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风险治理的“共商共建共享”策略研究
2023-01-24陈菊英
陈菊英
(广州华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东广州 511300)
1 风险社会与风险治理简述
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区分了风险与危险的不同内涵,指出前者给世界治理带来“(人为)制造的不确定性(fabricated uncertainty)”,后者则指因自然灾害等导致世界各国的人、财、物等方面可预测的损失。一个不争的事实是21世纪的世界各国正面临风险社会的诸多挑战,风险社会呼唤风险治理,可如何面对挑战、防范与化解风险及其“不确定性”,人们却未必能从贝克的著作中找到可供参考的应对策略。
和平与发展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题,“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亦是当今世界必须面对且妥善解决的课题。由于温室气体排放持续增加,海洋污染日益严重,人口持续增长给资源环境造成压力等,继发性的“灰犀牛事件”正导致全球性危险逐渐累积,累积至临界点就存在全面爆发的可能。虽然“灰犀牛事件”属于大概率事件且蕴含着巨大后续影响,但是它至少是可解释和可预测的。
与“灰犀牛事件”相反的“黑天鹅事件”虽然属于小概率事件,但却蕴含着极难预测(甚至无法预测)且极不寻常、负面效应显著和综合影响深远等特点。比如,对某国的粮食贸易禁运引发该国贸易伙伴出现短期粮食短缺状况,继而很可能酿成难民危机、人道主义危机和生态环境危机等“。黑天鹅事件”给世界造成广域性、系统性和骨牌式风险,也给世界治理带来诸多不确定性。比如,国际资金清算系统的覆盖程度缩小、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稳定性下降,等等。
鉴于此,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指出,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以及防范应对国内外潜在风险,业已成为党和国家研究和解决的重要事项。因此,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以新的治理规则和机制鼓励国家(地区)之间、国家(地区)与国际组织之间开展平等对话与真诚协商就显得尤为必要。这不但能够充分调动利益相关方积极能动地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而且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上述风险演变为“黑天鹅事件”。
2 全球风险治理的“共商共建共享”策略释义
就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而言,传统风险观立足于特定时空中可能遭遇风险的单个主体,在风险分析上只注重单个主体的自身利益关切和有限的客体域集,而有意无意忽略单个主体及其风险所衍生出的共时性、历时性利益相关方,以及多元、交互、综合的风险主客复合体。世界范围内的系统性风险往往同时涉及处于多个不同空间的相关主客复合体,且具有不可预知、时空高度重合和幂数效应等特点。传统风险观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和形势的最新需要。
那么,取代传统风险观的应是立足当下、与时俱进、观照整体的当代风险观,即风险整体观。
在应对世界范围内的系统性风险时,风险整体观讲究审时度势、多维考察和多元风险分析,即不但注重单个主体的自身利益关切,而且注意研究单个主体及其风险所衍生出的共时性、历时性利益相关者(相关方),以及它们交织而成的拥有众多结点(nodes)的“网络”(风险主客复合体)。
风险整体观一般采用建模分析、多变量分析等方法来分析相关面板数据和截面数据,并以此预测相关趋势。在“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的系统思维指导下,风险整体观运用“共商共建共享”策略来综合研判分析,合理、有效、及时地应对和防范全球性系统性风险。
共商,意即共同、平等、充分地协商应对全球性系统性风险的应对方案。共商要求相关国家、组织、社会团体不仅共同、平等参与应对风险的征询、讨论、表决过程,还要求给予上述国家、组织和社会团体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力,从而在风险的全球治理上保证机会平等、权力平等,秉持多边平等对话、合作不对抗、富有诚意的谈判原则,以期真正求同存异、消弥分歧和解决问题。
在谈判过程中,以利益和思想的共商为准绳,尊重相关方的发言权、协商权、表决权,秉承和而不同、平等磋商的精神,妥善对待和管控相关方的隔阂、分歧和对抗,以期营建基于风险防范的利益共同体。
共建,意即协同、积极、整体推进应对全球性系统性风险的规则协定建设。共建要求相关国家、组织、社会团体在联合国框架内依据《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准则,一起积极参与相关规则的商讨与制定,一起遵守商定后的相关规则,一起建设整体性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风险的世界新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国应在多边合作中扬长避短,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通力协作。因此,共建还包含着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制定防范与化解风险的规则、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等。
共享,意指平等、均衡、普惠地分享应对上述系统性风险的阶段性、终末性成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绝非一方出力、其他方旁观的“独角戏”,而是共同体成员积极参与、持续推进以及共同享有发展成果的多方共赢之举。
单边主义不得民心,多边主义方为正道“。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这不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共享理念的高度浓缩,而且包含着文明共建、成果共享、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中国智慧”。世界范围内的系统性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各自为政、相互矛盾。面对全球疫情形势,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最不发达国家与地区理应实践多边主义,加强经济、贸易、文化等方面合作,以期合理分享发展成果,促进自身经济复苏和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在“共商共建共享”策略中,“共商共建共享”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它们彼此不能分割,相互亦不能增减。就“共商共建共享”而言,共商是共建的前提,在面对全球性、系统性风险时,如若不能共同、平等、充分地协商,自然缺乏进一步协同、积极、整体推进防范与化解风险的理念、实务基础;共建是共享的保障,平等、均衡、普惠分享阶段性、终末性成果,不可能脱离“历史中行动的人”,以及由现实的、从事实际事务的人所形成的团体、组织和国家。最后,共享是共商、共建的宗旨与目标,即源于共商、共建的,应对全球性系统性风险的阶段性、终末性成果将造福应用“共商共建共享”策略的相关方。
