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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小农生产方式: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2023-02-10曹姝玥

南方农机 2023年2期
关键词:小农生态农业现代化

曹姝玥

(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1 问题提出

从中国的历史发展轨迹来看,小农生产曾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解决了大多数人民的温饱问题。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人们对生活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小农生产亟须转变生产方式,不断向农业农村现代化迈进,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人民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中国式创新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国农业经营户20 743万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398万户”[1],规模农业经营户占比仅为1.92%。可见,中国农业生产依然是以小农生产方式为主。为满足当前市场化的需求,要认真总结过去几十年间中国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科学经验,探索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新路子,实现小规模农户向现代农业的有机转型,“截至2019年底,全国家庭农场超过70万家,依法注册的农民合作社220.1万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42万个”[2],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为实现农业现代化进行的努力和下定的决心,小农生产经营方式向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为满足农产品供给需求,保障粮食安全,迎合大市场的需要,小农生产经营方式必将逐步消亡,改变“大国小农”的农业发展基点,使“小农”自觉参与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改造小农生产方式就成了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科学论断

关于小农生产方式如何改造为更加先进的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对其进行明确而深刻的论述,但曾明确指出小农生产这一落后的生产方式必然走向灭亡的命运,对小农生产方式的分散性、低效性、封闭性等方面进行批判,揭示了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必然性、普遍性和改造的长期性,其中蕴含着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思想观点。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基础上丰富了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论断,结合当时俄国的国情提出了改造“小农”的相关措施,这是马克思主义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科学论断解决实际问题的优质成果。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科学论断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现实指导意义。

2.1 何谓“小农”

马克思对“小农”没有具体的定义,但马克思以“小块土地”这一特征阐述了“小农”的基本性质、生产方式、社会关系、阶级地位等。马克思明确指出:“小农人数众多……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分工,应用科学……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3]可见,马克思认为“小农”是以家庭经营的方式耕作自己的“小块土地”,即自耕农是“小农”的主体,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正因为他们仅生产满足自己所需的消费品,“小农”交往空间狭小,彼此之间相互隔离。由于社会关系的发展空间狭小、文化程度较低等原因,“小农”难以应用和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其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地位低下,导致“小农”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时处于不利地位,这些都是“小农”生产的局限性。恩格斯坚持马克思对“小农”的相关论述,同时更加细化了“小农”的主体分类,认为“小农”包括经营“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和依赖于租种土地而生活的租佃者,“小农”的标志性特征或基本属性即是耕种“小块土地”,其生产规模较小,仅能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马克思、恩格斯对“小农”的描述和相关定义,指明了小农生产方式的局限性,暗含着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必要性以及逐步改造小农生产方式使其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长期性。

2.2 小农生产方式的分散性、低效性、封闭性

马克思曾指出“小生产”即小农生产方式,其存在的基础是生产者拥有对物质资料的私有权,同时也指出“小生产”的必要性即生产者获得个性的解放以及能够促进社会生产,但这一切都要建立在生产者是自由私有者的基础之上,体现出小农生产方式的私有属性。同时,马克思也进一步指出小农生产方式的分散性和低效性,“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4],这种小农生产方式主要依赖于自然的交换获得足够生产的生活资料,基本隔绝了丰富的社会交往,切断了人们之间联系的纽带。既然在物质生产过程中这种生产方式不存在明显的分工,就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大降低,阻碍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因而其生产效率较低。列宁对小农生产方式的特点也有精辟的概括,他指出小农生产“是生产过程在原有规模上、原有技术基础上的重复”[5],“小农”日复一日重复着简单的生产活动,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化的生产模式,自身的创造性日渐锐减,造成了社会停滞发展的状况。

