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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的主要内容与理论展望

2023-02-07

社会科学动态 2023年12期
关键词:虚拟空间实体数字

耿 达 曾 雅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数字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人类快速进入以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数字时代。数字网络平台的普及,改变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参与和交往方式,更多由面对面的线下交流转向线上交往,这大大扩展了人们的社会交往网络圈。线上的交流与交互促进了新的活动空间——虚拟空间的产生,形成了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特殊社会交往场所。虚拟空间,国外也常称“赛博空间”,是指基于互联网交互技术广泛应用而产生的平行于现实世界的社会空间。随着“互联网+”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常态,虚拟空间以其虚拟性、流动性、交互性的特点广泛应用于诸多场景中,融入了人们社会生活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

虚拟文化空间是基于虚拟空间发展而来的关于文化交流、文化生产、文化生活、文化消费的场域,也有学者称其为数字文化空间或网络文化空间。数字文化空间和网络文化空间与虚拟文化空间在概念上有相似性,同样是指通过数字技术营造的文化生产生活场域,但相较于聚焦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应用角度的数字文化空间与网络文化空间的概念,虚拟文化空间直观体现了其根本属性——虚拟性,跳出了技术视角的限制,涵盖的范围更大,应用性更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的兴起与发展使得文化活动的开展呈现由实体文化空间向虚拟文化空间嬗变的趋势,虚拟文化空间成为人们文化参与的主要场所。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时期末,要“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并提出促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等重点任务。2022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提出要大力发展“虚拟现实+”文化旅游、融合媒体、教育培训、体育健康、演艺娱乐等重点应用领域的相关专业。这些政策的出台标志着虚拟文化空间已经成为国家文化建设与行业应用的重要方向。因此,梳理总结国内外关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成果,结合数字中国战略实践,构建有中国特色与自主话语的虚拟文化空间知识体系,对于推动我国虚拟文化空间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二、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内容

(一)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的兴起

20世纪末开始,虚拟空间成为国内外诸多学者关注的热点,产生了较多的研究成果。学者们对于虚拟空间的研究涉及到计算机科学、新闻与传播学、哲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领域,产生了多视角、多维度的研究成果。国外学者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关注虚拟空间,几乎与计算机的发明及应用同步。到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逐渐普及,关于虚拟空间与赛博空间的研究讨论迅速增多,其中也有部分内容或专题涉及虚拟文化空间。国内对虚拟空间的关注研究相对国外较晚,20世纪90年代后才开始有所涉及,但发展势头较为强劲,2008年后随着我国数字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关于虚拟空间的研究迅速增加,到2022年相关研究文献达到数量峰值。这期间,关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也开始兴起,这与我国政府不断重视和加强文化数字化建设的政策导向相一致。基于对国内外论文数据库的检索,可发现虚拟文化空间是国内对于具有文化属性的虚拟空间特定的划分,而在国外研究中并没有进行细分,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通常蕴含在赛博空间与虚拟空间的研究之中。

随着“云游”“云过节”“云剧场”“云展览”等“互联网+文化”形式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主要形式,虚拟文化空间受到了学者的广泛关注。2019—2022年间国内虚拟文化空间与虚拟空间的研究大量增加。虚拟文化空间是虚拟空间的组成部分,作为新兴的研究热点,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以虚拟空间研究为基础,是虚拟空间研究的分支,虚拟文化空间的理论建构和研究探索建立在对虚拟空间的认识和理解基础之上。相较于新兴的虚拟文化空间命题,学界对于虚拟空间的研究历史更长,理论体系更为完善。基于虚拟空间的研究成果,学者们对虚拟文化空间展开了有方向性、有针对性的研究。由于专门研究虚拟文化空间的成果目前还相对较少,本文结合宏观叙事角度上的虚拟空间理论对虚拟文化空间进行了文献的搜集和综述(参见表1)。

