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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60033《家用纺织品 毛巾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的测定》主要修订内容解析

2023-02-04张欣倪刘雁雁亓林敏李志明郭建波王维超

中国标准化 2023年5期
关键词:毛巾标准

张欣倪 刘雁雁 亓林敏 李志明 郭建波 王维超

摘 要:本文从修订背景、试验原理对比、试验结果验证等方面对FZ/T 60033《家用纺织品 毛巾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的测定》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和分析。标准的修订有利于规范毛巾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的的检测方法,科学评价毛巾产品规格尺寸稳定性和洗后外观质量。为毛巾生产企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质量鉴定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等提供技术支撑。

关键词:毛巾,标准,水洗尺寸变化,洗后外观质量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05.024

0 引 言

毛巾是以纺织纤维为原料、表面起毛圈或割绒的家用纺织品,有洗擦、保暖、装饰等多种用途。常见的毛巾产品有方巾、面巾、浴巾、毛巾被等。作为日常消费品,毛巾产品使用范围广、更换频率高,其产品质量备受关注[1,2]。水洗尺寸变化率,俗称缩水率,用于评价纺织品洗后规格尺寸的稳定性。毛巾产品经多次水洗后,规格尺寸发生不均匀变化,直接影响毛巾产品的洗后外观质量和使用性能。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和市场对毛巾产品的外观质量和性能要求越来越高,毛巾产品洗后规格尺寸的稳定性便成为重要评价指标之一。我国是毛巾产品出口大国,随着国内外贸易的持续增长,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毛巾行业对标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完善关键指标的检测方法,“同线同标同质”供应国内、国际市场,提升毛巾生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FZ/T 60033—2012《家用纺织品 毛巾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的测定》[3]用于测定毛巾产品水洗后外观尺寸变化,针对毛巾产品的特殊结构,通过行业标准的形式规范了毛巾产品洗后尺寸稳定性的试验方法。作为试验方法类标准,本标准使用相关方众多,标准修订情况备受关注。2020年至2022年,全国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巾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等主要起草单位完成了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本文主要从标准的修订背景、相关标准对比、主要修订内容、试验验证等方面进行分析,配合标准的发布实施,同步进行标准解读,便于标准使用者理解。

1 修订背景

FZ/T 60033—2012(以下简称“原标准”)标准发布实施已达10年,结合标准实施反馈信息,审查发现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已更新、试验方法发生变化、标准文本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满足检测实际需求。为保证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实效性、协调性和实施效果,急需对标准进行修订。

通过标准的修订,提高试验方法准确性和试验结果复现性,测定毛巾产品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更加科学,评价毛巾产品规格尺寸稳定性和外观质量更加合理,进而进一步区分毛巾产品的外观质量等级,满足消费者购买不同等级毛巾产品的需求。同时为毛巾生产企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质量鉴定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等提供标准支撑。

2 相关标准对比

产品标准GB/T 22864—2020《毛巾》[4]规定评价毛巾产品外观质量的技术指标包括规格尺寸偏差率、疵点、缝制质量和整烫质量等,规格尺寸偏差率的检测是规格尺寸明示值与规格尺寸实测值之差,不涉及毛巾水洗尺寸变化试验方法[5]。

试验方法标准GB/T 8360—2013《纺织品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6]模拟家庭洗涤场景,测定洗涤和干燥后纺织品尺寸的变化。毛巾产品因其不同组织结构的特殊性,导致不同部位的水洗尺寸变化率差异较大,GB/T 8360—2013在试样的测量位置选取方面不完全适用于毛巾产品,试验结果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毛巾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不满足实际检测需求。

3 主要修订内容分析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集中在术语和定义、试剂和设备、试样、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等方面。

3.1 术语和定义

原标准术语为“不均匀尺寸变化”,没有体现导致毛巾产品发生不均匀收缩的主要原因;本次修订时,新标准的术语更改为“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与标准名称协调一致,突出水洗是家庭洗涤场景中毛巾产品发生不均匀收缩的主要原因。

新标准增加了术语“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最大差”,定义为毛巾产品同一方向不同部位最大尺寸和最小尺寸的差值。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最大差测定毛巾产品水洗后尺寸变化最值,是毛巾产品规格尺寸稳定性和外观质量的新增评价指标。

