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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与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刍议

2023-01-24周志平王景宁宋乐永

科技风 2022年36期
关键词:产学研军民融合

周志平 王景宁 宋乐永

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九江 332001

1 产学研发展历程

1.1 产学研合作诞生的时代背景

产学研合作不是一个新概念,作为推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一条有效途径,现在已是世界上公认的一种成功的发展模式。“产学研”的概念诞生于20世纪初,由美国赫尔曼·施奈德教授首次提出,为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科研单位等环境和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把书本知识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一种创新性教育形式,动因是为解决学校教育与社会脱节及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1]。

我国的产学研合作实际上是对国外模式的模仿或借鉴,内容和形式基本相同。1997年《关于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九五”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产学研合作教育正式纳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中。这种合作模式的确在较长的一段时期较好地解决了高校教育与社会实践之间的有效结合问题。

1.2 产学研结合的重心转移

早期的产学研是一种合作教育模式,这种模式简单且易于推广,对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社会和企业需求的人才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仅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各实施主体间没有硬性的约束,基本上是一种松散的形式结构。产学研合作能够解决部分人才培养问题,但却不能为企业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各组成要素间的回报不均衡。基于以上现实问题,2006年初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把产学研结合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产学研结合模式是在更高层次上的合作,既要解决培养人的问题,同时也要解决科技、经济及整个社会的发展问题,既符合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也抓住了当前我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产学研结合有别于早期的合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完成成果转化和促进技术创新,实现知识向生产力的转变。这种结合模式的重心是要完善我国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突出企业在产学研中的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2 我国产学研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2.1 我国产学研发展现状

产学研合作是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间的合作,通常企业为技术需求方,科研院所或高等学校为技术供给方,其实质是促进技术创新所需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后,产学研得到长足发展,合作得到不断深化,并向深层次、紧密性、实体化方向发展,呈现出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趋势,发展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1 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推动有限

自2006年起,我国产学研合作得到快速发展,在技术创新和推动国民经济转型升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合作的主要内容还是停留在技术转让、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等低层次层面上,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及技术创新联盟等经济实体还比较少。有数据表明,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创新的类型主要是常规技术咨询,约占37%;合同委托开发约占33%。企业由于自身的资源和人才的限制,技术力量尤其是技术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与技术供给方的技术差距过大,导致企业大多只是完成科技成果的工程化转换,形成产品生产销售。在这种合作方式下,企业并未在产学研模式中实现更多技术提升和科技创新,研究开发的风险也都大部分转嫁给技术提供方。

2.1.2 未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开展合作

长期以来,社会上普遍认为产学研合作中的“产”是指企业,这种看法在目前看来不完全正确。早期的产学研的确是企业参与,利用企业自身的资源开展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解决共性技术难题和进行关键技术攻关,也仅仅局限于某项技术或某类产品。随着国家提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社会经济发展思路,“产”再也不是单指企业个体了,更应该拓展为产业,要通过产学研合作这样一种创新模式,实现全产业链的体系优化和技术创新,为产业链中的企业从生产制造型向科技创新型转型提供发展动能,为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向高附加值的知识密集型转型提供技术支撑。所以,我们未来产学研合作的落脚点一定是覆盖整个产业领域的,不能再盯着企业个体甚至单个产品的合作。

2.1.3 合作中各方关注点不完全一致

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看,企业搞产业发展并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的主要职责则是开展教研和人才培养,搞产业发展不是他们的工作重心。在当前大多数产学研合作中,一般是由企业出资金,高校和科研院所出技术和人力,进行成果转化和新产品研发。企业要考虑员工的生计问题,有自身的经营压力,经费支出、研发周期及经济效益等相关因素都是企业考虑的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大多有财政经费,但也有自己的绩效考核压力,双方在关注点上可能不能完全达成一致,这需要在合作前期各方认真研究商讨,找准合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否则容易造成项目推进困难甚至项目流产。

2.1.4 行政化的管理限制了成果转化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则是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一个科研项目从立项到方案论证、阶段评审、鉴定都在相对封闭的圈子里进行,科研经费基本要靠分配,致使科研成果与企业期望之间存在一定差距,这直接降低了高校和科研院所面向企业需求的创新动力。研究开发的成果名义上是属单位所有,但若是企业选择使用,一方面除了要与科研单位洽谈,更是绕不过实际科研团队,而研发者才是成果的实际拥有者。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往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才能得到成果使用权。根据有关省份的调查显示,很多企业更愿意与退休专家合作,这样相互之间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所属关系更加明晰和简单化,大多企业也是通过这种形式来获取科研成果。

2.2 产学研发展的趋势分析

产学研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的合作形式不同,所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尽相同。最初产学研合作是为了解决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脱节的问题,后来逐渐转变为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技术含量,现在又演变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利器。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源泉,而创新的主体是企业。随着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陆续落地,产学研合作的创新模式亦可大有作为。在总结产学研合作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发展现状,我们可以对未来产学研发展趋势进行一个预判和展望。

