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解决财政困难的做法与启示
2023-01-10黄铁苗
陈 曦,黄铁苗
(1.肇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肇庆 526061;2.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广东 广州 440100)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以史为鉴,才能开创未来。在建党百年华诞之际,回首筚路蓝缕创业路,不仅是对光荣传统与精神谱系的弘扬与继承,更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光明前景的展望。
五四运动的开展引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展,此后我国的马克思主义与俄国经验在中国迅速传播。中国工人运动的兴起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推动了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新的革命领导核心由此产生。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中国共产党从53名党员与嘉兴南湖的一条小船,迅速成长为控制600万平方公里土地(建国时西藏、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尚未解放),党员448万人的大党。在惊异于中国共产党快速取得的伟大成就时,不禁要问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能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对于这一问题,已有研究的观点主要包括三点:一是统一战线;二是武装斗争;三是党的建设,即“三大法宝”[1]。对于这一观点,学界的认识较为统一,已有研究大多以这三点作为答案。除此之外,革命的物质保障问题也不应忽略,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没有物质保障是难以实现革命胜利的。党的建设、统一战线的建立与发展,特别是武装斗争都要以经济为基础。诚如毛主席所说:“我们不能饿着肚子去‘正谊明道’,我们必须弄饭吃……离开经济工作而谈‘革命’,不过是革财政厅的命,革自己的命,敌人是丝毫也不会被你伤着的[2]465。”由于内外反动势力的压迫,资金来源有限,中国共产党及其武装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大多数时间的财政状况都是困难的。从建党初期各地党组织建立与刊物(如《新青年》)运营的经费缺乏到1927年后由于封锁造成的物质短缺都可说明我党当时困难的财政状况。那么,在物质条件困难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是如何克服财政困难,从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
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发现,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各个时期,由于革命环境的变化,我党解决财政困难的方法存在较大差异。本文将分两个时期对其进行梳理,并得出启示。
二、依赖外援时期(1920—1927)
从1920 年各地酝酿并建立共产主义小组,到1921 年9 月前,我党的财政来源非常不稳定且捉襟见肘。如1920年12月,李汉俊接替去广州的陈独秀任中共上海支部书记。但由于经费无着,李汉俊让包惠僧去广州请回陈独秀,或将党的机构迁至广州,以解决党在上海的经济困难。连包惠僧南下广州的15元路费都是临时找人借的[3]。如《新青年》作为中共上海共产主义小组的机关报,其内容应是较为审慎严肃的。但是,由于经费的短缺,编辑部不得不在刊物中刊登一些俗气的商业广告,从而造成了读者不满[4][5]。即使这样,由于经费无着,《新青年》也不得不于1922 年7 月休刊。又如中共一大时,陈公博汇报说:“我们感到最遗憾的是缺少钱。《劳动界》停刊了,两个工人工会也得停办。因为:第一,经费困难;……我们的机关报是《社会主义者》日报,该报每月需要七百元,很难继续下去[6]。”造成这一境况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党费的收入十分有限。党员多半或收入较低,或根本没有稳定收入。再加上中共早期党员人数很少,“一大”时只有53 人,能交党费者不多,即使大半都能按规定交纳,总的数量也极其有限,根本不足以维持党开展各方面工作的现实需要[7]。另一方面,由于陈独秀对于中国革命独立性的担忧,1921 年9 月前,党内对于共产国际的援助也抱有抵触情绪[8]。所以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虽然接受了一些共产国际的援助(如对《新青年》的短期资助,对一大召开费用的支持),但数量较少且不稳定。
1921年9月后陈独秀对于共产国际援助的看法发生了重大转变。当时陈独秀被逮捕,中共设法救援,却拿不出保释金。后来靠共产国际派驻中国的代表马林支付5000元保释金,才将陈独秀救出。并且这一事件后马林也表示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的关系并非上下级,在日常工作中的关系是“商谈”,而非命令[9]。自此,中国共产党开始较为稳定的接收来自共产国际的援助。1922年6月30日,陈独秀给共产国际提交的报告中写道:自1921年10月起至1922年6月止,由中央机关支出17655元;收入计国际协款16655元,自行募捐1000元[10]。由此可见,当时我党解决财政困难的主要方式是接受共产国际的援助。尤其1925年“五卅运动”后,中国共产党影响力大幅增强,党员数量从“四大”时不足千人,到1926年猛增到万人规模,共产国际给予我党的援助也随之增加到6000元每月。随着北伐战争的爆发,我党的活动强度进一步提高,经费需求也随之增长,到1927年初,共产国际安排中国共产党的预算经费已达12万元[7]。