3.2 试剂和设备

原标准第5章“试剂和设备”规范性引用了GB/T 862 9—2 0 01《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7],本次修订时,GB/T 8629—2001已被GB/T 8629—2017《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8]代替。通过对比,GB/T 8629—2017规范性引用部分的技术内容发生了变化。

为保证标准的时效性,本次修订时,新标准中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试剂和设备相应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标准洗涤剂的类型,明确了全自动洗衣机的类型、翻转烘干机的类型和陪洗物的種类。试剂和设备的修订统一试验条件、控制影响因素,减少了试验误差。

3.3 试样

3.3.1 取样

原标准根据毛巾产品不同类型选择1条到5条数量不等的样品,实施过程中发现取样数量较多、存在浪费现象。本次修订时,根据实际需要,不区分毛巾产品类型,改为均选择1条完整且经过检验外观合格的毛巾样品作为试样。与原标准相比,减少了取样数量、降低检测成本;增加了试样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要求,保证试样代表性、试验结果准确性。

3.3.2 标记位置

原标准中对标记仅有文字定性描述,缺少标记位置示意图,导致不同检测人员的理解有出入。理解偏差造成标记位置不一致,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试验结果。除理解偏差外,毛巾产品水洗后整体长度和宽度尺寸变化较大,原标准中标记只测量局部尺寸变化,试验结果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毛巾产品水洗尺寸变化。

本次修订时,新标准的标记位置改为“在试样短边的边角、1/2处做测量长度的成对标记;在试样长边的边角、缎档中间、距缎档50mm、1/2处做测量宽度的成对标记,长边尺寸小于50cm的产品距缎档50mm处可不做标记”,并增加了试样标记示意图。新标准中,文字表述更加清晰准确,配合示意图,标准使用者不易产生理解偏差,标记位置更加科学、更具有代表性。

3.4 试验步骤

3.4.1 结构调整

原标准在结构上将“调湿、标记、洗涤前尺寸的测量”作为“第7章 试样及准备”的内容,本次修订时,新标准将“调湿、标记、洗涤前尺寸的测量”调整至“第8章 试验步骤”中,确保新标准被引用时,试验步骤能够被完整引用,增强标准的易用性。

3.4.2 洗涤前尺寸的测量

本次修订时,将原标准的“对应两标记”改为“成对标记”。新标准增加了标记位置示意图,以示意图的形式准确无歧义的指明“成对标记”的选取位置,避免不同检测人员产生理解偏差。

3.4.3 调湿时间

本次修订时,对原标准的调湿时间进行了验证,调湿时间、样品质量和样品质量变化率等验证情况见下文5.1。试验验证结果表明,原标准10h的调湿时间合理,新标准维持10h的调湿时间不变。

3.4.4 洗涤及烘干

本次修订时,新标准增加了仿手洗程序的编号(4H),便于查找和引用;增加了试样和陪洗物总重量的要求,便于控制陪洗物对试样的影响。新标准更改了洗涤剂的用量,原标准为(66±1)g,修订后改为(20±1)g,与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8629—2017保持一致。

本次修订时,新标准更改了洗涤及烘干的操作步骤。原标准为重复洗涤后进行一次烘干,新标准改为重复洗涤及烘干完整循环,突出强调每次洗涤后均进行烘干,模拟家庭洗涤场景。

3.5 试验结果

3.5.1 水洗尺寸变化率

本次修订时,调整了水洗尺寸变化率的计算方式,将“水洗尺寸变化率”的计算公式修改为公式(1)。

原标准为洗涤前测量尺寸平均值减去洗涤及烘干后测量尺寸平均值。根据计算公式,试样收缩时,变化率为正值;试样伸长时,变化率为负值。与通常认知中正值表示增加、负值表示减少相反。本次修订时,考虑到毛巾产品洗涤后尺寸一般产生收缩的实际情况,新标准更改了计算公式,使变化率计算结果正负值的含义与通常认知中一般理解保持一致。

