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化与异化翻译策略的选择
——以《麦田里的守望者》两个中文译本为例
2023-01-21纪启明
○ 纪启明
(青岛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在翻译实践中,异化和同化翻译策略常被用来处理文化空白。异化翻译策略强调保留源语言的文化特征,以使目的语言读者更多地了解源语言文化;同化翻译策略则对源语言的文化元素进行适当地适应或调整,以满足目的语言读者的文化品位和需求,使目的语言读者更易接受译文。
本文试图从语言和文化两个角度,分析比较施咸荣和孙仲旭《麦田里的守望者》中文译本中同化和异化翻译策略的选择,以期探索出能够更好地传达原著语言特点、写作风格以及文化色彩的翻译方法。
一、《麦田里的守望者》及其两个中文译本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Jerome David Salinger,1919年1月1日—2010年1月27日)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于1951年出版,讲述了一个高中男孩在颓废的纽约成长的故事。《麦田里的守望者》虽在出版之初即深受美国青少年的欢迎,但因其语言粗俗,一些青少年的父母认为此书亵渎、破坏了传统价值观和道德原则,同时因书中宣扬叛逆、酗酒、吸烟、撒谎和乱交,《麦田里的守望者》受到当局的严厉批评。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部小说最终得到了认可。根据维基百科(Vikipedia),《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评为自1923年以来100部最佳英文小说;美国现代图书馆将之列为20世纪100部最佳英语小说;此书被世界各大主要语言所翻译。
施咸荣先生在1983年将英文版《麦田里的守望者》翻译成中文出版后,此书才为国人所知。2007年孙仲旭先生的中文译本《麦田里的守望者》由译林出版社出版。《麦田里的守望者》在语言的运用上独具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使用了大量的俚语和口语甚至脏话。这一语言特点给中文翻译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上述两个中文版本均采用了同化和异化翻译策略,且较多地使用了异化翻译策略,以填补翻译目的语言的词汇空缺、文化空缺以及方言、俚语等词汇的不对等。但两个中文译本对同化和异化翻译策略的使用不尽相同,各具特色。
二、同化与异化翻译策略及其选择理据
同化与异化翻译策略最早是由维努蒂(Venuti)在他的著作《译者的隐形》(1995年)中提出的[1]15。实际上,这两个术语可以追溯到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他认为: “翻译者要么尽可能紧靠作者,让读者尽可能向作者靠拢;要么远离作者,尽可能向读者靠拢。”[2]在施莱尔马赫的陈述中,前者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异化翻译策略,而后者在某种程度上等于同化翻译策略。
(一)同化翻译策略的定义及其选择理据
根据Shuttleworth和Cowie的说法: “同化策略是指在翻译中采用透明、流畅的风格,最大限度地淡化原文的陌生感的翻译策略。”[3]59在西方,流畅翻译(f l uent translation)是建立在英美文化中心主义和帝国主义文化价值观的基础上的,通过产生洞悉的错觉(illusion of transparency),它伪装成真正的语义等价物。但事实上,源语言和目的语言之间的差异经常被忽视,或者这种差异在流畅翻译中被源语语言的价值观解读[1]20。
由同化翻译策略的定义可知,同化翻译策略是一种以目的语言文化为导向的翻译策略。相应地,译者在翻译中选择同化翻译策略的理据即为克服语言障碍和文化障碍,使译文中使用的语言适应目的语言读者。具体包括:1.由于翻译是一种语言和文化的互动,翻译人员的职责之一便是避免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译者在将一种文化翻译成另一种文化时,应该思考文化中所包含的深刻的意识形态意义。2.如果翻译文本的内容和形式属于读者的认知范畴,那么目的语言读者就更容易理解翻译文本。因此,源语言培养应该尽可能多地转化为目的语言培养。翻译的同时,文化传播者必须帮助消除文化隔阂,将源语言的文化意义传达给目的语言读者。3.译者不应该对目的语言读者的智力和想象力提出很高的要求,应努力使源语言的世界与目的语言读者的世界更加接近,以推动目的语言读者对源语言文化的理解。4.从沟通的角度来看,一种文化的有效沟通方式在另一种文化中可能不起作用。翻译时,即使认为所有的源语言都可以翻译成与目的语言相同的词汇,也不能确保翻译文本对目的语言读者的影响可以等同于源语言文本对读者的影响,因为目的语言读者总是从自己的文化观点来理解翻译文本。在某种程度上,同化是在源语言和目的语言之间获得 “文化对等” 的一种翻译策略。
