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重点平台发展经验和对策研究
2023-01-18马虎兆
林 瑞,马虎兆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天津 300011)
0 前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会审议通过的规划《建议》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位置,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持续推进京津冀创新协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天津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天津市坚持全局性思维,积极发挥天津区位优势,围绕重点产业建设一批京津冀协同园区,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园区作为创新资源集聚、整合平台,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平台在引进和培育创新主体、营造创新生态的过程中积累经验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文章围绕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3个重点平台开展调研,总结发展经验,提出对策建议。
1 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发展现状
1.1 滨海中关村科技园
2015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建设“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园区规划面积10.3平方千米,核心区规划建设89 464平方米的协同创新示范基地,作为承接北京中关村的重要载体已经投入运营。
基地复制了中关村的创新生态,打造了中关村雨林空间国际孵化器,按照“引项目、搭平台、强服务、做示范”的思路运营,引进建设了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天津科技大学等大学生实践育人基地等。基地引入了包括工商注册、投资融资、创业导师、资源对接等在内的多项专业化服务,初步形成了类中关村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截至2020年底,园区累计注册企业2109家,注册资本金752.469亿元。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生命科技、科技服务三大产业签约了企业300余家,签约入住率达47.15%。中关村雨林空间国际孵化器、百度(滨海)创新中心、京东(滨海)云创空间、北创百联孵化器、砹立方产业加速器、中关村智造大街滨海中关村项目、华戎军民融合创新基地、天津科技大学生物工程学院知行卓越创新实验室等一批创新平台均已入驻。
1.2 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
2016年中关村管委会、中关村发展集团与宝坻区政府完成《京津中关村科技城项目合作协议》签署并成立了项目公司,2017年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正式进入建设和运营阶段。科技城规划面积14.5平方千米,围绕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以及高端装备制造打造四大产业集群。
科技城在运营过程中着力推动了一批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在人才引进方面,将人才落户中的学历门槛放宽至中专毕业,年龄节点也对应放宽;在资质认定方面,已经实现了外省(市)级的高新技术企业来津互认,对于医疗器械类来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认证问题,提出了容缺承诺、抽检证明、先证后核等制度;在土地审批方面,土地审批备案工作调整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经区级政府审批后即可入市;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第四主导有吸引力的财政政策支持,科技城产生的税收市级留成和区级留成部分形成资金池,用于科技城的开发建设。
截至目前,已有4家科技制造企业投产,23个实体项目实现落地建设,计划投资额超百亿级规模,其中从北京转移的项目占近7成。
1.3 武清京津产业新城
京津产业新城在2015年纳入了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是国家重点建设“4+N”功能承接平台之一,武清于2016年启动规划建设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并制定公布了《京津产业新城总体规划(2016-2030年)》(草案),京津产业新城规划面积37平方千米,人口数量25万人,定位于产城融合配套示范区、产业创新引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区位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核心位置,园区规划面积10平方千米,一期3平方千米,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吸引了一大批首都高科技企业入驻。
为推动大数据相关产业聚集,在数据基础设施方面,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为企业落户提供约50 000个机柜资源;在产业运营方面,引进了清华大学数据创新孵化基地、中关村人才培养基地、瀚海国际创新中心为大数据人才培养、大数据行业交流、产业研究等提供支撑;在数据应用方面,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也逐步形成了以健康医疗大数据、轨道交通大数据、商务金融大数据、房产指数大数据、文化娱乐大数据为代表的行业应用企业群。
目前,中国铁路总公司主数据中心已经在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投入运营,建设的轨道交通大数据为铁路系统提供了数据安全保障。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与浪潮集团共同打造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也在科技创新园落地运营,健康医疗大数据统筹打破了天津市医疗健康信息化“孤岛”现象,解决了互联互通和数据开发应用不足的问题,实现了政府、医院、群众“三个可用”。澳大利亚电信数据中心、中国电信京津冀数据中心等大数据产业也在京津高村创业科技园聚集,共同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2 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发展经验
2.1 以顶层设计凝聚发展基础
自京津冀科技部门签署两轮科技合作协议以来,在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政策互通、联合攻关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建立长效推动机制,先后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关于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合作协议(2018-2020)》制定了《天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分工方案》《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实施方案(2015-2020)》《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等,系统谋划建设了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两地政府共谋共建为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奠定了扎实的发展基础。
