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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贵州桥梁与渡口的修建和管理初探

2024-01-10

安顺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渡口贵州桥梁

杨 云 罗 权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中国古代桥梁与渡口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和卓越的成就。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出于政治、经济、军事、交通等方面的考虑,对贵州桥梁与渡口建设十分重视,地方士绅、民众捐修桥渡热情高涨,桥梁与渡口在贵州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学术界主要集中在桥梁与渡口的经济史、社会史、历史交通地理研究,聚焦于两湖、四川、陕西等地区①。而针对贵州地区,主要有《贵州省志·交通志》《贵州公路史》《贵州省志·桥梁志》等著作,其中对比较著名的桥梁与渡口有所提及,但对贵州桥梁与渡口的修建和管理尚未进行系统研究。故本文以明清时期贵州桥梁与渡口为研究对象,对其数量、年代、修建主体、经费来源和管理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以求教于方家。

一、明清贵州桥梁与渡口的数量、年代分析

贵州战略地位至关重要,正如顾祖禹所言:“虽偏隅逼窄,然驿道所经,自平溪、清浪而西,回环达于西北,几千六百余里。”[1]5231明初,中央政府为加强西南地区的统治,“开一线以通云南”,促成了贵州建省,大量汉族移民进入贵州地区,参与到了道路、桥梁、渡口建设[2],在湖广通往云南的驿道干线上修建了许多桥梁与渡口,贵州各交通支线的桥梁与渡口建设也逐渐展开。清代通过改土归流、改卫设县、开辟苗疆等方式,使得贵州全域实现了流官治理;又将原属四川、湖广、广西的不少地区划入贵州,使得贵州辖域大幅增长,桥梁与渡口建设在更广阔的地域空间得以展开。

(一)桥梁与渡口的数量分析

本文中明代指1368年明王朝正式建立至1644年清军入关定鼎北京的时段,清代指1644年清军入关定鼎北京至1912年清帝退位的时段。关于桥梁与渡口的统计,明代以崇祯末年的贵州政区为准,清代以宣统末年的贵州政区为准。根据两个时期桥梁与渡口所在的地理范围,在明末或清末分别属于贵州何处,便将其统计在相应的府州县卫,并且在统计不同时期同一府州县卫的桥梁与渡口之时,经认真核对以及逐一排查,对其中的重复项进行了合并与调整。

笔者通过系统爬梳中国文史出版社2016年出版的《贵州历代方志集成》中各府州县卫关于桥梁与渡口的记载,以实录、奏议、文集、笔记、谱牒、地名录、碑刻、调查报告等资料加以佐证、补充,统计出明代贵州桥梁305座,渡口88个;清代贵州桥梁2,060座,渡口558个。其中明代贵州桥梁最多的是思南府有34座,其次是贵州宣慰司有33座,贵阳军民府有23座,最少的是偏桥卫,仅有1座。桥梁数超过15座的有贵州宣慰司、贵阳军民府、思南府、铜仁府、安顺军民府,少于15座的有思州府、镇远府、石阡府、黎平府、都匀府、龙里卫、新添卫、清浪卫、偏桥卫、安南卫、毕节卫等。渡口最多的是贵阳军民府,有17个,其次是铜仁府,有15个,思州府,有11个,最少的是平溪卫、清平卫、兴隆卫、黄平所,均为1个。渡口数超过8个的有贵阳军民府、铜仁府、思州府、石阡府,少于4个的有黎平府、都匀府、安顺军民府、平越卫、平溪卫、清平卫、兴隆卫、黄平所。

在明代的基础上,清代又新增修了许多的桥梁与渡口,数量大幅上涨。其中桥梁最多的是贵定县,有128座,其次是遵义县,有119座,最少的是青溪县,有1座。桥梁数超过60座的有贵定县、贵筑县、镇宁州、独山州、黄平州、开泰县、盘州厅、遵义县、赤水厅,少于6座的有麻哈州、施秉县、台拱厅、龙泉县、青溪县、铜仁县、下江厅、安南县。渡口最多的是遵义县,有43个,其次是赤水厅,有36个,正安州,有33个,最少的是修文县、普定县、龙泉县、青溪县、安南县、盘州厅,均为1个。渡口数超过14个的有石阡府、正安州、开州、遵义县、桐梓县、仁怀县、荔波县、赤水厅、古州厅、水城厅,少于4个的有修文县、普定县、余庆县、清平县、镇远县、青溪县、永从县、安化县、印江县、龙泉县、安南县、盘州厅等。

