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农村供水水价合理性浅析
2023-01-12高西义胡贵锦杨存祥
高西义,胡贵锦,杨存祥
(1.嘉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山东 嘉祥 272400;2.嘉祥县农业农村局,山东 嘉祥 272400)
农村供水作为社会化集中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供水安全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合理定价收费是维持供水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和长效的运营管理机制是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1 农村供水现状
嘉祥县地处鲁西南,隶属济宁市,行政区域97 516.28 hm2,总人口89.6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6.69万人。全县农村供水于2008年在山东省内率先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2009年以后,逐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现了由原有的单村供水、联村供水等小规模供水向集中连片、跨区域的大规模、集约化供水的转变;2019年迄今,全县依托阿城、青山、东城、老僧堂、梁宝寺等五大水厂,新增设输水管道47 km,加密配水管网510 km,改建完善村内用水管网4 810 km,配套安装智能化水表约14万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供水企业运营管理,基本形成了“同质、同源、同价”的农村供水服务格局。目前,入村率100%,入户率100%,水费收交率91%以上,工程完好率95%以上。
2 现状水价体制存在问题
尽管嘉祥县实现了规模化的农村供水,年供水1 200万m3/年,供水能力1.33 m3/s,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供水需求,预售水收费系统比较完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也较高,但依然存在执行水价偏低、水价机制不健全、供水工程“吃老本”等现象。
2.1 现行水价低于供水成本
2.1.1 现行水价
嘉祥县农村供水水价使用3种类型进行分析计算和批复,形成了现行的农村居民供水水价2.50元/m3、乡村工业供水水价3.40元/m3、机关事业单位供水水价3.40元/m3的水价体系[1-2]。
现行水价分析计算是按《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6〕10号)的规定执行的,水价由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净资产利润和税金构成。其中,生产成本包含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期间费用包含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净资产利润和税金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9号)。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部分,运营管理单位仅计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取企业利润的25%;对非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部分,除企业利润25%的所得税外,计列营业额10%的增值税。
2.1.2 现行水价不合理性分析
1)水价构成计列漏项。按照现行规范、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3]。农村供水工程供水成本由供水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其中,供水生产成本包括原水费、原材料费、动力费、职工薪酬、日常维修费、废水和污泥处理费、水质检测费、大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其他应计入的生产成本;费用包括供水单位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销售和财务费用[4]。特别指出的是:供水成本除供水运行成本(由原水费、原材料费、动力费、职工薪酬、日常维护费、废水和污泥处理费、水质检测费、其他生产成本和费用构成)外,还应包括大修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费[5]。嘉祥县农村供水计算供水成本时,漏列了大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水资源税等,人为减小了供水成本。
2)水价计算利税混为一谈。嘉祥县农村供水水价计算采用下列公式:年销售收入-年生产费用年期间费用=年利润及税金。其中,年销售收入是在假定一个水价基础上产生的,税金(仅指企业所得税)按企业利润的25%或20%计列就成了相对定值[4][6]。如果用此计算方法进行试算,得出的企业利润不一定在合理范围内。
3)缺乏用水户的水价承载力科学分析。用水户(主要是农村居民)对农村供水水价的承载力(承受能力)是判断执行水价是否合理的主要指标之一,包括客观支付能力和主观支付意愿两个表征[7]。有资料表明,农村居民对水费支付能力一般可控制在总支付能力的3%以内则视为合理。嘉祥县农村供水工程现行水价计算缺乏用户承载力科学合理分析这一环节。
2.2 供水定价有片面迎合“民意”的误区
