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美国高校驻校企业家制度的缘起、组织形式与启示

2023-02-09施永川王聪敏

高校教育管理 2023年1期
关键词:驻校企业家企业

施永川,王聪敏

(1. 温州大学 创新创业学院;2. 温州大学 教育学院,浙江 温州 325035)

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实施高校双创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吸引更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双创导师。驻校企业家(Entrepreneur-in-Residence, EIR)又被称为驻场企业家,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最早是存在于风险投资公司、私募股权公司或者律师事务所等内部的一种职业,后来由商界引入学术界。驻校企业家可以是创办过一系列企业的企业家,也可以是来自特定行业的专家、企业主管、投资者或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学者等,他们具备评估初创公司形成和预估风险的经验和能力[1]。驻校企业家最早盛行于美国,并逐渐发展成为高校和学术机构的一种工作岗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创业教育专业化师资不足的压力。另外,驻校企业家在高校与企业之间发挥着增进知识、技术和信息方面沟通交流的功能,可以有效激发创新活力,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创新的源动力,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智力支撑。当前,我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原创性技术成果很多,但能够成功实现成果转化的却很少。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大学作为国家创新的主力,已经成为区域创新的重要源头,其科研成果转化率高达70%;而中国大学的科研成果转化率不足10%,“死亡之谷”现象严重[2]。创业孵化阶段实际上就是创业项目从创意阶段向商品化阶段转化,再实现规模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跨越“死亡之谷”的关键。与此同时,科研成果转化面临的另一个障碍是管理、技术、商业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和困难,称为“达尔文之海”[3]。我国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来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以此提升项目的孵化率和成果转化率,但是就高校内部而言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比如缺乏有效的转化机制和服务平台以及专业化的师资等。驻校企业家制度可以有效弥补高校自身的组织结构性缺陷,起到促进校内科研成果市场化和补充创业教育专业化师资的作用,帮助高校克服这两大障碍。为此,本文对美国高校驻校企业家制度的缘起、功能以及模式等展开分析探讨,以期对推动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及科研成果市场化提供一定的启示。

一、 美国高校驻校企业家制度的缘起

(一) 高校对成果转化的需求普遍加大

从20世纪50年代起,美国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的科学研究开始从提升科研能力向推动创新成果的商业化转变。从20世纪80年代到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世界经历了一段超级全球化(Hyper-Globalization)时期。超级全球化带动了资本、技术和人才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为各国带来了强劲的国际经济大循环动力。自1980年出台《贝赫-多尔法案》(TheBayh-DoleAct)开始,其后30多年间美国出台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达17件之多,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技术转移体系。在此期间,美国对学术创业尤其是对初创企业的关注持续增加。实际上,技术转移是一种知识流动的行为过程,从学术机构向企业转移往往伴随着资金、资源、人才、知识、信息、管理、市场等要素的转移。在欧美发达国家,高校担任着生产和传播新知识的中心角色,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几乎所有的研究型大学都设立了知识转移办公室(Knowledge Transfer Organization, KTO)或者技术转移办公室(Technology Transfer Offices, TTOs)[4]。据统计,世界排名前 200 位的大学全部设立了相应机构,而且在美国高校创业中心开展的多样化创业活动中,技术转移类的高校内部项目占比为55%,在排名靠前的创业中心中占比为75%[5]。根据美国大学技术管理者协会发布的《2020专利许可调查》(FY2020LicensingSurvey),2012—2020年间美国高校基于大学实验室创新成果所诞生的衍生企业数量除2019年受疫情影响略有下降之外,每年都处于持续增长状态,2012年诞生的衍生企业数量为705家,2020年达到1 117家[6]。美国对高效率成果转化的追求,迫使它不断寻求一条作为技术转移中介的道路。高校内技术转移办公室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作为连接高校与行业的通道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达到预期目的。长期以来,美国高度重视通过强化产学研合作来构建并稳固技术转移的关系网络,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White House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OSTP)还建议联邦政府强化人才在联邦实验室、高校与企业部门之间的交换与流动,加速技术从高校与联邦实验室到市场的转化,其中就包含了驻校企业家计划[7]。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驻校企业家制度作为一种促进学术机构与企业之间知识、技术和信息等方面沟通的辅助措施应运而生。

