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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数字治理何以提升农民内生动力
——一个历史视角下的行动路径

2023-01-30康开荣羊中太李英羽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2期
关键词:数字农民农村

康开荣,羊中太,李英羽

(青海民族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西宁 810007)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述评

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是中国主动应对全球科技革命浪潮,顺利实现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所作出的重要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正式提出数字乡村概念,到《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总体布局,再到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行动指示,初步构建了“十四五”时期以数字技术赋能全面乡村振兴的国家治理逻辑和治理体系。然而,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顶层设计依托国家行政力量下沉至乡村,基层一级面临如何打破农民治理成果搭便车困境、优化基层“数治+三治”的机制结构、下沉数字技术扎村生根的治理难题。这就需要提升农民内生动力,构建以信息技术为基础支撑、产业兴旺为发展要务、生态宜居为共生愿景、乡风文明为和谐底色、治理有效为行动指引、共同富裕为振兴归宿的乡村命运共同体,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乡村善治格局。因此,研究农民内生动力提升的行动路径对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研究意义。

数字乡村建设作为“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的“布局”重点,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已有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聚焦数字乡村建设的公共服务供给问题。面对乡村基础设施薄弱、技术人才不足、资金供应短缺、机制体系不全、城乡数字鸿沟等一系列“数治”难题,诸多学者以解决问题为抓手,考察了乡村数字治理的运作机理和实践逻辑[1],从数字实践重塑村治结构[2]、数字技术增效乡村产业[3]、数字平台优化服务路径[4]、数字理念嵌入“三治”体系[5]等多维角度指出数字乡村发展的实践走向。二是围绕数字乡村发展的人文主义展开研究。数字技术在政社互动便捷、电商增收赋能、文化传承交流、社会质量提升等方面展现出巨大治理价值的同时,也出现了破坏历史文化沉淀、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禀赋、乡村道德情感的问题[6],引起诸如沈费伟、韩瑞波、秦秋霞等一批学者的研究探讨。要纠正乡村“数治”时出现的人文主义忽视行为,便需要在推进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注重乡村治理特色,释放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真正价值意涵。[6]搭建以智治主义、简约主义、人本主义为取向的具有适应性、可持续性、包容性的弹性治理空间和敏捷治理平台。[7]以数字技术应用解决乡村发展痛点,统筹贯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8]

综上所述,学者们从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的现实挑战出发,结合乡村数字治理实践的发展逻辑,围绕全面乡村振兴主题,以数字生产、数字生活、数字生态、数字文化、数字政府等为重点探究领域,逐渐构筑起数字乡村建设与发展的多元研究框架,以期实现生产数据化、治理扁平化、生活便捷化、政府平台化等为善治目标的乡村命运共同体构建。然而要想达到这一期望目标,则需要冷静思考一个关键问题,即传统乡村治理面临如何有效弥补农民内生动力不足的治理难题,那相较于传统治理,数字治理又有何优势?又何以化解此问题?基于此,围绕上述问题,本文在明晰乡村数字治理的价值内涵的基础上,从历史视角阐释农民内生动力的演变过程,进而提出农民内生动力提升的主要思路和行动路径。这对于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治理活力,推进乡村数字深度下沉,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二、乡村数字治理的价值内涵

从2021年“十四五”规划《纲要》到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将数字乡村作为深化乡村振兴战略的“布局”重点,其是中国“十四五”时期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方向和关键内容。中共中央对数字乡村建设连续“布局”的背后,蕴涵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的巨大价值理性和潜在时代契机。

(一)整合城乡资源禀赋

中国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不断增强中心城市对乡村社会的虹吸效应,在加速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致使乡村资源禀赋处于闲置和外流状态——农村“空心化”、宅基地荒废、乡土文化衰落等现象加重。这是中国广大乡村的紧迫现实,也是顺利实现“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规划的现实挑战。上述问题的出现,伴随于城市化萌芽、形成和加速阶段,因而,其既是城市化进程产生的典型马太效应,又是数字乡村发展战略中当前与未来实践环节所面临的一个不容回避的历史遗留问题。但我们应当看到,数字时代在承揽这些未解难题的同时,亦为解决诸如城乡间数字鸿沟[9]和农村资源闲置[10]等问题提供了可能。当前,数字技术以其巨大的融合、共享、高效和智能优势,塑造出“云观赏”“云体验”“云购物”等乡村“农旅一体式”新模式,涌现出一批基于数字平台、数字系统、数字工具的体验式农业、共享式农业、创意式农业、直播带货等大量乡村农业发展新业态,吸引了一批城市资本、企业、技术下乡。未来,伴随着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区域间互动性、共享性、融合性不断增强,城乡治理理念、治理经验、信息服务、技术知识、市场资源以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为媒介形成双向流动,乡村闲置土地、住房、劳动力、机器设备、生产原料实现就地整合和区域流动,进而吸引城市溢出资本、市场饱和企业、过剩劳动人口流向城市郊区和周边乡村,加速逆城市化进程,从而达到城乡间资源禀赋整合效果。