(二)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的主要内容

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其理论基础、应用领域等。

1.关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理论基础研究

国外对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起步较早,奠定了较为深厚的理论基础。如卡斯特提出“流动空间”的概念,他认为数字网络突破了地理限制,产生了一种“流动空间”取代了传统固定的“地方空间”。(1)流动空间是缺场互动的场域,是虚拟文化空间虚拟性的体现,缺场与在场的交互表征为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的互为补充,二元一体构成了文化空间。马费索利的新部落主义认为后现代社会存在着个人向群组、部落回归的趋势,由个人主义向个体参与的命运共同体转变。(2)换言之,虚拟文化空间是一个由不同亲和力的部落、社群组成的文化共同体,为人们提供了以趣缘为连接的圈子化的交往方式。Hoskins提出数字媒介改变了传统的记忆与遗忘模式,塑造了数字记忆,从现实背景来看,当前传统文化空间有着媒介化的趋势,数字媒介有着空间化的趋势,虚拟文化空间承载着集体记忆与文化内涵,并以其数字优势,无限期储存着人们的记忆与文化。(3)

国内学者主要基于相关理论基础,从定位、性质、特点、类型划分到风险应对等方面初步构建起虚拟文化空间的理论框架。顾正彤与卢章平提出虚拟文化空间的建构实际上就是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将特定的主题叙述与演绎。(4)齐骥与亓冉提出文化场所突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认为实现“物理空间”与“精神空间”的双向互通是当代文化空间嬗变的重要维度。(5)胡杨与董小玉认为虚拟文化空间的建构有着地域的超越性、空间的开放性、文化的生产性和主体的沉浸性四个特点,且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不是分离的,二者在文化、场景、资本等方面都有重合,虚拟文化空间与现实空间是联通、重构的关系。(6)陈波与向辉认为虚拟文化空间中用户主要有信息需求、情感需求、交际需求,他们通过实际案例的数据分析将用户参与分为情感分享型、知识交流型、虚拟型以及综合型四种主要参与方式。(7)宋琪与张冰指出虚拟文化空间具有主流意识形态、技术安全、伦理道德失范、社会失序四个方面的风险。(8)齐卫平和陈朋认为网络公共论坛具有低成本、高参与、强交互性的特点,能够保证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是协商民主较好的实施方式,但同时也存在区域差异、群体极化的风险。(9)

基于以上研究对于虚拟文化空间的解读和分析,虚拟文化空间是平行于实体文化空间的虚拟空间,是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而产生的新的文化活动场所。信息共享与文化交流是虚拟文化空间的两个基本功能,数字化、知识化、交互性、沉浸性是虚拟文化空间的突出特点。由于虚拟文化空间具有自由、开放、虚拟的个性,网络失范的行为普遍存在,虚拟文化空间的秩序建构与伦理道德规范等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2. 关于虚拟文化空间的应用领域研究

一是虚拟社区。无论是国外的Twitter、Facebook以及Instagram,亦或是国内的QQ、微信、微博等,都是深入人们日常生活的网络平台,虚拟社区是虚拟文化空间应用最为广泛的形式。聂磊等认为虚拟社区为人们建立和维持社会关系提供了一个虚拟场所,是对传统社区的补充和延伸,虚拟社区是以趣缘为纽带的圈子,形成了圈子化的文化传播机制。(10)基于对虚拟社区中用户群体的分析,蔡骐与岳璐认为网络虚拟社区中用户关系有“强关系”与“弱关系”之分,且在结构、情感、认知三个维度的作用下,网络社群关系能够转化为社会资本、经济资本与文化资本。(11)对于用户而言,虚拟社区普遍具有信息共享、情感交流、社会交往的作用,Tamjidyamcholo认为知识共享已经成为虚拟社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12)徐小龙与王方华提出作为一种社会交换行为,虚拟社区的知识共享机制由完善的信息技术设施、有效的激励机制、创新的社区文化和人性化的服务体系组成。(13)虚拟社区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场域,响应迅速,互动性强、知识共享机制完善,是受众最为广泛的虚拟文化空间表现形式。

二是元宇宙。元宇宙的概念出自于美国作家尼尔·斯蒂芬森1992年创作的科幻小说《雪崩》,是指用户通过使用设备与终端,可以拥有线上世界的“化身”,并可以通过虚拟化身在虚拟世界实现常规的工作与生活。(14)2021年被媒体称为“元宇宙元年”,随着科技公司纷纷涉及元宇宙领域,元宇宙与数字文化娱乐产业的关系愈加密切。方凌智和沈煌南认为元宇宙是互联网发展的最终阶段,是社会信息化和虚拟化的必然趋势,有着交融性和文明性两个主要特征。(15)Choi和Kim提出可以通过运用文物数字化和增强技术,打造更具沉浸感的元宇宙展览,提升博物馆展览体验。(16)杨新涯等认为元宇宙与图书馆的结合能够促进服务体系改革,建设提供智能化和人性化服务的智慧图书馆,提高服务效率,增强受众粘性。(17)廖小梅指出图书馆虚拟空间的发展主要着重于图书馆馆藏空间向虚拟空间扩展和虚拟服务的提供这两方面。(18)面对当前我国老龄化社会的趋势,曹辰星提出通过电子游戏的形式,创造家庭式虚拟空间,将文化遗产送到老年人身边,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19)元宇宙是虚拟文化空间在发达的信息与科技的背景下的延伸,是虚拟文化空间的纵向发展,科技性和智能性都得到了极大提升。

