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融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时度效”的把握
2023-02-14张庆国
□张庆国
“舆论起源于劳动,起源于劳动中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人类社会一出现,舆论便产生了,劳动是社会舆论的摇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舆论监督工作掀开了新的一页。在2016年2月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但在融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容易受到众多因素的干扰,容易出现公众情绪激化、反转新闻、舆情引导不力导致公信力下降等情况,甚至会引发对立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舆论监督报道什么、何时报道,事关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推进,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住时机、把握节奏、讲究策略”,为做好舆论监督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和遵循。
一、舆论监督“时”的把握
“时机”是舆论监督最关键的要素。“抓住时机”就是强调舆论监督要找准时机,要有敏锐性,对大局形势了然于胸。
例如,2019 年2 月,大连长兴岛公安部门破获一起特大斑海豹盗捕案件,100头斑海豹幼崽在辽东湾北部自然繁殖区被陆续偷走,当日已有29 只斑海豹幼崽死亡。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但是,社会上依旧出现了各种传言。此时,当地媒体迅速行动起来,积极跟进事件进展,及时发布官方通报和权威信息。通过准确、及时的信息发布,媒体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舆论,平息了市民的恐慌情绪,也为政府和企业的后续处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这起事件中,媒体对舆论监督“时”的把握有几个关键点: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媒体贯穿始终,及时披露详细进展,不断加大引导力度,有效增强了社会对政府和企业的信任和支持;在事件结束后,媒体认真总结、深刻反思,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可以说,融媒体环境下,各种信息混杂,公众对热点事件的关注度较高,媒体要做好舆论监督,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准确地把握时机,恰到好处地披露进展。一方面,要准确判断事件的重要性和影响范围,及时跟进报道,不给谣言和不良信息的传播留下空间;另一方面,要善于发现隐藏在社会生活各个角落的典型事件,通过深入调查和剖析,揭示问题的本质和根源,为推动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舆论监督“度”的把握
舆论监督的“度”,就是要求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要把握好力度、强度、角度,既要有勇气和胆识,又要有智慧和策略。在融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的“度”确实难以把握。一方面,一些媒体为了抢“第一时间”“第一落点”,极端追求更快传播,容易在报道时片面化、碎片化,有可能导致舆论监督偏离正确方向;另一方面,一些自媒体往往在传播过程中夸大事实,甚至制造虚假新闻,导致舆论监督失去了原有的严肃性和客观性。在这样的复杂情景下,舆论监督的“度”就要在力度、强度、角度上作出正确选择。
1.力度。舆论监督的力度,主要取决于媒体对事件报道的深度,包括对报道内容的选择、报道方式的把握。在融媒体环境下,媒体不仅要有敏锐的新闻嗅觉,还要有能够深入挖掘事件本质的能力。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媒体要敢于触及、敢于深入,不能因为事件敏感或者涉及复杂利益关系而回避;在报道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能倾向一方,也不能以偏概全;在报道方式上,要全面立体,这就要求媒体培养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的全能记者队伍,能写、能摄、能编、能录、能出镜、能剪辑、懂专业、善沟通。另外,媒体需要谨慎处理涉及敏感话题或可能引发社会对立情绪的报道,避免加剧社会矛盾和冲突。
例如,2021 年8 月,大连开发区标志性建筑凯旋国际大厦突发火灾,火势迅猛,甚至一度引起大连地铁金马路站封站,暂停运营服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火灾现场很多自媒体发布视频,一些网民在起火原因、过程没有权威信息披露时,加以猜测,由此曾衍生了一些谣言。对此,大连当地媒体积极跟进,除了报道火灾情况,还邀请相关部门接受采访,用多种方式主动及时辟谣,有效遏制次生舆情的蔓延。
