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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独立学院商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问题研究

2023-01-20张贵华石青辉

高教学刊 2022年36期
关键词:母体公办民办

张贵华,石青辉

(湖南工商大学,长沙 410205)

转型时期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及教学管理等都是事关能否顺利实现转型的大问题,包括教师队伍的稳定、学生心理的接受状况、日常教学管理、员工的安置等,都是涉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正常秩序稳定的大事。独立学院转型发展也是我国深入挖潜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和不断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再出发、再创新。所谓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最初的想法是独立学院通过一种全新的、市场化的机制配置,由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按照新机制、新模式联合举办,实现国家公办高校品牌声誉与社会资金资源的有机结合,为促进和鼓励社会力量介入高等教育领域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极大地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可利用资源特别是优质本科教育资源迅速、有效扩大,有力地推动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现代化的进程,对进一步解决好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与国家、社会、行业需要之间的供求矛盾具有重大意义。毫无疑问,独立学院发展,对于有效调动社会各界的办学积极性,对于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独立学院发展的历程

(一)独立学院产生的历史背景

1.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在改革开放的推进中,为了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需要,对各类专门人才的需求数量、种类及层次提出了迫切的新要求。由此可见,加速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势在必行。1997 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曾指出,“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关系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同时要求“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因此,经济体制改革对人才的需求促使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战略选择,是独立学院产生的前提条件。

2.聚集和整合社会办学力量,政府提出多元化办学思路。当时由于受财力的限制,为了尽快解决办学难、求学难的问题,政府出台新的办学思路和政策,鼓励各种力量参与办学,改变过去单一由政府办学的形式,充分利用社会各种资源,调动各方的办学积极性,形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教育新格局。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对人才的需要相适应,这是由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所决定的。因此,高等教育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化,有利于加速推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就已经提出,要“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做法”。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为独立学院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和政策依据。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原有单一的公有制局面被打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僵化的思想观念禁锢也被打破,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制成分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从而形成了具有一定实力的民间资本,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模式提供了经济基础。

毫无疑问,独立学院这种新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产生,一方面扩大了教育消费和提升了高等教育投资,对于当时拉动国内需求、降低就业压力、推动经济的快速和持续增长起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为公办高等学校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和利用已有教育资源来快速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出路。

3.独立学院的产生也是科教兴国的要求。1988 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在1992 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党中央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决策,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历史意义。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关键是教育的发展,教育质量和教育实力的提升,以及要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大量各方面的专门人才、需要各层次的人才。而在当时经济条件下,仅靠政府公办的财力还是不够的。因此,只有充分利用民间资本资源、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才能迅速扩大高等教育总规模,提高毛入学率。因此,在原有的一本、二本、专科、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体系下,提出了增设独立学院(俗称“三本”)的层次。事实上,20 多年来的独立学院发展,也为适应科教兴国战略要求、培养经济社会需要的各层次专门人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4.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美国社会学家马丁·特罗把高等教育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即精英阶段(入学人数占适龄人口的比例低于15%)、大众化阶段(15%~50%)和普及阶段(50%以上)。按照马丁·特罗的观点,西方大多数国家在20 世纪60 年代至70 年代基本上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开始向普及化阶段迈进。因此,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将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加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诚然需要大量的具有高素质高技能的建设者。由此从1999 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提出由原来的“精英教育”开始向“大众化教育”转变,进入了高等教育扩招阶段。1998 年全国本专科学生340.89 万人,1999 年上升到413.4 万人,毛入学率由1998 年的9.8%上升到10.5%。2021 年高等教育规模3 300 万人,毛入学率已超过50%。2021年5 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数据显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 6 亿人,占总人口的15.5%,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为15 467 人,与2010 年相比,增加了6 537 人,增长73%。普查数据表明,我国人口受教育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人口素质得到了不断提升。

因此,独立学院的产生也是适应高等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发展要求而出现的。当时一方面需要大力发展高等教育规模,培养更多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求,另一方面又要缓解未来教育经费紧张受限问题,需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潜力、调动各方力量的积极性来推动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独立学院这种极具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也就应运而生了。据了解,最高峰时期,全国独立学院达到了356 所,在校生占到全国在校本科生的30%左右;2020 年底尚有266所,在校生占到全国本科生的14%左右。独立学院完全是自行解决办学经费来源,弥补了国家教育经费的紧缺,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涌现了一大批创新创业成功者,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关于独立学院的起源与转型提出