(二)建构乡村情感共同体

乡村情感共同体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构成元素,以邻里和睦、友好互助、团结信任和相互尊重为价值引领,依托乡村公共空间载体,践构多方主体和谐共生、乡村社会美丽富裕的振兴格局,逐渐形成的农民、生态、乡村社会、乡土文化之间良性互动的一体情感空间。就中国的后乡土社会而言,工业化与市场化浪潮催生乡村多元利益共同体[11],无论是祠堂、寺庙等传统乡村公共空间,还是文化广场、党员活动室等现代公共空间,都面临着衰落的困境[12],原有乡村情感空间的寄附载体遭受淡漠。数字时代的到来,乡村情感空间范畴扩大化,从传统的单一实体空间演变为实体与虚拟空间的复合体,刺激多元化需求迅速扩张,引致乡村利益共同体更加复杂和交叉。而随着“十四五”时期乡村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和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以智慧农业大棚、精准灌溉技术、农业信息服务、农业生产调控系统为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支撑,农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供销合作社为农产品生产的基础途径,抖音、农视云、淘宝等直播平台为农产品销售的重要途径,产销服理念、模式创新为核心动力的现代技术,在保障农业生产、提升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活方面的工具优势与价值优势渐而凸显。与此同时,在乡村数字价值的长效释放过程中,美丽乡村逐步建成,围绕“道德”“和睦”“共生”“法治”“共富”“共识”的主线乡情价值,塑合乡村多元利益共同体,建构高层次乡村情感共同体。

(三)重塑乡村治理结构

改革开放以后,熟人式乡村社会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浪潮中逐渐瓦解,乡村人口不断流向城市,形成了从“不离土不离乡”,到“离土不离乡”,再到“离土又离乡”的渐进式“远离”。[13]村籍人口的单向流动,直接导致农村年龄结构两极化,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成为乡村人口的主体结构,乡村治理少人问津和参与。于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在落地过程中,更多需要借助自上而下的国家行政力量推进乡村治理,以致难以真正塑造出制度结构弹性化、参与结构多元化、权力结构扁平化的乡村治理局面。进入新时代,互联网技术的价值潜能得到多途径、多领域释放,各行各业成果遍地开花。山区冯村通过“冯家大院”微信群将所有农民聚在一起讨论问题、沟通感情、处理村务。经过四年多的实践,最终改变了农民原有的思想认识和文化氛围,提升了冯村农民互联网素养。此后,冯村又通过引进“为村”公共平台,实现了村务内容板块化划分、日常村务精准对接、问题矛盾线上调解、村庄事务线上参与、农民意见线上表达的乡村“数治”转型。[14]从典型“问题村”到乡村“数治”典型,冯村用实际行动深刻阐释了数字技术对乡村传统治理中的参与形式、治理理念、主体素养、制度结构、权利结构的重塑力。

三、一个历史的视角:农民内生动力的演变过程

虽然我国乡村社会在总体上已经实现从乡村管理到乡村治理的阶段跨越,但是农民内生动力弱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除。历史的视角可以帮助我们拉长观察分析的距离,从纵向发展过程中辨识社会现象的来龙去脉和主流枝节。[15]因此,为了有效提升农民内生动力,笔者追根溯源,立足中国乡村治理发展的历史逻辑,结合已有研究,从乡村治理的基层制度维度、干群认知维度、农村公共文化供需维度阐释农民内生动力的演变过程。在此基础上,辨证施治,提出农民内生动力提升的主要思路。

(一)基层制度维度

在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期间,国家对乡村社会、经济及各种资源实行高度集中的全面控制,乡村社会生活呈现政治化、行政化趋向。在这一背景下,农民集体化与“政社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建立起了“自上而下”的乡村治理范式。[16]中国乡村社会在单位制、乡镇建制和行政集权的长期影响下,逐渐演化出“强政府弱社会”的乡村社会关系。改革开放以后,乡村单位制、乡镇建制、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的弊端显露出来,原有乡村社会结构已然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此后,在全国农村改革过程中,沿海乡村制度结构和社会结构得到深度重塑,而偏远或落后山区乡村并未完成对乡村制度结构、社会结构的实质性变革,“强政府弱社会”的乡村社会关系被保存下来,“公家人”管理模式通过单位制、乡镇建制得到延续。21世纪以后,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与“三农”问题凸显,国家陆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网格化治理及乡村振兴战略[17],虽然乡村制度结构相较传统行政集权结构趋向扁平化,乡村治理结构由一元管理转向多元共治,但是这种扁平化趋势和多元共治局面存在较大城乡差异。

