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涉入与中国家族企业创新:二十年发展述评
2023-01-25李欣王稼强秦凤圆
李欣 王稼强 秦凤圆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 江苏南京 210044;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北新区发展研究院 江苏南京 210044)
1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中国在各个领域的创新活动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其中民营经济更是创新活动的重要领域,而家族企业作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主体,也在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与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经过30多年的发展,很多家族企业陆续进入代际传承期。代际传承后,家族企业可能因第二代领导人管理权威不足而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同时面临创始人逐步退出和二代权力交接等多重挑战下,以家族企业二代涉入为代表的代际传承是否影响企业创新?这种影响的机理及作用机制又是什么?这些都是亟待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课题。
近20年来,不少学者探讨了代际传承特别是二代涉入对中国家族企业创新的影响。虽然取得了一批具有启发性和建设性的成果,但研究结论仍具有较大的不一致性,针对相关问题的理论框架仍未构建完善。基于此,本文梳理了2000年以来国内发表的有关传承期间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影响的相关文献,在对二代涉入的内涵、测量问题,以及二代涉入对企业创新正面和负面影响理论机制和情境效应的回顾基础上,提出未来研究的方向和建议,以期进一步丰富并推动家族企业跨代创新领域的研究深入。
2 二代涉入的内涵与测量
文献回顾发现学者们大多将家族企业的二代涉入界定为二代的管理权涉入,即二代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职位,逐渐完全获得企业管理权和领导权的行为和过程。其中,很多学者主要从相对静态的角度界定家族企业的二代涉入,体现为通过二代是否担任企业总经理、董事长等重要管理职务来判断家族企业是否存在二代涉入现象。但在具体测量上,学者们的选择却不尽相同,例如严若森等(2021)以二代担任总经理、董事或高管测量二代涉入;赵勇(2018)仅以二代是否担任CEO为标准进行测量。
还有一些学者从动态过程观视角界定家族企业的二代涉入。他们通常将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看作一个动态过程,依据家族企业一代、二代对企业管理权和领导权的掌控和平衡程度来划分代际传承的不同阶段。例如李卫宁等(2021)将二代涉入过程划分为培养期、参与期、父子共治期和二代接收期四个阶段;祝振铎等(2018)将二代涉入过程划分为培育期、权力过渡期和接班之后的稳定期三个阶段。在具体测量上,大部分学者认为“培养期”指二代的培养和发展阶段,主要从其出生到大学阶段的学习,也包括各种社会实际工作;“参与管理期”指二代进入家族企业高管,担任董事会成员等重要但非关键职位,拥有投票权、参与企业战略决策的阶段;“共同管理期”指一、二代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职务,二代辅佐一代共同管理,全面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阶段;“接收管理”则指二代接任董事长职位,独立负责家族企业的全面管理,一代完全退出的代际传承阶段。
3 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影响的作用机制
无论从静态还是动态视角界定二代涉入,学界对“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影响”这一问题的结论莫衷一是。大部分学者认为二代涉入为家族企业创新带来负向影响,即与非二代涉入家族企业相比,二代涉入阻碍了家族企业创新,但少数学者发现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有正向作用。与此同时,一些学者也认为在二代涉入的不同阶段,家族企业创新存在较大异质性,例如赵勇(2018)和李新春(2018)发现,相较父子共治阶段,二代自治阶段更有利于研发投入的提升;汪祥耀等(2016)发现参与管理和共同管理阶段,企业会降低研发投入,二代接收管理后,企业创新投入又会恢复到未传承前的创新投入水平。针对不一致的实证结果,学者们也尝试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解释二代涉入与家族企业创新的关系,基于文献回顾大致可分为负向和正向两种解释机制。
3.1 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影响的负向解释机制
3.1.1 二代追求合法性视角的解释