再如,2021 年9 月10 日23 时39 分,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鑫和社区一住户家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大连媒体迅速开展调查采访,准确报道灭火救援工作和现场情况,并及时报道了事故处理结果,快速平息了社会舆情。
上述两个例子,都是媒体坚持实地采访和多方核实,拿到了“一手”权威资料,做到数据和结论经得起推敲,对受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一一作出回答,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精准研判舆论态势,既不把大事说小,也不把小事说大,以强有力的报道击退猜疑、谣言,从而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舆论。
当然,在舆论监督报道中,媒体需要更加注重使用恰当的报道手段。不是语言激烈就有力,应当使用客观公正、严谨准确的语言;在视频、图像上,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肖像权,不能使用过于暴露或侵犯他人权利的图片;在播报声音或配音上,必须保持中立立场,不能带有倾向性地引导受众。
2.强度。舆论监督的强度,指的是媒体对事件的曝光度和影响力,其中也包括对报道频率的安排等。在融媒体环境下,传播平台繁杂,传播速度极快,传播范围极广。一起较为轰动的舆情事件,几小时内就会从某个城市扩散到全国,甚至更远。因此,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要有足够的强度,才能产生明显的影响力。
例如,大连新闻传媒集团旗下融媒体,在2023年夏季,推出“清理海岸线”系列舆论监督报道。当时,大连海岸违规占用现象较为严重,百姓意见很大。为此大连新闻传媒集团组织人员,开启“清理违规占用海域滩涂岸线行动”系列报道,全媒体开设专栏,发稿十余篇,《海滩岂能成为私人后花园》《5个隔离锥阻断市民亲海路》《这片沙滩竟有人圈地收钱》等多篇报道,既如实反映情况,也关注百姓心声,更跟进责任部门,报道刊发后,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回应,曝光问题迅速得到整改,真正实现了舆论监督的闭环。
另外,媒体需要避免过度炒作某一事件或问题,以免引发公众的疲劳感和抵触情绪。
3.角度。舆论监督的角度选择对于舆论引导至关重要。媒体需要从多个角度审视一个问题或事件,选取最能体现事实真相、最具说服力、最能引起公众关注的角度进行报道。同时,媒体也需要注重从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社会群体的角度出发,全面反映各方声音,增强报道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还是通过上述大连新闻传媒集团“清理海岸线”系列报道来说。大连三面环海,每年夏季,百姓都极为关注海滩浴场。“海滩承包”“海滩禁入个人帐篷”等信息一经网络发酵,百姓的质疑声就没有停过。如何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新媒体环境以及此起彼伏的舆论风口下,找到一条积极、健康、有序的传播路径,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舆论监督报道团队实行“三步走”。
第一步,坚持现场走访,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越是公众关注的新闻,越要坚守真实性原则,只有从事实出发,掌握全面准确的信息,才能做到客观公正、情在其中。因此,大连新闻传媒集团此次的宣传报道,全部采用记者现场采写核实的文字、拍摄的图片及视频。只有将准确的信息传递给公众,才有利于公众作出客观判断,即使由此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也是出于理性的思考而非情绪的宣泄,有助于良性促进有关部门更好更及时地去解决问题。
第二步,时刻保持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在此次事件中,一直秉持着一个原则就是“解决问题”。坚持做正面的建设性的舆论监督,把握好“度”是一致的认知。
“清理海岸线”系列报道中,每次信息发布前,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舆论监督团队都会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其态度、立场、举措甚至顾虑,准确把握报道的节奏和分寸,在公众和相关部门之间架起一道有效沟通的桥梁。
第三步,找到公众情绪的输出口。“清理海岸线”系列报道刊发后,引发了强大的公共情绪。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团队连续发布两篇文章,《长海县清理近两千亩无证浮筏》通过传统媒体传递有关部门整治决心,《大连新晋网红打卡地,向你发出夏日邀请》通过“大观新闻”公众号展示“还海于民”的成果。可以说,这一波“输出”,及时疏导公众情绪,将公众的情绪输出引到健康、有序、合理的路径中去。
“清理海岸线”系列报道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公共舆论事件。大连新闻传媒集团作为主流媒体,在其中发挥了舆论引导主力军的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事件的解决。