新发展阶段,在大力发展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治理重心大多放在完善数字化设施和激发产业活力上,从而忽略了农民内生动力对乡村数字治理效力的影响。以数字技术打通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需要调整“强政府弱社会”的乡村社会关系,深推更加扁平化的乡村制度结构,更加广泛的多元主体参与——尤其是农民主体,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热情和成果共享渴望。而农民内生动力中乡村制度结构性掣肘问题的存在,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方式更多依靠自上而下行政部署,而非自下而上的乡村自治,强化了农民主体的依赖性人格,降低了乡村自治活力。

(二)干群认知维度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社会进入了国家与社会一体化的整体体制秩序,依托国家行政力量构建起自上而下的政治经济体制。[18]这对于当时属于落后农业国性质的中国而言,意味着整个农村社会初步建立起了国家与农村金字塔式的制度体制。从1950年土地改革,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再到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农村发展历程中,中国广大农村社会逐渐形成经济和政治上的一元结构,育生出“村干部——农民”的稳定一元乡村管理模式。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一元化乡村管理模式无疑达到了稳定国家基层政权和农村社会的预期效果。但与此同时,乡村干群官本位意识出现。新中国成立后,社会性质完成根本性变革,而官本位文化以其内在一致性和延承性[19],寄生行政体制,助长了乡村干部官僚主义作风,滋生逐利行为和“唯上”取向,削弱了农民对制度认同的信心。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原有计划经济体制被新的市场经济体制所取代,社会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由“寻租”而导致的腐败问题也表现出面广、频发、高危等时代特征。[20]农村干群关系的再度紧张化、扩大化,加深了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信任危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针对新时代消极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1]在“打虎”“拍蝇”“猎狐”一同深度推进和不断深化防腐长效机制的过程中,干群关系得到弥合,这为解决农民不愿说、不敢说问题,重燃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热情创造了良好政治环境和制度环境。

(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维度

新中国成立的很长时间中,物质水平的普遍低下造成人们偏重物质上的追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十分薄弱。[22]农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呈现出严重不足与结构单一特点。因此,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在改革开放前基本实现了供需平衡。基层政府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会优先考虑上级的“命令”或“要求”,行政目标前置于服务目标,导致原有政策红利不断消减。[2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发展优先、服务经济”成为这一时期中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与发展的价值诉求。继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市场经济活力被极大释放出来,农民群体的思想束缚得到解脱,以自由民主、劳动创业、法治民主、自信包容等多元价值观念日益增强,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多元需求出现快速增长。然当时社会力量较为薄弱,地方政府仍是主要供给主体,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并未突破单一化局限,延续了计划经济时期“自上而下”的供给方式。[24]产生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失衡问题。

“十三五”时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民精神文化需求虽然得到进一步满足,但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失衡的扩大化,已成为实现国家公共服务现代化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供给侧与需求侧相脱节、供给主体与需求结构相背离、供给方式与需求广度相冲突、供给形式与需求方式相矛盾等问题凸显。[25]农民作为农村文化活动的主体,往往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中被搁置“局外”,变成旁观者。导致一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并不适合当地农民的文化需要,削弱了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内生性力量。新发展阶段,乡村文化振兴作为巩固乡村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在发展融合产业、丰富农民精神生活、构建和谐乡村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26]但与此同时,尤其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长期行政干预,农民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上逐渐产生了“有政府、靠政府”的心理动机,内生动力缺失。

(四)提升农民内生动力的主要思路

首先,对于基层制度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赋权乡村和精准财政,难点在于赋权多少为适,财政几何为好。赋权乡村和精准财政,意味着要将发展规划权、决策权、自治权下沉乡村的同时,要同步跟进精准化财政投入与发展扶持。与此同时,也须明白一点,乡村数字治理的价值内涵要想充分释放,就必须先处理好上述关键与难点。而众所周知,以互联网、大数据、5G技术等内容的数字技术,为乡村赋权高效化、便捷化,精准财政公开化、透明化提供了强大技术保障。