很多学者发现二代追求合法性的动机会对家族企业创新有负向影响。因为二代初入企业,能力、经验和资历等方面的欠缺使他们遭遇“少主难以服众”的现象。因此,为突破接班的合法性门槛,二代不得不努力满足相关者特别是关键利益相关者的诉求。赵勇(2018)指出二代追求合法性的动机将通过影响其注意力焦点及配置,来对企业研发投入产生影响。具体而言,为谋求员工与高管团队的信任与配合,二代必须尽快展现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所以促使二代更多地关注风险规避型的短期项目;家族的合法性压力会促使二代注意力聚焦于能够保持家族对企业排他性控制的议题和方案上,像创新等可能会削弱家族控制的议案,自然不受青睐;此外,外部公众股东普遍偏好从短期交易中获取收益,二代急需通过绩效速胜来迎合外部公众股东的短期投机偏好。因此,迅速提升合法性的需求往往使二代产生“速胜”动机,他们会更加关注短期经济目标,对周期长、风险高、投入大的创新项目持保守态度,导致企业创新投入不足。
3.1.2 社会情感财富视角的解释
社会情感财富(Socio-emotional Wealth,SEW)是指家族凭借其所有者、决策者和管理者的身份从家族企业获得的以家族为中心的非经济收益。近年来,不少学者也从SEW角度出发,探讨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的影响。大部分学者认为二代涉入使家族企业呈现较强的约束型SEW特征。其原因为:一方面,二代缺乏一代的创业经历,对企业及利益相关者的情感依恋并不深厚,因此往往缺乏创始人特有的以代际传承、长期导向为代表的延伸型SEW;另一方面,吴梦茜等(2021)发现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期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与不确定性,二代为快速构建自身合法性,创始人为保障企业的稳定继承,可能将家族控制这一非经济目标赋予更高优先级,从而展现出更多约束型SEW的特征。
然而,约束型SEW会进一步强化家族对企业的排他性控制,导致企业战略趋于保守,最终损害企业创新。例如,学者们发现由于家族企业财务资源有限和创新活动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二代若想实施创新,通常需要引入外部投资者和专业技术人才,但这可能会削弱家族对企业的战略控制和管理控制,使家族的整体控制权下降,这种结果是许多家族企业难以接受的,因此会降低企业的创新投入。
3.2 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影响的正向解释机制
3.2.1 代理成本视角的解释
有学者认为二代涉入能够促进家族企业创新。例如黄海杰等(2018)认为二代进入管理层可以缓解企业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委托代理冲突,遏制管理者的短视行为,激励创新投入。
一方面,二代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能更好地监督管理者,发现管理者的自利行为,从而有效遏制管理者的短视倾向和对企业利益的攫取,缓解第一类委托代理问题。
另一方面,二代涉入是家族企业长期发展的信号;基于长期经营、代际传承目标,家族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的动机有所减弱,进而降低了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的发生。当第一类和第二类委托代理冲突有效缓解时,二代与家族企业管理层,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价值目标更加统一,更关注企业可持续发展,改善保守态度,激励创新投入。
3.2.2 一代“父爱主义”视角的解释
胡宁等(2016)认为父爱主义是中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和治理的重要特征,主要体现在父辈对二代的帮扶作用,这种帮扶作用有利于促进家族企业创新产生;祝振铎等(2018)发现二代涉入期间父辈会为二代顺利接班提前布局,保障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更加注重对创新活动的资源配置。
此外,李新春等(2003)也发现由于创新项目本身的不确定性,父辈为规避二代上位后独自承担创新风险,在代际传承期间会辅助二代进行战略变革、配备“辅政大臣”,甚至牺牲个人利益为继任者制造“秘密储备”,以此分担创新风险。虽然父爱主义可以有效提升二代涉入期间企业的创新水平,但学者们也发现父子共治企业的创新资源会更多流向低风险创新,以实现企业存续时间换成长空间的目的。
4 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的情境因素
2000年以来,国内学界对二代涉入与家族企业创新影响的情境效应探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二代能力禀赋与制度情境因素。
4.1 二代能力禀赋
很多学者在探讨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影响时,都考察了二代能力禀赋的情境作用。他们普遍认为二代与一代的年龄差异、二代受教育程度,以及企业外工作经历等个人因素会对二代传承和企业创新关系起重要调节作用。在机制解释上,学者们大多从创新意愿和创新能力两个角度解释二代个人禀赋的情境效应:
(1)从创新意愿来看,若代际传承阶段二代能力禀赋越强,其构建自身合法性的效率就越高,速胜动机相对较弱,因此会实施更多创新活动。例如许永斌等(2019)发现二代能力禀赋越强,其学习和适应能力越强,可以更高效率地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提高构建自身合法权威的速度,削弱速胜动机;李学迁等(2021)也发现二代能力禀赋越强,对创新的关注程度也就越高,愿意为实现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投入更多的创新资源。