(二) 学术机构对创业活动的关注逐渐深入

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在《经济周期》(BusinessCycle)中提到创新理论时认为,该理论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而且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具有广泛应用价值,包括科学和艺术领域,所以科学领域与经济领域的创新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8]。经济领域创新和科学领域创新之所以存在同质性,其原因在于两种创新的关键力量所发挥的作用相同,即两个领域的创业者都扮演着引入“新组合”的角色,都是组织内创新发展的承担者[9]。为了缓解在校园环境中成立初创公司的压力,考虑到校内师生很少可以做到同时具备某个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创办公司的商业头脑、经验或能力,越来越多的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作为美国早期连接高校与企业的桥梁开始考虑开展驻校企业家或者驻校高管项目,这使得驻校企业家制度在美国大学内部逐渐开始流行起来。例如密歇根州立大学(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MSU)的创新中心就通过向负责技术转移的密歇根州立大学专利技术发明人提供商业或市场评估、商业发展计划、驻校企业家、风险资金等多种资源来帮助其建立初创企业[10]。随着学术界对创业活动关注的逐渐深入,驻校企业家制度开始在美国盛行。它通常由行业领袖或拥有强大行业经验的混合学者担任,专门为高校创业教育提供支持服务,经常性对刚刚起步的师生初创企业给予指导,这一举措进一步加强了高校与行业的联系。

(三) 创业教育对师资队伍的要求逐步提高

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二十年里,美国高校创业领域教师职位的发展可谓是一波三折。从最初1990年左右的26个创业教师职位数逐渐增加到后来的上百个,其间1998年左右出现了职位申请人数与职位总数之间的不平衡状态,即申请人数少于当年的职位提供数量。美国平均每个高校创业中心只有5.4名创业教师,其中具有终身教职的创业教师平均仅有3人。随着创业教育的逐渐发展,美国高校对创业教育师资已不单是数量的追求,还有质量的要求。驻校企业家的产生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填补美国高校创业教育师资专业化的空缺,这样一来,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能满足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除了在技术转移办公室,驻校企业家作为一种职业岗位还被设置在高校的其他部门,比如科技园和创业中心等。在某些情况下,美国的驻校企业家职位并不意味着是一份高薪工作,也不是一个永久性的职位,甚至有时候虽职位名称相同,但岗位职责和薪酬待遇不尽相同。它可能是一份有报酬的全职工作,但是许多导师都是低薪或者无薪的志愿者。美国百森商学院所组织的全球驻校企业家项目(Global Entrepreneur in Residence Program) 明确提出会为驻校企业家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和丰富的创业资源,但是薪资为零,驻校企业家需担任全校师生和校友的创业导师,支持学校的创业研究计划和活动[11]。正因为美国高校拥有成熟的专兼职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创业教育的成效才如此显著。因此,驻校企业家作为美国高校重要的人事聘任辅助机制之一,具有临时性、非正式性的特点,可以有效降低高校的用人成本,在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上起到了良好的补充作用。

二、 美国高校驻校企业家制度的主要功能

美国高校驻校企业家在高校里作为定义知识体系和应用范围一致性的一种方式被赋予了一定地位,其通过采用多种组织形式,从作为校内咨询或协助技术成果推广到融入核心教学任务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 弥合创业教育与商业世界之间的鸿沟

在美国,驻校企业家作为一种改进教学、学术研究与商业之间互动的中介,能够给予有效的创业建议,将学术研究与商业实践联系起来。当校内大学生有意愿开展创业实践如创办企业时,他们可能会由于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而障碍重重。因此,高校需要社会上具有广泛行业企业创办经验的专业人士作为辅助为创业教育提供个性化支持服务,帮助学生确定自己的选择,解决创业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障碍。驻校企业家可以带来真实商业环境中的实战经验,让学生在接受校内创业教学的同时被来自商业世界的干预措施所影响。他们之间的一对一对话关系能够激发学生产生新的商业想法,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驻校企业家具备丰富的社会资源,一方面可以作为导师为校内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创业素养;另一方面可以与校内的创业教育教学有效衔接,与校内创业教育教师共同教授创业课程,传授创办企业的技能和经验。