三是网络文化安全。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和网络失范行为的普遍存在,网络文化安全治理是建设和谐的网络命运共同体题中应有之义。有学者提出网络文化安全有着虚实相生的呈现状态、显隐交织的演变过程、新老交叠的受众群体三个特征。(20)学界对如何保持清朗的网络生态,构建良好的舆论环境,维护我国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做出了思考和探索。刘兴华与李冰从国际视角出发,对应国家软实力,认为网络文化空间具有传递功能、纠正功能和塑造功能。(21)张权与燕继荣提出网络舆情治理的重点在于平衡好社会风险与网络活力之间的张力。(22)基于政府作为角度,刘泾认为网络环境下的舆情治理中,政府应从“管控者”转变为“服务者”,加强沟通协调,从单一主体控制转变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以此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网络生态。(23)Goth提出在网络文化安全的治理中政府应该积极作为,维护网络安全、鼓励创新并保障公民个人文化权利。(24)网络空间同时作为自由开放的虚拟文化空间和国家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阵地,维护文化安全、保持良好的舆情环境至关重要。

四是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是人类生活环境数字化的主要方面,是提高人类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便捷性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组成部分。Komninos指出智慧城市以知识和数字设施为基础,以学习和创新能力为表征。(25)王胜等指出数字乡村是物理世界的乡村孪生的虚拟空间,能够赋能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手。(26)在智慧城市的建构过程中,文化层面的数字技术应用是学者研究的重点取向之一。Allam和Newman提出信息通信技术的运用在保护城市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创意产业的发展,满足公民的文化需求,提高城市的宜居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继而促进智慧城市建设中的智慧文化部分的生成。(27)Dale和Danielle等认为智慧城市愿景下,图书馆作为数字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超越了传统的单一公共文化空间的角色,聚焦于创新与创意,在缩小数字鸿沟、提供社区服务、供给文化资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具备经济、文化、社会价值的综合社区中心。(28)基于数字乡村战略背景,国内学者们对乡村文化空间的服务供给展开了研究,分析了当前乡村数字文化空间建设面临的平台和管理等方面的困境。汤资岚从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对于农村老龄人的普惠性出发,提出当前农村老龄公共文化服务受平台建设缓慢、适老化程度不高、农村老年人信息素养偏低、管理制度内卷化四个方面的限制,导致其服务效能不高,认为可以应用搭建服务平台、培育信息智能、引领内生需求、驱动外部资源和重构文化空间等方法,来提高农村老龄人口的公共文化服务效率。(29)

(三)研究述评

综上所述,国内外既有研究对虚拟文化空间做出了多个层面的理论阐释,初步搭建起虚拟文化空间的理论体系,为数字时代背景下文化空间的嬗变研究初步奠定了理论基础。从已有研究来看,国外的相关研究主要在虚拟空间或赛博空间的基础上展开,对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理解与研究沿着“虚拟空间+文化”的思路进行。国内的研究方兴未艾,兼具“虚拟空间+文化”和“文化+虚拟空间”的思路。可以肯定的是,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是基于虚拟空间理论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总体而言,国外对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较早,形成了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具备一定的理论指导性;国内对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开始较晚,呈现泛化与碎片化共存的趋势,要么偏向功能性解读、逻辑性推导和宏观性阐释,要么沉浸在个案的现象分析之中,多是沿用国外的空间生产理论、场域资本理论、流动空间理论、脱域治理理论等进行应用型研究,缺乏结合中国数字实践的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此外,当前对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成果多为定性研究,研究方法较为单一,缺乏运用网络民族志、扎根理论、社会网络分析等在事实调查和个案积累的基础上深入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无法较为明晰地呈现虚拟文化空间的参与机制与参与效果。

