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先行的主力军
2023-01-11卓勇良
文/卓勇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原所长、浙江省信息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研究员
浙江民营企业崛起于体制突破、强盛于体制建构、增强于体制深化,共同富裕是浙江民营企业新的历史责任
区域发展写在大地上。1996年,第一次在日本农村看到一幢幢漂亮小楼,有一点小震撼,非常羡慕。没想到现在杭州周边也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相似景象。更令人欣慰的是驱车离开杭州一二百公里,肉眼看到的差距并不是太大。1990年,浙江农村人均收入最高5县市是最低收入5县市的3.6倍,2021年缩小至不到2倍。
浙江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浙江农村人均收入1990年超越天津、2013年超越北京,持续居上海之后列全国第二。浙江城镇人均收入2001年超越广东后持续居全国第三。浙江城乡收入倍差2007年达到最高值(2.5)后持续降低,2021年降至1.94,居全国第三,但居前两位的天津、黑龙江有不可比因素,浙江城乡人均收入倍差实际应是全国最低。
民营经济是浙江共同富裕的主力军。对全国28个省份的相关分析表明,如没有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浙江相对较高的农村人均收入,以及相对较低的城乡收入倍差,都不可能有现在这样的水平。黑龙江、吉林的民营工业比重均不到50%,这两省的农村人均收入约为浙江1/2,而全国民营工业比重最高的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是全国农村人均收入最高的省份。
回顾浙江民营经济与市场化关系,可归纳为三个重要发展阶段,这或许可以理解为浙江民营经济推动共同富裕的三个重要阶段。
一是民营企业崛起于体制突破。回溯到上个世纪60年代浙江乡镇企业的发展,也是突破了1962年发布的“农业60条”中不能办企业等局限。至于个体私营企业,当时更有重重阻碍。同事小李多次跟我讲过一个故事,当时他经常送货的一家余姚企业生意很好,有一次他问老板为什么不多招人,做大一点。老板说,雇工8人就是剥削,我已雇7人,不能再增加了。如今来看,恍若隔世。
摆脱贫穷成为突破体制的重要动力。1978年,浙江农民从集体分得的人均收入仅90.5元,青田县1979年仅为36元。正是在这种难以想像的贫困之下,当年一些地方发展民营经济,具有“三不一易”特点,即不需理论分析论证、不必顾虑有人反对、不会引起较大争议、易于相对较快推进。
二是民营企业强盛于体制建构。浙江的市场体制建构大致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进程,即在民营企业创办发展的同时,一种不同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自然而然地确立发展起来了。浙江工业化由并重而进的两方面组成,一方面是民营企业发展,另一方面是市场体制建构,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难以分离。这也正是浙江发展区别于上海、江苏和广东的重要特点。
创业致富成为市场体制建构的基本动力。对浙江农民来说,他们最初创业仅为改善一下个人及家庭的福利而已。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民营企业迅速带动一方富裕。基于这一状况,浙江形成了所有制改革一马当先的较快进程。
三是民营企业增强于体制深化。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实施“八八战略”以来,浙江民营企业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实施发展转型,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2011年以后,全国若干主要经济指标断崖式回落,浙江民营企业主动收缩、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建构新发展时代的新均衡,生产经营继续走在全国前列。2011年至2021年,全省GDP年均增长7.3%,比全国高0.6个百分点,杭州GDP年均增长则又高于全省。所有这些都显示着民营经济大省及大市的新活力。
共同富裕是浙江民营企业新的历史责任。浙江人均GDP目前仅为美国的1/4,必须“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浙江民营企业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新发展的关键在于,一如既往地信心满满,强化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而政府则要继续建立令民营企业足以长期稳定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劳动生产率较快增长,促进社会不同群体收入实现相对较快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