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高校商科类实践课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023-01-26章立萍俞欣妍徐慧亮
章立萍 俞欣妍 徐慧亮
(三江学院 江苏南京 210012)
课程是高等院校专业的细胞。课程质量的高低决定着人才培养的成效,课程质量的评判依据主要依托课程评价,因此,课程评价对提高课程质量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应用型高校的主要任务是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和创新实践能力突出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应注重“学”“用”相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应用型高校应提升人才培养的成效,强化和提升实践教学质量。而围绕实践类课程的建设、应用等效果评价,是保证实践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此,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实践类课程评价体系就成为各高校关注的热点问题[1]。
一、CIPP评价模型的适用性
1966年,斯塔费尔比姆提出了CIPP评价模式,主张评价是一项系统工具,强调过程评价,弱化结果导向。该模式有背景评价、输入评价、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四个关键点。通过将教育教学评价中的评价职能有机结合,改变了泰勒结果导向评价模式的不足,进而形成了全面科学的评价体系。
CIPP评价模式具有教育决策、重在改进、关注过程、操作灵活等基本特征。(1)教育决策。强调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不局限于完成目标。(2)重在改进。评价的目的是改进和修订方案。(3)关注过程。该模式突出发展性功能,关注教育活动的过程和范围。(4)操作灵活。CIPP模式运用灵活,重视系统分析和比较分析,可以运用多元评价方式相结合。
20世纪初,CIPP模式在原有四个环节基础上有了新的进展。斯塔佛尔比姆将评价的四个环节变成七个环节,将成果评价环节细分为影响评价和成效评价两个环节,并结合评价因素,增加了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两个环节,对目标开展更加全面、科学的评价[2]。
二、CIPP模式在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评价机制的应用
根据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开发和实施的流程,其评价机制包括七个主要环节:一是背景评价。指为开发课程提供的背景支持;二是输入评价。指为课程实施打好基础的方案;三是过程评价。指课程实施的具体操作路径,为课程运行提供质量监控;四是影响评价。指课程效果,主要是检验课程质量;五是成效评价。指课程成效,为课程有效实施进行全面评估。六是可持续续评价。指课程循环使用,包括资源构建、配套保障等要素。七是可推广性评价。指课程推广,包括满意度、普适性等要素。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评价机制如图1所示[3]。
图1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评价机制示意图
1.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背景评价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背景评价的二级指标为课程来源、课程地位、课程作用、课程目标,围绕“课程开发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对课程来源的评价,就是要考查课程是否符合国家对应用型本科商科类专业教育的有关规定,是否面向地方经济、企业典型岗位及职业能力的需要;对课程地位的评价,重点考察课程与专业之间的关联性;对课程作用的评价,考查课程对学生专业综合能力培养发挥的作用;对课程目标的评价,主要看课程目标与专业培养目标、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生实际能力相匹配。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背景评价指标及要求,如表1所示。
表1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背景评价指标及要求
2.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输入评价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输入评价的二级指标为课程标准、课程内容、课程结构、课程资源,对课程方案的开发设计进行判断,关注可行性。课程标准围绕课程设计的规范度,课程有清晰的理念与定位;课程内容围绕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的应用,是否体现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需要;课程结构围绕是否遵循高等教育的教学规律和学生的成长规律,形成由浅入深、由单一到综合的模块化课程结构;课程资源考察教学资源建设是否能够满足教学开展的需要,是否能够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方案评价的具体指标及要求,如表2所示。
表2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方案评价指标及要求
3.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过程评价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过程评价的二级指标包括教师教学与表现、学生学习与表现及教学方案。本环节关注课程运行的实效性。对教师教学与表现的评价,考查教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灵活度,吸引广大学生主动参与,围绕素质、知识、能力安排教学内容。对学生学习与表现的评价,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是否能培养其独立思考,学习习惯及合作的理念意识。对教学方案的评价,围绕课程是否能够体现立德树人和课程思政教学进行内容设计,教学资源结合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调整和完善。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过程评价指标及要求,如表3所示[4]。
表3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过程评价指标及要求
4.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影响评价和成效评价