(二)异化翻译策略的定义及其选择理据
异化翻译策略被定义为: “目的语文本通过保留原文的外来性而故意打破目的语的惯例。”[3]59异化翻译策略是 “对(目的语言文化)价值观,施加种族离心的压力,以在翻译作品中体现外国文本的语言和文化差异,从而把读者送到国外。”[1]20异化翻译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强烈的同化世界的文化价值观。异化翻译策略采用一种不流畅的或者刻板的翻译风格,其目的是通过突出源语言文本的外来特征,保护源语言文本不受目的语言的意识形态支配,从而使译者的存在可见[4]。
综上所述,异化翻译策略是指一种面向源语言文化的策略,能够保持源语言文本的外来性及其情调。由于语言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翻译应该为目的语言读者提供了解源语言文化的机会。同时,将源语言文化移植到目的语言文化中,能够丰富后者的文化,对目的语言国家的文化发展有一定的助益。因此,在翻译实践中选择异化翻译策略的理据是让目的语言读者了解源语言文化。具体包括:1.译者应该相信,读者可以用自己的智力和想象力理解外国文化的异国情调。2.将源语言文化移植到目的语言文化中,是丰富文化和语言表达的好方法。3.翻译应该负有推动文化交流的责任,这也是翻译的主要目的。4.如果翻译后的文本不能传达源语言文化,就违背了翻译保真的原则。
(三)同化与异化翻译策略的争论
1.国外有关同化与异化翻译策略的争论
奈达(Nida)被认为是提倡同化翻译策略中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之一。他认可流畅翻译的重要性,认为在翻译过程中通常运用同化翻译策略,并且认为通过去除源语言的特征以使源语言与目的语言之间建立相关性的翻译,对于目的语言读者来说可能过于怪异[5]。
与奈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维努蒂是异化翻译策略的坚定倡导者。维努蒂的目的是发展一种翻译理论和实践,以抵制目的语言占据主导地位的趋势,从而突出两种文本在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差异。他认为: “同化策略是一个共同的策略,目的在于强化单语文化,不接受外来文化,习惯于流畅翻译,把源语言文本赋予目的语言价值观以及为读者提供认识自己本土文化的自恋式体验(narcissistic experience)。”[1]18因此,他坚持将翻译的异化策略作为抵制民族中心主义和文化帝国主义的工具。
2.国内有关同化与异化翻译策略的争论
孙致礼教授提出,同化与异化应辩证看待,但翻译应该保证源语言文本的思想和风格得到了准确和充分地传达,因此在翻译实践中异化翻译策略应先于同化翻译策略[6]。刘英凯分析了归化(即同化)翻译策略在中文译本中的运用,并以过度使用中国四字短语、古语和习语为例,阐明了反对中国译者普遍使用归化翻译策略的观点[7]。而蔡平认为,翻译是为了交流,人们喜欢同化而不是异化,因为同化使翻译容易阅读和理解,而异化则使翻译难以阅读和欣赏,异化应该让位于同化[8]。
国内翻译界更多人主张同化与异化两者之间的调和,提倡二者的辩证统一。屠岸在《 “归化” 与 “洋化” 的统一》一文中强调: “鲁迅说得好:‘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也就是说,既要有点‘洋化’,又要一定程度的‘归化’,兼顾着两面,也就是归化和洋化的统一。”[9]郭建中也认为: “翻译中‘归化’和‘异化’不仅是不矛盾的,而且是互为补充的—至于在译文中必须保留哪些源语文化,怎样保留,哪些源语文化的因素又必须做出调整以适应目的语文化,都可在对作者意图、翻译目的、文本类型和读者对象与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做出选择。”[10]
三、《麦田里的守望者》两个中文译本的比较分析
(一)语言层面
《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尔德是一个16岁的少年,他被学校开除,对成人世界感到失望与幻灭。《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语言是典型的青少年语言,其中包括很多在当时美国青少年中流行的俚语和肮脏的词汇,读起来单调、重复。由于中英语言体系差异较大,英文如此丰富且重复的俚语乃至脏话,难以在中文中找到完全对等的词语,因而大大增加了中文翻译的难度。
1.方言
《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对方言的定义是: “一个特定的人使用语言的方式。” (the way that a particular person uses language)[11]396由于英文方言词汇在汉语中没有对等的词汇,准确翻译十分困难,选择正确的翻译策略是非常重要的。以施、孙译本方言翻译策略为例。
(1)I’m not going to tell you my whole goddam autobiography or anything.