2.2 以重大平台带动资源集聚
聚焦国家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功能定位,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汇聚了一大批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包括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天河三号”百亿亿次超级计算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等,并共建了一批协同创新平台,包括中科院无人机应用研究院、天津(滨海)人工智能军民融合创新中心、中国铁路总公司主数据中心、中关村军民科技滨海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等,并通过重大平台集聚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和产业化项目。
2.3 以优质服务激发创新活力
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在移植中关村创新创业生态方面均取得了一定进展,滨海中关村科技园成为首批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联盟成员,引进了中关村发展集团金融服务板块为基地内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成立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了快速审查和确权服务,极大保护了企业的创新意愿;宝坻京津科技城同中关村发展集团旗下担保公司、租赁公司、创投公司、基金公司合作建设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创新共同体,并在科技城设立协同创新合作子基金。
3 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需求
3.1 公共服务供给与企业需求不相匹配
生产生活生态尚未实现有机融合,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中生活配套难以满足企业需求的问题依然突出。园区大量引入的创新型院所、企业以及高科技人才对生产、生活和生态综合产业环境和配套要求较高,但天津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医疗、教育等生产生活配套跟进不足,人才公寓建设不能满足需求,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一大批位于郊区的产业园区亟需提升配套。没有好梧桐、引不来金凤凰,公共配套的落差导致来津企业难以实现本地生产经营,长期来看不利于产业链的完善和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3.2 科技创新体系对创新生态支撑不够
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内部入驻的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依然偏少,缺少纽带式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为资源有序流通和有效配置提供居间服务,大量引入的科技服务机构并没有在与园区内设置服务网点,缺乏高水平专业化的行业协会,孵化机构和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检验检测、加工试验等服务型企业数量不足,跨区域的产业技术联盟还比较少,合作方式单一、合作层次较浅。另外,一些企业反映“海河英才计划”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人现状,部分企业员工通过这一政策解决了留津户口问题,稳定性增强,但与北京相比,天津的高端人才资源仍是明显短板,吸引北京的高端人才来津工作,要付出比北京更多的成本才能弥补其放弃留京的机会成本。
3.3 金融服务支撑科技创新不足
各京津冀协同园区引入的企业普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研发和产业化资金支持,但科技型企业普遍“差钱”,且引入的企业普遍面临“注册时间短”“现金流水不足”等实际问题,在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时面临门槛要求,传统金融机构对高风险企业存在天然的“抗拒心理”,银行“抽贷”“断贷”情况依然存在,知识产权质押、投贷联动等新兴金融产品难以落地,科技金融机构和产品发展明显不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和融资晚”的问题依然是科技型企业集中反映的最突出问题之一。
3.4 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难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来,天津在人才引进、审批服务、创新券互通互认等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当前跨区域协同的合作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还未形成,企业引进后资质互通互认的瓶颈依然没有打通,自创区、自贸区的政策未能在更大范围内示范应用,缺乏类似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异地延伸监管”的创新政策,很多来津发展的科技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在天津难以获得应用场景落地和市场需求支持。
3.5 产业生态和“长三角”“珠三角”存在较大差距
京津冀协同创新园区引进的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普遍面临产业用地不足、生产厂房和办公场所不配套、上下游企业缺乏的问题,天津在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民营企业数量少、龙头企业少,缺乏类似“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完善的产业链条和上下游配套,难以对企业形成强烈而持续的吸引力。
4 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发展的对策建议
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以精准对接为手段、以重大任务为引领、以能力提升为重点、以体制改革为动力,集聚和利用高端创新资源,坚持集聚发展、高端发展、协同发展、合力发展的思路,加速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大力开辟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第二战场”。
4.1 加强产业协同,促进产业链协同升级
一是强化产业链招商。坚持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并重,打造专业化产业集群,形成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关联配套企业的产业链,建立京津冀跨区域的产业体系。尤其是要制定天津承接非首都功能的需求清单,引进北京的总部企业,如积极对接中石油、中交建等相关企业;强化“以商招商”模式,以驻津机构为重点,吸引更多首都总部或者二级总部、关联单位,围绕海洋、装备制造等领域,集中落户天津,形成产业的核心力量,抱团发展,形成创新集群和产业集群。