其次,对于乡村干群认知问题。一元乡村管理模式,是干群认知障碍的起因。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建构多元化、扁平化的乡村治理格局,打通对乡村干部的有效监督和多元监督路径,设立农民群体愿说话、敢说话的监督平台,形成自下而上公开化、法制化、透明化的自治体系。此外,仍需要以农民群体最关心的“钱袋子”“米袋子”为关键抓手,循序激发农民自治热情和参与渴望,逐步推动农民向“自治意识”转变,依赖性人格向独立性人格转变。毫无疑问,乡村数字治理为此提供了很好的价值路径和工具方法。

最后,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问题。该问题的出现,表现为“无效供给”与“有效需求”之间的对接偏差。因此,解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失衡问题,须打破供给权力悬浮化,由农民和农村需求决定供给内容,而非由政府决定供给什么,不供给什么,且需要依托互联网平台、数字政务平台、电子政务等数字治理手段,让农民提出公共文化服务的切实需求和供给建议,从而在这样的实践推进中,不断修复因一些领导干部谋私行为所导致的干群之间、政民之间的不信任关系。

四、数字治理时代提升农民内生动力的行动路径

在厘清了农民内生动力的演变过程及提升思路之后,本文以数字红利为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关键工具,建构数字红利的雪球效应路径,以提升农民内生动力,实化数字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内涵,降维农民内生动力提升的主要策略,增强数字技术在提升农民内生动力方面的实操性。

(一)行动路径建构的基本着力点

1.农民需求层面:增收致富,提升消费能力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脱贫攻坚,再到全面乡村振兴,均是以谋求共同富裕为奋斗目标,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提升农民收入,筑牢农业基础的奋斗过程。随着农民吃饭难、出行难和住房难问题的解决,如何提升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提升农民消费水平成为我国“十四五”时期乡村布局的战略重点。其中,农民收入提升作为我国扩大内需的“活水”源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内生发展动力,而农民消费提升是实现生活富裕,推动农民生活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途径。[27]张冀等学者指出,收入提升是影响消费提升的重要因素,且收入结构的优化能够促进消费提升。[28]此外,消费水平的提升,会诱导产业升级,进而反向推动农民收入提升。[29]当前,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相对滞后于城市,因而增收致富,提升自身消费水平是我国农民群体的殷切期望。因此,抓住农民群体热切致富的心理需求,也就抓住了提升农民内生动力的重要办法。

2.农村需求层面:赋权自治,建设美丽乡村

当前阶段,虽然我国乡村振兴的制度架构基本遵循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但在乡村治理的实际运转中,大多数乡村社会处于“强政府弱社会”的关系模式,导致这一体系中的自治之义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长期形成的行政干预惯性造成了农村的发展只依赖上级的政策指引而忽视农村发展的实际需求,在政府主导的领导机制下,导致农村自治过程行政化色彩明显,习惯处于服从执行的地位,没有了主动性。[30]此外,长期以来,小村官大腐败,群体性上访事件频繁发生,乡村出现治理与民主两张皮,乡村自治陷入两难困境。[31]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对中国实现“一核多元”共治格局的制度支撑,也是实现乡村自治,建设美丽乡村的经验法宝。因此,乡村只有赋权自治,才能为农民群体致富创造契机,也才能为提升农民内生动力营造良好“数治”环境。

3.国家需求层面: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乡村振兴作为国家战略,它是关系全局性、长远性、前瞻性的国家总体布局,是国家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问题。[32]同时,也是缩小城乡间发展鸿沟,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顶层布局,具有深厚且伟大的时代意义。相较于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党的十九大创造性提出城乡融合发展命题,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33]此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多次对全面乡村振兴进行总体布局,极大凸显了中共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其重视背后饱含着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主线,也从侧面反映出国家对于实现全面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烈发展需求。而农民作为国家根本,脱离了农民,乡村振兴则毫无价值,农业农村现代化更无从谈起。因此,就国家需求层面而言,要实现国家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就必须激发农民群体创造活力,提升农民内生动力。

(二)建构农民内生动力提升的行动路径

从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振兴的应然逻辑出发,结合数字技术的价值内涵,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和柔性治理共同作用的乡村治理场域,以提升农民内生动力为重点,建构数字红利的雪球效应路径如图1所示。依据乡村发展重心的不同,笔者将数字红利的雪球效应路径划分为初始阶段和壮大阶段。初始阶段,紧密围绕“如何让农民主动动起来,自发致富”的关键问题,以产业培育为发展根基,数字红利为方法核心,农民致富为发展目的,建立起“产业培育—数字红利—农民致富”的行动路径。壮大阶段,主要描绘数字红利在产业可持续发展、乡村命运共同体建构、城乡资源禀赋整合、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的作用路径和理想效果,搭建出“农民致富—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行动路径。将初始阶段与壮大阶段结合起来,形成“产业培育—数字红利—农民致富—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完整行动路径。