根据以上对明清贵州桥梁与渡口的统计及梳理,可知各地的桥梁和渡口数量与当地水文条件、版图面积、官府的倡导力度以及府州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具有密切联系,其中河流多寡、总长等水文条件是影响桥梁与渡口修建数量的重要因素。地方官府对桥梁与渡口建设的倡导力度也有重要影响,如遵义县、镇远县、开泰县等处于该地区的行政中心,当地政府的倡导和监督会更加直接,桥梁与渡口的修建数量也会比较多。此外,山洪暴发、水旱灾害等自然环境因素,战争期间毁坏桥梁等社会环境因素,都会对桥梁与渡口修建数量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桥梁与渡口的年代分析

据统计,明清贵州桥梁有确切名称可考的共计2,365座,渡口共计646个,还有更多没有记载并且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桥梁与渡口。在桥梁与渡口中有明确修建年代的仅占少部分,大多只记载了大致方位,或简略地点,或捐资修建者,这导致大多数桥梁与渡口并不能明晰其修筑时间,尤其以渡口比较明显。目前,明代贵州修建的桥梁有修建年代或时代可考的有100座,渡口仅有7个,分布如表1所示:

表1 明代贵州桥梁与渡口修建时代分布表

在明代,贵州桥梁与渡口修建最集中的时期是洪武、成化、弘治、万历、崇祯五朝,所建桥梁次数达到总数的72%。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廷平定云南,为保障入滇大道的畅通,建立贵州都指挥使司,沿驿路建立卫所城池,使用联省控御、分段设防的手段,并通过城池、关隘、寨堡、哨卡、驿站构筑起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的戍防体系[3]。为了维系紧密的军事戍防体系,保障驿道的通畅,就必须依赖可靠的水陆交通,为桥梁与渡口建设提供了契机。

至成化、弘治时期,贵州桥梁修建次数有了一定增加,与彼时贵州经济发展水平相关。明廷向来采取“移民就宽乡”的政策,大量移民进入贵州后,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土地的开发利用有了明显进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在手工业方面,贵州在纺织、蜡染、制作银首饰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在商业方面,由于人口密集,货物需求量较大,在驿道沿线的城市,形成了许多的商业活动中心,并影响了周围的农村地区,于是“农村场市”逐渐出现,促进了市场网络的形成[4]190。贵州农业、手工业、商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城市与农村之间、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往更加密切,对水陆交通的需求也更加迫切。此外,万历年间发生的“万历三大征”之一的平播战争,天启、崇祯年间的“奢安之乱”,明廷调集数省兵力进入贵州平乱,为便于行军修建了大量桥梁与渡口,故这两个时期桥梁与渡口的修建数量也比较多。

清代以来,贵州桥梁与渡口修建次数逐渐增加,增幅较为明显,桥梁与渡口建设蓬勃兴起。清代贵州修建的桥梁有修建年代或时代可考的有913座,渡口有77个,分布如表2所示:

表2 清代贵州桥梁与渡口修建时代分布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桥梁与渡口修建最集中的时期是乾隆、嘉庆、道光、光绪四朝,所建桥梁次数达到总数的75.6%,所设渡口次数达到了总数的79.2%,桥梁与渡口建设继续发展。顺治、康熙时期积极经营贵州,意在休养生息,恢复经济,于是桥梁与渡口修建次数稳步增加。至雍正时期,虽然桥梁修建次数没有康熙时期多,但从统治年数和相对比值看,也有一定增长。至乾隆、嘉庆、道光时期,桥梁建设迅速发展并且达到了顶峰,渡口建设也有极大的发展,这与清王朝在贵州地区日益稳固的统治密切相关。咸丰、同治时期,贵州桥梁与渡口修建次数相比于道光、光绪时期都比较低,这一时期,因“咸同兵燹”全省陷入战乱之中,社会秩序遭到极大破坏,无暇顾及建设,故桥梁与渡口修建次数较少。到了光绪年间,由于战乱平息,各行各业开始进入战后重建工作中,渡口修建较为兴盛,桥梁修建工作如火如荼开展,各式桥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二、明清贵州桥梁与渡口的修建主体分析

