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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教育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规范研究

2023-02-12王耀德

机械职业教育 2023年12期
关键词:爱国主义时空集群

何 斌 王耀德

(1.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社会科学教学部,浙江 金华 321000;2.江西财经大学,江西 南昌 330013)

伴随着大学生学习生活的网络化趋向日趋突出,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随之出现并时有发生。这种行为在本质上是网络赋权下的一种“话语抗争”,在行为方式上是一种“表意行为”,具有不可忽视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批判性。无论是“抗争”还是“表意”,其内隐的非理性蕴藏着各类风险,如果不加以引导规范,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有可能由网络场域转至现实生活并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是谱写青春之歌的基础乐章,是巩固中华民族希望根基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把爱国主义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这也直接为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引导、规范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提供了政策导向和思想引领。

一、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典型特征

“集群”一般是指以偶然性事件为契机且对事件情境模糊不清但又共同关注而临时在某些场所汇聚的集合体。该类群体对偶然性的事件由“关注—共情—行动”的整体行为过程统称为“集群行为”或“聚集行为”,本质上是“那些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行为”[1]。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是传统集群行为在网络场域的复制、延展甚至创新。按照勒温的心理场理论,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场的产物,人的一切行为都会因个体与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既具备传统集群行为的共性,又由于网络、大学生等属性“赋能”具备了自身特质。研究并阐发之,既能够深化对大学生集群行为内涵的理解,也是爱国主义教育引导规范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前提与基础。

(一)时空分延性

按照社会学的一般理论,“时空在场”即处于固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是个体在社会情境中交流互动的基本前提,传统的集群行为也在这一理论框架中。然而,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符号化以及跨时空等特性,网络集群行为则是在“时空分延”的状态下完成的,具体表现为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时空分离和时空延展。在网络场域,大学生网民在虚拟空间聚集,并不需要像传统集群行为在固定的时空中由成员之间的行为、语言、动作等“相互刺激”引发集群行为。传统社会生活的“情境地理学”被改变,网络这种“媒介越来越使我们成为其他地方所举行的演出的直接观众,并使我们参与到不是‘物理在场’的观众之中”[2],“身体在场”和“时空一致”不再成为集群行为的必要条件,“时空缺场”取代“时空在场”,“时空分离”取代“时空一致”。与时空分离紧密相连的则是时空延展。一方面,网络为大学生的互动交流提供了“时空分离”的载体;另一方面,其本身又是一个无限延展的时空聚合器,整合被分离的时空,它可以消弭不同社会结构、不同生活背景所产生的差异,让不同地点、不同时间的网民在互联网平台互动交流,集群行为的参与者在网络中似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这实质上使得传统集群行为的时空被无限放大,“时空限定”被“时空延展”所取代。上述情况既表现为集群行为酝酿阶段的“时空分延”,也表现为个体行为与集群整体行为的“时空分延”,更表现为集群行为整个发生过程的“时空分延”。

(二)目的的“非现实性”

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在《社会冲突的功能》中将社会冲突划分为“现实冲突性”和“非现实性冲突”两种类型,前者是参与者为寻求现实利益满足而采取的行为,“冲突”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后者则是参与者因相对剥夺感和受挫等因素产生的情绪发泄,所选择的对象是偶发性或突发性事件,“冲突”即是“目的”。科塞指出,“非现实性冲突虽然也涉及两者或更多人的互动,但它不是由对立双方竞争性的目标引起的,而是起因于至少其中一方释放紧张状态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对立者的选择并不直接依赖于与引起争论的问题有关的因素,也不是以获得某种结果为取向”[3]。在传统集群行为中,参与者的聚集以及行为的发生往往是为了谋求特定的现实利益,而网络集群行为却具有典型的“非现实性”特征。当某一冲突事件在网络场域表现时,在事件的内在因果和具体细节尚未明朗之际,大学生网民就会利用各类平台积极表达观点、抒发情感,借以弥补或宣泄现实生活中话语权被相对剥夺而产生的挫败感。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并没有十分明确或直接的利益诉求,仅仅是出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以及释放紧张感(或者是对公平正义等诉求的间接表达)。冲突的主体以及事件本身被赋予更多的象征或遐想空间,代表性或象征性意义往往会取代冲突事件的具体细节成为关注的焦点,其内在的表达意义大于实践价值。