总体而言,虚拟空间研究的兴起对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的丰富和完善起到了基石作用,使虚拟文化空间得以作为一种特殊的空间形态被纳入到网络社会或数字社会的研究体系之中。但也应该看到,虚拟文化空间研究尚未形成独立自主的知识理论体系,相关理论主要来源于虚拟空间理论或网络社会理论,或是之前社会空间中的空间生产、场域资本等社会理论在虚拟文化空间研究中的再应用。国内学界对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没有超越西方学界在20世纪90年代建立的基础理论框架,尽管在虚拟社区、元宇宙、网络文化安全、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借助于中国的具体实践进行了相关探讨,但多是沿用国外理论对进行中的中国实践进行应用研究,缺乏系统的自主原创性理论贡献,这也给后续虚拟文化空间研究者提供了更多的理论创新空间与机遇。

三、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的理论展望

虚拟文化空间具有丰富的场景实践业态,行业应用领域前景十分广阔。但是,目前我国关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还十分薄弱,理论研究明显滞后于行业实践。为此,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结合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践需要,提出当前虚拟文化空间研究需要解决的理论命题,并尝试给出一些研究思路。

(一)虚拟文化空间的概念化与测量

虚拟文化空间的概念如何结合数字技术应用场景进行界定,并使用合适的工具加以测量和评估,是未来研究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虚拟”并不意味着“不真实”。数字经验及其发生空间是相当真实的存在,并具有真实而确定的后果。这些虚拟文化空间以及它们之中形成的活动、纽带和连接可以被称为具有“社会情感性”,因为这种连接是人际关系的,而它的创造和维护依赖于认知而非身体的活动。虚拟文化空间的概念化与测量研究一方面能够产生多样化的研究成果,一方面有助于从不同维度系统地分析和认识其发展,继而建立起完善的评价体系,促进虚拟文化空间的完善与可持续发展。

1.结合中国式现代化情境,构建虚拟文化空间的理论概念话语体系

虚拟文化空间是以数字技术为基础,构建与实体文化空间平行的网络空间,空间内的人、场景、事物都是基于现实世界的映射或延伸。基于不同的历史传统、制度环境和社会文化,虚拟文化空间的内在结构与具体行动是有差别的。欧美国家基于现代化的先发优势,在虚拟文化空间中的话语表达中秉持所谓的“文化民主”,但往往是“先进国家”对“落后国家”的“话语霸凌”,是文化霸权的体现。因此,对于我国虚拟文化空间的概念化研究必须结合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情境。虚拟文化空间作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场域,是国家意识形态传播的主阵地,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重要途径,是网络命运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中国式现代化虚拟文化空间的理论话语建构必须将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相统一,进而促进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与文化自强,在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基础上,接受多样性文化的存在,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例如,在虚拟文化空间研究中、可以探讨“数字记忆”“数字仪式”“数字情感”“数字生命”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共享文化符号之间的理论内涵;还可以研究中国人固有的人情关系网络在虚拟文化空间中的演变逻辑及其表演机制,探讨“乡土中国”背景中的“差序格局”“礼俗社会”在“数字中国”背景下又是如何解构与重构的。如此这样,才能建构起中国自主的关于虚拟文化空间的本土知识体系。

2.结合数字中国实践场景,开展虚拟文化空间的测量评价实证研究

随着我国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践推进,“虚拟现实+”已经在文化旅游、融合媒体、教育培训、体育健康、演艺娱乐等行业领域广泛应用,形成了场景多元、业态丰富的虚拟文化空间。因此,有必要制定衡量框架和最佳实践指南,评估不同数字平台的观众参与度;定期发布使用数字成熟度指数,提高虚拟文化空间组织的数字服务能力。虚拟文化空间的测量可以从用户参与、信息共享、情感交互、社交机制、场景设计、价值共创、凝聚力等层面展开。提供数字文化资源、知识共享、情感交流是虚拟文化空间的三个主要功能,也是影响用户参与和评价的充分条件。虚拟文化空间作为提供文化资源和参与文化活动、扩宽社会交往圈的社会空间,便捷高效的社交机制有助于个体打破圈层和壁垒、延伸用户的社交网络,便于沟通和交流的平台能够满足用户发声及寻求认同的需求,形成志同道合的群组,满足用户表达和倾诉的欲望,满足个体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吸引用户参与,对于信息、情感、社交等方面的满足是虚拟文化空间的基础硬件。除了基础硬件之外,软件的配备同样重要。场景的设计体现着虚拟文化空间的审美风格和特征,是影响用户体验感的主要因素(30),虚拟文化空间是否具备沉浸式体验感离不开对于场景设计的评估。价值共创是影响虚拟文化空间圈子化的重要因素,UGC(用户生成内容)的产出代表着用户参与者和创造者两个身份的同时存在,是用户参与文化活动发挥主观创造性的表现,对于虚拟文化空间内独特的文化氛围和标识的形成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凝聚力是虚拟文化空间的影响力和用户评价的表征,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评价则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二)虚拟文化空间的生成逻辑与影响因素

