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畜牧兽医行业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
2023-02-08彭会建秦瑞临李成贵陶艳华
彭会建,秦瑞临,李成贵,陶艳华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江苏苏州215200
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的方针,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国家领导人作出指示强调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并将之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而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较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也越来越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1]的要求。如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怎样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笔者根据畜牧兽医行业的特点,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如下,供同行参考。
1 建立健全监管清单,明确监管重点
畜牧兽医行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本级政府编制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监管工作计划。畜牧兽医行业常见的监管对象包括: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单位、饲料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畜禽养殖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动物诊疗服务机构等。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应根据管辖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明确重点检查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工作。
1.1 兽药生产企业
畜牧兽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 证书》的核发工作,对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其中部分兽药生产企业从事原料药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合成,还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由应急管理部门直接负责。兽药生产企业主要的安全生产风险涉及危化品管理、危险生产工艺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等,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经费使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生产现场管理,用电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管理等。
1.2 饲料生产企业
畜牧兽医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核发《饲料生产许可证》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其安全风险主要有涉粉涉爆管理和危险品管理,安全检查的重点包括粉尘清除管理、防爆设施设备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和动火作业管理、锅炉管理、叉车等厂内专用机动车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
1.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
必须取得畜牧兽医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其主要防范的是生物安全风险,安全检查的重点主要有消毒管理,人员防护管理,用电管理,无害化处理设备使用管理,处理废弃物管理等。
1.4 屠宰企业
畜牧兽医行业主管部门对其核发《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其主要的安全风险有人畜共患病防控和危险作业管理等,安全检查的重点包括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和动火作业管理、冷库管理、用电管理、刀具使用管理、生物安全防护管理以及厂内车辆管理等。对于配备屠宰废弃物处理设备的,也要进行重点检查。
1.5 畜禽养殖企业
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应向畜牧兽医行业管理部门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养殖备案,从事种畜禽生产的企业还必须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其安全风险主要有生物安全防护和粪污治理管控,安全检查的重点包括消毒管理、生物安全防控管理、粪污治理管控、养殖投入品管理、用电管理等;对使用自配饲料,配备饲料生产设施设备的企业还要做好涉粉涉爆方面的检查,对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的企业,也要做好相关方面的安全检查。
1.6 其他单位
兽药经营单位和动物诊疗服务机构必须分别取得畜牧兽医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这些经营单位相对安全风险程度较低,主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服务机构人畜共患病防控、X 光机等有辐射危险设备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等。
2 规范安全检查流程,确保问题闭环
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相关监管对象的风险实际,不定期地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针对安全风险大的监管对象可联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安全检查,或可邀请第三方专业安全机构参与检查。每年对监管对象的安全检查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风险程度高的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深度安全检查。
2.1 前期准备
为保证安全生产检查的顺利开展,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确定检查对象,明确检查目的;二是有针对性地查阅、掌握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标准;三是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经营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危险和危害;四是制定检查计划,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方案;五是根据检查需要,对相关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并准备必要的工具或器材;六是做好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因安全生产检查涉及的专业强、知识面广,且相关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不一,宜采用多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并邀请第三方专业安全机构参与。
2.2 实施安全检查
通过访谈、查阅安全台账和记录、现场查看、仪器测量等方式获取相关问题信息,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格,拍摄照片,录制视频,保留必要的检查记录。因安全生产检查涉及内容很多,如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实施、安全投入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特殊人员的持证情况、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危险作业审批、生产区机械防护和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生物安全、涉粉涉爆等,可根据检查对象的实际和检查目的,有重点地进行检查。检查出的相关安全问题应如实记录在检查表上,并由检查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定确认。生产经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在检查记录上进行备注。
2.3 做好综合分析
经现场检查和相关安全数据分析后,检查人员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检查结论和整改要求。整改要求要贴合企业生产实际,尽可能在消除隐患的前提下,减少企业负担。
2.4 结果反馈和整改要求
现场检查和综合分析完成后,将检查的结论和意见反馈至被检查对象,可采取现场反馈或书面反馈。对容易整改的一般隐患问题可采取现场反馈的方式,对重大隐患问题宜采用书面反馈的方式。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的不同,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对象采取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措施,必要时可要求其停业整改。
2.5 问题闭环和持续改进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整改。在整改措施完成后,应及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畜牧兽医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复查或验收,对安全问题实行闭环。同时企业应从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设备系统更新改造、日常安全自查和管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应急管理等环节入手,做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明确行业常见隐患,抓住检查重点
为掌握本地区畜牧兽医行业的安全风险程度,监管部门必须深入各个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的变化,适时调整检查内容。笔者在本地区的日常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常见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有:
一是安全意识淡薄。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排斥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主观认为自身安全工作已经做得足够好,安全检查和问题整改只是额外增加了企业负担。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安全知识缺乏,应当持证的人员没有证,或证过期未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管理部门应当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能力,完善员工的教育培训档案。
二是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不健全。在检查中发现,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比较健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存在诸多问题,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在制定制度时生搬照抄,不考虑本单位的生产实际,且未按要求进行定期修订,或只有制度没有实施记录台账,现场操作规程缺失等。
三是设施设备存在隐患。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年检,锅炉、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未定期检验,大型设备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设置护栏,设备传动部位防护罩缺失,现场安全标识缺损等。
四是消防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未保持畅通,消火栓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灭火器失效,消防设施设备未定期进行点检等。
五是用电安全存在隐患。生产车间电线私拉乱接,布局零乱,电线老化,应当穿管的未穿管。饲料生产车间的20 区和21 区[3]未使用防爆电器,金属输送管道交接处未进行防静电跨接。配电间门口停放车辆、杂物堵塞进出通道,未配备防鼠防鸟防蛇设施,配电间内未配齐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靴等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未定期检查更换,未按要求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砂等。
六是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存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未给员工配备防护用品,或未定期更换,没有完整的发放记录。员工未按要求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七是危险作业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未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或审批流于形式,作业人员对作业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相关人员缺少应急救援知识。
八是承包商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对场区作业的承包商没有进行统一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出租闲置厂房时,没有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职。
九是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生物安全防护不足。畜禽养殖企业和动物诊疗机构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会涉及病原微生物,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生物安全防护不足,存在消毒不充分、人员防护不到位现象,存在病原扩散的风险。
4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适时调整计划
为及时掌握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状况,化解安全风险,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畜牧兽医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全面掌握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深入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信息交流,全面掌握监管对象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并进行登记造册,有条件的可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是要求企业加强安全信息报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每年进行情况统计分析,形成统计分析表,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分别于下一季度15 日前和下一年1 月31 日前报送至行业管理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规定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三是监管部门加强协作,共享监管信息。应充分整合好各个监管部门的权责,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形成合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加大检查频次,加重处罚力度,提高保费标准、停止项目审批等;对安全工作好的企业加大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减少检查频次,加快项目审批等。
四是做好安全现状分析评估。定期评估分析辖区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形成评估报告供领导决策,同时根据分析评估结果,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