那么,要怎样改造小农生产方式这些弊端呢?正如马克思所言,土地积聚性生产,形成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分工的形成,生产者才有可能致力于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利用先进的机器进行农业生产,以提高农业生产率。对比19世纪法国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农业劳动工具分散,“既没有农业分工,也没有机器在土地上的应用”[6],可见,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重要一环就是形成集中化、规模化和高效性的农业生产方式。为此,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提出了要走农业合作社的道路,以此改造分散、低效、封闭的小农生产方式,使“小农”自觉地参与到农业合作社的建设中,此时的合作社才具有价值。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是为了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小农生产方式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土地私有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可见必须从转变生产关系入手,将土地从封建大地主手中夺取过来,再进行农业合作化耕作,才有可能消灭“赤贫”的现状,发挥农业合作社的巨大潜力,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要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例如铁路交通设施的铺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列宁尤其重视机械化和电气化的发展,结合俄国当时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他指出“要在立足于现代科学技术、立足于电力的现代技术基础”[7],使农业和工业都得到改造和恢复。

综上所述,小农生产方式的分散性、低效性和封闭性等特点决定了改造小农生产方式必然要形成集中化、规模化和高效性的农业生产方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要引导“小农”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以此改造传统落后的小农生产方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2.3 小农生产方式必将长期存在和逐渐消亡

“小农”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为满足生产生活所需,“小农”需要学会利用现有优良成果和科学技术,同时也要根据时代发展创新技术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单靠机械和化学的辅助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相应地发展使用这些手段的人的能力”[8],对于文化基础较为薄弱的“小农”来说,学习和创新技术需要较长的时间。同时,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再向更高级的共产主义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起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坚实的物质基础,单靠当前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小农”形成的社会基础难以建立起稳定发展的社会主义。因此,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就必须对小农生产方式进行改造。另外,由于大资本家等剥削阶级的顽强存在,他们竭力榨取“小农”的剩余劳动,由此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而“小农”不堪重负,随着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资产阶级日益占据尽可能多的生产资料,压迫和剥削众多“小农”,使其为资产阶级的资本积累服务,逐渐剥夺了“小农”生产的物质资料和劳动成果,“小农”不堪重负的结果即是改变这种生产模式。正如列宁所说:“只要我们还生活在一个小农国家里,资本主义在俄国就有比共产主义更牢固的经济基础。”[9]可见,只要“小农”存在,就有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空间,其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就可能被大土地所有者占有,那么大资本家的发展就有经济基础,这是建立共产主义的劣势。千百万“小农”存在,则资本主义发展不可避免,而要建立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将共同享有物质资料即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私有制,必须改造小农生产方式。

由此可知,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眼中,小农生产方式必然逐渐灭亡,要消灭资本阶级的剥削,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与资产阶级进行长期性、艰巨性的顽强斗争。既然小农生产方式必然长期存在和逐渐灭亡,那么改造小农生产方式也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使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逐步符合时代需求,从而“增加粮食的生产和收成,改善农民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产力,巩固无产阶级专政”[10]。

3 关于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中国式创新发展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改造我国较为落后的小农生产方式,探索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先后经历了合作化运动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时期、农业现代化发展时期,可以将这三个时期根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成果的内涵概括为集体化、产业化和生态化,同时也可看出这三个时期的农业发展存在集体化、产业化和生态化的交叉融合发展阶段。

3.1 集体化: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发展集体经济

抗日战争以前,中国已有较为薄弱的现代化工业,占比约10%,农业和手工业占比约90%,而占比较多的农业和手工业是分散的个体经济[11]。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中有一条十分重要,那就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12]。这里的“农业近代化”区别于“小农生产方式”,也暗含着毛泽东对农业现代化最初的设想。新中国成立之初,国民经济水平较低,技术水平落后,为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我党提出建立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的目标,分散的个体经济已不能满足工业化对原材料的需求,但并不是说农业就没有工业重要了,而是提倡农业与工业相互促进发展,工业要支持和支援农业发展。毛泽东主张发展互助合作,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使其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逐步确立起来;邓小平继续坚持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线,他强调要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不可能搞西方那一套资本主义发展模式,要首先解决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中国的农业农村才能稳定发展,中国式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才有实现的可能。因此,依据当时的国情,选择了中国改革的突破口,在广大农村地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当时邓小平并没有放弃发展集体经济的正确方向,他指出:“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13]同时,要稳定发展农业,促进工业与农业协同进步,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农业和工业的发展具有辩证的关系。农业发展不好,农民的基本物质需求达不到,就没有能力发展工业;工业发展不好,就无法满足人们的吃穿用等其他方面的需求,也无法推进农业生产,加重农业生产的负担,大量国外物品就会倾销到国内。