(一)明代桥梁与渡口修建主体分析

桥梁与渡口的修建主体按身份划分,主要有官修、绅民修两种。此处的官修,既包括奉官帑修建桥渡,又包括官员个人捐资修建桥渡,均是代表官方政府的一种行为,绅民修指地方士绅、民众参与修建桥梁与渡口。目前,明代贵州修建的桥梁有修建主体可考的有94座,渡口仅有7个,分布如表3所示:

表3 明代贵州桥梁与渡口修建主体分布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明代贵州官修桥梁占到了绝对的比重,达到了桥梁总数的74.5%,而绅民修建的桥梁所占比重不大,达到了桥梁总数的23.4%;从渡口方面来看,由于数量有限,修建主体记载较为简略,仅从表中看出绅民修建的渡口占比略高于官修渡口。由上可知,官修桥梁所占比重高于地方士绅、民众修建的桥梁,明代官府发挥了主导作用,地方士绅、民众做出了自身的贡献。

在参与明代贵州桥梁与渡口建设的官员中,既有文官,也有武官。其中以文官居多,官员级别多为巡抚、知府、知县等。如铜仁县城北二十里有龙田桥,为“巡抚郭子章、推官谭完等建”[5]54。思州府城东十里有天堂桥,“万历癸卯,予发银百两,檄知府马千官、推官华三祝建”[6]255。但主要还是以县级官员居多,作为地方政府官员,往往优先担负桥梁与渡口建设的任务。如思南府婺川县有甘艘水桥,“弘治六年,知县蔡嵩建桥于上,行者利焉”[7]58。镇远府有沙湾渡,为“万历十一年,知县刘叔龙设”,城东三十里有焦溪桥,为“万历二十四年,知县赵儒建”[8]325-326。其中武官所占比例也不少。如永宁卫有飞虹桥、送江桥、高桥,均系“洪武二十四年,景川侯曹震建”;永宁州慕役司西北三十里白水河有白虹桥,“洪武二十五年,都督王成奉敕建”;贵州宣慰司城南有霁虹桥,在南明河上,“永乐二年,镇远侯顾成建”[9]303-309。安庄卫城南三十五里关索岭下有通云桥,“永乐元年,都指挥陆秉建”[7]162。思州府有大石桥,“田堧坪前五里,总兵石邦宪建”[8]357。瓮安县城北二十里有猪场桥,水由洪头堡来,极为险峻,“明嘉靖时,武略将军宋乔始建木桥于上”[10]102。由此可知,明廷为维系紧密的军事戍防体系,不断加强贵州水陆交通建设,桥梁与渡口受到极大的重视,戍守贵州各地的武官担负起桥梁与渡口建设的重要任务。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太祖令水西土司奢香开“龙场九驿”,川黔滇驿道与四大驿道得以沟通,联系更加紧密。在中央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下,土司参与了桥梁建设。如贵州宣慰司城西南二十五里花犵狫河上有济番桥,“成化三年,宣慰使宋昂建”,城北洪边巷内有宣泽桥,“弘治间,宣慰使安贵荣、宋然建”,城北三十里有麦驾桥,“水西之道所经,宣慰使安观建”,城西北三十五里还有李五桥,为“宣慰使安贵荣建”[7]37-38。新添卫城西南二十里有惠政桥,在瓮城河上,“弘治六年,都御史邓廷瓒命贵州宣慰使安贵荣建”[7]127。思南府城南三里有宪溪桥,“罗价建,长官李铉易以石”,西五里有金盏桥,“长官安继爵建”,沿河司有五马桥、丽利桥、通衢桥,均系“长官张珏建”[6]253。