(三)被强化的去个性化

去个性化作为社会心理学家费斯廷格提出的重要概念,是指在群体中个体参与群体行为时会将注意力由自身转向群体,个体原有的个性被掩盖于群体,“个性”不再是支配个体行为的动力,而是受到群体意识的支配,成为“没有个性”的“去个性化”的个体。勒庞[4]11将此种现象称为“有意识的人格的消失,无意识的人格的得势”。这种现象在传统的集群行为中也存在,然而网络以及大学生的特有属性强化了这种现象。其一是网络的匿名性。在网络场域,个体以“符号”的形式“在场”,外在身份信息被深度掩盖,这不仅是对“他”而言,而且会直接导致大学生现实自我知觉的削弱。其二是网络表达方式的情绪渲染性更强。网络集群事件的主体或者相关人为快速引起“网络围观”以及现实反响,往往会采用悲情叙事、文本修饰、可视化传播等方式渲染群体情绪。悲情叙事通常通过对事件或“故事”的悲情式表述唤起人们的同情心,甚至同理心;文本修饰则是采用“引人入胜”的标题以及短小精悍的内容以达到迅速扩散的目的;可视化传播则指采用短视频或者图片等大学生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加速传播。这些方式在传统集群行为中虽然也有部分存在,但由于网络的“时空分延性”及其所导致的“群体膨胀”更加有利于它们的传播,因此,更加具备情绪感染性。其三是自我意识的缺乏。一般来说,个体自我意识的强弱是去个性化行为发生的决定性因素。相较于其他网民而言,大学生网民具备高知识水平、敢于挑战权威、乐于交流互动等特性,但是由于其“三观”大多处于发展完善期,理性思维有所欠缺,在外在因素的“诱惑”下,其思想和行为更加容易被所在群体引导向同一方向[4]11。

(四)反“沉默的螺旋”

“沉默的螺旋”概念是由德国社会学家诺埃勒·诺依曼提出的,是指在群体决策或交流发言中,当个体的发言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和认可的时候,属于“大多数”的身份定位会让个体在群体中表现得更为积极。相反,如果个体的发言属于“少数派”或者非主流观点,个体为防止被群体孤立,即使很赞同自身的观点也会谨慎发言甚至沉默,这种“少数派”的沉默会造成“多数派”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但是,在网络场域,虚拟性、符号化等掩盖了现实的身份信息,大学生有效地摆脱了被孤立的心理负担,这会极大释放他们的话语权以及提升其自我确信度。因此,他们在“强势”观点面前不会再沉默,反而会选择忠于内心的信念去积极地“澄清真相”和“发表异见”,呈现出反“沉默的螺旋”特性。

二、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潜在风险

一般而言,网络集群行为从影响性质的角度可以划分为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两种类型,正面效应行为以传播正面价值为主,负面效应行为则指具有明显的危害性甚至引发现实群体性事件的行为[5]。实质上,通过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特征的分析亦可以看出,如“集体无意识”能够被正面引导则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但如果被负面情绪甚至被“别有用心”的群体所驱使,其内在的风险不言而喻。预知风险是化解风险的必要前提。因此,引导规范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必然需要在上述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其隐藏的风险。