施译本:我也不是要告诉你他妈的我整个自传。[12]3
孙译本:我他妈又不打算口述整个一部自传还是怎么样。[13]3
goddam是goddamn常见的拼写错误,在句子中起到加强语气的作用。在英语中,goddman(汉语常译为 “他妈的” 或 “该死的” )最初表示的意思是,某人死后遭受无休止的惩罚,为诅咒词,与汉语中的 “上帝诅咒你” 或 “上帝惩罚你” 意义相关。例(1)中,两位译者使用了几乎相同的词来翻译单词goddam,都采用了同化翻译策略以适应中国读者的语言习惯。两个译本的区别在于诅咒词的位置。施译本把诅咒词放在 “我的整个自传” 之前来修饰 “自传” ,这样的翻译符合原句子的结构;孙译本把诅咒词放在 “又不打算” 之前作为副词来修饰动作。施译本更加忠实于原文。
例(1)中的or anything这一短语,施译本没有翻译,孙译文翻译成 “还是怎么样” 。or anything是霍尔顿的一个口头语。霍尔顿经常在句子结尾使用 “所有的” (and all)或 “其他的” (or anything)这样的词汇来表达不确定性和无法描述的情感或行为,展示了这个青少年迷惘、幻灭的突出性格特征,在小说翻译时不应忽略这一类词汇的准确翻译。
(2)He didn’t want you to think he was visiting you or anything. He wanted you to think he’d come in by mistake,for God’s sake.
施译本:他不愿让你想到他是来看望你或者拜访你什么的。他总要让你以为他是走错了路撞进来的,天知道![12]4
孙译本:他不想让别人觉得是他来串门还是什么的,而是想让你觉得他是走错路到了这儿,真是岂有此理。[13]4
在英语中,for God’s sake常用来表达惊讶、不耐烦或其他情绪,这个短语可以按照字面翻译成中文 “为了上帝的缘故” ,但这种字面翻译对中国读者来说是相当奇怪和难以理解的。两位译者对这一短语的翻译均采用了同化的翻译策略。施译本翻译的 “天知道” 和孙译本翻译的 “真是岂有此理” 在中国经常被用来表达不耐烦或愤怒的情绪,这样中文读者就更易捕捉到小说中人物说出这些话时的情绪。
此外,霍尔顿在小说中经常重复使用的表现情绪的短语,如killed me、drives me crazy等,施译本和孙译本的翻译都采用了同化的翻译策略,并提供了中文的等价短语,如 “让我乐死了” “要了我的命” 等。
从例(1)、例(2)施译本和孙译本对方言的翻译可以看出,当异化翻译策略不适用或字面翻译无法被目的语言读者理解时,最好使用同化翻译策略,将源语言词汇翻译成与目的语言对等的词汇,以更好地传达与源语言相同的意义或情感。
2.措辞
根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措辞(diction)是指(写作中)词语的选择,以及遣词用字(choice and use of words)[11]397。
(3)I can just see the big phony bastard shifting into first gear and asking Jesus to send him a few more stiあ s.
施译本:我可以想象这个假模假式的大杂种怎样把排挡推到第一档,同时请求耶稣多开几张私人小支票给他[12]12。
孙译本:我完全能想象出这个虚伪到家的杂种开着车一边换到一档,一边请耶稣再送他几个尸体。[13]9
例(3)中him指的是小说中另一人物奥森伯格(Ossenberger)。奥森伯格在彭西从事殡葬业生意,赚了一大笔钱,他资助彭西中学建造了公寓楼。但霍尔顿认为奥森伯格是个大骗子,并想象出了例(3)中的场景。在美国俚语中,stiffs是 “僵硬” 的意思,指的是死者的尸体,两位译者选择了不同的词来翻译stiffs。施译本把它翻译成了 “私人小支票” ,而孙译本则直接翻译成 “尸体” 。显然,后者的翻译更容易被接受和理解,且与小说中奥森伯格经营的殡葬业生意相吻合,所以将stiffs翻译成 “尸体” 更贴近原文,应该说此处采用异化翻译策略更为恰当。
(4) “So. You and Pencey are no longer one,” he said.