3.5.2 最大差

原标准的“不均匀尺寸差”代表缎档(条、边)平行方向最大尺寸与最小尺寸之差的平均值。本次修订时,新标准删除了“不均匀尺寸差”并增加了“最大差”,分别计算洗涤及烘干后试样长度、宽度两个方向上的最大尺寸和最小尺寸之差。试验结果更加全面反映毛巾产品整体规格尺寸稳定性,增加了外观质量评价指标。

3.6 试验报告

原标准试验报告中,试验条件仅给出烘干机温度。本次修订时,新标准试验报告中,试验条件增加了使用的洗衣机和烘干机类型、洗涤和烘干程序以及洗涤剂类型。同时增加了对毛巾样品的描述,如样品名称、数量及来源等信息,增加了试验结果如需要可以给出单值等内容。

4 试验验证

4.1 调湿时间

为确定调湿时间,试验选取了10种不同平方米克重的毛巾样品,表1为部分样品的调湿时间测试结果,其中1-5号为洗涤前的毛巾样品,6-10号为洗涤及烘干后的毛巾样品。试验在标准大气环境、温度23.0℃、相对湿度67.5%的试验条件下进行,试验过程中的连续称重间隔为2h,称量样品质量并计算样品质量变化率。样品质量变化率小于0.25%時视为达到平衡状态,达到平衡状态后不再称重。

从表1中可以看出,8h后所有样品均达到平衡状态。考虑到毛巾产品不同季节、不同环境下的重量存在偏差,毛巾产品的回潮特性对试验结果影响较大,因此在现有试验结果的基础上延长一个称量间隔,确定调湿时间为10h。

4.2 计算结果对比

选取7种不同平方米克重共30个毛巾样品调湿后,分别按照新标准与原标准的试验方法进行长度、宽度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率的测定,变化率的测定结果见图1和图2;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最大差的测定结果见图3。

从图1和图2中可以看出,长度和宽度的水洗尺寸变化率,新标准均比原标准的计算结果大。新标准和原标准长度变化率的平均值分别为7.6%±2.6%、6.5%±2.5%,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差异显著(F=6.9,0.01<P<0.05)。新标准和原标准宽度变化率的平均值分别为3.4%±0.9%、2.1%±1.4%,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差异极显著(F=21.7,P<0.01)。

从图3中可以看出,原标准只测定缎档平行方向即宽度方向的最大差,与新标准宽度方向测量结果相近,因为测量位置不完全相同,测定结果不完全一致,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测量结果无差异(F<F crit,P>0.05)。新标准长度和宽度最大差测量结果存在明显差异,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差异极显著(F=8.54,P<0.01)。新标准检测结果反应毛巾产品整体尺寸以及长宽两个方向的伸缩变化,因此更加全面。

4.3 实验室间对比

选取了5个有代表性的毛巾样品,在3家实验室进行平行试验,对比结果见表2。

通过不同实验室间平行试验比对,长度变化率的平均偏差在0.1%以内,宽度变化率的平均偏差在0.2%以内,长度最大差的平均偏差在2.0%以内,宽度最大差的平均偏差在2.5%以内,试验方法复现性较好。

5 结 论

新标准增加了测试指标,完善了试验步骤,提高了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复现性,能够全面反映毛巾产品的水洗尺寸变化。标准的修订技术内容先进适用,完善了毛巾行业关键指标的检测方法,兼顾了经济性和可操作性,满足了毛巾行业的实际检测需求。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能够科学评价毛巾产品规格尺寸稳定性和洗后外观质量,为毛巾产品质量分级提供依据,有助于提升毛巾生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王少辉.专家解读毛巾产品的质量与检测[J].中国纤检,2019(1):60-61.

[2]李斌,殷建武,王亚萍.毛巾类产品质量分析与建议[J].中国皮革,2021,50(8):171-173.

[3]全国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纺织品 毛巾不均匀水洗尺寸变化的测定:FZ/T 60033—2012[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

[4]全国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巾: GB / T 2 2 8 6 4—2020[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20.

[5]包肖婧,于伟红,布岩.《毛巾》新旧标准差异比对[J ].中国纤检,2021(2):90-91.

[6]全国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织品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GB/T 8630—2013[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3.

[7]全国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GB/T 8629—2001[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1.

[8]全国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GB/T 8629—2017[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7.

作者简介

张欣倪,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主要从事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国家标准相关审评工作。

(责任编辑:张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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