独立学院到底具体起源于什么时候,现在的说法多种。有人说最早起源于1993—1995 年一些公办大学在学校内部设立的尝试民办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也有人说是1999 年7 月浙江大学设立的城市学院;著名教育家、厦门大学的潘懋元先生认为独立学院起源于1992年天津师范大学设立的具有民办性质的二级学院——国际女子学院。但是大多数人认为,最早的独立学院是浙江大学举办的城市学院。尽管说法多,但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独立学院最早的雏形是20 世纪早期公办学校设立的尝试民办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形式。在当时探索高等教育改革也是“摸着石头过河”,高等教育改革如何改,既没有可借鉴的现成模式,也无文件政策可依。因此,早期的探索都是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尝试,试图为高校解决一些办学资源出发。无疑这些早期的“官办民营”的尝试,也为后来独立学院的正式推出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2003 年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俗称“8 号文件”),将这种利用公办高校举办的“官办民营”性质的高等教育形式正式称为独立学院,由此独立学院的称谓见诸文件报刊。2007年教育部又颁布了《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俗称“25 号文件”),对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职责、义务以及运行等内容作了比较明晰的规定。2008 年2 月教育部颁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俗称“26 号令”),对独立学院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管理与监督、变更与终止、法律责任、性质等内容作出规定,明确规定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的学校,体现人事、教学、财产等6个“独立”;当年随后教育部又提出独立学院转型发展的思路,要求独立学院在3—5 年内完成转设、母体学校收回或者终止办学,要求民办教育机构控股转设学校,此后全国开始了独立学院的转型发展时期。2015 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 号),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从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对转型发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推动部分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对独立学院转型过程中出现的若干新问题作了一些政策上的解读,但仍不能完全解决独立学院转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2016 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l 号)文件,对民办教育加强党的领导、体制创新、政策扶持等作了规定。2016 年,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发布《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对民办学校的设立审批、分类登记进一步作出规定,以完善民办学校的管理。2017 年,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于民办教育机构包括独立学院的责任、义务等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8 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 年度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鼓励独立学院转设。2020 年,教育部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 号文件),对于独立学院的转设路径、标准条件、工作要求等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发展到今天,独立学院已经走过了20 年;这20 年曲折的经历,既为高等教育改革探讨了一条新路,提供了宝贵的高等教育改革经验,也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人才。

二、独立学院转型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独立学院经过了20 年的发展,为高等教育发展及其改革作出了贡献,同时也暴露了不少发展中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条。

(一)独立学院的身份问题

根据教育部的“26 号令”,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拥有资产、教学、人事等6 个独立办学运行权利,但事实上,绝大多数独立学院都是公办学校举办,在校内是作为二级学院对待来管理的;在社会上也认为是公办的学校。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是民办,但法人证还是在事业单位登记部门登记,不是像真正的民办私立学校一样在民政部门的社团机构登记,与公办学校的登记机构无异,更是让人觉得是公办的学校。所有独立学院的身份很不清晰,到底是民办性质的学校还是公办学校?依据相关文件应该认定是民办性质的学校,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是被作为公办学校看待。因此,在同行内经常自嘲为“身份不明”。而且,在几十年的办学发展中,一批独立学院在社会上形成了自己独有的声誉和品牌形象影响力。到底是“姓公”还是“姓民”,涉及管理责任及转型时的一系列性质如何界定。

(二)独立学院的产权问题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独立学院应该有自己的资产和校园土地,但事实上独立学院从成立伊始,就有几种情形:一是确实有独立的资产,有自己名下的土地和资产、设施设备、教学资源,基本上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设置的起码要求。但投资全部是母体公办学校的,可能在申报办学时有民办机构在名义上参与办学,但实际上民办机构没有真正参与进来,也没有真正投资,日常管理全部由公办学校直管。二是独立学院名下有资产,举办时的投资大部分是公办学校投入的,民办机构也投入了一部分,日常办学运行都是公办学校在管理。三是有独立校区,在举办申请时,名义上是公办学校申请举办,母体公办学校占有股份。但实际上只是以公办学校名义申请办学、设立独立学院,实际投资全部是民办机构投入,日常管理主要由投资的民办机构负责,母体公办学校提供一些教学指导和师资支持或派出少量管理人员参与管理,而教学成本和管理成本完全由民办机构承担。然后,母体公办学校从独立学院获得一部分收益,名之曰管理费。四是有独立的校区,名义上母体公办学校举办独立学院拨付一部分资产,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独立学院的独立校区及其资产、设施设备都是母体学校的,实际上独立学院名下没有资产,日常管理基本上与母体公办学校同步。五是没有独立校区,也没有名下的资产与设施设备,完全是在母体学校内办学,申办时采取的是租赁使用母体学校的资产,跟母体学校的二级学院完全混在一起,共享母体学校的办学资源,每年上缴母体学校租赁费。

因此,独立学院在转型时就面临一些法律上的模糊地带,独立学院的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性质如何界定?

(三)独立学院的盈利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根据教育部“26 号令”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的学校,如果按照非营利要求,投资人都不得从独立学院获取盈利回报,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投资人可以获得一部分投资回报。事实上,无论是完全或部分公办学校持股的独立学院,还是完全由民办机构持股的独立学院,这些投资人每年都会获得投资回报的。因此,不同法律法规条文上的解读有冲突,造成在独立学院转型办理财产清算时,容易带来法规条文认定上的误解。