综上可见,我党在1920年到1927年这一时期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共产国际的资助。但这一资金获取形式也对当时我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这一负面影响主要指的是经济上不独立而受制于人。虽然为劝说陈独秀接受共产国际资助,马林曾表示由中共完全负责中国工作,共产国际只是与中共就相关政策进行商议。但在后来的实践中,却并非如此。在马林看来,作为共产国际的代理人,驻华代表对中共中央进行“监护”是符合国际共运逻辑的,维护共产国际内部党的纪律也是无可厚非的,于是其在指导方式上往往采取“居高临下”“藐视中央”的态度,甚至在遇到党内不同意见时就以所谓“小组织问题”进行压制[11]。到了鲍罗廷驻华时期,这种专断的指导方式更是进一步演变为包办一切的家长制作风[12]。由于共产国际驻华代表对中国国情认识的不深刻,很难保证这种“一言堂”式的“指导”方式不对中国革命形式出现误判并做出错误决策。共产国际与驻华代表的右倾投降主义与妥协政策对大革命的失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从依赖外援到手段多元化(1927—1949)
1927年后由于革命根据地的建立,我党解决财政困难的手段逐渐多元化。概括来说就是开源与节流两方面。开源包括通过多渠道获取外援,适当的土地政策,自力更生的经济建设三种方式增加财政收入。而节流则是通过勤俭节约与反贪腐两种方式堵住财政损失的漏洞。
(一)多渠道获取外援
1927年到1934年长征之前,外援依然主要以共产国际的援助为主。据统计,1927年共产国际共向我党提供133.2674万卢布、30.4万美元援助;1928年为 25.5 万卢布、27.1352 万美元;1929 年为 22.664 万美元;1930 年为 23.33 万墨西哥元、8.9 万美元;1932年为2400金卢布、10.5016万美元;1933年为14.7216万美元;1934年为10万卢布、9.7216万美元、5万墨西哥元[13]。这一时期虽然共产国际依然在给予我党援助,但援助额度并没有随着革命形式的推进而扩大,相反还在逐年收缩,并且也十分不稳定。如1930年5月14日,中共中央写信给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说停拨1930年5月、6月经费,给中共中央工作带来困难,要求继续给中共拨出经费[14]142。6 月25 日,向忠发写信给在莫斯科的周恩来,告知“最近三个月我们没能从任何地方搞到钱, 而远东局正式通知我们说, 它无法提供帮助”[14]208。1933 年 8 月 11 日,中共上海中央局负责人李竹声给皮亚特尼茨基和王明发电报说:我们的财政状况很危急,7 月我们只收到61900 法郎和2000 元,我们不得不停止联系和把机关人员压缩到最危险的极限[15]。除此之外,接受共产国际援助也使李德与王明在党内成为领导者,为后来我党陷入左倾机会主义路线以及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埋下了伏笔。长征期间,由于四处转战,共产国际的援助完全断绝。直到1935 年11 月才重新建立联系。1935年后,我党又断断续续从共产国际处累计收到一百余万美元[16]。
但此时,共产国际的援助已不再是我党获得外援的唯一方式。由于统一抗日,1936年到1940年期间,国民政府的拨款也成为根据地外援收入的一部分。国共一致抗日初期,陕北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仅有4.5万人,国民政府拨给军费63万元法币,尚可支撑。但八路军扩张速度极其迅速,到了1940年,部队已扩张到40万人。但国民政府所拨给之军费却只增加到75万元[17]。并且1937年后,法币贬值迅速。1937年抗战初期,100元法币可以购买两头黄牛,而到了1940年则只可以买到一头牛犊。毛主席在《边区的货币政策》一文中曾写道:“在抗战最后胜利之前,法币一定继续跌价,法币有逐渐在华北灭迹之可能。”[18]
边区政府经费需求的渠道中,国民政府的经费支持作为一种外援方式显然不能满足其巨大的需求。因此,必须开拓更广泛的渠道获取外援。除国民政府拨款外,边区政府的外援还包括了爱国华侨与国内爱国人士对共产党武装的大力捐助。抗战开始后宋庆龄组织的“保卫中国同盟”与“中国工业合作国际委员会”共募集捐款约500万美元,大部分支援了中共抗战。据陕甘宁边区的统计,仅从1938年10 月至 1939 年 2 月的 5 个月时间里,海外及后方捐款共达法币130 多万元。另据八路军供给部的统计,从1937 年至1941 年,各部队上缴的捐款有账可查的共为892.4 万元[19]。虽然上述外援方式能够极大的改善边区政府的财政状况,但这一途径缺乏稳定性。1940年后,国民党反动派慑于共产党武装的发展速度,不仅不再对八路军拨给军费,还对边区政府施行严格的封锁政策。虽然我党通过地下交通仍然能获得部分外援,但外援获取难度大大提高,外援资金急剧减少。
(二)适当的土地政策
