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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与创新:传统村落振兴的实践路径研究

2023-02-06曾梦宇

安顺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村落传统文化

曾梦宇

(凯里学院,贵州 凯里 556011;贵州省高校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贵州 安顺 561000)

传统村落是指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以我国传统农业生产为核心形成的具有自然、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功能作用的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最大承载体,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传统村落在人口人才、生产生活、教育文化等方面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诸多以农耕生产为基础的历史遗留难以为继,面临着衰退消失的困境。“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党中央长期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由此也开启了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传统村落作为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乡村组成部分,如何尽可能迅速地探索出一条既能跟进乡村振兴的整体发展步伐,又能传承和弘扬村落优秀传统个性之路,是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不同类型的村落,传统形态丰富,各具性情。历史条件的千差万别也决定了在探索乡村振兴之路过程中,不同类型的传统村落所选择的实现路径必然存在差异。为便于分析,本文仅以侗族传统村落为主要样本。侗族是我国人口数量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集中聚居于贵州、湖南、广西三省区的交界地带,至今仍保存着大量的传统村落,仅列入国家住建部等七部委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已超300个。该区域的侗族山水相连、生产相通、习俗相近,传统村落特点整体相似,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一、传统村落与乡村振兴

(一)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的历史积淀

传统村落能够遗存至今,一定有其存在的道理和基础,其中最不容忽视的是,传统村落承载着我国数千年农耕文明的历史积淀。

1. 传统村落是传统农业生产的载体

传统村落最符合当地的农业生产要求。我国地域广阔、地形复杂、地势多样,农业耕地的形态也呈复杂多样的状态。传统村落从产生到发展,从选址到布局等都需根据所依赖的环境和农业生产特点来决定。其能够延续千百年,就足以说明其与当地的农业生产要求高度契合。

传统村落能够满足农业生产时间和空间上的要求。农业生产具有生物性和地域性特点,什么地方适宜种植什么作物有自然规律可循;农业生产还具有季节性和周期性的特点,生产必须遵循“不违农时”的原则,我国古代指导农事的“二十四节气”就充分说明了这个规律。传统村落就是因地制宜,满足了农业生产时间和空间上的要求,因而能够不断繁衍和传承。

传统村落非常便于农业生产的管理。传统村落常常将山水林田及居住环境结合得非常完善,既方便村民能及时就近照料和看管农业生产动植物,也有利于村民及时抵御自然灾害或病虫害,并采取补救措施,从而减少农业损失。

2.传统村落是乡土情怀的本源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对于离开故土的村民来说,传统村落是血脉所在、养育所在,不论走到哪里,都是他们的本源所在,是迟暮之年“落叶归根”的“根”之所在。千百年的繁衍和传承,传统村落大都形成了一个以家庭血缘为基础的礼俗社会,有着自身的文化信仰、道德价值、社会习俗等深层次的基因,形成了村民的精神寄托,是他们难以割舍的“精神家园”。对于远离故土的村民来说,传统村落还有着血脉相通的血肉至亲、谆谆教诲的师尊长辈,以及相伴成长的挚友伙伴,都是无法淡忘的“情谊”。

3.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的活化石

传统村落中的农业物质文化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记录了农业生产方式的变更历程,记载了人类文明史的发展脉络。农业物质实体文化的重要功能是承载功能。任何文化都必须有特定的物质基础作为依托,而农业文化就是以农业物质实体和村落作为依托的。

传统村落的存在有利于其非物质文化如民俗、民间信仰等的传承和发展。在传统村落中长期孕育和发展起来的非物质文化是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农业生产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整套观念形态文化,它们实际上也反映了人类物质文明的进程。传统村落正是这些文化符号和象征仪式得以存在和继承的最好载体,也是对当时农业文明的见证。[1]

4.传统村落是人与自然的契合点

传统村落能够世代传承,首先表现在其有机循环的生态农业符合自然生态循环的规律。[2]历史上,人们把农业称为“靠天吃饭”,即农业生产要符合自然规律。传统村落在利用各种生产要素进行农业生产时,坚持了可持续发展的原理,能够将当地土地、水源、气候等自然要素与世代相传的耕种技艺进行有机结合,从而持续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业生产。