施译文: “那么说来,你跟潘西不再是一体了,” 他说。[12]23
孙译文: “这么说你跟潘西分道扬镳了?” 他说。[13]19
这是小说中安托里尼先生(Antonlini)在知道霍尔顿已经被彭西中学开除后,对前来拜访他的霍尔顿说的一段话。这段话后紧跟的句子是: “He always said things that way. Sometimes it amused me a lot and sometimes it didn’t.”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安托里尼先生总是用自己的方式说话,总想制造一点娱乐效果,因此,例(4)中的are no longer one就不仅仅是用来描述一个人被学校开除的情况,还夹杂着安托里尼先生独特的语言习惯。施译本的字面译文 “不再是一体了” ,不仅描述了学生被学校开除的情形,做到了忠实于原文,而且产生了娱乐效果,中文中 “不再是一体了” 同样可以描述被学校开除的情形,目的语言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源语言中的意义和情绪表达。而孙译本采取了同化翻译策略,将其翻译成 “分道扬镳” ,则削弱了幽默的效果,同时原文中没有使用英文成语而在翻译时翻译成中文成语也是没有必要的。应该说,对于are no longer one采用异化翻译策略更符合原文传达的意义。
(二)文化层面
1.文化负载词
文化负载词,是指源语言词汇所承载的文化信息在目的语言中没有对应语[14]。文化负载词是语言系统中最能体现语言承载的文化信息、反映人类社会生活的词汇[15],因此,在翻译中不能忽视对此类词汇的翻译。为帮助不同文化的读者更好地理解源语言文化的独特性,译者在文化负载词的翻译上,通常采用在译文中加注的方式,加注的内容包括源语言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口语惯用语等。
(5)There’s always a dumb horse race,and some dame breaking a bottle over a ship,and some chimpanzee riding a goddam bicycle with pants on.
施译本:老是什么混账的赛马啦,哪个太太小姐给一艘船行下水礼啦,还有一只黑猩猩穿着裤子骑混账的自行车啦。[12]26
孙译本:里边老是报道一场无聊的赛马,哪位女士在船头砸了酒瓶(轮船下水仪式中的做法,以求好运),还有一只穿裤子的大猩猩骑破自行车的事儿。[13]21
在美国,Breaking a bottle over a ship是一种轮船下水的欢庆仪式。鉴于中国人对美国这种庆祝仪式的不了解,施译本采用了同化翻译策略,将其翻译为 “行下水礼” ,翻译出了这一现象的文化含义。而孙译本则采用异化翻译策略同时添加注释的方式,不仅保留了这一短语的原意,而且使目的语言读者了解了美国打破酒瓶祝好运的传统。
(6) “Then,on Veterans’Day. They have this day,Veterans’ Day,that all the jerks that graduated from Pencey around 1776 come back and walk all over the place,with their wives and children and everybody.”
施译本: “还有,在‘返校日’那天。他们有那么个日子,叫‘返校日’,那天所有在一七七六年左右打潘西毕业出去的傻瓜蛋全都回到学校来了,在学校里到处走,还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什么的。”[12]175
孙译本: “然后,在退伍军人节—学校里在退伍军人节这天,建国前后从潘西毕业的所有蠢材都会返校,带着老婆孩子什么的在校园里到处走。”[13]133-134
对于例(6)中的Veterans’Day的翻译,施译本和孙译本使用了两种不同的翻译策略。Veterans’Day是美国纪念美国武装部队退伍军人或阵亡将士的节日,设在每年的11月11日,所以可以翻译成中文短语 “退伍军人节” 或 “停战纪念日” 。施译本运用同化翻译策略,将Veterans’Day翻译成 “返校日” 。虽然这种翻译更容易让目的语言读者理解文本的意义,但它偏离了Veterans’Day的原意,可能导致源语言中隐含的文化内涵丧失。孙译本采用了异化翻译策略,直接翻译为 “退伍军人节” ,但如此翻译容易让读者感到困惑,可能无法理解 “今天毕业后回到彭西” 的缘由。此外,孙译本把around 1776翻译成了 “建国前后” 。从历史上看,美国确实是在1776年左右建国的,但小说无意将美国的建立与around 1776联系起来,around 1776只表示一段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说,孙译文使用同化策略来处理around 1776,对目的语言读者理解整句话的意义没有太大帮助。因此,两个译本对Veterans’Day的翻译并不算完美。对Veterans’Day的翻译,可以采用同化翻译策略同时加注的方式。例如可翻译为:在 “退伍军人节” 这一天( “退伍军人节” 是美国为了纪念阵亡的将士和部队老兵而设立的节日,每年11月11日举行,毕业生在这一天回母校探望,有纪念和怀念之意)。
2.俚语
根据《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的解释,俚语(slang)被认为是非正式的词语、短语和用法,通常局限于特殊的语境,或是特定的职业或阶级所特有的,特别是为罪犯、士兵等使用[11]1421。
俚语作为一种非标准的语言,源于特定的社会文化,在反映社会文化特别是亚文化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埃里克·帕蒂奇认为俚语有四个基本特征:新奇、活泼、轻松、时尚[16]。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的言语中经常出现俚语,这一话语表达习惯反映了霍尔顿性格上的不寻常,体现了他在表达思想时的随意和轻松。为了保证目的语言读者充分理解主人公霍尔顿的性格特征,在翻译中正确地处理俚语就显得尤为重要。
(7)Strictly for the birds.