从井冈山时期开始,我党通过一系列土地政策获得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从土地政策获得的财政收入可分三个方面:第一,通过没收地主、军阀、豪绅、反动派的财产直接获得收入。在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经济来源是到江西去捉土豪,捉到一个至少几百元,多或几千元或万元”[20]。这一点在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土地法》中亦有明确说明。第二,在1928年《土地法》中规定竹山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不予分配给农民,所得收入归政府支配[21]。到1931年《中华苏维埃土地法》中则进一步规定森林、牧场、江河等公共资源归政府管理。这些森林、江河、牧场资源也直接为根据地提供了资金来源。第三,则是通过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促进其生产,进而获得税收。1928年《土地法》中对税率进行了明确规定,土地税率分为15%、10%、5%三种[21],一般按照百分之十五征收,遇到特别情况或天灾可减免土地税。农民群众的土地税率负担由以往地主豪绅的60%以上下降为红色政权的20%以下,农民生产积极性急剧增加,淳朴的农民群众在交纳税额粮食之外自愿捐赠大量粮食作为红军军费[22]。由于采用轻徭薄赋的税收政策,税源随之增多,充实了苏区的收入来源。
1935年10月到达延安,短暂施行了井冈山时期的土地政策后,我党的土地政策就根据革命形势的需要发生了一系列变化。1935年12月开始,对富农的土地,不再没收[23]。1937 年 2 月,发表《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后则对地主的土地也不再施行一概没收政策,只对大地主并当汉奸者的土地与财产进行没收[24]。这些土地政策显然对陕甘宁边区的财政收入十分不利,但却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
直到解放战争时期,我党才重新施行与井冈山时期相似的土地政策。1947年10月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森林、矿山、河流等公共资源归政府管理。除与井冈山时期土地政策意义大致相似外,这样大规模的分地运动,亦使一些出身贫苦的国民党基层官兵家庭受益,极大的瓦解了其斗志。
(三)自力更生的经济建设
我党在井冈山与延安时期的经济建设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自力更生发展生产;二是活跃贸易;三是建立配套的财政与金融机构。
1. 自力更生发展生产。井冈山时期与1940 年后,国民党反动派长期对根据地施行封锁政策,大量的根据地所需物资需要靠当地自己生产。井冈山时期,通过土地法没收地主土地,极大地提高了根据地军民的生产积极性。土地税收基本可以解决红军的吃饭问题。后来提起这一时期,毛主席说:“那时,因为江西农民比较富庶的条件,还不需要我们自己动手解决粮食。”[2]495但到了陕北后,情况又有不同,虽然通过保障土地私有制,解决贫苦农民耕牛、农具、肥料、种子的困难,以及奖励移民的方式鼓励根据地群众发展农业生产。仅1941年便开荒六十万亩,增加粮食产量四十万担[25]。但由于八路军发展迅速,光靠根据地群众生产依然不足以弥补根据地庞大的开支。由于税负沉重,当时甚至发生了诸如“雷公事件”这类事情。这使党中央开始思考给农民减负的问题。具体方法就是开展自力更生的大生产运动。
为了积极响应毛主席1939年在干部动员大会上提出的“自己动手”的口号,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就这样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了。据《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所述:从井冈山时期开始,中共中央就在江西苏区建立了一部分公营工商业(如公营商店、药店、被服厂),并鼓励各机关学校种菜养猪,补助伙食。1938年,陕北的留守部队就开始小规模的进行种菜、养猪等农副产业的生产了,其目的是改善战士生活。但1941年后各单位的生产行为就不仅是为改善吃穿问题了,而是要解决迫切的财政困难[2]460-462。
最主要的办法就是军民开垦荒地。1942 年边区军民开荒21万多亩,1943年增加到77万亩,1944年又猛增到120 多万亩。到1945 年,边区军民大部分做到了“耕三余一”,即种三年地,打的粮食够四年吃,部分还做到了“耕一余一”[26]。除此之外,边区的政府、部队、党政机关还分阶段发展了工业、商业。到1943年,公营经济所汲取的财富已经超过了人民群众缴纳的粮食与税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2]459。
2. 活跃商业。根据地的财政困难不仅限于吃饭穿衣的问题,还包括工业品的匮乏。根据地一方面需要通过贸易打破封锁,直接获得工业品。另一方面需要通过贸易所获得的利润与税收(公营商业直接获得利润,私营经济可提供税收)充实财政,进而购买根据地外的工业品。
井冈山时期的做法是扫除国民党反动派的层层关卡,兴办圩场与公营商店,鼓励贸易。扫除关卡障碍为根据地的贸易提供了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根据地建立并活跃了圩场经济。如在黄洋界兴办红色圩场,施行低税收政策,吸引了大量白区的商人带着急需的药材、盐等进入红区[27]。又如改造的草林圩场也非常活跃,“草林圩上逢圩日(日中为市,三日一次),到圩二万人,为从来所未有。”[28]
到了延安时期,贸易则更加成为根据地解决财政困难的重要手段。毛主席在1941年指出:出入平衡是解决边区财政困难的关键,如能使畜牧业与商业繁荣,收取一定数量的羊税与商税,则财政问题基本可以得到解决[29]。为实现贸易目标,延安时期的做法是通过轻税率吸引商人。陈嘉庚访问延安时,南汉宸对他说:“我们支持本地商人和外面商人在边区做生意,对他们办的商店抽税很轻很少。”[30]以边区重要的财源——盐为例,边区盐税最低时仅占盐价3.1%(1943年6月),多数时间盐税占盐价5%-6%[31]。可见边区税率是十分低的。