传统村落的各种生态布局也充分体现着人对自然环境的生态适应性,功能上顺应自然,力求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例如,侗族村落选址常在称为“坐龙嘴”的平坝上,寨后种植“风水林”阻挡过强的龙脉锐气,寨边修建风雨桥以免龙气泄露;布局依山形、就水势,巧妙地利用地形地势布置,以鼓楼为中心呈团状层层布局,鼓楼—民居—稻田—河流—青山环状铺开。从方便生活、就近生产、资源利用,到生态保持都实现了和谐统一。传统侗寨常是一幅青山环绕、绿水流淌,静谧的村落、丰收的田野,魅力无穷的山水田园风光画卷。

(二)乡村振兴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国家战略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七大战略”之一列入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了战略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3]就已经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要求和发展趋势。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乡村振兴战略在推动产业发展,营建生态宜居乡村环境,弘扬良好文明乡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实现人民追求目标等方面的一系列措施安排也引导农业农村向着现代化的目标不断演进。

从2018年起,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工作来部署。2021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就是立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并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由此可见,乡村振兴战略是国家全面实施的战略,包括传统村落在内的所有乡村都责无旁贷。

(三)乡村振兴战略与传统村落振兴的关系

乡村振兴战略是通过国家战略的形式解决我国乡村发展不充分、乡村相对落后、城乡发展不平衡等现实问题;而传统村落实质上是乡村的一种存在形式,只是其特殊性在于传统村落中“传统”的遗留较多而导致现代化的路径更加复杂。毫无疑问,传统村落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现一定包含了传统村落的振兴。

1.乡村振兴战略驱动传统村落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对传统村落的振兴具有强大的驱动作用。

第一,重新调适传统村落振兴的功能结构。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的五个方面,围绕人口、产业、土地、生态、文化传承、文明倡导、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要素,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现代科技、现代产业等手段对传统村落内部结构和内部功能进行再调适,使之跟上乡村振兴进程。

第二,进一步协调传统村落的城乡关系。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目标,运用要素融合、空间融合、产业融合、体制融合等城乡融合思想方法,沟通与化解传统村落与城市之间存在的以地域乡土文明为主的小传统文化与以新型都市文明为主的大传统文化之间的矛盾,解决传统村落日趋严重的人口空心化、产业低级化、文化传承难等问题,从而缩小传统村落面临的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均衡,构建起新型城乡关系。

第三,为传统村落振兴提供资金支持。目前,中央和省级设立的“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主要是分批投入到列入国家级名录的传统村落以开展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而对于其他大量的传统村落还无暇顾及。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全国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设立了许多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资金,如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等,这些项目资金为传统村落的振兴提供了资金渠道。

第四,为传统村落振兴完善治理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乡村有效治理新格局是乡村振兴题中应有之义。“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能够通过“自治”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和认同感,激发传统村落治理的内生力;通过“法治”强化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制思维,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增强传统村落治理的硬实力;通过“德治”促使村民领会和践行传统道德,内化文化自觉,厚植文明乡风,提升传统村落治理的软实力,并不断促进三者有机融合。

第五,为传统村落振兴提供法律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为统筹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保障。其中,对保护传统村落也做出了具体要求。第32条明确提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等,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有法可依。

2. 传统村落振兴助力乡村振兴

传统村落作为乡村的一部分,其振兴必然能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第一,能够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传统村落的经济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践,其一、二、三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够促进传统村落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机整合与循环流动,支撑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能够在产业方向定位、新兴产业选择、生产方式改变等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传统村落的经济发展将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

第二,能够推动乡村振兴文化建设。优秀的农耕文明传承是传统村落存在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它通过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彰显着各自地域的精神品质、价值观念、思想道德、特色文化等,将这些优秀的文明传承与现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文化表现形式等结合起来,促使传统村落的文化符号在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对话中占有一席之地,能有效推动乡村文化建设。

第三,能够促使乡村振兴主体回归。传统村落振兴和乡村振兴的主体都是广大村民,村民是村落价值的创造者。传统村落利用自身的传统优势按照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不断在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等方面发展壮大,就能不断地吸引原来因经济因素而外出务工的村民自愿回到村落,主动投身到传统村落的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之中。

第四,能够落实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和落脚点。传统村落的经济发展普遍相对滞后,对民生保障的需求比较强烈。乡村振兴战略的很多具体措施,如创业就业、教育医疗、村寨建设、文化娱乐和经济开发等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上的措施,在传统村落会迅速产生良好效果,使民生得以改善和保证,使村民产生获得感、幸福感,并逐步实现生活共同富裕[4]。