虚拟文化空间塑造主要包括场景、文化、社会关系三个层面的影响要素(31),一个体验感良好、受众普遍的虚拟文化空间对于背景设定、氛围营造、互动方式的设计有着比较高的依赖性。

1.场景的建构:多感觉联动、沉浸式体验

虚拟文化空间是人们进行文化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场景决定了其性质和运行机制,构建场景的过程就是虚拟文化空间自我表达的过程。“参与主体沉浸式体验”是虚拟文化空间的突出特点,是虚拟文化空间真实性和虚拟性相结合的连结点,其形式是数字的、虚拟的,是通过数字符号传播的,但内容要求真实、有代入感,如何利用数字技术打造真实的空间场景是打造“沉浸式体验”空间必须要思考的问题。另外,虚拟文化空间是影视、音频、互动等多媒体资源、技术融合运用的场所,要想打造“沉浸式体验”的空间,需要思考如何整合媒体资源,利用前沿技术,构建真实、具备大众趣味点的场景,创造兼具科技性和趣味性的互动方式,成为大众文化参与的主流场所。

2.文化的融合:文化与数字技术的结合

如果场景是虚拟文化空间的骨架,那么文化就是血肉,只有填充了文化,虚拟文化空间才会丰满和鲜活起来。文化是虚拟文化空间的内核,文化填充了虚拟文化空间,并形成了区别于其他空间的突出特点,没有了文化,虚拟文化空间就失去了其文化交流与文化生产的基本功能。虚拟文化空间的建构需要兼具科技性和文化底蕴,协调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文化内涵的挖掘。虚拟文化空间的主要作用是呈现和提供文化服务。虚拟文化空间不仅意味着虚拟空间内容的文化内涵,而且意味着文化资源的数字化,是文化资源贮藏和活用的场所。同时,虚拟文化空间不仅是主流文化交流传播的场所,也是亚文化扎根发展的场域。(32)虚拟文化空间因其网络化、全球化的特点,有着数量庞大、志趣相投或不同的参与主体,虚拟文化空间内个体的自由性和流动性给予了个体文化参与的自由,为不同类型文化蓬勃发展提供了平台和机会,促进了文化多样性的发展。虚拟文化空间内亚文化的发展,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张力以及引导等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3.关系的嵌入:空间是社会关系的集合

虚拟文化空间的“流动”与“脱域”,造成了社会交往关系的转变,但社会关系仍然是虚拟文化空间的重要部分。“空间不是社会的反映、拷贝,空间就是社会”。(33)虚拟文化空间就是一个或大或小的社会,空间内的个体不是孤立的,而是随时都在产生联系,空间内个体的社会关系构成了复杂的社会网络。虚拟文化空间打破了亲缘与地缘限制的社会关系,以趣缘为主导(34),不同地域、年纪、职业、阶级、学历的形形色色的人仅以相同的兴趣聚集在同一空间内,空间内就是绝佳的社会交往场所,这里没有世俗的“社会地位”,只有志同道合的“同好”,他们彼此之间有着天然的认同感和亲近感,没有沟通障碍,愿意互相倾听和互相帮助。因而,虚拟文化空间需要创建怎样的社交机制和互动方式,突出虚拟文化空间的交互性,促进以趣缘为区分和标志的不同群组形成,营造和谐、友好的文化交流氛围和文化社群是亟待研究的问题。

(三)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之间的联系

虚拟文化空间产生于实体文化空间,但不同于实体文化空间。虚拟文化空间是基于物理固体的实体文化空间构建的“液态社会”,具有极高流动性,虚拟文化空间的显著特征就是时间和空间的分离。麦夸尔提出“地理媒介”的概念来分析网络化与公共空间之间的关系,并指出地理媒介的概念由融合、无处不在、位置感和实时反馈四个彼此关联的维度交叉构成。通过地理媒介的概念,麦夸尔希望能体现出连接/断裂、本地化/去地化、本地/全球以及直接/中介之间充满悖论的辩证关联。(35)对文化空间虚拟和实体两者联系的理解,是透视虚拟文化空间运行逻辑的基础。