长期以来,不少人认为水是大自然的馈赠品或恩赐品,自然降水或汇流入江河湖泊以及沟渠坑塘等地表储存,或渗入地下储存,用廉价的劳动即可获取,水根本不属于商品。按此逻辑,农村供水以及其他形式的供水根本不需收费,祖祖辈辈吃水不交钱是天经地义的。受上述思想影响,部分部门领导和政府官员也认同农村供水不应收费或收费“点到为止”的观点。既然农村供水工程可看作“应有的福利”“惠民工程”,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不收费或少收费也就习以为常。这是水价不计成本或少计成本的根源。
2.3 低于成本收费弊端诸多
2.3.1 拒交水费的“霸王水”
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嘉祥县域有不少的高氟区,享受国家“除氟改水”的政策,由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免费打防氟井,村集体免费统一供水,部分人养成了“吃大锅水”的习惯。实施规模化集中供水之后,个别人对供水收费不理解,拒交供水水费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初期乃至现在时有发生;有的用户绕开水表私自接水偷水;更有甚者私接水管灌溉农田,造成水源源浪费,给供水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3.2 用户节水意识不强造成浪费
部分用水户不珍惜水,不节约水,管网末梢和水嘴滴漏虽显而易见但却无人问津。更有个别用水户有“长流水”现象。
2.3.3 维护、零修不及时,大修无着落
低于运行成本收费,尤其低于制水成本收费,势必造成日常维护和必要的零修不及时,跑、冒、滴、漏现象频发,管网漏失率高,最终导致失修严重,效率低下。不计提或不足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大修理费,必然导致大修理费无着落,不仅缩短了工程寿命,更无法进行扩大再生产。
3 对策及建议
3.1 规范制定水价
3.1.1 科学合理计算水价
根据现行国家政策,执行现行行业规范、规定和地方法规,合理定员、定员工薪酬(目前员工待遇过低),把漏项的大修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水资源税等费用计列入成本,合理合规计取运营企业利润。同时,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分析制定水价。
笔者对嘉祥县现状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进行分析计算,认为合理水价:农村居民生活用水3.30元/m3,非居民用水3.90元/m3。
3.1.2 合理分析用水户承受能力
用水户的承载(承受)能力,是指主观上的“该不该交纳水费”即对交费的认可(心理承受)和客观上的“交纳多少水费”即对水价认可(经济承受)两个方面。根据已有的成功经验,承载力分析可以采取民意调查和听证会的方式,或者两者并用。
民意调查方式注意的要点:首先,发放明白纸,具体说明供水之水是商品,其成本构成要素,水价构成要素,水价制定的依据等;其次,在此基础上,调查用户对现行水价,乃至今后一定时期拟执行水价上涨(包括不同时段涨幅)的可接受程度;再者,收集有何好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注意要点:一是听证会成员构成的代表性。包括不同类型的用水户、供水经营管理者、主管及监管部门、社会监督、物价部门、政府层面等相关各方代表,注重各方代表成员的代表性和可信赖程度。二是现行水价和即将变更水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与会各方阐述意见,可进行必要的见解辩论和探讨。三是形成共识。按照运行管理单位合理盈利和最大程度惠农原则,求同存异,找出可行的结合点。
3.1.3 依程序制定水价
在上述程序进行完毕,由物价主管部门、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县级政府签发实施。实施意见应当载明原供水价位废止、新价位执行的时间点及新价位执行时段等。
3.2 适时调整水价
农村供水水价受市场调节价格波动是供水作为商品的固有属性,其个性是指农村供水兼存社会公益性和市场收益性。这就要求随着国家政策、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规范、规定的调整,随着市场经济调节而发生的供水成本构成因素、税费等的变动,而应适时调整供水水价。当处于维持社会稳定必要时期,实收水价低于供水成本时,应当经政府审核后实行相应的政策性补偿(补贴)。
3.3 健全运行管理及监督机制
首先,从运营管理角度讲,组成较为稳定的运营队伍,保障其必要的薪酬待遇,是做好农村供水工作的首要前提。其次,强化主管部门职责,明确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做到监管到位,保证供水安全,收费合理。第三,实行农村供水执法执纪的联动机制。对于供水方、受水方等违规违纪现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联合执法,快速查处,及时纠偏,保证农村供水的公益事业不可亵渎性和商品服务的合法合理性。第四,建立健全供水价格公示制度,实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提高水价政策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4 城乡供水一体化
随着乡村振兴事业的大力发展,城镇化率逐步提高,国家政策将在近期内取消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差别。对于集中供水事业也应与时俱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势在必行。只有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行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统管,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质、同源、同价、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