(二) 推动创意和技术向社会所需成果转化

对于一些专业人士来说,成为驻校企业家的好处是可以接触到有前途的新型公司或者尖端技术,他们所需要发挥的职能便是思考如何协助学生将这些技术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从而推动经济发展。相关研究表明,学习目标定向和寻求帮助会显著影响创业学习的成效[12]。所以,驻校企业家可以在学生为了达到一定学习目标而寻求帮助时,作为学生创业学习的辅助者起到促进作用。尤其是在学生对经营创业项目表现出极大好奇心、兴趣和热情而开始产生创业想法并积极尝试投入创业的整个过程时,驻校企业家可帮助学生改进和修正项目发展方向以及评估项目的产品与服务,鼓励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和技术应用到实践中,帮助他们建立对自我潜力增长的认识。除此之外,驻校企业家还可指导学生和研究人员创业并利用自己的人脉推广学校的知识产权,为他们的创业公司寻找资金和支持者,从而达到将他们的创意和技术转化为社会所需成果的目的。据此,在校园里进行研究或教学的驻校企业家比那些单纯在企业里工作的人更频繁地与学生互动,高校亦可以从一个或多个在校园内工作和进行研究的驻校企业家的活动中获得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同时还可以通过在校园内拥有高素质的世界级企业家来显著提升其学术影响力。

(三) 降低投资风险和提升创业成功率

美国初创公司的形成作为改善当地经济和创造就业机会的一种手段可以得到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专注于初创企业对高校来说意味着更大的财务风险,但如果公司成立就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商业回报。驻校企业家制度最早是由风险投资领域引入学术机构的,所以承担着一部分预估风险的职责。当学生对创办企业表现出足够的兴趣时,驻校企业家能为学生提供从想法到创业整个创业过程的辅导以及提升学生从事创业活动所需的技能,从而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帮助他们在学校里处理利益冲突等方面的问题,预估企业初创过程中存在的未知风险,及时将他们与有助于企业创建的区域资源联系起来。除此之外,对于基于高校内部的创业,学生往往一开始就不确定企业将进入哪些行业领域,也不确定商业模式会是什么,那么此时驻校企业家会是一位“全能运动员”,可以有很多头衔,并以多种方式发挥其价值。例如尼尔·凯恩(Neil Kane)具备同时经营两到三家企业的经验和能力,他帮助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的教授和学生起草了一篇可投资的计划书,处理了包括公司形式、技术许可、建立期权池、招募团队、谈判种子轮等在内的所有基本问题,并找出了商业模式,因此,教授和学生的初创公司在不支付全额费用的情况下获得了来自经验丰富企业高管的优质服务[13]。

三、 美国高校驻校企业家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

美国驻校企业家制度既存在于风险投资领域,又存在于高校中。在风险投资领域,驻校企业家拥有风险投资公司、高校或者其他组织聘用的丰富经验。它通常具备三种职能:在母公司或者组织的支持下,开办新的企业;协助企业家对具有特定专长的潜在投资进行评估;为现有投资项目提供功能性的专业知识。总体而言,在典型的美国模式下,驻校企业家会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发挥职能:一是风险投资基金会把专家介绍给一家企业或一个具备创造商业机会的地方,比如创业园区;二是一些从早期的风险投资中受益且取得一定成就、有抱负的企业家会向需要获得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投资[14]。例如谷歌公司准备的驻校企业家项目专门针对非洲裔和拉丁裔企业家,以帮助他们培育和发展小微企业。该项目旨在鼓励这些商业领袖在自己的社区内开展更多样化的创业。最重要的是,谷歌公司与旧金山、奥斯汀、芝加哥、底特律、明尼阿波利斯和纳什维尔等美国不同地区的技术中心合作,以避免将其限制在一个地理区域[15]。

