵侵水之目也。”[2]308
考今本《水经注》无。笔者按:为今本佚文。
32. 《索隐》:“《水经注》云:漳水东经三户峡,为三户津也。”[2]309
考今本《水经注》:“漳水又东迳三户峡,为三户津。”[3]257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33. 《索隐》:“郦元云‘污水出武安山东南,经污城北入漳。’”[2]309
考今本《水经注》:“又东,污水注之,水出武安县山,东南流迳污城北。”[3]257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34.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江水又北,左得黄律口,《汉书》所谓乌江亭长㰕船以待项羽,即此也。”[2]336
考今本《水经注》无。当为今本佚文。
35. 《正义》:“《水经注》云:‘本楚惠王封诸梁子兼,号曰叶城,即子高之故邑也。’”[2]374
考今本《水经注》:“[注]楚惠王以封诸梁子髙,号曰叶公城。即子高之故邑也。”[3]504笔者按:《史记正义》中“诸梁子兼”,当为“诸梁子髙”之讹。修订本《史记》已经依《水经注》出校记:“诸梁子兼,疑当作‘诸梁子高’。”[4]499
36. 《索隐》:“郦元[注]水经云:‘薄山统目与襄山不殊,在今芮城北,与中条山相连。’”[2]1372
考今本《水经注》:“[注]蒲山统目总称,亦与襄山不殊。”[3]110而“在今芮城北,与中条山相连。”今本《水经注》无。似为今本佚文。
37. 《索隐》:“《水经》云:‘沔水出武都沮县’,《注》云:‘东南注汉。所谓汉水’。”[2]1373
考今本《水经注》:“[经]沔水出武都沮县东狼谷中。”[3]642笔者按:内容基本相同。
《索隐》:“《注》云:‘东南注汉。所谓汉水’。”[2]1373
考今本《水经注》:“[注]按沔水出东狼谷,迳沮县入汉。”[3]477笔者按:内容不同。
38. 《索隐》:“《水经》云:‘长水出白鹿原’。”[2]1374
考今本《水经注》:“[注]霸水又北,长水注之,水出杜县白鹿原。”[3]456笔者按:《史记索隐》为“《水经》”之文,今本《水经注》为“注”之文。显然,此处内容不相吻合。情况有二:或者是《史记索隐》误记;或者是今本《水经注》亡佚此文。
39. 《正义》:“《水经》云:蛮水即鄢水是也。”[2]1708
考今本《水经注》:“[注](蛮水)又谓之鄢水。”[3]667笔者按:《史记索隐》为“《水经》”之文,今本《水经注》为“注”之文。显然,此处内容不相吻合。可能是《史记索隐》误记,因为“蛮水即鄢水是也”这样的描述性语言,只会是郦道元《注》中的语言,而非《水经》中的文字表述。
40. 《正义》:“《传》及郦元《水经注》云‘楚大城城父,使太子建居之’。”[2]1713
考今本《水经注》:“[注]昔楚平王大城城父,以居太子建。”[3]501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41. 《正义》:“即郦元《注水经》所谓颍谷也。”[2]1760
考今本《水经注》:“[注]右水出阳乾山之颍谷。”[3]511笔者按:内容有差异。
42. 《正义》:“《括地志》云:郦元《注水经》云:子产墓在潩水上,累石为方坟,坟东北向郑城,杜预曰言不忘本也。”[2]1775
考今本《水经注》:“[注]冢西有子产墓,累石为方坟,坟东有庙,并东北向郑城。杜元凯言不忘本。”[3]523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43. 《正义》:“《注水经》云‘或言在𨞚’。”[2]1858
考今本《水经注》:“[注]《史记》曰:魏攻冥阨。《音义》曰:冥阨,或言在鄳县葙山也。”[3]704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只是“𨞚”与“鄳”字异而已。
44. 《索隐》:“顾氏按:《水经注》白马津有韦乡、韦津城。”[2]2026
考今本《水经注》:“[注]白马有韦乡、韦城,故津亦有韦津之称。”[3]134笔者按:内容有出入。
45. 《正义》:“《注水经》云‘其山崖壁五,崖半有一石室,去地五十丈,项上平地十许顷。’”[2]2203
考今本《水经注》:“[注]其山石崖绝险,壁立天固,崖半有一石室,去地可五十余丈。爰有层松饰岩,列柏绮望,惟西侧一处得历级升陟,顶上平地十许顷。”[3]172笔者按:《史记正义》“其山崖壁五”,不辞。可依照今本《水经注》“壁立”改。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史记》已改正:“其山崖壁立,‘立’,原作‘五’,据彭本、凌本改。按:《水经注》卷六《文水》作‘立’。”[4]2704
46.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黄河水至此为之延津。昔澹台子羽赍千金之璧渡河,阳侯波起,两蛟夹舟。子羽曰:吾可以义求,不可以威劫。操剑斩蛟。蛟死,乃投璧于河,三投而辄跃出,乃毁璧而去,亦无怪意。’”[2]2205
考今本《水经注》:“[注]河水又东北通谓之延津……昔澹台子羽赍千金之璧渡河,阳侯波起,两蛟夹舟。子羽曰:吾可以义求,不可以威刼。操剑斩蛟,蛟死波休,乃投璧于河。三投而辄跃出,乃毁璧而去,示无吝意。”[3]132–133笔者按:今本《水经注》“示无吝意”比“亦无怪意”义胜。