1.虚拟文化空间是实体文化空间具象的拟象

虚拟文化空间基于人们对实体文化空间的认知而建构,是对实体文化空间的“镜像”和“仿真”,但不是对实体文化空间的简单复制粘贴,而是通过技术对于人类思维空间内现实空间映像和能动创造的实现,虚拟文化空间在数字孪生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创新和发展。(36)虚拟文化空间在身份构建、文化场景、运行规则等方面的沿用和超越都是值得展开研究的因素。虚拟文化空间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全息技术等,如何联动用户的视觉、听觉、触觉,使用户获得多维度的沉浸式体验,也是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的重点。同时,虚拟文化空间为用户提供了沟通和互动的场所,针对实体文化空间单向输出的缺陷,需要使每个用户都有平等的话语权,营造去中心化、去主体化的特点和自由开放的氛围(37),使个体不再是被动的接受方,双向甚至多向的沟通成为常态。

2.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有着相同的组织和运行方式

虚拟文化空间简单来说是实体文化空间的数字化,是以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为基础,运用数字技术构建的文化服务、交流、生产、消费的空间。其本质仍然是文化空间,具备着一定的文化属性、经济属性、社会属性等。虚拟文化空间是对实体文化空间的类象,实体文化空间的运营方式和制度规章对虚拟文化空间组织和运行方式的构建而言,具备一定的借鉴和参考意义。虚拟文化空间和实体文化空间都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进行组织和管理,有着相似的运行机制。现实世界的价值观与伦理道德一定程度上在虚拟文化空间内同样适用,虚拟文化空间内的言语、行为同样受到现实世界的法律和道德的制约,虚拟文化空间中的组织形式与运行规则,一定程度上是对实体文化空间的继承。

3.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通过参与主体连结

虚拟文化空间和实体文化空间是相互平行的两种不同类型文化空间,但用户能够为两个空间创造相交点,实现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的文化流动和文化融合。有研究认为,符号化的人际交往互动扩宽了虚拟空间的文化想象。用户是虚拟和实体文化空间的共同参与者,有着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身份,可以在虚拟与实体文化空间之间自由切换,也可以同时存在于虚拟与实体文化空间之中。用户流动于虚拟与实体文化空间之间,能够同时接触到二者中的信息与知识,增加了交流和联系,打破了信息壁垒,是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联通的桥梁。用户双重身份的切换之间,打破了虚拟与实体文化空间的阻隔,促进了知识与信息的交换,提高了虚拟与实体文化空间之间的文化流动性,推动了多元文化交流融合,丰富了文化多样性。理解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需要理解参与主体在两者之间的特殊角色。

4.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相互渗透、和谐共生

虚拟文化空间相较于实体文化空间,有着鲜明的科技属性。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大提高了虚拟文化空间的用户规模和影响范围。相较于实体文化空间而言,虚拟文化空间的内容有着突出的大众性和时效性,存在着大量的用户生成内容,这些内容更新快、影响广、过时迅速。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体文化空间的形式和内容有着地方特色,往往别有韵味。虚拟与实体文化空间的不同内容通过共同用户这个通道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塑造了差异化文化空间和谐共生的良好文化环境。虚拟文化与实体文化相互碰撞、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促进了多元文化的发展,有助于文化多样性的提高。打造实体文化资源与数字资源结合的智慧型文化场所,促进实体文化资源数字化、数字文化资源储藏化是数字时代文化空间的发展趋势。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二者扬长避短、取长补短,才能促进文化空间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元宇宙与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的深度融合,将虚拟空间的发展推向另一个高潮,人类社会是否会完全进入脱离实体的虚拟元宇宙世界,实体与虚拟何去何从?这是对现代科技的拷问,也是对人类未来的拷问。

(四)虚拟文化空间中的治理机制与治理效能

基于当前复杂的网络环境和参与主体,部分个体对于权力的滥用导致网络失范和失德行为屡见不鲜,网络生态亟待改善。网络治理是当前维护文化安全、推动虚拟文化空间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命题。