(2)从创新能力看,学者们认为二代禀赋越强,风险承担水平和管理能力越强,创新成功率得以提升。例如李卫宁(2021)发现能力禀赋越强的二代,对管理层的监督效果越显著,能更好地掌控创新过程,使其产生创新风险追求态度;严若森(2021)发现,良好的二代能力禀赋能减弱其对外部投资者和专业技术人才等人员的排他性,更关注企业的长期目标和成长,促使二代在企业创新投入决策中扮演推动者的角色。
4.2 体例制度情境因素
除了二代的能力禀赋,有不少学者从制度环境角度出发,探讨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的影响。例如,有学者从正式制度环境角度出发,发现完善的正式制度能正向调节二代涉入与家族企业创新的关系。例如周影辉(2016)和吴梦茜等(2021)发现企业所处环境的正式制度越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大,要素资源获取相对便捷,能促使二代采用较长的投资评估期来评估企业的投资项目,企业创新实施的概率大幅提升。
探讨非正式制度的情境作用时,很多学者们通常以政治关联为例,认为其负向调节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的影响。这是因为要继承一代政治关联带来的各种红利,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源,譬如以增加寻租成本、做慈善或聘请具有政治背景的人员出任企业高管等方式帮助二代获取政治连带,这可能对创新资源产生挤出效应,引发企业创新下降。此外,袁建国等(2015)发现具有政治关联的二代为迎合当地政府完成经济考核指标需求而更多关注短期产能提升,进一步减少长期研发项目的投入。
5 未来研究展望
本文通过对2000年以来国内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学界对二代涉入与家族企业创新的关系尚未达成一致认识。为解释上述矛盾,本文首先梳理二代涉入的内涵和测量方法,再分别整理二代涉入对企业创新正面和负面影响的主要理论解释机制,并探讨了情境因素作用。基于文献回顾,认为导致二代涉入与家族企业创新关系结论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点,未来研究可从这些原因入手,进一步探讨二代涉入对中国家族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
第一,二代涉入的内涵与测量问题。文献回顾发现学者们对二代涉入的内涵界定主要集中在“管理者角色”,即探讨二代家族成员在管理权方面的涉入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但是从“所有者角色”即所有权和控制权方面的研究还很稀缺。此外,很多学者对二代涉入的测量都采用了不同的测量标准,例如静态视角下,有学者如严若森等(2021)以二代担任总经理、董事或高管测量二代涉入,赵勇等(2018)仅以二代是否担任CEO为标准进行测量。动态视角下,学者们对二代涉入不同阶段的划分也不一致。有学者 以家族企业传承火焰模型为参考分为初步接触、共同管理和核心权力转移三个阶段,有学者却将二代涉入划分为培养期、参与期、父子共治期和接收期四个阶段。因此,未来研究亟须进一步统一并细化家族企业“二代涉入”的内涵界定和测量标准,以进一步探讨二代涉入与家族企业创新的关系。
第二,创新测量的不一致性。回顾发现若用创新投入测量企业创新,大部分研究都发现二代涉入负向影响企业创新,但若以专利代表创新,二代涉入却对企业创新具有促进作用。研究结论的不一致性可能意味着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意愿和创新产出的影响不同。一方面,二代涉入期间家族企业经历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从一代到二代的转移,伴随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使得很多家族企业在传承阶段更多呈现出“短期维稳”和加强企业控制的约束型SEW特征,从而对具有较长收益时滞效应和风险性较高的创新活动缺乏实施意愿;另一方面,相对于一代,二代普遍接受过良好教育,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很多二代为证实自身“创二代”而非“富二代”的身份而奋发图强,这使他们对创新过程的把握和管理能力均大幅提升,促使企业创新产出得以大幅提高。考虑到二代涉入可能引发创新投入减少和创新产出增加的现象,这是否意味着二代涉入能够有效提升家族企业的创新效率?未来研究可以从创新效率角度出发重新审视二代涉入对家族企业创新的作用。
第三,中间机制探索不足,理论视角较为单一。目前国内文献对二代涉入对企业创新影响的情境作用分析较多,对中间机制的探讨极其不足。二代涉入是否通过不同的中间机制对家族企业的创新产生影响差异?这也是值得未来学界思考的话题。未来研究可以更加关注SEW、企业信息透明度等中介变量。例如在探讨SEW的中介效应时,未来研究可将SEW分为家族控制和影响、家族成员对企业的认同、紧密的社会纽带、情感依恋、传承意愿五个维度分别探讨各个维度能否作为中介变量及其产生的效果差异,完善当前文献主要局限于SEW或SEW的两个维度,即约束型SEW和延伸型SEW对二代涉入和家族企业创新关系影响的理论解释。此外,过去对二代涉入与家族企业创新的中间机制解释主要基于SEW理论和代理成本等理论,未来研究还可以尝试基于其他理论视角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例如特殊资产——路障理论、注意力基础观等,以期进一步完善当前中介变量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