3 “共商共建共享”策略的“三元结构”分析
“共商共建共享”策略旨在促进策略成果共享,达致利益共赢,从而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系统性风险治理朝向平等、多元、协作方向发展。研究“共商共建共享”策略,既有助于探讨牵涉多方的系统性风险防范论题,又有助于澄清风险治理的“谁需做、为谁做、怎样做”难题。
“黑天鹅事件”客观上凸显系统性风险治理思路、治理效能和治理模式的重要性,也向全球风险应对与治理提出关键性问题,即是否存在一个应对与治理的整体思路或指导框架?“共商共建共享”策略所蕴含的“治理主体—治理路径—治理价值”三元结构恰好为全球性系统性风险的应对与治理提供了实务保障和智力支持。
从治理主体层面来看,作为共建和共享前提的共商意味着“共商共建共享”策略的相关方践行真诚交流、全面协商、互惠互利等国际合作原则,在面对系统性风险时启动国际化的共商平台机制,并在此机制中讨论防范、化解前述风险的合作方案的内容、形式及目标,最终达成必要共识。
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得到许多相关国家的正面积极回应。“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可以在防范、化解全球性系统风险时发挥建设性作用,并发挥其作为对话协商重要平台的关键作用。此外,相关国家领导人还可以借助G20峰会、APEC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平台,不断拓展协商对话渠道,展开风险预警、防范等专项合作。上述平台不但可以容纳更多的治理主体类型,而且可以加深治理主体的政治互信,亦有利于拓展治理主体之间对话协商的广度和深度,最终容易形成共识。举例来说,G20峰会不仅包含发达国家,还包含众多发展中国家。日益丰富的主题式对话正不断提升G20峰会在全球风险治理中的话语权和话语分量。
从治理路径层面来看,共建既是推进“共商共建共享”策略的必经环节,又是风险治理相关方平等参与、互帮互助、落实计划的体现。在共建环节,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国际合作平台、国际性风险预警信息处理与交换中心,以及风险治理的合作统筹协调机制等均为实施“共商共建共享”策略提供必要的沟通、协商、保障条件。就金融风险预防而言,由中国发起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为成员国的企业金融服务提供便利,并吸引不少中国企业与各国企业积极投入第三方市场合作,从而使参与国的企业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此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会在相关金融活动上加强监管和风险预警,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及交易行为,不断完善成员国企业在金融交易等方面的监管机制,并做好风险应对预案,从而提升金融风险预防的前瞻性、全局性和主动性。
从治理价值层面看,共享不仅是“共商共建共享”策略的成果体现环节,还是全球风险治理的旨归和意义。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一个口号,而是将每个民族和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在面对全球性系统性风险时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将风险治理视为相关方积极参与、持续推进以及共同享有相关成果的任务。
在涉及共建环节的计划、项目和机制运行过程中,共享意味着关注相关方利益诉求的差异,借助平等对话和多轮协商,寻求相关方均能接受并愿意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促使相关方都能从风险治理的阶段性、终末性成果中获益,从而实现共享共赢。共享还体现在尊重相关方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绝不搞零和博弈及强权霸道,而是在秉承“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原则下呈现国际风险治理新气象。
4 “共商共建共享”策略应用展望
首先,“共商共建共享”策略需要推进开放型的世界经济建设,以便更好共享发展成果和共谋发展出路。开放型的世界经济建设旨在建立自由、开放、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在完善全球投资规则的同时,合理引导全球资本有序流动,有效配置人、财、物等资源。如果就金砖国家合作而言,经济务实合作应作为主线,引导贸易投资、产业创新和经贸合作良性发展,在夯实相关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利益共赢。
其次,“共商共建共享”策略需要重视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推进国际金融组织变革,其中的关键在于确保各国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真正达到“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愿景。为此,不但需积极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使其增加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代表性,而且借助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为区域金融治理与全球金融稳定注入新活力和夯实新基础。
再次,“共商共建共享”策略需要切实维护多边主义在全球风险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原有的全球风险治理模式无法应对当前国际性非传统安全问题增多的状况,一旦发生全球性系统性风险,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将首当其冲、深受其害。因此,倡导各国坚定维护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事务协商、纠纷调解和系统性问题研讨的体制机制,以更好反映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相关诉求,尤其是在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和大国关系深刻调整的特殊时期,“共商共建共享”策略不但有助于维护多边主义在系统性风险防范上的作用,而且为夯实全球风险治理提供可靠借鉴和智力支撑。
最后,“共商共建共享”策略需要全球风险治理上公众认知的配合协同。贝克认为,公众对风险认知的愈少,愈多的风险就被(人为地)制造(fabricate)出来。风险内涵中“(人为)制造的不确定性(fabricated uncertainty)”与行业专家的制造、分析和投机角色的三重参与有关。行业专家的三重参与暗示着风险治理方面的公众参与缺失。在面对全球性系统性风险时,公众若然漠不关心,抑或习以为常甚至熟视无睹,这就是对于风险治理的极大削弱。风险治理绝非某个国家、组织、社会团体的“份内之事”,而是风险治理相关方在风险治理上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只有将风险治理看作全方位、立体化、网络状的开放系统,世界各国人民方能尽早、妥善、高效应对和防范全球性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