美国高校的驻校企业家制度通常会采用项目化的形式来发挥职能作用,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并且具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如发展学生创办企业的能力、管理企业的领导力以及在驻校企业家带领下与社会组织交往、洽谈、沟通与协调的能力等。根据高校开展驻校企业家项目的方式、用途、任期、项目分配等要素,本文总结归纳出美国高校驻校企业家制度的三种主要组织形式:对话式、诊断式以及培训式(见表1)。从对话式到培训式,驻校企业家角色在美国各高校和机构的发展呈现多元化特征,其用途也灵活多样,各高校通常会采取以某种组织形式为主且多种组织形式并存的项目运行机制。例如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The Wharton School of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的驻校企业家计划以对话式为主要组织形式,同时在必要情况下会举办相关的研讨会、培训会等;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采取以驻校企业家构成的诊断网络为主要组织形式,同时也会提供一对一指导和组织培训。

表1 美国高校驻校企业家项目组织形式

(一) 对话式

对话式在美国高校中很常见,通常是通过提供行业链接,以“行业领袖”或者行业中有着丰富职业经历的混合学者作为驻校企业家。这种组织形式还经常为学生、高等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想要预约驻校企业家的临时联系人提供服务,以便使学生在成立初创企业时获得有效指导。这类驻校企业家的任期会比较长,经手的项目也会比较多。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2001年开始就启动了驻校企业家计划,并在计划实施伊始就成立了风险实验室(HAFT虚拟实验室),以开设课程的形式为宾夕法尼亚大学学生提供与成功企业家会面的独特机会[16]。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将与驻校企业家进行30分钟一对一的交流,从而有机会获得成功企业家的见解、经验和商业建议,并挖掘他们的智慧和专业知识。这个独一无二的辅导计划试图作为创业教育课堂学习的补充,对学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企业家与宾夕法尼亚大学联系的重要桥梁。该计划每周开展一次活动,每次都有成就卓著的企业家访问校园,与学生一对一地会面,并且来访的企业家来自不同的领域,能满足学生在各领域的创业咨询需求。

(二) 诊断式

诊断式的特点通常是聘请业界专业人士成立驻校企业家诊断网络,在聘请期间共同为有创业潜力的学生制定策略。这种形式一般来说仅提供短期职位,比较灵活,通常为期6—12个月且薪资不高,但有固定的办公场地、行政服务、名片、职位等,通常在任期内驻校企业家只会跟进一个项目。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设立的驻校企业家岗位聘用了2—3名企业高管,聘期各为期6个月,其目标是加快提升该校将研究转化为初创企业的能力,并创造更多的授权收入,同时也为学生提供创业者经营诊断网络。这些驻校企业家每月获得5 500美元的薪酬,负责发现商业机会,并为最有前途的创业项目制定商业计划。如果该计划获得得克萨斯新兴技术基金(Texas Emerging Technology Fund)的初步批准,他们将再获得25 000美元的奖金。“我们是美国第一所这样做的大学”,该创意的发明人、该校技术商业化办公室主任尼尔·伊斯科(Neil Iscoe)表示,“我们邀请了一些有成功创办企业经验的企业家加入我们的阵营,这样他们就可以进入我们的系统,然后帮助我们把内部的东西转化到外部”[17]。

(三) 培训式

培训式在形式上更灵活和丰富,主要是帮助学生进行创新成果转化。斯坦福大学教育研究生院的驻校企业家项目是由信息技术教育研究生院(Graduate School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ducation)和院长办公室合作创建的,旨在为教育创新计划提供咨询服务。该项目于2018年启动,将一位有成就的企业家领袖引入校园一年,为教育研究生院社区提供社会影响、商业战略和设计等方面的指导,并帮助投资者与其他科技高管和研究人员建立联系。驻校企业家还负责召集教育创业领域的专家主持各种培训会、工作坊和研讨会等,向教育研究生院社区分享现实世界的经验,并与相关领导人创造发展和参与的机会。教育研究生院的高级副主任杰夫·考克斯(Jeff Cox)说:“我们的目标重点是帮助学生和教师通过他们进行的培训计划来改善所有学习者的生活。有了这个项目,我们可以帮助将这里发生的事情与学术界以外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我们可以帮助学者们以创新的方式将他们的作品带给更广泛的观众。”[18]