第五,能够优化乡村振兴生态系统。通常情况下,传统村落在文化生态、自然生态的平衡上保持得相对较好,只是目前遭遇了一些发展中的困境,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如果能够通过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修复和改进,使传统村落在生态理念、生态规划、生态行为等方面更加具有科学性、系统性,能够极大优化乡村的生态系统,甚至成为乡村人居环境的典范。

二、传统村落乡村振兴之路的瓶颈

(一)边缘化的经济区位难以参与区域经济分工协作

1.经济区位边缘化。传统村落一般都远离大中城市,距离的遥远和交通的不便,使得传统村落参与区域经济分工的成本高企,接受大中城市经济辐射几率降低、效应减弱,融入区域经济格局的难度大。例如,我国侗族的传统村落,主要分布在黔湘桂三省交界的边缘地区。该区域是云贵高原向湘桂丘陵过渡的地带,中高山、谷地、盆地交杂,沟壑纵横,交通十分不便;同时又远离各自省区的省会或区域中心城市,区位边缘化特征非常明显。

2.经济结构边缘化。目前,传统村落仍处于以小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阶段,属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弱势的一方,同时,还由于政府在对农村进行要素投入和政策支持时倾斜力度不够,加之自然条件的局限,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也比较低,缺乏参与区域经济分工的能力。

3.产业结构边缘化。一产落后、二产缺乏是目前传统村落难以改变的现状,在三产上,乡村旅游被视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从宏观布局层面看,乡村旅游的确具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微观到具体的每个村落,却不尽然。主要是因为同一区域内的传统村落,特别是同一区域同一民族的村落,布局结构、建筑景观、民俗风情等旅游要素都相差无几,同质化程度高。开发几个代表性的能够成功,普遍开发却难以实现。如侗族传统村落旅游开发,经过多年的努力,也仅有肇兴、三宝等极少数村落初具规模。

(二)传统农业模式难以融入当代市场体系

1.农业生产模式已然滞后。许多传统村落现行的农业生产模式没有显著的改变,农耕经济时代的自给自足特性遗留甚多。一般表现为:家庭生产为主,集体经济缺乏;交通工具虽增加,农业机械添置和使用增长缓慢;产品品种少、产量小,难以融入大市场等。生产模式的滞后,不断拉大传统村落经济与当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差距。

2.生产模式更新的内生动力缺乏。传统村落要融入当代市场体系,就必须更新生产模式。但从传统村落内部来看,外出务工促使收入增加的速率、人口外流导致更新主体的缺失、经济落后形成的自身投入能力的不足等,使得传统村落自发式改进生产模式的动力不足、机制缺乏,农业生产进步迟缓。

3.农业生产外部推动力不足。近些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了“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加大了传统村落的资金投入。但专项资金的使用目的是“保护”,因而,基本使用在村落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更新上,在农业生产的有效投入和农业科技的普及推广上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特殊的照顾。传统村落在农业生产上的“造血”功能没有明显增强。

(三)相对恶劣的自然环境难以推行现代生产模式

大多数传统村落所在地域,不仅偏远,而且自然条件也相对恶劣。如传统村落分布较广的西南地区多为地形复杂的山地,而西北地区则干旱少雨。第一产业,因为耕地零碎、土地贫瘠、水资源匮乏或频繁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而限制了农业机械的运用和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无法实现生产的机械化、规模化,进而升级农业生产模式。第二产业,现代工业因为资源、技术、人才等因素制约更加难以引进;农产品加工业多处于初加工阶段,也常因自然条件影响导致生产资料成本过高及运输成本高、时间长而成长艰难。第三产业,不论是旅游业,还是康养业等适宜在乡村开展的服务业形式,也常因为道路崎岖、交通不便等自然条件的局限,难以在传统村落形成规模效应,只能零星开展,与产业化相距甚远。

(四)日趋严峻的人口形势难以提供持续发展动力

1.人口总量和结构的变化导致传统村落振兴的主体逐渐缺位。在多年来打工潮的影响下,偏远、贫困乡村青壮年前往沿海地区及其他大中城市务工已呈普遍现象,大多数传统村落不仅常住人口减少严重,而且呈老年化、幼龄化的趋势。如,国家级侗族传统村落数量达87个的黎平县,2021年户籍人口数量为57.92万,而常住人口为41.1万[5],常住人口仅为户籍人口的70.96%。人口的大量外流,致使传统村落的乡村振兴主体力量出现缺位。