与此同时,贵州地方士绅、民众开始参与到桥梁与渡口建设中。如都匀县有傅和渡,“嘉靖间,郡人沈、叶、陈三姓捐资造船作义渡”[11]297。思南府沿河司有黑水桥,为“商人燕朝安建”[12]162。清镇县城南七十余里有玉珍桥,为“明时玉冠山玉珍道人捐资创修”[13]516。桐梓县城北二百四十里犹官坝有魁星桥,“明隆庆时,里绅犹氏弟兄所建”[14]96。平越卫城东南五里有葛公桥,系“明万历间,郡人葛镜建,屡为水决,三建乃成,糜金巨万,悉罄家资”[15]309。

(二)清代桥梁与渡口修建主体分析

在清代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全国主要的路、河、桥由政府投资建设,各地区的道、河、桥则基本上是民间捐资修建[16]。清代贵州修建的桥梁有修建主体可考的有756座,渡口有113个,分布如表4所示:

表4 清代贵州桥梁与渡口修建主体分布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清代修建了大量的桥梁与渡口,绅民修建的桥梁占到了绝对的比重,所建桥梁数达到了桥梁总数的77.9%,而官修桥梁比重有所减少,只达到总数的19.8%。从渡口方面来看,相较于明代,渡口修建数量明显增加,绅民修建的渡口达到了渡口总数的57.5%,官修渡口达到总数的34.5%,绅民修建渡口所占比重高于官修渡口。由上可知,清代贵州地方士绅、民众修建的桥梁与渡口所占比重已远高于官修,民间社会成为主要的修建主体,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清代官府仍然发挥了重要的倡导和监督作用。

在参与清代贵州桥梁与渡口建设的官员中,与明代基本类似,既有文官,也有武官。如永宁州募役司西南二十五里有花江桥,“光绪二十四年,贵州提督蒋宗汉捐廉修石桥”[17]464。遵义县东门外有万寿桥,“康熙六年,水涨倾圮,总兵吴之茂改修,高数尺”,城东四十里有清水桥,“康熙十年,总兵吴之茂始建今桥”[18]210-212。铜仁府城北十五里有广嗣桥,“副将贺国贤重建,旧名广济桥,今更名广嗣”[19]27。其中以文官居多,官员级别大多为总督、巡抚、布政使、知府、知县等。如永宁州城西三十里有盘江桥,“顺治十六年,经略洪承畴、总督赵廷臣、巡抚卞三元重修”[15]309。安顺府郎岱厅有西林渡,“在府西一百八十里,即毛口渡,总督鄂尔泰题改新路,于此设渡”[20]181。贵阳府布政司前有太平桥、盘桥,“雍正三年,布政使刘思恕改建河道时建”[21]541。大定府有太平桥,“清光绪三十四年,知府陈廷梁建”[22]288。但大部分以县级官员居多,以便更直接地管理该县的基础设施建设。桥梁与渡口事关各地的公文投递、租税输纳、商旅往来以及民众日常出行。如印江县城东有乐茂桥,“顺治十七年,知县刘学瀚重建,康熙十一年,知县蒋元捷又重建”[15]311。毕节县城西九十里有七星桥,“乾隆九年,知县劳孝舆及典史金觐相度形势,改建于旧桥之下流,立三石墩,架木为桥,历三载乃成”[23]266。兴义县城东二十五里有纳福桥,“道光中,知县汪自修,率邑人捐建木桥。后木桥又圮,咸丰三年,知县胡霖澍改建石桥”[24]204。

清代贵州地区还有一些地方行政单位,也参与了桥梁与渡口建设。如桐梓县城北一百里有普善桥,北一百一十里松江上有积善桥,北一百一十五里清水溪有福善桥,北一百二十里立石湾有集善桥,北一百二十里通树井有同善桥,均系“同治庚午黔北修路局修建”[14]95。