(一)责任淡化的风险

尼尔·斯梅尔塞的“价值累加理论”强调,结构性诱因即有利的周围环境是导致集群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换句话说,“时空分延”也是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产生的温床。然而,这种温床却也为责任分散与伦理淡化提供了生长的土壤。一方面,在网络场域,网络信息、环境的无约束性以及组织监管的缺位等会释放大学生的“本我”。一般而言,“本我”按照“快乐原则”行事,以追求自我满足为目的,对现实世界的是与非并不十分关注。由于“本我”的特性与现实社会的冲突,“本我”在现实社会中总是会被抑制在无意识层面,遵循“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然而,在网络集群中,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现实原则”的限制效果被弱化,责任淡化也就出现了。这种责任淡化的情况不仅直接表现为集群行为中的直接主体(大学生),而且表现为各种外在推力。例如,部分网络媒体或媒体人为追求曝光率和点击率,缺乏对热点话题的客观与理性描述,专注负面信息或非主流价值观的报道,这无疑会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淡化。另一方面,在传统集群中,由于参与者的数量相对有限且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可见,个人需要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大,个体成员会相对保持理性。而“时空分延”会让集群的规模出现“倍增”的情况,个体在集群行为中所承担的责任被分散。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个似乎相反的方面会增强这种伦理淡化和责任缺失,即“很可能还因为他更强烈地意识到自己要为一份‘更崇高的事业负责’”[4]17。在这种责任意识的驱使下,当事人会自然地形成一种镜像思维:我的需求相比崇高事业的价值是渺小的,他人的理当如此。如涉及公平正义等问题时,个体可能会以“牺牲”他人的利益去维护所谓的“公共利益”;个人会以道德优越感而非法律做依据,实施集体对个体的道德讨伐甚至现实攻击。

(二)产生网络民粹主义的风险

前文提到,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目的的非现实性”。科塞认为,“非现实性冲突产生于剥夺和受挫,这种剥夺和受挫则产生于社会化过程及后来的成年角色义务或其结果,也有的是由原初的不允许表达的现实性冲突转化而来”[3]41。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医疗卫生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公共话语权的缺失、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公权力的滥用等公共性问题时有发生,如果现实的社会制度无法提供有效的解决渠道,人们“想要”和“应得”的利益没有被满足时,剥夺感和挫败感就会产生。大学生群体特殊的社会地位以及特定的身份认知促使他们对该类问题尤为关注,然而现实的回应往往不甚理想。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对现有的专业化、科学化社会管理体制感到失望和不信任,取而代之的是在网络场域中利用“戏谑表达”“身份凸显”“夸张叙事”“臆造细节”甚至是“传播谣言”等方式来解构、嘲讽和舆论镇压“权威”“精英”等社会管理的主体,以达到所谓的“大众化”管理的目的,即网络民粹主义的典型表现。一般来说,网络民粹主义的生成、传播和聚合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社会警示灯”的作用,但其危害性更大,它不仅试图以集体非理性的话语与行动聚合社会负能量,而且试图凭借“境外势力”“意见领袖”“网络水军”等势力冲击主流意识形态、激化社会矛盾、破坏政治秩序[6]。

(三)“民意”被“劫持”的风险

客观地讲,网络集群中被强化的“去个性化”或群体对个体意识的“格式化”在巧妙能力的影响下也会表现出英雄主义、献身精神或最崇高的道德,成为崇高道德的典范[4]29。然而,“巧妙能力”如果被“别有用心”所替代,则会出现“民意”被“劫持”的风险。如前所述,大学生由于自我意识的缺乏,加之网络表达方式的情绪渲染性,在看待各类社会现象时,他们容易出现以感性情绪统摄理性思考、以自我知觉统摄客观真相,在主观上无意识、行为上随大流、情感上相寄托,无法准确审慎判断集群事件的内在因果,特别是在关键意见领袖“利益唤醒”“言语刺激”“缜密推理”等驱动下,又会表现出“热情关注”“疯狂点赞”“积极转发”“刷帖留言”等“习惯性”行为。如勒庞所言:“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采取行动。”[4]69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生实质上并未对引发集群行为的特定事件表明立场或态度,然而他们的“习惯性”行为却给外界传递了“我赞同”的现实信息,成为“别有用心”的“帮腔声援”势力,使大学生“民意”被“劫持”利用。与此同时,大学生的“帮腔声援”所形成的“强势意见”会让其他人保持沉默特别是网络围观者,即“沉默的螺旋”现象。结果就是,无论这部分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如何,“别有用心”可以直接将他们裹入其中,用网络语言表达就是“被代表”了。