另外,作为一种聘任制岗位,要想获得高校的驻校企业家职位需要一定的条件。例如有兴趣参加沃顿商学院驻校企业家计划的企业家会被邀请通过指定电子邮件发送简历,链接到领英(LinkedIn)个人资料和简历来参与,并且需要符合三个基本条件:提供最新的传记、照片和三个专业领域的描述;每次在沃顿驻校的时间需满足“朝九晚五”(从上午9点至下午5点);驻校当天每隔30分钟与学生见一面。为了突破彼此的时间分配限制,学习者可以在沃顿风险实验室通过线上预约到三类专家咨询:通过“每周一模拟从这里开始”(Virtual Start Here Mondays)项目从管理驻校企业家计划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项目开展的相关信息并获得创业指导(见表2);通过“学期驻校企业家”(Half Entrepreneur in Residence)项目查看学期时间表来与驻校企业家进行校园内一对一会面交流;通过“主题专家”(Subject Experts)项目与法律、技术、设计、研究、公关或通信领域的专家会面。

表2 沃顿商学院“每周一模拟从这里开始”项目预约类型

美国高校的驻校企业家制度还有一套相对完备的监管与评价体系,主要通过对驻校企业家背景信息的审查——无论人来自哪里,所有相关办事处都必须履行调查的义务,并对潜在的驻校企业家进行背景调查,以确保驻校企业家的专业特长与需求相契合以及他们的初创企业能够得到良好的管理。但如果调查发现拟聘任的驻校企业家的企业与学校在科研成果或者技术上存在利益冲突,为了避免学校最新的创新科研成果或技术泄露,高校会选择拒绝聘用这类专家。例如在得克萨斯州立大学奥斯汀分校,如果有企业家想加入该校的驻校企业家项目,需要在线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创业中心评审合格后进行聘任[19]。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一些高校的技术转移办公室会提出以协助研究人员成立初创企业的数量为考量标准。例如密歇根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Technology Transfer of University of Michigan)给驻校企业家制定的考核指标是在12—18个月的服务期限内帮助4—8个专利技术转化为创业公司[20]。还有一些学校会通过驻校次数或时长以及效果来对驻校企业家进行考量。哈佛大学商学院阿瑟·罗克创业中心(Arthur Rock Center for Entrepreneurship)的驻校企业家需要满足在一学期内到校指导次数至少达到6次[21];沃顿商学院的驻校企业家需要按照规定每周到校指导一天,每次驻校大约8个小时[22]。这些高校通常会通过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或评定最佳表现奖来评判驻校企业家的工作业绩,以此来增强他们彼此之间的竞争力。

四、 美国高校驻校企业家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驻校企业家制度发展至今所取得的功效可以概括为两方面。一方面是推动了创业教育师资专业化发展。在美国创业教育师资“专兼结合”特点显著的背景下,驻校企业家作为专业化的师资力量涌入高校内部并参与到教学当中,为学生提供创办企业指导并进行风险预估,这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学生创办企业的成功率。另一方面是促进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驻校企业家作为连接高校和企业的桥梁,尤其是在为学生与投资者建立联系、帮助学生实现创新成果转化上起到了很大作用,降低了跨越科研成果商业化过程中“死亡之谷”和“达尔文之海”两大障碍的难度。

清华大学是我国率先引入驻校企业家制度的高校。2013年,清华新型创意创新创业人才发现和培养的教育平台x-lab在全国率先推出驻校企业家、驻校天使参与实践教育的方式。每学期驻校企业家和驻校天使定期在清华x-lab现场指导、讨论,为创业学生提供意见和建议,介绍相关资源,推动富有创意的思想和技术转化成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依托广大校友和合作企业为团队提供创新创业的指导和资源,加强了校企之间的合作。美国以及清华大学驻校企业家制度的实施经验,为未来该制度在我国高校的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 明确驻校企业家制度的教育目标

