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的重要性及措施
2023-01-21河南平顶山孙平勇吴建设康同海
□ 河南平顶山 孙平勇 吴建设 康同海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深度应用,广大职工生活、工作等方面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同时也给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在很多方面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与优化。特别是需要采取综合性的纪检监察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出标本兼治的作用,才能更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满足新时期国企发展需求。因此,对新形势下国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的措施进行分析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一、新形势下国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的重要性
1.全面增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是国企增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国企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认识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现阶段很多国企已经进入到了转型升级发展的攻坚期,在很多方面出现了较多的瓶颈,很多工作处于爬坡过坎阶段。国企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国企落地落实的重要职责,不仅需要在国企内营造出良好政治生态,还需要推动国企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在新时期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需要严格按照上级当前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规定,最大限度地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推动国企生产经营活动和党的建设工作全面融合,将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发挥的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真正将纪检监察工作成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2.全面增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是推动国企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有效防止国企在生产经营中出现廉洁风险,惩治各种类型的违法违纪问题,为国企健康稳定发展全面把控好纪律规矩。在具体操作时,国企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全面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强化对国企党员干部职工的党纪党规教育,夯实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推动国企职工自觉遵守相关的纪律和规定。同时,通过强化对国企生产经营业务的监管,时刻推动国企领导层、管理层能够全面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科学合理决策。通过对国企中各种违纪违规案例的查处,对违规违纪的干部进行惩处,实现对党纪党规严肃性的有效维护,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确保国企生产经营管理秩序的和谐稳定。
3.全面增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是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必然需求。国企通过全面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实效,实现对国企中违规违纪、贪污腐败人员的有效惩处,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国企沿着上级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落实,能够为国企带来最大的经济利润,广大职工的薪酬待遇水平也必然随之提升。随着国企发展稳定性的增加,广大职工可以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参加工作的自豪感也必然随之提升。通过纪检监察工作可以在国企中营造出更好的政治生态,国企政治生态的良好,也有助于凝聚广大国企职工工作的力量,更好推动国企健康稳定发展,广大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也必然更加稳定。
二、当前国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企对纪检监察工作仍旧存在一定程度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从当前的巡视巡察及各种类型的专项检查情况来看,个别国企负责人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仍旧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工作理念僵化问题,对当前国企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并没有一个清晰把握,特别是其中仍旧存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对具体国企生产经营有影响”的错误观点仍旧存在,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有着较为负面影响。
2.国企内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还需提升。当前国企面临着较重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非常重要。但是从当前该项工作在国企内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很多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得到有效培训和提升机会,甚至存在“三转”工作仍旧没有转到位的情况,严重影响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很多纪检监察干部仍旧身兼多职,导致出现了监督力量分散的问题,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3.纪检监察工作仍旧存在一定程度的“宽松软”问题。从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来看,其属于双重领导的性质,有效实现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但是从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来看,纪检监察工作受到企业内部各种类型人情世故的影响,很多情况下,不能高质量的履行自身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特别是其中出现的“宽松软”问题,对国企发展带来了较为明显影响。
三、提升新形势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效的相关措施
针对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改进与提升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三项基本职能,以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斗争精神为思想根本,以全面强化责任担当作为关键支撑,推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水平,才能为国企高质量发展夯实纪律作风根基。
1.全面增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斗争精神。首先,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当敢于斗争。在推动国企反腐败工作的征程中,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具体工作开展的力度会直接决定该项工作的成效。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有敢于担当的勇气,严格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切实在国企内清理存量、遏制增量。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以铁面执纪作为原则,对于原则性的问题必须坚持到底,关键时刻必须能够豁得出去,在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置过程中,必须干预担当。
其次,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善于斗争。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面对的形势和任务相对于先前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不能只有思想上的冲劲,更需要有工作上的巧劲,在思想层面上除了要保持纯洁、顽强的工作作风之外,还需要精准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主业,坚持用钉钉子精神将各项工作全面做深做透。
再其次,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敢于监督。不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纪检监察干部均需要及时检视自己的行为,深入剖析问题,并及时改进提升。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只有自身将腰杆挺直,才能更好履行职能。必须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在国企内,不论职务高低,只有触碰了党纪国法,均需要严格按照纪律规定严肃进行惩处。