清代贵州土司亦参与其中。如镇宁州石头寨有水康桥,“康熙三十二年,土司沙赵龙倡修”[25]213。贵定县有卜明桥,“乾隆中,大平伐土司宋之符建”[21]544。龙里县大谷龙有荫龙桥,距城七十里,为入省大道,“乾隆五十年,土官宋文龙倡建”[11]282。普安州黄草坝城东关有东门花桥,城东十五里有杨桥,均系土舍黄启元祖建,普安州北三十里有善德桥,土千总龙德正建[26]28-29。思南府朗溪司西北有永济桥,为“长官田兴邦建”[12]161。

士绅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有一定地位,发挥一定功能的一个阶层[27]17。清代以来,贵州地方士绅广泛地参与了桥梁与渡口建设,以求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如贵筑县有普渡桥,“耆民金子龙、绅士王德盛、王德华、王紫儒四人倡建”[21]543。思南府永胜关外有两路口新桥,为“郡举人安峸、监生邬德隆、林朝仕同建”[12]162。荔波县城东门外有李家渡,即樟江渡,为赴粤之孔道,“邑人李国瑾捐田所置,每年所收之谷,除养船户外,其余并归董士经管船议,三年一换新船”[28]245。赤水厅河西里有孔滩桥,“同治十一年,邑绅蔡振声、喻元桢募众修建”[29]480。都匀县城东五十里有洋卡渡,“光绪二十二年,贡生李德才募置”[30]88。正安州城北百里有七星桥,“清末武举韩登瀛、韩碧周、奚宗文等募建石桥”[31]257。

参与桥梁与渡口建设的民众包含了各个阶层,根据各类地方志资料中记载有明确身份的包括:乡民、乡人、里人参与修建桥梁88座,渡口22个;民妇参与修建桥梁8座,渡口1个;孀妇、节妇参与修建桥梁4座;僧人参与修建桥梁12座;商人参与修建桥梁7座,渡口1个;客民参与修建桥梁2座;佣人参与修建桥梁1座。其中遵义县城南一百一十里有茶山渡,旧为私渡,“乾隆十八年,乡民张藩、董仁等捐改义渡”[18]209。黄平州城西四里有马港渡,“乾隆五十九年,里人陈天伦等八人募建”[32]89。思南府有双龙桥,建于官渡河上流,“光绪间乡人张时昌等创建”[33]335。仁怀县有百岁桥,“民妇赵罗氏百岁时捐建,故名,氏寿百有五岁”[18]224。修文县东六十里底寨有黎家桥,为“清初黎氏孀妇独建”[34]510。清江厅有延寿桥,“清乾隆五十年,节妇刘王氏捐建”,黄平州有济美桥,“光绪二十年,孀妇李王氏等捐建”[35]100-102。思南府有安印桥,“清光绪乙酉年,节妇周杨氏捐资绅耆,助资补修”[36]280。玉屏县城东三十里鲇鱼堡有长生桥,“乾隆四年,广福庵僧济淳,同里人徐名标、徐名成、杨光隆等募建石桥,往来称便”,城东二十里南宁铺有长宁桥,“乾隆十六年,僧自茂同杨君玉、陈寿章等募建”[37]41-42。桐梓县北二百八十里有金刚桥,“光绪三十年,僧宗益募化主修,计三载而功始成”[14]96。清镇县城西二十五里有康济桥,为入蜀孔道,“道光十七年,贵筑商颜正用捐募三千余金,修拱桥十五洞,伊宫保里布题曰康济桥”[20]187。黄平州城西十五里有坡动桥,为通往贵阳之捷径,“乾隆初年,福建客人陈姓先捐银三百两募化修建”[32]87。正安州两河口有苦工桥,为“佣人刘廷爵建”[31]257。以上事例表明了清代贵州社会各阶层人士广泛地参与到了桥梁与渡口建设事业之中。