施译本:完全是骗人的鬼话。[12]221-222
孙译本:纯属蒙人。[11]169
这句话是霍尔顿对彭西中学广告的评论。广告上写了这样一段话: “自1888年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把孩子们塑造成优秀、思维清晰的年轻人。” 然而,霍尔顿并不认为彭西中学像广告中所说的那样,把男孩塑造成了优秀、思维清晰的年轻人,所以他用例(7)来描述彭西中学广告的虚假。根据维基百科,for the birds是一个形容词短语,用来描述一些毫无价值、毫无意义、不值得认真考虑的东西。施译本和孙译本在例(7)的翻译中都采用了同化翻译策略,不是从字面上将其翻译成 “就是讲给鸟听的” ,而是译出其内涵。若选择异化翻译策略,可将其直译为 “鸟语” ,则同汉语中描述一些荒谬或无意义事物的俚语 “鸟话” 相对应,这样,中国读者不仅可以更加深刻理解主人公所表达的意思,而且以相对等的中国俚语翻译出美国的俚语,可以更加准确地表现小说中人物的形象特征。相较之下,例(7)的翻译选择异化翻译策略更优。
(8)You never know if he was nodding a lot because he was thinking and all,or just because he was a nice old guy that didn’t know his ass from his elbow.
施译本:你也没法知道他一个劲儿点头是由于他在动脑思考呢,还是由于他只是个挺不错的老家伙,糊涂得都不知道哪儿是自己的屁股,哪儿是自己的胳膊弯儿了。[12]241
孙译本:你永远搞不清楚他这样特别爱点头是在想事儿呢,还是仅仅因为他是个不错的老头儿而已,一个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老头。[13]184
例(8)是霍尔顿对他的老师斯宾塞先生的评论。根据《非正式、口语、俚语和习语词典》(Dictionary of Informal,Colloquial,Slang and Idiomatic Phrases),not know one’s ass from one’s elbow,是一俚语,一种不礼貌的表达,意思是一无所知或对某事感到困惑。在施译本中,采用异化翻译策略,根据字面意思将其翻译为: “糊涂得都不知道哪儿是自己的屁股,哪儿是自己的胳膊弯儿了” ,以表现他的老师是多么愚蠢或困惑。孙译本采用了同化翻译策略,将典型的美国俚语翻译成中国的表达方式 “分不清东南西北” 。孙译本的翻译让中国读者更容易理解原文,但同时因为用汉语代替源语言表达,削减了中国读者了解美国文化的途径。因此,对于例(8)的翻译,施译本的同化翻译策略更优。
四、结论
通过分析《麦田里的守望者》两个中文译本的同化和异化翻译策略可以看出,施译本和孙译本的翻译皆有优点,亦有不足。在方言翻译中,由于文化差异和词汇空缺,文字直译可能会给目的语言读者造成理解的混淆,两个译本大多数情况下采用了同化翻译策略。在翻译其他词语时,尤其是文化负载词时,两个译本大多选择了异化翻译策略,因此译文更容易展示源语言独特的文化特征,使目的语言读者有耳目一新的感觉,毕竟异化策略主要以源语言文化为归宿,强调译文要有 “异” 于目的语言。
同化翻译策略和异化翻译策略的选择应依据翻译作品的语言特征和文化特征。当源语言在目的语言中没有对等或相似的表达时,为避免造成目的语言读者的误解或意义的混淆,同化翻译策略是更优的选择;当目的语言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字面翻译或附加解释的翻译时,则应采用异化翻译策略。随着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跨文化交流的加深,特别是全球一体化的进一步推进,异化翻译策略将被更多地运用于翻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