2.精英人才难以顾及传统村落的振兴。传统村落的精英大部分长期在外务工,极少回村,有的在城市有所成就后更是举家搬迁,实质上已移居城市。另一些依托村落及周边地区资源经济发展较好的精英,有的还担任了村支两委干部,也常因自己的产业发展而在村落与城市、城镇间奔忙,投入到乡村振兴中的精力有限。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即便是本村落的,基本不会回到村落发展。

3.村落人口素质成长的机制严重缺失。从整体上看,当前传统村落村民的文化素质偏低,现代农业科技知识贫乏,而现行的农民职业培训机制普及程度有限,农业生产专业知识和技能未能传授到村落村民,难以在较大数量上提升村民的素质。长此以往,传统村落人口素质与时代需求的差距将不断拉大。

(五)现代科技文明冲击传统文化传承

1.现代文明外溢不断冲击传统村落文化传承。现代科技文明、现代城市文明发展迅速,并且通过现代信息手段、现代交通工具及现代经济流通等途径不断外溢。这些内容新颖、形式多样且符合时代潮流的现代文明,对传统村落村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传统村落的传统文化被中和、被淡化,传承难以为继。

2. 传统文化传承人培育举步艰难。目前,我国四级非遗名录中的许多非遗项目及传承人都生活在传统村落,但却面临着继承人断代,即“无人可传”的境地。一是受现代教育的影响,青少年从小进入学校就读,家庭式、宗族式或师徒式等传统传承模式失去了生源基础;二是受现代经济发展的影响,青少年更愿意接受现代文明,以农耕文明为主且日益式微的传统村落文化传承逐渐失去了经济基础;三是受现代传播手段的影响,青少年更容易通过手机、互联网等接受文化传承,以“口传心授”为主的传统村落的传承方式逐渐失去了交流基础。

3.不合理的开发使得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环境受到破坏。传统村落的自然风貌、村落整体格局和传统建筑等,是村落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部分地方存在过度开发,盲目开发传统村落获取经济利益,使村落的自然风貌和整体格局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地方则对传统村落大拆大建,将传统村落改造成现代风格的小村镇,造成“建设性”破坏,使得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环境受到破坏。

三、融合与创新:传统村落振兴的实践路径

(一)以特色产业发展为底蕴,融入现代管理、营销和科技,实现经济振兴

1.产业选择上,将自身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等优势的产业作为产业发展的底蕴,结合现代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运用现代营销手段扩大市场,在“特”的基础上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形成振兴的支柱产业。第一产业方面,发挥传统村落生态状态良好,适宜天然生态食品生产的优势,拓展绿色食品市场。例如,从江县的侗族地区利用生物间的自我平衡生态系统开展的稻、鱼、鸭种养,没有任何化学农药的投放,生产出的糯米、田鱼、田鸭都是难得的天然食品,极具市场潜力。该区域还被列入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地。第二产业方面,引进较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对达到一定产量规模的绿色农产品进行加工,提升附加值;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整合传统手工艺,引进先进的设计理念提升产品的时代元素,使地域产品、民族产品成为大众产品的一份子。如侗族的织锦、刺绣、银饰制作等。第三产业方面,主要是利用村落资源开发旅游业,规划出具有代表性的村落和经典线路,融入区域,甚至全国旅游网络,通过“旅游+”的方式,将“食住行游购娱”等经济要素,将其他周边关联的传统村落调动起来,基本形成产业链。如,将黔湘桂三省区优质资源的传统侗寨建设成旅游景点,通过交通线串联成旅游线路,并纳入三省区乃至粤港澳大湾区、东盟旅游网络,旅游经济就能极大盘活。

2.产业组织上,一是将长期外出人员的土地集中起来,一部分用于培养和扶持农业大户进行规模生产或创建农业庄园,另一部分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逐渐改变以家庭为主要生产单位的状况;二是兴办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在种养、加工、流通等方面凝聚市场主体,增强市场竞争实力;三是加强与实力强劲的公司合作,依托相关公司的资源,促使村落经济对接更大市场。