综上所述,要坚持走集体化的道路,遵从工业与农业发展相互促进思想,并结合具体国情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但大体方向不变,均是朝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方向发展,坚持发展农民集体化经济,改造落后的小农生产方式,从而使其更加适应农业与工业协调发展的需要。

3.2 产业化: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科教兴农

20世纪70年代,在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显著提高,农村经济发展得以迈上新台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经营模式在社会化大市场面前已无法继续发展,农民收入也无法维持稳定的增长水平,大市场带来的风险前所未有。面对这样的“三农”发展空间,需要先进的生产方式来代替“小作坊式”的农业生产模式,形成更加符合大市场需求的、完备的社会化服务系统,并解决农户小规模经营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之间的矛盾。江泽民曾强调要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实际结合能力,让龙头企业有效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农业产业发展前景和更加安全的市场开拓方向。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过程中,江泽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农村的教育和科技推广服务工作”[14],尤为强调要使农村经济尽快恢复和发展,需要两把钥匙,一把钥匙叫“科技”,另一把钥匙叫“教育”,要通过教育农民、培育新型农民,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用高新技术武装农业,努力发展优质、高效、节能的农业产业,振兴农村经济。胡锦涛曾指出要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发展深层次、广范围的农业继续努力。为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要尽快将特色农产品向相关产区聚集,形成一体化产供销模式,从而有效调整农业的生产结构。同时,要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加快推动科技运用于农业生产的速率,加强对农民的生产种植技术的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农民对农业技术的应用水平,“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15],使科学技术助力农业产业蓬勃发展。

综上所述,要坚持走产业化的道路,致力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坚持以科技和教育助力农业蓬勃发展,改革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小农生产方式,使农户的农业生产方式更加贴近市场,更符合时代特点和国情需要,形成较为合理的农业产业发展前景。

3.3 生态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生态农业

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随着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平衡问题凸显。在农业生产方面,过度使用化肥、农药造成水土资源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显著,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人们逐渐认识到农业发展和生态资源利用应保持在合理的动态平衡区间内。由此,生态农业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趋势。由于历史原因和中国的快速发展,遗留了许多恶劣的生态环境问题,在提到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时,党的新一代领导人尤为强调要坚决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通过下大力气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实现土壤荒漠化向绿色化改变,通过构建生态农业改善自然环境。要想解决好西北地区的土地沙漠化等生态环境危机,就要解决该地区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通过植树造林解决好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产生的生态危机,通过调节农业生产方式,形成集约化经营,保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农业的良性循环发展。同时,要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发展生态农业,整治农村环境”[16],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维持适宜的生存空间和生态环境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适宜的物质基础,同时要发展高效的生态农业,改善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并创造更加美好的生存环境,有效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高效生态农业是集约化经营与生态化生产有机耦合的现代农业。”[17]在这里,“高效”即是要为农民致富增收提供有效途径,满足广大农民通过发展农业获得富裕生活的愿望;“生态”即是体现了发展农业的同时,也要与自然保持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同时供给绿色、安全、充足的有机农产品,对“高效生态农业”的精准定位,为之后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生态农业可将资源、生产、环境三者有机融合,不仅考虑到当前人类的相关利益,也为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着想,是兼顾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最先进形式。

综上所述,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致力于将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的农业产业转变为可持续性发展的生态农业;由于小农户缺乏科学的种植技术,可通过生态农业的发展减少盲目使用化肥、农药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同时应为其提供相关农业技术指导,形成资源、生产、环境三者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

4 新时代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路径和必然选择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更高要求,拓宽了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路径,提出了要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小农户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改造小农生产方式成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这也是新时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一环。