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还非常注重民族资本家在根据地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如1940年10月毛主席写给胡服、陈毅的信,就着重提到要邀请民族资本家参与根据地经济建设[32]。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则更加明确的提出:“发展工业生产与商业流通,奖励私人企业,保护私有财产,欢迎外地投资,实行自由贸易……欢迎海外华侨来边区兴办实业。”[25]等一些列鼓励民族资本参与根据地建设的措施。这些措施为根据地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
3. 配套财政与金融机构。从井冈山时期到延安时期,从1928 年《土地法》的完全公有化,到鼓励小商业,再到后来鼓励民族资本参与根据地建设。经济形式是在不断增多的,必然带来经济管理的复杂化。这就要求我党建立与之匹配的机构,以制定相适应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并对根据地的经济进行管理。由此,我党成立了一系列高配置且相互协调统一的经济管理机构。井冈山时期的财政与金融机构还较为简单,财政机构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作用就是发展农业生产与收税。金融机构则以1932年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银行为代表,由毛泽民担任首任行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银行成立后,推行银本位货币制度,规定一元纸币等于一个银元[33],并且尽可能避免纸币的滥发。毛主席强调:“国家银行发行纸票的原则,应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财政的需要只能放在次要的地方,这一方面的充分注意是绝对必需的。”[34]这一系列做法稳定了苏币的地位,促进了苏区经济的发展。
延安时期,贸易、生产、货币等关系更加复杂。中国共产党则更加注重财政与金融机构的建设。各种财政与金融机构由林伯渠、贺龙、陈云主导的财经委员会统一领导,制定陕甘宁边区与晋绥根据地财经政策并调整税收、货币、贸易关系,使边区财政手段与货币手段的运用能够紧密配合。如南汉宸主导的边区财政厅在皖南事变后,陕甘宁边区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通过“三板斧”①第一,纠正“片面施行仁政”的作法,组织征粮工作;第二,集中收购陕甘宁地区生产的食盐,实行专卖,严禁走私,集中对国统区交易;第三,经营“土特产”,以陕北土特产从国民党地区交换过来了大量革命所必不可少的军用和民用物资。,迅速稳定了边区的财政状况。又如陕甘宁边区银行则比井冈山时期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银行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这一作用不仅体现在发行货币,抵消法币贬值的影响。还为陕甘宁边区的工商业发展提供了贷款,为这些行业度过艰难时期提供了重要保障[35]。除此之外,陕甘宁边区银行还为后来新中国金融事业(如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与人民币的发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人才支持。
(四)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我党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也是新民主主义时期钱少而够用的重要保障。从井冈山时期开始,包括毛泽东、朱德等领导人多次指出,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是我党的优良作风。在这个精神的鼓舞下,我党在井冈山开展了“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革命和战争事业”的节省运动。据统计仅1934年4至7月,中央各部在扩大红军和保卫队员6万多人需增加开支的情况下,反而节约了150 余万元[36]。节约精神在之后的革命战争年代一直被发扬与传承。如1941年6月毛主席给林伯渠信中说:“凡必不可免之钱,予以慨允……其原则就是‘必不可免’四字”。[37]再如毛主席多次提到精兵简政问题就是对节约思想的发展。精兵简政就是要通过精简机构与人员,达到减少开销,充实基层生产的目的[38]。到七届二中全会时,毛主席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两个务必”,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领导人以身作则是我党勤俭节约、艰苦风斗精神能够长期保持的重要保障。正如斯诺在《西行漫记》中所写:做了十年红军领袖,千百次的没收了地主、官僚和税吏的财产,他所有的财物却依然是一卷铺盖,几件随身衣服。
(五)打击贪腐,保持廉洁
打击贪污腐败是我党的传统手段。自井冈山时期“三大纪律”的提出,就奠定了我党我军始终对贪腐保持零容忍的传统。如井冈山时期的谢步升案、左祥云案、唐达仁案就是明证。延安时期依然如此,《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对共产党员贪污治以重罪,并提出俸以养廉原则[25]。又如1940 年陈嘉庚访问延安后说:“县长既是民选,官吏如贪污五十元者革职,五百元的枪毙,余者定罪科罚,严令实行,犯者无情面可袒护优容。”[39]