二是完善产业链配套。建设重点平台创新综合体,支持产业配套全程化,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知识产权、专利标准、中试生产、产品推广等研发制造服务,实现产业链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吸引首都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产业配套服务个性化,整合专业领域的技术、设备、信息、资本、市场、人力等资源,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高端化、专业化和定制化的增值服务。
三是推动产业链协同。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智能化平台,促进信息对称和有效沟通,促进精准对接、精准协同、精准落地;推动产业精准对接,组织开发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做好公共服务;引进首都的互联网企业、人工智能企业、环保企业,对接天津市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4.2 加强要素共用,促进公共服务协同升级
一是强化公共服务协同。进一步密切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保、通信等社会领域的合作,围绕产业园区打造产城融合新格局。引入首都优质公共资源。通过京津冀协同,引入首都的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等,提升天津科技园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医院共同体、教育共同体等。
二是加强招商落地服务。持续关注来津企业发展,用精准化、人性化服务帮助企业稳健发展,做好天津政策的“营销员”,制定更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政策措施,让“政策”不是用来“下发”的,而是实实在在服务于企业。尽量固定重点平台和相关区、部门的政府服务企业人员,可实行包联制,便于企业精准反映问题,也便于政府管理部门实时掌握企业情况、主动研究企业问题,精准为企业做好政策匹配,为其稳健发展寻找最优路径。应重视并加强窗口服务工作人员配置,调研中多个企业反映,天津的窗口工作人员与南方城市特点不同,一般窗口工作人员形象好、年轻、服务热情,但解决问题的经验和对政策整体把握能力欠缺;而南方城市的窗口工作人员一般年龄较大、经验丰富,对政策的全局性掌握上更有优势,天津市在深入推进“一制三化”服务改革中,可借鉴这一经验,将窗口的“接件员”逐步转化为“办事员”,把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作为服务好企业的重要抓手落细落实,做好招商引资的下半篇文章。
三是提升产业用地服务。产业用地较为充足是天津相较于北京创新优势之一,提供更为便利、公平的产业用地服务是天津较于河北省的优势之一。天津市应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投入和建设规模,建立创新型产业用房相关规定,规范配建比例和方式、地价标准等。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规范房源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发布,保证公开透明。对于符合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允许限期开发的闲置产业用地,可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价格原则上按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70%确定。
4.3 加强服务共享,促进创新服务协同升级
一是加强创新服务机构协同。注重发挥北京和天津各类科技社团组织、产业联盟、创新中介在创新要素对接方面的作用,促进形成重点平台创新服务链。支持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及京津冀科研院所联盟、京津冀创投联盟、京津冀众创联盟等三地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搭建的跨区域联盟组织建设,聚焦重点平台建设与发展。
二是加强创新人才协同。持续推动京津冀人才资质互认;建立首都高校学生暑期实习计划,吸引北京大学生来津实习;健全人才联合培养、专家资源交换等人才资源共享机制,联合举办京津冀科技人才培训班,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交流合作。
三是加强信息协同。优化整合区域科技信息资源,联合打造集展示、交易、投融资于一体的跨区域、综合性科研成果线上交易平台,实现科研信息网上实时发布,成果对接网上洽谈、网上签约交易等功能,探索对科研成果线上交易平台实施公司化管理。
四是加强创新成果协同。应在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中统筹建设中试基地,对接首都需求,吸引大批量、高质量的首都科技成果入津,进行中试、熟化和二次开发,将天津市打造成为“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形成“北京原创、天津中试”格局,与天津高新产业和科技企业需求深度对接,通过成果产业化和集聚化,就地熟化、就近转化,引领高新产业高质量发展。
4.4 加强政策创新,促进利益协同升级
一是强化政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专门的京津冀创新协同政策,加大人才、企业等引进配套政策突破力度,形成全国最有竞争力的政策高地。如高管税收政策,可借鉴珠三角由45%降到15%;创新优质轻资产企业融资方式,鼓励银行与行业协会合作成立担保公司,或由管委会提供优质企业名单,通过各种方式整合信息资源,缩小银行与信贷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充分运用好信贷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等,给予创新、创业和改革者最有力的支持。
二是深入实施场景示范。实施创新示范工程,开辟应用场景,支持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应用,推动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机制创新。把园区建设成为创新地标,把天津尤其是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建设成为创新的大实验室,面向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开展试验、示范,形成集成化的应用场景,将园区打造成为“创新地标” 和“产业地标”,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氛围。
三是积极打造创新生态。借鉴北京中关村创新生态建设经验,支持京津冀协同重点平台及所在地区集中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设计跨省市产业转移、跨省市技术成果转化的税收分享机制,地方GDP等主要经济指标分享机制,解决研发总部与生产基地分离、总部经济与异地纳税带来的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
四是强化政策服务。加强政策宣贯,可采用集中培训、上门宣讲、线上线下结合、编印政策资料和录制解读视频、通过行业协会和行政服务窗口等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政策。积极扩大政策支持范围,从支持“企业”调整为支持“产业”,围绕重点支持的高新企业和科技企业,将配套企业、关联企业纳入政策支持范围,进一步营造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