1.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虚拟文化空间作为一个广泛的文化参与场所,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其中参与主体不是单一的,政府、企业、公众多个主体参与其中,有各自的角色和职责,共同支撑起虚拟文化空间的运行。政府作为支持和引导虚拟文化空间的领导者,负担着监管的职责,需要维持空间内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杜绝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行为。企业作为虚拟文化空间的构建和组织者,要以强大的技术支撑和高效的运营,维持虚拟文化空间的有序、健康运转。公众作为虚拟文化空间的参与者,要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守则,健康绿色上网。值得关注的是,多元主体在虚拟文化空间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中权责的细分、配合的方式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

2.维护网络公共信息安全

虚拟文化空间在用户的日常使用中收集和储存了大量身份信息、使用习惯和爱好等用户的隐私信息。虚拟文化空间收集和储存用户信息的权利来源于用户的信任与授权,维护用户的信息安全,是企业维护公信力和良好的商业形象的基本要求。因而,保护用户的信息不被泄露,维护虚拟文化空间的信息安全尤为重要。维护公共信息安全,需要有强大的技术支撑,从而使虚拟文化空间拥有坚实的后台支持、坚固的网络防火墙、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和管控风险,维持虚拟文化空间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同时展开对于虚拟文化空间内信息的有效监管,杜绝垃圾信息和有害信息对用户所造成身心健康的损害与财产安全损失。

3.促进网络生态自我治理

基于福柯的全景敞视理论,公共领域内一言一行表面上是个人行为但实际上受到群体的监督。虚拟文化空间内是由有着相同的兴趣、态度和价值认同的人组成的团体,这种价值观念不但是促进社群团结的内部驱动力,而且能够形成对于空间内部共同的要求和规范,社群和个体基于对团体形象和荣耀的维护,往往不能容忍内部的失范行为,从而形成空间内部共同自我监督和自我治理的良好生态。保障用户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利,也能为用户创造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同时,创建一个氛围良好、秩序井然的虚拟文化空间,离不开完备的制度体系保障。从道德上和制度上两个层面上展开,形成双重约束,发挥公众的积极性,鼓励空间内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治理,可对虚拟文化空间的治理形成保障。

4.提高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

完全开放的空间,虚拟的身份,平等自由的表达,形成了林林总总具有不同观点的思想流派,积极的或消极的,主流的或非主流的,正确的或错误的内容和观点都同时存在于虚拟文化空间之中。而虚拟文化空间的用户群体也是不同地区、年龄、学历等形形色色的人,受差异化的知识与思辨能力水平的限制,不是全部人都能区分其中信息的正确与否,加之存在某些敌对势力的刻意宣传与误导,无时无刻的文化渗透和文化侵略,可能形成不正确的思想引导,危及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面对鱼龙混杂的参与者,要提高公民的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要始终保持意识形态正确,自发拒绝错误或有害信息的影响,自觉维护互联网环境的清朗,共同创建一个绿色、健康的虚拟文化空间。

四、结语

互联网使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颠覆性改变,数字技术对于人类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影响值得关注。本文从文化空间的数字孪生现象出发,通过对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相关资料的搜集和阅读,整理了目前学界关于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与应用领域,并进一步提出了可供研究的理论命题,力图促进虚拟文化空间理论与研究的延伸扩展。目前国内外对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尚少,对虚拟文化空间的理解主要基于虚拟空间的理论逻辑,研究成果多为应用探索。未来对于虚拟文化空间的研究可以从概念化与测量、实体文化空间的关系、构建数字治理机制等层面出发,完善虚拟文化空间研究的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基于当前虚拟文化空间的发展现状而言,也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首先是虚拟文化空间的泛娱乐化倾向。虚拟文化空间本质为文化空间,首先要用喜闻乐见的方式为用户提供便捷性、多样性的文化服务,然而也需把握内容的导向性,避免过度娱乐化。其次要保持知识共享的质量,完善激励制度,构建有来有往的知识共享机制,保持高质量的内容分享,引导群众发声,促进讨论和交流,塑造良好的文化交流生态。最后平衡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之间出现较大的差异,避免虚拟文化空间门庭若市,实体文化空间门可罗雀的现象,应充分发挥虚拟文化空间与实体文化空间的比较优势,差异化发展,利用虚拟文化空间平台影响大的特点,促进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平衡不同地区文化供给差异,同时整合多媒体资源,为用户提供在地数字化的文化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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