3.在产业布局上,力争融入两个经济圈。一个是以地方政府主导的乡村经济发展圈,在地方乡村振兴规划的指引下,与周边乡村、城镇,甚至是中小城市开展经济协作,共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个是以产出产品为主导的生产行业经济圈,利用村落的产业发展特色,促使一项或多项产品形成品牌效应,在同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以乡土人才培养为抓手,吸纳候鸟型、永久型人才,实现人才振兴

1.发挥能人、大户的示范培养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组织村落内的能人、大户,通过“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电商平台+”等联结机制,建立起亲友、乡邻间的传帮带关系,通过示范效应培养乡土人才。

2.广泛开展培训培育新型农民。一方面,主要通过县乡两级政府组织科技人员深入传统村落开展各类技术培训,积极培养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年轻人才;另一方面,选派一些文化素质较高、学习能力强、有上进心的年轻村民外出,多渠道开展培训、学习或跟班,拓宽视野。特别是市(州)县两级的涉农院校要发挥培训的主渠道作用。

3.利用候鸟型机制帮扶人才成长。发挥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乡村振兴驻村干部、支农支教、科技特派员等人才帮扶机制的作用,在资金、信息、待遇、晋职晋级、职称评审等方面提供支持政策,激励他们不仅驻村时帮扶村落的人才成长,离村后仍能像候鸟一样回村落开展挂职、兼职或义务服务。同时,积极加强与帮扶后盾单位、科技部门、大中专院校等机构联系,通过田野观测点、田野调查点、项目实验点、工作示范点等形式,每年定期派出相关人员帮扶村落人才成长。

4. 完善选拔机制和汇聚政策,建设永久型人才队伍。通过完善更加透明化、公开化的以村支两委选举为主的人才选拔机制和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优化生活工作条件为主的人才汇聚政策,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安心村落振兴的村级班子队伍;“回引”一批眼界宽、思路活、资源广、有一定资本的外出村民回村落任职或创业;“吸引”一批外来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兴业,保证传统村落振兴主体长期稳定。

(三)以非遗传承为核心,促进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文化振兴

“文化是历史上所创造的生存式样的系统,既包含显型式样,又包含隐型式样;它具有为整个群体共享的倾向,或是在一定时期中为群体的特定部分所共享[6]。”传统村落在历史的岁月里创造了不少具有自身特色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在现今的传承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且拥有传承价值的“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大多数已列入我国非遗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是得到认可的村落文化。传统村落的文化振兴就必须以这些列入非遗名录的项目为核心进行大力弘扬和传承。

在传统村落的文化振兴中,还需要与时俱进,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介促进传统村落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譬如:

1.传统文化+现代科技。依托传统村落文化,利用现代设计理念、现代生产手段、现代工艺技巧及数字设备、云处理设备等进行文化创意,开发出既有传统文化元素,又具时代气息的文创产品。如拉丝机具、焊枪等现代工具在侗族银饰制作上的辅助运用;钢琴、电声乐队等在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演唱时的伴奏等。

2.传统文化+现代教育。利用现代学校集中教育的特点,在传统村落或就近的中小学,安排专门师资、编写相应教材、设置专项课程,将传统文化传承纳入教学内容体系开展传承。如贵州省榕江县的侗族乡村,有10多所中小学被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开设侗族琵琶歌、侗族大歌、侗族刺绣等传统文化课程,并取得良好效果。这样,既可以将传统文化的家庭传承、社会传承与学校传承有机结合,又能使传统文化传承规范、有序,符合正确的文化传播导向。

3. 传统文化+现代传媒。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通过手机连接互联网接受文化传播的方式越来越普遍地为人们所采用。在传统村落,微信、微博、QQ、公众号、各种APP等已被村民广泛用来浏览、阅读、观赏。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收集、整理传统文化,通过多媒体制作、三维激光扫描等技术对文字、图像、视频、声音进行加工处理,最终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和播映,不仅使传统村落的村民能够随时随地了解自身文化、提升文化自觉,还能够使远在异地他乡的村民记忆村落文化、慰藉乡愁,更能使优秀的传统文化在更广泛的大众中弘扬传播[7]。