(四)群体观念极化的风险

从反“沉默的螺旋”现象可以看出,大学生在网络集群中的“少数派”并不会像传统集群那样“沉默寡言”,反而会更积极地发表意见,这会直接导致群体观念极化。群体极化现象即群体决策表现出的极端化现象,指群体决策相比个体决策会出现“冒险转移”或“谨慎转移”的情况。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是最早用该理论来研究网络现象的人,他指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7]。在大学生网络集群中,无论是“多数派”还是“少数派”,他们最开始就有着某种倾向或立场,由于群体责任的分散、网络对信息的遮蔽、强烈的自尊心等因素的影响,他们会更加具备冒险性或保守性,进而朝着这种倾向的“极点”移动,最终形成极化的观点。表面来看,“群体极化似乎是个不带有感情色彩的中性词。因为群体极化的方向可能是保守,也可能是冒险。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群体极化现象已经愈加走向消极的方向”[8]。诸如出现“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甚至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等等。

三、爱国主义教育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规范作用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青年大学生的立身之本与成才之基。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作为高校立德树人的题中之义,不仅是促进大学生厚植爱国情怀、坚定强国志向、落实爱国实践的重要方面,对于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而言,也具有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政治认同、锤炼理性能力、凝聚价值共识等规范作用,这对防范化解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潜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增强责任意识

“责任”作为伦理学的基本概念,是人在尊重事物内在规定性基础上的行为必要性,体现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的关系。“任何/一种生活,……,都不可能没有其道德责任;因为生活中一切有德之事均由履行这些责任而出,而一切无行之事皆因忽视这种责任所致。”[9]在网络集群行为中,无论是责任的淡化,还是其他一些不理性行为的发生,本质上并不是由外在因素造成的,大学生自身的责任感、责任意识不强才是内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爱国是本分,也是职责,是心之所归、情之所系”[10]。作为本分与职责的“爱国主义”,表征的是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它不因任何外在的依据而发生改变,是作为每一个中国人不可放弃、不可推卸的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因此,具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和崇高的理想信念是责任意识产生的源泉和动力[11]。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归根结底也是一种责任教育,是将爱国主义内化为大学生责任意识的过程。通过这样的教育,大学生能够更加审慎地对待网络场域中的各类现象,在网络集群中更好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调整。

(二)强化政治认同

关于民粹主义的内涵,学界众说纷纭,但如前文所指,“极端平民化、大众化”“反精英主义”“反权威主义”等是民粹主义最典型的标签,它极端强调抽象、虚幻的平民价值与理想,试图将“平民化、大众化”作为一切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和现实基础,其根本目的是打着“民”的旗号弱化、解构民众的政治共识和政治认同。政治认同是指一定政治体系中的社会成员对政治实体、政治体制、政治思想、政治效能等产生的理念认同和行为支持。政治认同并不是一个抽象、虚幻的概念,而是一个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概念,不同时代背景下具有不同的表现。在新时代,大学生政治认同的核心内容表现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等方面[12],而爱国主义的本质则是坚持爱党爱国以及爱社会主义的高度统一,两者具有本质的一致性。因此,“毫不夸张地说,政治认同是爱国主义的主要内核”[13],大学生政治认同是加强高校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内容。换句话说,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他们坚定“四个自信”,有利于强化他们的政治认同,更好地抵御网络民粹主义的“侵蚀”。