三、明清贵州桥梁与渡口的经费来源

桥梁与渡口的经费包括修建经费和维护经费,修建经费指新建或重建桥梁与渡口所花费的金钱,维护经费指对桥梁与渡口进行日常维护,以延长其使用年限所花费的金钱。明清时期贵州地区桥梁与渡口的经费来源根据官修、绅民修的不同可分为两类,现分别对其进行论述:

(一)官修桥梁与渡口经费

贵州地区官修桥梁与渡口的修建和维护经费,一般动用官帑、藩库等。尤其是关乎官方公文投递,或是民间商业贸易往来的地方性桥梁与渡口,均由政府出资修建和维护。如明代都匀府麻哈州南五里有惠民桥,万历乙未年(1595年),黄君琏因新添卫学教授代理职事于此,请求修建石桥,率先捐其俸禄作为倡导,“又请之方伯杨公,守巡詹公、梁公得公帑若干金益之”[8]529。永宁州有盘江桥,明崇祯年间参政朱家民创建,按照旧例三年小修,五年大修,“自雍正六年改新路,俱问渡毛口,由盘江桥者少,凡六年修一次,借领藩库养廉银九百五十两”[20]185。清代遵义县城南一百里有乌江义渡,光绪五年,丁文诚总督四川,创办盐务官运,每年为国家增加帑款数百万,于赢余项下以四万金酬其劳,文诚不受,乃拨作黔中修理路道桥梁经费,又以七万金交黔商,专作乌江义渡制田收谷[31]241。

还有许多官修的桥梁与渡口,一般为地方官员捐资修建。如明代毕节卫城南五里有阜安桥,为“佥事胡宥捐资修建”[8]203。清代以来,地方官员大多捐俸禄或者捐养廉银。如桐梓县城北九十里有蒙渡桥,“康熙五十七年,知府赵光荣捐俸建石桥”[15]314。开泰县城西十里有大坡脚桥,通往古州道、黎平所,“光绪十七年,知府俞渭、知县赵一鹤同捐廉重建”[38]236。有的直接捐银两,如镇远府城东有祝圣桥,系“清康熙二十七年夏五月,水溢桥圮,总督范承勋、巡抚田雯、提督马三奇及司道府公捐银两千七百两有奇重修”[35]97。思南府安化县有马蹄溪桥,道光九年,桥被水冲毁,居人梅育奇劝募重修,由于经费不足,“请于官署思南府知府邓应台捐银五十两,知县甘雨施捐银一百两,桥成,往来称便”[12]162。有的地方官员捐资造船置田,以其产业所收的租金,作为桥梁渡口修建和维护以及渡夫工食的经费。如余庆县西七十里乌江下流有岩门渡,为楚蜀要津,“康熙中,其渡久为土棍私踞,知县蒋深通详各上,捐资造船置田给渡夫,不许土豪占踞”,岩门渡上流二十里有构皮滩渡,“向亦为土豪私踞,知县蒋深通详立案,捐资造船置田,禁私渡”[39]68。

(二)绅民修桥梁与渡口经费

贵州民间地区桥梁与渡口的修建和维护经费,一般由地方士绅、民众捐资修建,或是众人捐资修建。当然也有个人独资修建,如安南所城东五十里巴林河上有化龙桥,为“明嘉靖中,僧金圆独资修建”[40]422。由于修建和维护桥梁花费金钱过多,个人独立捐资修建桥梁的情况并不多见,而修造渡船较为便宜,关于捐造渡船的事例也比较常见。绅民修建的桥梁与渡口和支付渡夫工食的经费,主要有以下几种筹措方式:

第一,地方士绅、民众捐资置产,或者直接捐出自己的一份产业,一般为田土、山林,然后以田土、山林所得收入作为经费。如明代修文县城北五十五里有平寨大桥,跨平寨小河上,为“龙井寨、平寨等处之人集资创修”[34]511。清代贵筑县喇平里石仓寨有龙犀渡,“生员王德盛、王德华,耆民吴德化、吴德健募资置田以给渡夫,构宅于岸以居之”[21]541。余庆县城东门外有牛场河桥,“清道光十三年,曾、何、李三姓共捐田六亩以作船夫工费”[41]398,其后又捐置田地数亩,赵家沟之田出谷二十挑,林坪之田约出谷十八九挑,草坪之田约出谷三十挑。八寨厅城东一百七十余里有罗家桥,最初由罗承先创修,久而朽坏,至清道光末年,王有禹继修,由“何名超等十八家集资买附近杉山一大幅,专作修桥之资,材以备日后修补之需”[42]353。正安州城东五十里有螺蛳塘义渡,系“嘉庆年间,思五甲民邓锡相捐田四十三丘并山林,全股以作渡业,招叶姓耕食”[31]255。