47.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鄩城,水出北山鄩溪。又有故鄩城在巩县西南五十八里。”[2]2282
考今本《水经注》:“[注]水出北山鄩溪。”[3]370“又有故鄩城在巩县西南五十八里。”为今本《水经注》之佚文。
48.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楚大城城父,使太子建居之。’”[2]2340
与第40则同:“‘楚大城城父,使太子建居之’。”[2]1713
考今本《水经注》:“[注]昔楚平王大城城父,以居太子建。”[3]501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49. 《正义》:“《注水经》云:榆次县南洞涡水侧有凿台。”[2]2390
考今本《水经注》:“[注]《汉书》曰:榆次……王莽之太原亭也。县南侧水有凿台。”[3]173笔者按:内容有差异。
50. 《正义》:“《括地志》云:《注水经》云‘淳于县,故夏后氏之斟灌国也,周武王以封淳于公,号淳于国也。’”[2]2795
考今本《水经注》:“[注](淳于县)故夏后氏之斟灌国也,周武王以封淳于公,号曰淳于国。”[3]629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51. 《索隐》:“《水经》云:出上郡雕阴泰昌山,过华阴入渭,即漆沮水也。”[2]2882
考今本《水经注》无。当为今本之佚文。
52. 《正义》:“《括地志》云:《水经》云:白道长城北山上有长垣,若颓毁焉,沿溪亘岭,东西无极,盖赵灵王所筑也。”[2]2886
考今本《水经注》:“[注]山椒之上,有垣若颓基焉。沿溪亘岭,东西无极,疑赵武灵王之所筑也。”[3]79笔者按:内容几近相同。
53. 《索隐》:“《水经》云:上郡之北有诸次水,东经榆林塞为榆溪”[2]2925。
考今本《水经注》:“[注]水出上郡诸次山……其水东径榆林塞,世又谓之榆林山,即《汉书》所谓榆溪旧塞者也。”[3]83笔者按:《史记索隐》引之为《水经》的文字,而今本《水经注》为《注》的文字。似为《注》文。
54. 《索隐》:“《水经》云:含汇县南有汇浦关,未知孰是。”[2]2969
考今本《水经注》无,当为今本之佚文。
从以上54条材料可以管窥唐代《水经注》的一些面貌:
其一,唐代《水经注》,《经》文与《注》文明显分别,不相杂厕。《索隐》和《正义》明确标注出“《水经》云”“《水经注》”“《注水经》云”“郦元《水经注》云”“郦元《注水经》云”等。
其二,《索隐》《正义》所引唐代《水经注》的内容与今本《水经注》内容相同率高。我们通过对收集到的54条资料进行分析得出:完全相同的有第6条、第13条、第14条;内容几近相同的有第3、4、5、7、9、10、12、16、17、18、19、21、22、23、24、25、30、32、37、40、42、43、48、50、52条,占全部的46%。这两种合起来,共有28条,占全部所引资料的52%。
其三,《索隐》《正义》所引唐代《水经注》中有今本《水经注》之佚文8条,分别是第8条、第20条、第31条、第34条、第36条、第47条、第51条、第54条。这也正是研究《索隐》与《正义》所引《水经注》的文献学价值所在。
唐代的《水经注》到底是什么样子,学界一直都很关注和期待。笔者正在对上文所提到的徐坚《初学记》、李贤《后汉书》注、李善《文选》注、李吉甫《元和郡县志》等书中所引《水经注》的资料做全面考察,相信考察之后,唐代《水经注》的面貌将会得以大致呈现。
[1] 王东.唐代李善《文选》注引《水经注》考[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110–115.
[2] 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 郦道元.水经注校证[M].陈桥驿,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07.
[4] 司马迁.史记[M].赵生群,等修订.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4.
[5] 赵一清.水经注释[M].台北:广文书局,1972.
〔责任编辑 杨宁〕
2018-03-28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5AYY008);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14YJA740035);河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14BYY032);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项目(教社政2011-388号);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13)
王东(1974―),男,河南罗山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
G256;K05
A
1006–5261(2018)04–01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