(三)锤炼理性能力

由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典型特征可以看出,“情感”是其产生的重要基础。然而,“情感源于冲动”[14],情感如果失去理性的规制,容易使大学生在集群中的实践表达方式偏离正常轨道,进而衍生成一种盲目的、冲动的、狭隘的激情释放,民粹主义、“民意”被“劫持”、群体观念极化等风险均是这种情况的直接表现。列宁曾指出:“爱国主义是由于千百年来各自的祖国彼此隔离而形成的一种极其深厚的感情。”[15]它直接体现在对祖国大好河山、对骨肉同胞、对祖国灿烂文化、对自己国家天然的、纯朴的、自发的真挚情感。然而,爱国主义更是一种理性行为,“理性是指人脑所具有的一种逻辑思维能力和按照逻辑思维规律以及客观实际、客观规律合理地解决问题的能力”[16]。理性爱国就是指能够在深刻认识世情党情国情的基础上,深刻认识我国社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将爱国情感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最终稳定地外化为具体的、理性的、持久的爱国行为。爱国主义教育始终坚持爱国感情与理性行为培育相统一,前者产生爱国动力,后者决定爱国方向,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因此,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能够不断锤炼大学生的理性能力。

(四)凝聚价值共识

价值共识是个体通过相互交往而在观念上对某一价值或某类价值的集体性认同;或是以某种理想信念、尺度原则为共同追求目标,明确自身在社会关系系统中的价值定位,并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凝聚价值共识并不是指消除价值差异,而是要深化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核心价值观的认知与认同。在当今中国,传统价值观逐渐被多元价值语境取代,社会价值领域呈现出明显的新旧更替、多元并存的复杂局面。大学生处于多元价值冲突、激荡的局面之中,核心价值认同出现分化、异化、弱化甚至被消解的趋势。历史与现实均已充分证明,这种趋势无疑会强化网络集群行为的风险。在我国,社会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核心价值观的反映和建构,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文化等的理论总结和归纳,它既传承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时代精神;既是人们的日常道德伦理规范,又坚守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遵循和精神纽带,是凝聚民族向心力、维护民族稳定的内在稳定器。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是爱国主义”[17]。因此,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是从根本上凝聚大学生主体的价值共识,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明确自身在国家、民族中的自我角色、身份定位以及责任义务,这对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政治认同、锤炼理性能力具有直接的指导价值。

四、爱国主义教育规范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实践路径

正如前文提到的,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既具备传统集群行为的共性,也由于“大学生+网络”的“赋能”具备一些特性。但爱国主义教育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规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普遍性的,如何让这种普遍性的作用产生针对性的效果,这必然需要结合其特质提出具体的实践路径。

(一)主动设置议题,掌握舆论话语权

由“集群”“集群行为”等相关概念可知,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诱因是偶发性事件。但偶发性事件并不会直接促使集群行为转向负面效应,关键在于“意见气候”的性质。当某一偶发性事件生成以后,网络“媒体”往往会在较短时间内“捕捉”话题并生产出符合“大众审美”的内容以赢得关注,这一过程实质上就是引导舆论,进而生成“意见气候”。根据“首因效应”,最初发布的信息或设置的议题往往更加能够被公众关注。基于此,在集群行为发生的过程中主动设置议题,掌握舆论话语权,是规避大学生集群行为风险的重要前提。

问题在于,引发大学生集群行为的热点话题种类繁多,特别是涉官涉腐涉富、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民族主义、伦理道德、重大民生问题、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名企绯闻以及明星企业等方面具有极强的引爆性[18]。如何有效地将爱国主义教育与该方面的内容衔接是发挥其针对性作用的关键所在,可以从普遍性视角与特殊性视角两个方面考量。从普遍性视角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强化网络舆论意识,成为上述热门事件的第一“画像”人,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作出客观评价、第一时间回应现实关切,阻断大学生对偶发性事件从“不明真相→胡乱猜忌→信谣传谣→群体事件”的风险信息链,促使他们形成“不明真相→获知真相→驳斥谣言→传播真相→理性实践”的整体过程。此外,按照“信息饥渴效应”,政府部门在发声的过程中,需要做到详尽具体,切不可“犹抱琵琶半遮面”地采用“套话”或“制式”语言,毕竟“没有一种抽象概念比细节更有说服力”[19]。从爱国主义的特殊性视角来看,要注重挖掘上述热点事件、热门话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搭载潜能,以事件本身的广涉性、显著影响力为基本依托,准确认识网络热点事件的内在潜质或“出圈”特质,围绕关涉国家意象、民族认同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爱国主义相关要素,在事件演变的关键节点做到积极发声、主动表态、强化引导。