4. 传统文化+旅游开发。在传统村落旅游开发中,根据传统文化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将它们巧妙地融入各个旅游环节,让游客在游览和观赏中潜移默化地欣赏、了解,甚至传播优秀的村落文化。如,在侗族传统村落旅游中,可以让游客吃侗族的腌鱼、腌肉,住木构吊脚楼民居,看侗族大歌等民族歌舞表演,购织锦、刺绣、银饰等特色纪念品,体验哆耶、月也、萨玛节等民俗活动等。由于游客来自世界、全国的四面八方,村落文化传播的面更广,优秀文化的影响更深远。旅游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也会促使村民们更加热爱自身的文化,更加积极地传播自身的文化。

(四)以原始空间布局为基础,结合现代规划、现代建筑、实现生态振兴

1.保护好和谐有序的山、水、田、林格局。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传统村落村民世代营造出来的,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也是振兴的重要基础之一。保护自然山、水、田、林格局就是保护村落本身。要在保护自然山体、水体、林地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基础上,通过规划和制度限制甚至禁止损害自然生态环境的人工建设活动,保持村落绿色生态空间与农业生产空间、人居生活空间的基本布局。

2. 培养生态意识,倡导生态化生活方式。村民的生态意识和行为是村落生态振兴的关键。借助大众媒体、互联网、微信、抖音、宣传栏、村民会议等多种形式,并结合村落典型实例,广泛宣传低碳生活、文明卫生、节能减排等生态文明知识,广泛告诫滥砍滥伐、乱搭乱建、违规违法的危害和后果。对违反、破坏传统村落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使村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和行动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实现“生态自觉”。

3. 融入现代理念和技术提升生态质量。在传统村落生态振兴中,根据传统村落选址依据、村落布局、建筑形态和空间意向等要素,融入先进的现代规划、现代建筑、现代环保理念等对传统村落的生活区、生产区、休闲区等功能布局,对道路、水路、防火等基础建设,对建筑材料、建筑规模、建筑风格等外观风貌,对民居内部结构、生活辅助设施等生活条件进行调整、改善,避免盲目移植或别出心裁创意而导致“建设性”破坏。使传统村落成为既保持传统的自然生态环境、人居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又符合现代农村发展理念的生态振兴亮点。

4.运用公益诉讼督促地方政府加强监管。将传统村落的生态保护与振兴纳入公益诉讼范畴,督促地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对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与振兴进行监管。2018年12月,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起诉该县栽麻镇人民政府。案由是“宰荡侗寨和归柳侗寨在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数年后,村头寨尾仍未看到‘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标识,村民翻修旧房、新建住房处于无序状态,私自占用农田、河道溪流建房,大量修建的水泥砖房取代民族传统木质瓦房,严重破坏了中国传统村落的整体风貌,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诉讼要求“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对中国传统村落宰荡侗寨和归柳侗寨监管不依法履行职责行为违法;责令榕江县栽麻镇人民政府对破坏中国传统村落宰荡侗寨、归柳侗寨整体风貌的违法行为继续履行监管职责”[8],该案于次年进行了审理,为传统村落的生态振兴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五)以民间管理方式为辅助,加强村支两委的领导力量,实现组织振兴

1. 加强村支两委建设,发挥龙头作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传统村落振兴的“龙头”。通过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等制度,整治软散瘫的两委班子,提升两委成员文化水平和致富能力等方法措施,建设起文化程度高、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传统村落两委班子,保证传统村落振兴的组织力量。

2.创新民间管理方式,辅助两委工作。许多传统村落历史上都有自己的民间管理方式并发挥过较好的村落治理作用。借鉴和吸收其中有益的成分,创新出符合时代发展特征的新型民间管理方式,辅助村支两委的管理工作。如贵州省黔东南州针对侗族地区自然村寨之间相隔距离较远、管理范围大、人口多、群众办事不方便、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参照“款俗”、寨老会等民间传统管理方式,探索实施“寨管委”的民间治理模式。“寨管委”在村支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属于各自然寨内的群众自治组织,在村寨内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地开展管宣传、管卫生、管综治、管公益、管乡风等工作,在助力乡村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实现“三治融合”。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宣传场所以及新媒体平台向村民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民主法治教育,改变农民的一些传统观念,提高农民参与村级管理的自觉意识;正确引导院坝会、鼓楼会、群众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和传统村落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新乡贤、乡村振兴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道德规范,营造新的村寨德治氛围。实现“三治融合”,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传统村落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地制宜地促进传统优势与时代要求、农耕文明与现代文明、历史保护与经济开发有机融合并创新振兴路径,传统村落必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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