图1 数字红利的雪球效应路径

1.打造“接地气”的农民致富路径,推动农民数字创收

在数字红利的雪球效应路径中,首先,绿色农产品培育、绿色种植大棚或温室、特色养殖、非物质文化传承作品等产业发展方式,不仅贴合农民的从业选择,而且为满足农民增收需求提供了“接地气”的致富路径。其次,以数字技术改造升级后的乡村传统农业、手工业和服务业,能够实现乡村农产品、手工艺品、服务设施的提质增量,为满足农民增收需求供应了良好的技术条件。最后,抖音、农视云、淘宝等互联网平台的出现,为农民进行网络销售、直播带货创造了可能,可以便捷实现客户对乡村产品的云体验、云观赏和云购物,从而形成客户与农户之间的空间交易关系,达到农民数字创收、客户产品满意的效果。

2.突出数字政府的服务型职能,以需求内容确定供给内容

进入乡村“数治”新阶段,数字乡村建设与发展的现实挑战,日益倒逼政府进行数字政府改革,要求其突出服务型职能,适应乡村数字治理的内生性要求,增强乡村社会的自治属性。在数字红利的雪球效应路径中,数字乡镇政府的责任内容取决于农村实现自治的实际需求:权力下沉、精准财政、技术支持、信息服务、招商引资。一方面以需求决定政府责任供给有利于实现农村内生性发展需求与政府工作内容的精准有效对接,另一方面以需求决定的政府责任供给,正好是新发展阶段大力发展乡村数字建设的必要条件。通过权力下沉,赋予农村更多自主发展空间和行动决策权,减少因行政体制而产生的层级审核程序;通过精准财政,降低资金低效率、低价值损失,提高农村自治的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技术系统,为农村自主发展体验式农业、共享式农业、特色产业等提供技术支持;通过信息服务,让农户与合作社更高效掌握农产品培育、特色养殖、文创产品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市场动态;通过招商引资,为乡村数字设施建设、优良品种开发、重点项目投资等。从而在这样的自治环境中,渐渐激发乡村自治活力,达成美丽乡村建设的治理目标。

3.以数字红利激发农民自主参与的积极性

在数字红利的雪球效应路径中,初始阶段集中体现了数字红利提升农民内生动力的逻辑路径。首先,以红利方案设计、动员大会、村支书牵头、党员带动、多方自愿参与的方式,扶助农民发展高营养绿色农产品培育、特色养殖以及乡村手工艺品等产业形式。然后通过“产品——互联网平台——数字红利——数字红利汇报大会——再次动员——发展产业”的重复行动逻辑,达到对乡村未参与农民的“滚动吸纳”效果。进入壮大阶段,数字红利的雪球越滚越大,产生的溢出效应也越强:经过不断“滚雪球”,促进乡村体验式农业、共享式农业、创意式农业可持续发展,建构“道德”“和睦”“共生”“法治”“共富”“共识”的乡村共同体。与此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将逐渐吸引城市溢出资本、市场饱和企业、过剩劳动人口等城市资源流向乡村,也将逐渐推动乡村闲置土地、劳动力、住房、生产原料、机器设备等乡村资源就地整合,形成资源反哺,从而达到城乡资源禀赋整合效果,进而实现乡村振兴,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五、结语

“十四五”时期,虽然数字技术在赋能乡村振兴过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但是不可否认,其凭借强大的潜在价值内涵,为提升农民内生动力,实现乡村振兴、弥合城乡发展鸿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塑造了现代治理空间。数字红利的雪球效应路径虽有助于从“经济角度”实现农民增收,但乡村“治理有效”所涉及的内容范畴极为庞杂,小到家庭矛盾,大到国家复兴。因而也就决定了实现乡村振兴必然是一个由局部有效治理过渡至全局“治理有效”的渐进过程。目前,就我国乡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而言,要实现全面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仍面临着诸多风险与挑战,例如,如何有效防止农村人口返贫风险,如何有效弥合城乡间巨大数字鸿沟,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学者们展开更加广泛、深入的研究,积极探索全面乡村振兴的中国方案。此外,关于乡村“数治”,需要注重乡村数字治理的顶层设计,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制;跟紧农民、农村和国家发展的切实需求,同步推进农民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足;完善“数治+三治”的动态长效机制,以数字技术不断创新“三治”乡村自治体系,让自治、法治、德治和数治的根系扎稳扎深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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