(二)优化叙事策略,促进话语致意增效

叙事从本质上讲是一种交流活动,其本身就在表达着某种道德观念与价值立场、体现着人们的价值认知与行为方式,具有显著的教育功能,因而也是爱国主义教育关注的重要方式。然而,传统的爱国主义教育叙事视角侧重宏大叙事与单一话语,强调内容的政治性、学理性、系统性,能够发挥较强的规范作用。但是,大学生网络集群事件的触发事件是偶然的,传递的信息是碎片化的,发生的整体过程是短暂的,这与上述叙事方式的“耦合”程度并不高。加之大学生对趋同化的、口号式的教育方式存在一定程度的“抵制”心理,整体的效果并不理想。因此,需要优化叙事策略,促进话语的致意增效。

“叙事”包含“叙”与“事”两个方面,前者注重的是方式方法,即“如何叙”,后者强调的是内容,即“叙什么”。针对“叙”,一方面,下沉叙事视角,将视角微观化、细小化。实质上,叙事往往隐存于大量的“日常叙事”中,这种“日常叙事”能够有效地将严肃厚重的价值理念自然化为不言自明的“常识”,从而更好地被人们接受和认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20]。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手段方式上,也可以从文本修饰、可视化传播等层面考量。要善于借助新技术、新手段、新渠道完善叙事平台、整合叙事资源,特别是要关注“图像化”对大学生认知方式、表达方式的冲击。图像相较于口头叙事以及文本叙事而言,具有可视化、形象化以及直观化等显著特点,“图像把抽象的思想变为感性的材料,使概念动人心弦,令原则生机勃勃”[21]。因此,针对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的爱国主义教育甚至可以采取“图像先行”的方式,将“图像”与“意蕴”有机结合,用微视频、微表情、微动漫等方式突破圈层壁垒,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语料素材转换为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教育的感召力与感染力,或者如前所述的情绪渲染力。针对“事”,需要坚持建设性内容与批判性内容相统一。建设性的内容确实能够有效地激发大学生群体的自豪感与提升凝聚力。然而,在网络场域,大学生在聆听叙事的时候,往往带着对当下生活境况以及社会现实的“先见”,即是说他们“看到过、听到过甚至是经历过”社会发展中“负面”。如果在叙事中单一的采用正向内容,不能够重现其所听所见所感的“负面”,“先见”会直接抵消正面引导的效果,而采用批判性文本进行正面引导反而能够起到更好的作用。

(三)培养意见领袖,提升主流意识引导力

如前所述,关键意见领袖在大学生集群行为发生的整个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按照传播学的基本理论,关键意见领袖是指信息传递和人际互动过程中少数极具影响力的人物,他们以评议员、转达者的身份对信息进行解读、评价甚至指点,在信息链中起“过滤网”的作用。在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过程中,他们是群体成员获取信息的重要源头,通过对事件内容的加工与解读、对信息的传播与扩散、对冲突的协调或干扰直接或间接地引导甚至支配其他人的思想与行为。因此,有必要培养正向的关键意见领袖,提升主流意识和价值观的引导能力,及时消解负面关键意见领袖的影响。一方面,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大学生身边比较活跃的学生骨干,树立典型、培养榜样,使其成为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发生过程中的意见风向标和意见参照系。另一方面,在集群行为发生过程中,适时选取符合主流价值取向或者理性发声的大学生,积极点赞、及时转发他们的表述,塑造一些集群行为发生过程中的“即时性”关键意见领袖。通过他们,建立与群体沟通互动的直接桥梁或者“缓冲地带”,及时消除集群成员的错误情绪和信念,有效化解群体的盲目行动提供切入点。

总体而言,大学生网络集群行为是网络技术发展的产物,也是大学生主体性增强的结果。它既有可能成为网络舆论领域的“红色地带”,也有可能是“灰色地带”甚至是“黑色地带”。“红色地带”要坚守,“灰色地带”和“黑色地带”要引导规范甚至直接亮剑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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