影响评价和成效评价是体现学生学习质量的指标,影响评价包括学习效果、教学效果和课程整体效果3个二级指标,成效评价包括课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2个二级指标。对学习效果的评价,围绕专业知识的掌握度、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组织观念和创新理念,可通过多种主体进行综合评价。
成效评价关注实践课程与预期目标相吻合的程度,表现为学生对专业的认同度。强调实践教学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提升,以及社会对学校人才培养的认同。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影响评价和成效评价指标及要求,如表4所示。
表4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影响评价和成效评价指标及要求
5.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可持续性评价
实践课程的可持续循环应用是教师以及课程专家重点关注的一个环节。可持续性评价包括:实践资源构建、制度、经费保障以及基地及人员保障等三个方面,围绕学生、教师和专家等主体开展实践课程可持续循环开设的评价。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可持续评价指标及要求,如表5所示。
表5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可持续评价指标及要求
6.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可推广性评价
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可推广性评价包括满意度和普适性等二级指标,围绕学生、教师以及学校在育人育才方面取得的成效,通过师生满意度水平和普遍适应性两个维度确定课程可推广的效果。师生满意度的评价标准是师生对课程教学的整体认可度;普适性的评价标准是该课程对商科类其他课程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及能够直接或经过调整后迁移到其他门类的实践课程中。
三、CIPP评价模式的实践应用与启示
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基于CIPP评价模式构建的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评价指标及要求,在三江学院法商学院4门实践课程中进行了运用与实践。通过对评价体系全过程的跟踪与总结,CIPP是一种适合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评价的模式,对教师的教学、学生的学习、用人单位的评价具有显著的导向作用。本研究变革了传统的应用型本科商科类实践课程的评价问题,打破了传统的单一评价主体模式,进而将指导教师、学生、外部课程专家、企业专家、教学督导等多元主体融入课程教学评价中,形成多元交融的实践课程质量评价标准。
1.CIPP评价模式的实践应用
在实践应用过程中,应注重评价主体、评价方法的多元,围绕课程质量展开全方位评价。
(1)评价主体多元。课程运行应以教师、学生为主体,并整合不同领域的人员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
第一,商科类实践课程的教师是课程来源与内容、教学方案设计和实施等环节的第一责任人,理应对课程内容、课程资源、课程整体效果等方面不断进行优化。第二,学生是课程最直接的受益者,对课程效果、执行情况、能力水平提升等具有最直接的话语权,在课程评价中,学生理应是最主要的评价主体之一。第三,课程专家、企业专家、教学督导对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具有最准确的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有利于对课程的合理性提出理性和科学的评价。
(2)重点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养的提升开展评价。实践课程的开发、课程方案的设计、课程标准及资源开发是否与国家人才战略相匹配,重点围绕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地位及作用进行全员、全程评价。过程评价围绕学生的学习及参与度、教师的教学及指导度、教学方案的整体设计与执行度展开评价。教学成效评价应引入外部课程专家、教学督导及企业专家等多主体参与,共同分析其课程开设的成效以及可持续、可推广效果。提升实践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在开展评价的过程中,可以结合不同实践课程的特质进一步细化评价体系,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围绕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提升为核心要素。
(3)目标达成是关键,有效反馈信息是核心。围绕着目标达成为第一要务,同时,应重点围绕过程的监控机制,不断优化、改进商科类实践课程,从而提升商科实践课程质量。在整个评价的过程中,核心是通过商科类实践课程的评价,能够提供有效的反馈信息,为整个商科类实践课程的建设与实施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
2.CIPP评价模式的实践启示
(1)建构系统运行的融合机制
形成CIPP评价模式与商科类实践课程评价的融合。首先,评价主体对CIPP模式的认同。因评价机制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主体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可能会影响到评价机制的有效贯彻。因此,评价主体应认同CIPP的评价模式。其次,实现评价理念的统一。受制于评价者的育人观念、价值观念等观念的差异,不同评价主体的评价理念不甚相同。保证评价主体的评价理念的统一,将教育评价观与商科类实践课程的教育理念有机结合。第三,达成评价机制的统一。将每个动态链接同构,形成全面、完整的评价机制,才能形成有效可行的课程评价。
(2)建立系统运行的动力机制
运用CIPP评价来构建系统运行的动力机制,开展商科类实践课程的评价,是实现课程评价科学性、全局性的根本性力量。
通过全方位的系统评价,形成全员参与、全程监控的评价动力机制。商科类实践课程的评价,背景评价是开展评价的前提;输入评价是开展评价的抓手;过程评价是全方位评价机制的保障。实践课程评价以影响、成效、可持续、可推广为依据,重点围绕学习效果、教学效果、课程整体效果、实践基地及人员保障、满意度和普适性评价指标,以促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坚持结果导向,注重课程优化
CIPP评价模式的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结合实践课程开设的实效,以此评估管理课程开展过程和检查课程结果。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应重新设计课程、优化课程流程;评审等级为“合格”的,应调整课程,经改进后进行重新评审。评审等级为“良好”或“优秀”,方能视为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