这说明,我党对于贪污问题的态度是坚决的,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纵观革命战争年代,因为对贪污的高压态势,我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极少出现。这不仅封死了由贪污腐败造成财政损失的口子,也塑造了我党廉洁奉公的形象,与贪腐盛行的国民政府形成鲜明对比。这是我党能够获得社会各界同情与支持,取得革命最终胜利的重要原因。
四、启示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上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解决财政困难的措施和精神对于我们今天仍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坚持自力更生与财政来源多元化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经验说明,财政来源过于单一,容易被人“卡脖子”。只有靠我们自己发展壮大,才能够从根本上把握自己的前途,而不受外来干涉。如今,随着我国国力的快速增长,西方国家越发害怕中国向全球产业链顶端攀升,对我国围堵也越发明显。芯片封锁、中美贸易战、疆棉事件等不胜枚举。这与1940 年后国民党反动派对我根据地封锁何其相似。可以预见,西方对我国经济的打压还会进一步升级至全产业,并且这一压力将长期存在。在此境况下,以前依赖西方市场的老路将会越来越难走,必须使经济发展动能多元化,并做好过苦日子的准备,发挥自力更生精神,才不会被人“卡脖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40]自主创新是攀登世界高峰的必由之路。只有自己掌握自己的经济命脉,才能“从实力地位的角度出发”,维护我们的利益。
(二)继续发扬勤俭节约与艰苦奋斗作风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是我党在革命战争时期能够战胜财政困难的重要原因。这不仅为革命事业节省下了大量资源,也使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根植于我党的精神谱系之中。对比革命战争时期,我国财政状况已大大改善,但国大则事多,仍然有许多领域(如三农、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国防投入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然而,当前一些干部群众勤俭节约思想逐渐淡化,出现奢侈攀比现象。这不仅极大的浪费了资源,同时也在消磨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的意志。需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41]为实现接续而来的伟大目标,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乘势而上、再接再厉。
(三)坚决筑牢反贪污腐败的制度笼子
对贪污腐败现象的坚决打击不仅是防止资源流失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执政能力,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更是共产主义政党的应有之义。在革命战争时期,如果放任贪污腐败现象,那么我党的先进性便无法体现,就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便无从谈起。
在目前复杂的全球化形势下,腐朽文化也在不断影响着我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一些党员干部在这些因素的冲击下消极腐败、脱离群众,这对党的执政能力与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42]历史也多次证明腐败是能够亡党亡国的。因此,经济越是发展我们越要对腐败保持高压。革命战争年代对贪腐严格立法、严格执法,筑牢制度笼子的做法对今天仍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四)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上述革命战争时期解决财政困难的一系列做法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如果没有党的坚强领导,面对当时艰苦卓绝的环境,自力更生、发展经济、保持党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与清廉作风等都无从谈起。历史也反复证明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与国家的发展不能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如今我国虽然已跃然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所面临的是更加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远远超过了革命战争时期。面对复杂的国内国际经济环境,更加需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我们实现更加富裕、全面的社会主义强国目标的根本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经济工作是中心工作,党的领导当然要在中心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43]这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