2.2.1 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发布,“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成立,并率先在钢铁、煤炭、化工和农业装备四个领域,组建四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都体现了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管理机制的创新,为我国产学研结合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产学研发展已逐步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努力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学研为依托,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突破口,以形成创新机制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产学研合作新体系。

2.2.2 松散型向紧密型过渡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产学研合作的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组织形式将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过渡,逐步解决成果产业化保障机制和协同创新等问题。浙江大学提出全面服务浙江经济发展的办学理念,与地方政府、企业建立联合研究中心,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2.2.3 向深层次实体化转变

产学研合作将由原来“要我结合”转向“我要结合”,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作为”,从“项目合作”转向“共建利益共同体”。例如,清华大学与江西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战略咨询、科技项目合作与攻关、创新合作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和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努力提高江西省科技创新层次,促进江西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2.2.4 合作模式呈现多样化

未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也将极大地扩展,不再拘泥于联合课题组、教育实践基地等简单形式,而是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合作。例如: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如共同举办研讨会、成果展示会等;共建科研基地,如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联合研究中心等;条件成熟时可以组建研发实体,通过共同出资或技术入股等方式组建科技型公司,进行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联合产业集群企业,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3 产学研与军民融合的深度结合

3.1 军民融合发展概述

在大力发展现代国防和军队建设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新型武器装备层出不穷的时代背景下,提出军民融合建设思想有着其时代必然性[2]。有研究表明,中国特色军民融合理论经历了军民一致、军民兼容、平战结合、协调发展、军民融合四个历史阶段,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历史含义。“军民一致”阶段,其基本内涵是军队要爱护人民,人民要支持军队;“军民结合”阶段,其基本方针是军民兼容、平战结合,就是要使国防科技和工业平时实行军转民,战时实行军民融合;“协调发展”阶段,其主要内容是国防和军队建设要服务于经济建设,经济建设要促进国防发展,走协调发展的道路;“军民融合”阶段,其工作重点是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目的就是要将市场机制引入国家军工发展体系中,真正使国防科技工业成为依托国民经济的“大产业”,能够为信息化战争提供强大支撑。

当前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理论得到再一次升华,并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旨在“开创强军新局面,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涉及多个层次和方面,要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路子,需要构建新型发展战略体系。贴合我国国情,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体系包括目标理念层、实施战略层和支撑保障层,主要包含军转民技术、民用参军用、军民两用产业化、军民融合服务平台等四个方面。

国防大学国防经济研究中心2013年11月发布了我国首部军民融合发展年度报告《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报告2013》,并在次年7月发布的《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报告2014》中称我国的军民融合度在30%左右,这标志着我国的军民融合正处于由发展初期向中期迈进的阶段,正处于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推进的阶段[3]。

3.2 “政军产学研用金”创新模式的探讨

3.2.1 “政军产学研用金”创新模式主体

随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政”和“军”在产学研合作中的地位越发重要起来,新形势下,“政军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是一种有效的模式。

“政军产学研用金”是政府、军队、生产、学习、研究、实践运用的系统合作,是技术创新上、中、下游及创新环境与最终用户的对接与耦合。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创新形态的演变,政府和军方在开放创新平台搭建和政策引导中的作用以及用户在创新进程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也进行了大幅缩减,不再保留军民通用和对武器装备作战性能影响不大的一般分系统和配套产品,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政策和支持保障层面扫除了大部分障碍。

“政军产学研用金”的作用主体是政府、军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用户和金融机构,由“政”“军”牵头推动开放创新平台搭建,并出台相关政策来推动一体化发展,使产学研合作围绕应用转化和创新价值实现得到快速发展。由“产”寻找与“学”“研”的最佳合作方式,以科研机构、高校的人才、研究成果输出作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创新“用”的角色内涵和应用价值,逐步实现以生产者为中心的创新模式在向以用户为中心的创新模式转变。积极发挥“金”对科技创新创业、孕育转化、业态创新的支持和推动作用,提升创新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的规模、速率和成功率。“七位一体”协同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创新。

3.2.2 “政军用产学研金”创新模式应规避的问题

“政军产学研用金”的创新模式作用主体增加,原有的相对平衡的关系模式被打破。原先的产学研合作的模式中,各主体是在同一个生态环境中的,新因素成员的加入,势必会影响相互间的衔接和协调的顺畅度和理解度,是需要有一段磨合期的。正因如此,在“政军产学研用金”模式的初期,协调工作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直接体现的就是效率的降低。所以,我们首先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厘清接口关系,加强政府与军方的对接和互动交流。

虽然国家已经放开了军民通用和一般分系统、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许可,但基于对国家安全、产品质量等考虑,在实际操作层面上,进入军工领域的主体仍需要具备“军工三证”。就目前我国基本国情分析,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密资格的认定,将是对从事军工领域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主体资格认证必须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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