(四)转型时的人事善后问题

独立学院在开始运行时,由于大多数母体学校没有更多的师资和管理人员投入,只派遣了几名主要的负责人,除完全是民办机构管理的外,基本上都是由母体学校招聘或者授权由独立学院招聘的一批教师和管理人员。这些被招来的员工,基本上都是朝着母体学校是举办单位而来的,在几十年的运行中,心理上已经被认定为母体学校的员工,对母体学校形成了归属感。在这么多年的工作中,这些人也是为独立学院的运行和发展作出了贡献。尽管独立学院对这些招聘员工的档案和社保、职称评定,有的交给了人才交流中心、医保由职工自己办,有的由独立学院自己集中代办,但职工和学生的党团关系还是由母体学校在管理,因为独立学院本身没有权限。在独立学院转型时,一些母体学校考虑到自身的编制和职称职数问题,感觉到人事善后很难办理,不少学校就简单粗暴地认定这些招聘的职工不是属于母体学校的,由其自谋出路。结果造成维稳隐患,也影响独立学院的正常交接和安定。事实上,多年来积存的问题,在现行政策规定下,母体学校善后确实也是有难处,如何妥善处置遗留问题,需要各方处理出良策。

(五)社会和学生心理归属问题

独立学院已经办学20 年,特别是一些“985”、“211”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一些实力比较强、声誉比较好的母体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经过这么多年的办学发展,在社会上已经形成了品牌声誉,得到了社会、家长和考生的认可,已经培养了一大批学生。而按照教育部的“26 号令”和相关文件要求,独立学院转型的出路为或由母体学校收回、或由地方政府接受或由国有企业收购、或终止办学,如果由母体学校收回或终止办学还好,但如果是与其他学校合并成立新的学校、或者由企业收购更名为新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地方是采取与高职院校合并成立职业技术大学,造成社会和家长、学生特别是毕业生的心理上难以接受新校名,尤其是一些“985”、“211”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毕业的学生与家长,心理落差更大,反对声音更强。因此,独立学院转型发展之路的选择不是一个简单的更名问题,涉及的各方利益比较复杂。

(六)人才培养质量问题

独立学院开始申办时,基本上都是由公办学校举办、按民办学校运行的管理机制,所需的教学资源特别是教师队伍,一部分是由公立举办学校派遣,一部分是独立学院招聘的教师,也有的是由母体学校直接派遣全部的教师。教师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基础,也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毫无疑问,独立学院自己招聘的教师队伍,参差不齐,且流动性大不稳定;即使是母体学校自己派遣教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大多都是一些教学经验相对不足的年轻教师,而那些教学经验丰富的、资历比较老一点的教师大多不愿意接受独立学院的教学任务,因此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与母体学校相比,或多或少存在差距;人才培养质量,明显偏低一些。特别是在转型过程中,教师队伍的变化更大,如何稳定教师队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需要引起重视。

三、独立学院转型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一)凝聚共识,高度重视独立学院转型发展中问题的研究

独立学院这一特殊办学形式,是伴随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而产生的,是高等教育的一次改革尝试。在发展过程中,无疑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产生了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目前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的总体发展规划,独立学院进入转型发展时期,对于这些年遗留下来的问题,绝不是简单地走转设或终止办学能够解决的,需要各利益方、各级政府、学校一起正面直视问题,共同研究,同心协力,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以确保独立学院转型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交接,维护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出台配套措施,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独立学院从正式产生到现在走转型之路,仅仅只有20 余年,经历的时间短,本来就还有不少问题没有研究透,政策制度尚不健全。因此,现在开始转型时,就会发现有很多的问题,譬如原有教职工的安置、资产如何清算处置、过渡期的教学工作如何处理、过渡期的学校管理特别是校园维稳安全管理等工作,都需要建立一套相关政策制度,明确具体责任,明晰权利义务。而目前现行的政策制度还存在许多的空白之处或者模糊之处,因此急需制定完善的配套措施,健全相关政策制度,政策先行,主动引导转型,以便更好地推进独立学院的转型发展。

(三)妥善解决涉及师生员工的利益问题

独立学院转型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很多,其中涉及师生利益的事情是最敏感的,必须认真妥善处理。一是应该将上级要求独立学院转型的政策要求向师生及时解释清楚,能够得到师生的理解与支持,是顺利完成转型的关键。例如原有的教师员工的待遇与出路问题、学生和家长关心的文凭问题、学生社团活动管理问题、社会和学生关心的学校名称变更问题等。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社会等各方关注的利益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不及时,都随时有可能引发社会安定问题。因此,必须在独立学院转型时,充分考虑这些事关师生利益的问题,扎实做好前期的调研和沟通工作,让师生及时知晓转型工作进度信息,取得师生的理解和支持,妥善解决师生关心的利益,充分保障师生的权益,从而顺利完成学校转型。

(四)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独立学院一旦开始进入转型,可能会立即引起教师队伍的不稳定,教学管理环节的难度瞬间增大。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和校园秩序,在考虑转型方案时,首先要制定稳定教师队伍的方案,让教师吃定心丸,安心继续坚守教学一线。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中心工作和核心工作,而教师队伍的稳定,让教师安心教学和科学研究,是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关键,是稳定独立学院过渡期校园秩序的关键,是顺利完成转型的重要抓手,也是独立学院发展的基石。因此,必须切实做好教师队伍的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抓好教学管理,从而确保教学教学质量,有力推进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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