第二,地方士绅、民众直接捐钱或者捐物以作经费。有的直接捐钱,或捐金、捐银,作为桥梁渡口修建和维护以及渡夫工食的经费。如仁怀县有麻磏义渡,“光绪二十年,陈荣山捐钱置田作造船费,廖炳坤捐钱殖利作渡夫费,永为义渡”[31]266。黄平州城东北有罗浪桥,“清康熙三十五年,进士王橒捐金重建”[35]102。清镇县鸡昌河上有铁索桥,“嘉庆九年,邑人杨周极与黔西张文伯捐银三千两并募捐倡修”[13]517。有的盐商支付桥梁渡口修建和维护以及渡船的经费,如仁怀县西南七十里吴马口有万寿桥,“光绪六年,经盐商以丁文诚存款费数千两改造,越三年乃成,通水西大道”,赤四甲有普通桥,“光绪三十二年,仁岸盐商以丁文诚存款息金修造”[31]266-268。瓮安县有船头澜,“道光二十三年,众盐号暨首事公议,每年养船之费由各号出,至今遵守”[10]103。有的直接捐谷,以支付渡夫工食经费。如石阡府城北十二里有洋溪渡,“其渡夫口粮由附近居人秋收后,每户捐谷四五合不等,俗云打河粮”[43]305。仁怀县城北四百七十里赤四甲有长沙场上下义渡,本为私渡,“光绪六年,王瑞卿捐谷三石作上义渡;光绪三十一年,孙全泰筹款买水旁田土一股,年收谷七石,为养渡夫与造船之费,永作义渡”[31]266。

第三,直接向过往行人索取钱财以作经费。这大多为私人设置的渡口,没有田资修缮,经费来源不稳定。如水城厅有悦来义渡,即高家渡,通普安大道,渡夫往往索取过多钱财,“水平时每渡一人必索钱三四十文不等,若遇水涨则多至二百文,外行者苦之”[44]365。瓮安县有僧家渡,“向来为犹、刘两姓私渡,需索过甚,行李苦之”[10]103。

由于桥梁与渡口容易被损坏,每年需要对桥梁与渡口进行维修,还需及时支付渡夫工食费用,有时候单一的捐资方式无法满足所需经费,况且社会各阶层人士在捐修同一桥梁或渡口时,捐资方式往往会有所差异。因此,许多桥梁与渡口在经费筹措方面会兼具多种方式。

根据以上对贵州桥梁与渡口修建和维护的经费来源进行分析,可知经费来源与桥梁与渡口的修建主体具有联系。明代官府在桥梁与渡口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因此,桥梁与渡口的经费主要来自官方政府,即动用官帑。清代以来,民间社会成为桥梁与渡口主要的修建主体,地方士绅、民众主要使用捐资置产、捐钱、捐物等筹措方式,以作桥梁与渡口和支付渡夫工食的经费。

四、明清贵州桥梁与渡口的管理

在获得经费保障之后,桥梁与渡口建设迅速发展。为了延长其使用年限,使其长久地发挥作用,加强桥梁与渡口的管理至关重要。管理包括对桥梁与渡口进行修建和维护、招募渡夫、修理渡船、经营田地、收取租金、管理经费等。