三、舆论监督“效”的把握
舆论监督的“效”是衡量舆论监督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也是媒体融合环境下舆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综合来说,就是要起到“鼓劲、帮忙,不添乱”的作用。
实际上,舆论监督报道在选题时就应当以结果为导向,应该把眼光落到具有典型性的问题上,要以解决社会上存在的症结问题为目的,通过多方沟通,拿出方案,能引起有关部门的思考和行动。例如,《大连晚报》的舆论监督栏目《周二见》,其实就是小切口关注民生,捕捉社会热点,以百姓视角发现问题,积极发挥纽带作用,在政府和百姓之间构建起一座解决问题的桥梁。2023年10月,《大连晚报》整版刊发了《摸黑出行,沿途居民盼“亮灯”!》,反映了大连部分路段“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现状。基于“解决问题”原则,在舆论监督稿件“出炉”后,《大连晚报》并未“抢发”,而是继续追问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了解到路灯问题成因多样,有的是“因轻轨建设的需要,将该路段原有的部分路灯拆除”,有的是“房地产开发商代建的市政道路,路灯建设在竣工验收时未达到标准”等,并得到了权威信息“将于明年对城市道路进行照明工程建设,道路总长度约18公里,对于不同类型的道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照明强度和灯具布局”。同时,配发了《路灯亮了居民的心才会“亮堂”》的评论。整套“组合拳”下来,既把“难点”“痛点”情况通过报道向公众如实作了传达,为相关部门争取到了群众理解和决策时间,也对社会舆论作了正向的引导,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谐因素。
除了在选题时就要考虑“效”外,在采编播过程中,“效”的思考也要贯穿始终。
首先,要注重提高舆论监督报道的质量和影响力。媒体人要通过深入调查、分析、挖掘,揭示问题的根源和实质,提出建设性意见,增强舆论监督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同时,要注重运用多种手段和渠道,扩大舆论监督的影响范围和影响力,使问题得到更多关注和解决。
例如,2023年3月,大连新闻传媒集团组织记者,历时数月完成重磅调查采访《产权难办,黄牛滋生》,在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播出,同题文字报道在《大连晚报》刊发,报道聚焦市民反映突出的“使用权转产权办理难”问题,多方采访、跟踪调查,揭出一批在此环节中牟利的中介,引起住建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报道中,媒体没有夸大其词、渲染炒作,而是客观公正地呈现事实真相;在监督过程中,媒体没有“一刀切”地将责任归咎于某个部门或某个人身上,而是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充分的反思和改进的空间;在报道后续整改措施时,媒体积极跟进、持续关注,通过多种形式将整改效果及时反馈给社会公众。
其次,要注重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的有机结合。在舆论监督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将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相结合,既要揭露问题,又要宣传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有效引导舆论走向积极向上。在这一点上,大连新闻传媒集团采取了“回访制”——定期组织记者对发过的舆论监督报道一一进行回访,如2023 年6 月在《大连晚报》刊发的整版报道《这些被曝光的问题一一得到整改》。在问题都得到及时解决后作出披露,及时回应大众关切。
最后,要注重发挥融媒体的优势,提高舆论监督的时效性和互动性。在融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媒体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及时报道热点事件和社会问题,迅速传达群众心声和诉求。例如,大连新闻传媒集团的舆论监督报道,从发布内容来看,既有动态信息、权威发布,又有深度解读;从新闻形式上来看,既有图文信息刊播,也有短视频的现场直击,还有直播连线解读;从发布渠道来看,客户端、报纸、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视频号等融媒体平台齐发力。可以说是全面立体、权威创新,充分利用各个发布平台的优势,传输信息,回应关切,充分展现了融媒体传播的特性和优势。
四、结语
舆论是社会的镜子,也是民众意见的集中体现。梁启超在《舆论之母与舆论之仆》一文中开宗明义地写道:“凡欲为国民有所尽力者,苟反抗于舆论,必不足以成事。”意思就是说,愿为国为民尽力谋事者,不顺应舆论就不足以成功。融媒体环境下舆论监督的“时度效”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正确把握好“时度效”,才能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最终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