2.全面落实“三转”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合力。作为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应当全面围绕国企当前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定要求与国企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全面融合衔接,精准聚焦国企主责主业,全面捋顺国企内部违规处理相关问题的工作机制,根据政治监督的工作要求,推动国企内职工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全面加入到监督的范围中,全面高质量的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同时,在具体履行职能时,对于传统有效的工作手段应当继续使用好,例如,合规监察、电子监察等方式方法,依然可以使用到具体工作中,但是要更加侧重于对政治责任的监督,全面压实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具体的监管责任。
3.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在新时期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应当将事实作为依据,将各项纪律和规矩作为准绳,全面准确使用“四种形态”,在具体运用时,要对违纪性质、被审查人态度及给整个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实事求是、坚持公心的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仅要防止出现,应当从轻进行处罚的没有从轻处罚,应当从宽进行处理的没有从宽处理,应当从严进行处理的没有从严进行处理。在“四种形态”运用的过程中,不能仅限于在纪检监察部门中应用,同时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确保在国企内全面应用到位。例如,对于发现的什么问题,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移交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发现的什么问题,国企基层单位应当移交到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及基层单位在处理一些违纪问题时,如何更为精准的使用“四种形态”。这些在具体使用的过程中,应当全面结合实际情况,持续不断的进行深入的探索和完善,确保“四种形态”在国企内高质量使用到位。
4.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随着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不断增多,形势日益严峻,全面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非常关键。在具体实施中,应当注重对工作方式方法和思路的全面研究,不仅要盯住“关键少数”,同时还需要盯住“薄弱环节”“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等,全面加强调查研究,增加分析研判力度,将国企中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困点等全面捋顺。特别是对重大问题线索后的情况进行深入挖掘,对重要案件后的深层次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剖析,全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同时,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增强和地位纪检监察部门及公检法等单位的沟通对接,形成良好的合作协调关系,切实解决煤企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过程中的法法衔接、纪法衔接问题。国企还应当增强与同类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强化横向的协作配合,相互交流经验,更好提升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此外,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应当全面秉持大局意识,各个工作之间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精准处理好国企集团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确保查处的每个案件均可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5.全面增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国企开展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也是高质量推动国企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在具体实施中,国企需要注重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提升。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注重专业导向,为国企培养一支过硬的专业纪检监察队伍。从纪检监察队伍的进入门槛、队伍管理、队伍考核等方面入手,全面考察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质能力,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更为积极主动的心态,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培养和提升,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注重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的过硬本领。当前国企面临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越来越艰巨,全面锻造纪检监察队伍过硬的本领非常关键。在具体实施中,可以采用专题培训、以案代训及各种方式的轮训等形式,在国企纪检监察队伍中,形成常态化、全覆盖的培训,让煤企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各项工作开展的“多面手”。同时,需要针对性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实际特点,注重提升培训工作的个性化程度,全面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通过实战锻炼、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的政治素质水平,培育过硬的业务能力,为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打下过硬的基础。
第三,注重凝聚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合力。全面精准聚焦纪检监察监督的职能责任,对各种类型的监督力量进行全面整合,重点对国企内的舆论监督、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等监督方式进行全面梳理的方式,推动各个监督力量之间形成密切配合的态势,实现各类监督的全面统筹推进,从而实现“1+1>2”的工作效果,增强国企监督工作实效。
第四,注重强化刀刃向内,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我约束能力。在国企内应当全面强化从严管理工作,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队伍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监察队伍首先不能超越,用铁的纪律在国企内锻造出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从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全面从严约束。特别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零容忍”,坚决防止纪检监察队伍中出现“被围猎”的问题,坚决杜绝其中出现的“灯下黑”问题。
第五,注重增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与爱护,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动力。纪检监察干部在很多情况下需要扮演“包公”的角色,需要唱“黑脸”,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在国企内承担着较大的工作压力。为了更好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职业荣誉感,国企应当全面增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和关爱,从精神、物质、职务晋升等方面,全面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支持,有效降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对于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应当加大表扬力度,最大限度地激发纪检监察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纪检监察干部轻装上阵,高质量地完成国企党委赋予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四、结束语
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相对于先前已经有了明显提升,在很多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是从当前该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来看,在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因此,国企需要进一步转变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支持力度、加大工作投入、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将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发挥到最佳,为国企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