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2023-01-15曾劲松李忠菊肖开勇孙洪波任灵巧周素兰
曾劲松 李忠菊 肖开勇 孙洪波 任灵巧 周素兰
(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林局,四川泸州 646100)
农业是基础产业,也是朝阳产业。近年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广泛兴起,包括种养专合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等,是农业生产的一股新兴力量[1]。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建立“村集体+专合社+公司+农户”“专合社+基地+农户”“专合社+大户+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在当前农业生产中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但是,新型主体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面临很多困难,许多新型主体都处于亏损边缘,甚至退出农业领域。为此,笔者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开展了相关调查研究,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情况,提出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探索新型主体融资方式、加大新技术推广、大面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措施。希望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帮助新型经营主体提高自身实力,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使之逐渐形成当前农村经济发展新业态。
1 基本情况
泸州市龙马潭区是城郊区,区位优势良好,交通发达,全区土地面积333 km2,地貌属低丘陵地带,现共有耕地153.9 km2,管辖11个街镇,其中涉农街镇8个、村(社区)63个,农村人口11.0万人。
近年来,龙马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快速发展。据统计,龙马潭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新型经营主体共335家,包括家庭农场1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20家,成员总数7 862户。其中,种植业156家,占总数的46.6%,包括粮食16家、经济作物118家、林业22家;养殖业97家,包括畜禽70家、水产27家;种养结合51家,占总数的15.2%;服务14家(供销、农机、植保),占总数的4.2%;其他17家(联合社、分社、养蜂),占总数的5.1%。全区培育各级示范专业合作社60家,其中区级5家、市级36家、省级15家、国家级4家;示范家庭农场30家,其中区级15家、市级9家、省级6家;全区获“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9家。
1.1 总体数量稳步上升
近2年,龙马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从190家增加到220家,家庭农场从51家增加到11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从22家增加到2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数量在上升,领域也覆盖了酿酒高粱、晚熟龙眼、健康水产、特色蔬菜、园林花木等特色优势产业,传统农业粮食型向现代农业经济型转变趋势明显。
1.2 生产经营范围广泛
一是粮油方面,种植作物主要是水稻、玉米、高粱、红薯、花生、油菜、大豆、胡豆、芝麻等,复种面积达1.13万hm2;二是经济作物方面,种植作物主要是九狮柚、桂圆、花椒、葡萄、柑橘、黄金梨、蔬菜、药材、苗木等,种植面积达9 333.3 hm2;三是畜禽方面,养殖的畜禽主要是猪、鸡、牛、羊、鸽、鸭、鹅等,大部分达规模化生产;四是水产方面,主要养殖鱼、鳝鱼、龙虾、蛙等,为小范围生态清养。
1.3 多样化合作模式形成
龙马潭区农户、村集体、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公司在订单收购、土地入股、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方面持续摸索,逐步形成了“公司+专合社+大户+农户”“专合社+基地+农户”“专合社+大户+农户”“专合社+企业+农户”“村集体+专合社+公司+农户”等合作模式,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1.4 致富成效明显
近年来,龙马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逐渐发展成为连接市场与基地、农户的纽带,切实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例如大春生态渔业专合社,采用“专合社+大户+农户”模式,基本形成了水产生态养殖园区,带动周边群众发展养殖200 hm2,从业人员达1 065人,2017年按交易量返还合作社成员192.7万元,成员户均收入约高出本地户均收入1.2万元。
2 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查,龙马潭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行业发展单一,大多数只停留在蔬菜、瓜果等初级农产品的技术咨询、生产、销售层面,缺乏市场认可的深加工拳头产品,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深层次的原因是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基础普遍薄弱,生产经营面临多方面的困境。
2.1 发展动能不足
一是新型经营主体普遍反映土地流转困难[2],设施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繁琐,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用地通过审批比较困难。二是在用电、用水、信贷、项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还不够有力,大部分新型经营主体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质押物,融资门槛高。农业投资周期太长、融资困难、资金短缺,发展一、二、三产业严重受阻,农产品初加工难度较大,获得项目支持难。三是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年龄普遍较大,农资经营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批发商受教育程度情况不一,对新兴的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不熟悉,在市场竞争中显得力不从心。
2.2 运营质量不高
新型经营主体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产业链低端,上下游产业链接不上,产业红利未有效释放[3]。另外,大多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及专业合作社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无专业财务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多是家族式管理,未建立现代管理制度,规范运行不畅。农机外出服务作业面越来越窄,耕地面积年年减少,田土小而分散,大型机械作业不方便,小型机械作业效果较差。农机维修点普遍经营困难,每年销售补贴机械300多台;每个农机维修点农机维修年收入不到1万元,现基本以兼营其他机械产品为主。购买机械投入较大且使用率不高,全区有7862户新型主体,拥有全程农机服务的专合社仅有3个,大部分缺乏大型农业机械,当前春播前期准备工作需要租用拖拉机,受时间限制,人工费和成本太高。
2.3 品牌意识不强
目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的行业大多数停留在蔬菜、瓜果等初级农产品的技术咨询、生产、销售层面,产品附加值偏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未形成区域地标品牌效应。总体规模较小,大多数新注册成立的专合社成员在30人以下,缺乏做大做强的动力(示范社要求的最低成员数≥30人)。龙马潭区是丘陵区,田土面积较小且分散,排灌设施较差,目前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较少,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
3 建议
3.1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扶持力度
全面梳理中央、省、市、区在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费减免及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扶持政策和资金,落地落实政策,做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业担保贷款服务工作,鼓励并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提升规模效益。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性作用,把支农资金、涉农资金及其他开发项目捆绑使用,重点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基地建设、质量标准、检测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有效解决当前制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壮大融资难问题[4],让金融机构做好对农民合作社抵押担保贷款服务工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3.2 突出重点扶持,加强示范引领
按照“夯实基础、提质增效、示范引领”的思路,对全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宣传培训,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40个、家庭农场达到150个,建设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规范化家庭农场50个,进一步发挥专业合作社在助农、惠农方面的带动引领作用。鼓励开展生产基地和产品质量认证,帮助引导农民专合社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严格标准化管理,加强监督规范农副产品的加工生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名优农产品。
3.3 大面积成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夯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手段[5],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积极推进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全覆盖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应举国之力,集中力量加大力度改造中低产田,提升耕地生产能力、土地生产效率,达到“藏粮于地”的目的。
3.4 延长合作链条,提升发展质量
重点扶持和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联手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合同生产基地,把产品需求与农户的生产经营通过契约合同固定下来,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关系,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打造出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农户入股、建立风险基金、制定最低收购保护价、按农户出售产品的数量适当返还利润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广泛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专合组织与农户三方共赢,推动全区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增收。
3.5 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
开展粮食、经济作物的高产创建和攻关,提高生产水平,包括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机械推广,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及效益,使新型经营主体具有较好收益,节本增效,持续发展,真正实现“藏粮于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