美国各高校和学术机构都是基于一定教育目标开展驻校企业家项目,他们往往具有清晰的项目开展需求,清楚知道项目需要达到的效果。如一些学校为了帮助学生将科研成果推向市场去联系投资人,或者协助想要创业的学生成立初创企业,抑或是为了培养学生创办企业的能力。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驻校企业家作为连接学校与企业的桥梁,既对商业世界有充分了解,又能够深入高校内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学校与企业两者在学生教育培养方面的参与度。因此,美国的驻校企业家制度能够发展到现在并获得广泛认可,得益于其拥有清晰明确的教育目标。

当前,我国高校积极与各类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通过校企合作开展产教融合成为最佳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高校与企业可以通过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校为企业输送优质人才和提供理论创新支持;企业则可以为高校提供前沿技术与资金资助。目前校企合作中存在的普遍困境是企业缺乏深度参与的积极性,而且我国高校创业课程体系存在课程内容与产业发展契合度不高、教学系统与外界互动性不强、成果转化保障力度不足等问题[23]。所以,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加深校企合作还存在些许困难。针对这个现状,高校驻校企业家制度需要有具象化的教育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与校内教师创业教学进行衔接,实现各领域专业课程一体化,有效推动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培养学生的创业思维,发展学生的各项创业技能,发掘学生成为优质企业家的潜能。除此之外,高校还要根据教育目标制定清晰的培养计划和策略,为学生的创意和技术成功走向市场进行指导和辅助,为学生提供校外商业资源等。

(二) 制定本土化驻校企业家聘任制度

驻校企业家是美国创业教育师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它承担着一部分导师的职责。在一些商学院,驻校企业家可以为开办公司的MBA学生提供指导,通过分享他们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来启发学生产生新的想法,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种专用资源的分配中,学生所需的技能可以得到充分的探索和发展。另外,在美国各高校的驻校企业家项目中,校友企业家资源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一般情况下,校友企业家基本都是自愿承担职责,乐意与母校保持联系以及向学生分享经验。

我国的驻校企业家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聘任制度上可能相较而言还不够灵活。因此,我国需要制定本土化驻校企业家聘任制度,根据各高校的具体情况探索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驻校企业家项目。一方面,高校自身要形成积极、开放、多元的生态氛围,譬如设立创业中心或研发中心等;另一方面高校也要让社会上优秀、有行业专业知识的人能充分发挥效能,给予驻校企业家专业的发展支持,补充学校的创业教育资源。我国高校应该鼓励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业界专家或者校友企业家作为校内大学生的导师驻校指导,建立行之有效、完善的激励机制,实现驻校企业家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校友企业家一方面对母校科研状况熟知,另一方面对企业和市场了解,天然具有衔接高校与企业的优势。因此,我国要充分发挥校友企业家的优势,建立和完善校友企业家驻校制度。高校可以吸取校友企业家成功创业的经验;校友企业家也可以接触到母校相关领域最新的技术和科研成果,从而深度推进产学合作。

(三) 建立制度实施的监管与评价体系

随着驻校企业家制度的启动,美国高校往往都会通过各种协议并明确划定岗位的职责,将驻校企业家入职发展成了一个相当结构化的流程,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严格的评价和监管,以此来避免“僵尸”驻校企业家的存在。驻校企业家制度成功的关键因素包括驻校企业家与师生是否有一致的专业背景以及与现有团队的默契程度。除此之外,大多数驻校企业家都有来自特定部门利益相关者的外部财务赞助,由相关部门仔细处理这些关系并在任期结束时请驻校企业家进行会谈,结束后仍然要保持联系。

监管与评价体系建设是提高驻校企业家制度实施效果的保证,也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高校应做好驻校企业家项目开展的全过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强调师生共同参与并加强对他们的信息反馈,减少评价内容的局限性。另外,高校还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网上评价管理系统,将驻校企业家项目开展的数据录入系统,根据评价指标对数据进行统计和价值判断。在得到评价反馈的同时,高校应与项目参与人员沟通,及时发现问题或改进项目方案,以此让驻校企业家制度的实施过程更加高效和规范。

猜你喜欢

驻校企业家企业
企业
党委书记朱立杰慰问封控驻校一线教职工
企业
企业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闽籍女企业家共话“转折” :善良、坚持、灵动
广州:97中有这么一批“驻校社工”
“驻校诗人”在中国:回顾与展望
驻校诗人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