4.1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耕地红线底线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18]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关乎农业、农村能否稳定发展,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度保障,有利于解放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生产力,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土地经营权流转合法化,保留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有效解决由于土地细碎化经营导致农业生产率下降的问题,推动农业有组织、有规模、有效率地发展。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和形成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底线就是守住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通过加强土地制度改革,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使我国在粮食安全生产领域保持高质量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能把基本农田的数量改少,这会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面对各类问题日益突出的国际环境,实现粮食生产的自力更生是应对全球突发性问题的有效措施,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保证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能减弱粮食生产能力,在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的情况下,提高粮食生产能力,需要继续创新改革土地制度,激发粮食生产的内生动力,让农民因这一职业感到骄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不能损坏农民的根本利益,这既符合农民的热切期盼,也符合当前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需求。随着城镇化率逐年升高,如何利用好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农村经济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的关键,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业将部分闲置农房进行民宿转型也是当前乡村旅游发展的恰当选择。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依然在农村,依然是农民,不损害农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农民谋发展,才能创造出更加符合时代特点和农民需要的农村土地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水平。

4.2 推动“三化”深度融合,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质量

推动集体化、产业化和生态化三者有机融合,符合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符合生态文明的价值导向。新时代发展集体化农业区别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传统合作社,也区别于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模式。新时代走集体化道路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小农户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改变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使其逐步过渡到现代农业的发展轨道上来,只有改造传统农业,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让其尽快进入农业农村现代化轨道,才能在广大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上、在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上、在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19]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这是引导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发展适度规模的集体化农业经济,有利于产业聚集,能有效融入生态农业现代化发展。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一环就是产业振兴,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以集体经济的优势融入地区特色,发挥集体经济产生的聚集效应,有利于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特色产业链,推动乡村生活富裕,使农民有更多物质基础来改善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面对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生态农业成为新时代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它既可以发挥集体资源的最大优势,也可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产业,并且有利于小农生产转型发展,利用当地的生态资源优势发展绿色产业。结合当前的农业产品生产实际情况,深加工处理的农产品往往价格高于粗加工农产品,因此生态农业就需要向深加工和精加工转型,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生态产业链,逐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

4.3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民主体性和内生力

“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是中国农业的真实写照,这样的农业资源特点决定了必须引导小规模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提升农产品供给能力以满足社会化大市场的需求以及人们对高质量生活水平的期望,因此要健全当前较为薄弱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是农村的主人,农村是农民生活的家园,要增强农民的主体性就需要从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入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民的主体性和内生力。

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吸引“小农”积极参与到农业生产经营中需要充分尊重其意愿,保护其利益,取得农民的支持,农民需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要赋予“小农”向新型农业转型过程中较为宽泛的自主选择权和决定权,唯有如此才能激发农业农村建设的内在活力[20]。同时,农民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现代化农业发展得好不好取决于农民主体的责任感强不强烈,取决于农民挖掘内生力深不深入,农民要积极主动地表达自己对农业生产经营的相关建议,提出富有创新力和建设性的发展方案,推动农民群体在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创新。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也是发挥农民主体性的关键,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意识,使其具备高瞻远瞩的思维方式,了解最前沿的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农业生产经营策略,而不是局限于“小农意识”的狭隘眼界。要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和生态特点,因地制宜地培育具有产业特色的农业经营主体,运用农民的集体智慧和生产经验,以此发挥好农民的主体性作用。

5 总结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明了小农生产方式的分散性、低效性、封闭性等特点,揭示出 其生产的局限性和改造小农生产方式的必要性,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经历了集体化、产业化和生态化三个历史时期。可见,改造小农生产方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和艰巨的任务,同时也是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这并不是说一定要选择农业生产高度规模经营,而是农业农村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特点、不同优势,以坚持“适合怎样的模式,发展怎样的农业”为原则,搞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好农民生产合力的巨大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农”可能更适合于生态农业的发展,但生态产品若仅保持传统的低效小农生产方式难以实现充足供给,因此改造小农生产方式才更有利于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改造传统低效的小农生产方式,合理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生产抵抗外界和内部风险的能力,扩展“小农”的增收渠道,让“小农”尽快掌握各类先进的农业生产经营技术,加强理论和实践学习,逐步实现小规模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这个趋势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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