明清时期贵州地区桥梁与渡口及桥渡田地的管理主体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由地方官府直接进行管理。此类桥梁或渡口一般处于重要交通要道,事关军事交通运输、官方公文投递、商业贸易往来,地方官府一般拨军驻守或直接管理。如明代镇远府城东九十里有下坪渡,“镇远长官司额造船一只,看船渡夫,清浪卫拨军二名”[9]305。平越卫麻哈江上有浮桥,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修建,令平越同知杨可陶、守备薛绍瑄、指挥奚国柱、把总马武卿、经历陈江定督麻哈桥,“移武胜营四十兵,同十渡夫守两岸”[6]196。清代黔西州城西北五十里西溪渡,“通大定府路,千总驻防”,东六十里有六广渡,“通修文县路,把总防守”[15]312。永宁州有盘江桥,“康熙二十三年重建,乃益坚密,桥之东归永宁管理,西由普安厅、安南县分管”[45]66。第二,由地方里甲进行管理。如毕节县有赤水河渡,“设济船一只,委渡夫三名,其打造船只及撑手工资,俱派地方里甲供给”[46]117。第三,地方官府交由渡夫管理。如绥阳县城北三十五里有渡头河渡,为绥阳通往正安之要津,“渡夫工食及建桥之经费,各有田土,共田十亩,坡地七十亩,经本县查勘、造印册存案,并给渡夫收执耕管”[18]221。第四,地方官府交由附近寺庙僧人管理。正安州有官渡河渡,石桥冲毁后,州牧赵宜霦告诫士民汪大观等募银一百两,由黄文衡承领,每年缴租谷十石,“交水口寺僧本安雇夫撑渡”[47]27。第五,由地方士绅、民众进行管理。如松桃直隶厅有东门桥,道光十四年,厅主徐鋐重新修建,“经理者,为首士国学生黄荣”[48]287。遵义县城北一百三十里有马路河义渡,“道光二十年,杨天产、杨天灿置渡夫,两家专司其事”[31]244。都匀县有阳安渡,平福临捐置,并有田资修缮,“由何、平二姓经理”[30]88。第六,由地方商人进行管理。遵义县城南一百里有乌江义渡,“事经仁岸商人永隆裕经管,初制大船二只、小船四只,三年一更”[31]241。

根据以上对贵州桥梁与渡口的管理主体进行分析,可知对桥梁与渡口的管理主要来自两种力量,即官方政府和民间社会。明代官府在桥梁与渡口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重要的桥梁与渡口多为地方官府直接管理。而清代以来,贵州地方士绅、民众广泛参与其中,民间社会在桥梁与渡口的管理中成为主要力量。

结 论

明清时期,随着贵州驿道交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贵州桥梁与渡口建设迅速发展。桥梁与渡口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其修建数量、修建年代均与贵州的政治形势、经济实力、水文条件等具有密切的联系。明初,中央政府为了加强西南地区的统治,不断加强贵州水陆交通建设,贵州开始修建了许多桥梁与渡口。在明代的基础上,清代贵州桥梁与渡口建设蓬勃兴起,并且在清中期达到了顶峰,这离不开清王朝在贵州地区日益稳固的统治。作为重要的地方公共事业,明代官修桥梁与渡口占有绝对的比重,官府发挥了主导作用,担负起出资兴修、管理维护的任务。清代以降,民间社会修建的桥梁与渡口所占比重已远高于官修,在经费筹措和管理方面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此外,官府虽然在贵州桥梁与渡口建设中不再占据主导地位,但也起到了重要的倡导、监督和管理作用,地方土司亦有贡献。官方政府和民间社会在贵州地方公共事业建设中都体现了相应的价值,在不同时期发挥了各自的重要作用,两者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桥梁与渡口的修建管理体系。

注 释:

①相关成果主要有:张俊《从桥梁、渡口看清代湖北的公共事业建设》,《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张俊《清代湖北桥梁、渡口的修建与管理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3期;孔祥生《桥梁与环境》,硕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07年;吴琦《清代湖北津渡及其运营管理》,《江汉论坛》,2008年第1期;史红帅《清代灞桥建修工程考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2年第2期;杨文华《清代四川津渡地理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13年;姜建国《跨越自然的阻隔:清代金沙江中下游津渡与川滇交通》,《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6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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