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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庭美德的传承与转化

2023-01-09王越芬关媛媛

理论探讨 2022年6期
关键词:美德中华民族价值观

◎王越芬,关媛媛

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150040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1]着重强调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这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信的坚定表达。我们对中华文化的自信不仅深藏于天人协调的心性血脉,更直接表现为言传身教和修身齐家的精神塑造。家庭是中华民族“兼济天下”重要观念的培育和实践场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家庭美德的涵育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庭美德的基本含蕴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是调节家庭内部成员以及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人际关系的行为要求,是家庭生活领域的道德规范,成为家庭生活幸福美满的精神滋养,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有着重要作用。

中国人自古重视家庭和家庭道德,在中华传统道德中,家庭道德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商君书·画策》说,“皇帝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匹配之合”,强调了君臣、父子、夫妇的道德规范。《周易·彖传》指出:“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家正而天下定矣。”认为治理家庭,只要家庭成员各守正道,家道就正了,进而天下就安定了。中国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儒家道德尤其是由孔孟所确立的以夫妇、父子、兄弟人伦为重的人伦思想,更是首先从家庭讲起,再推衍到整个社会。孔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也!”(《论语·学而》)孟子将孔子之言进一步发展,认为:“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先贤们把家庭中的“事亲”“从兄”视为一切根本至善的美德,并用家庭道德中的“孝悌”原则处理社会关系。流传至今的《礼记·礼运》提出“十义”的人伦要求,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为人之义也”,更是阐述了传统家庭伦理的基本精神,足以见得传统家庭道德教育为后世家庭美德教育提供了基本的参照。中华民族美好道德的传承,家庭的作用不容小觑。通过人们对传统美德的追求与推崇和统治阶级的提倡与推行,家庭道德教育逐渐成为我国传统社会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传统家庭美德是经过几千年历史的形成发展并随着时间慢慢沉淀下来的道德精华,其蕴含的德育思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立身之道:勉学立志、崇德修身

我国古代家庭非常重视子孙后辈的读书教育,提倡勤学、勉学、早教,蒙以养正,修身养性,立志成为谦谦君子。立志是修身的基础,人无志不立,立志才有明确的目标,才能谈得上读书、进德、做人。传统家庭美德强调立志当高远,百折志不易。在崇德尚学方面,孔子特别重视志学和强调好学,曾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论语·学而》)。这是孔子对自己提出的修身要求,即吃食不求丰盛,居住不求安逸,做事勤勉,说话谨慎,以有道德学问的人为榜样来端正自己,勤学好问,尊师重道。诸葛亮提出“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诫子书》),突出强调才干来自学习,勉学立志、崇德修身的立身之道。《颜氏家训》记载:“自古明王圣帝,犹需勤学,况凡庶乎。”以帝王勤学好思的示范行为来警示百姓更要时刻勤奋苦学。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倡修己、修身,认为只要把家庭有效地管理起来,就可以稳固社会结构,国家功能即可得到良好发挥。

(二)齐家之术:慈孝为本、勤劳俭节

传统家庭以父子为轴心,推及家族代际亲属之间。《韩诗外传》云:“夫为人父者,必怀有仁慈之爱,以蓄养其子,抚循饮食以全其身,及其有识也,必严居正言以先导之,及其束发也,授明师以成其技。”在古代,父母对子女施以“慈道”,子女对父母则要尽以“孝道”。父母应承担严格教养子女责任,子女则对父母尽尊敬赡养义务。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坊记》)孔子也说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可见,在“尊亲”和“养亲”之中,“尊亲”首屈一指。《诗经》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强调作为子女对待父母温良尊敬、委婉柔顺,是因为对父母拥有天然的深厚情感。传统家庭美德还将“俭”提到极高的道德维度,被赋予深刻的道德内涵。古人常言“御家以四教:勤、俭、恭、恕”(《中说·关朗》),“成家之道,曰俭与勤”(《善诱文》),说明勤俭是传统家庭的美德和成家立业的保证。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经济发展缓慢的封建社会,“勤”和“俭”是振兴家庭事业、创造与积累物质财富,满足家庭成员温饱需求的两大途径。勤与俭二者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只勤不俭,如漏器盛水,终将一空;只俭不勤,如流水断源,自会干涸,勤劳节俭,方能使家道昌盛。

(三)处世之则:明礼诚信、贵和乐群

在传统家庭美德中,明礼诚信一直被视为待人接物的重要原则。《论语·季氏》写道:“不学礼,无以立。”一个缺乏礼貌、教养和修养的人在社会和乡邻之中是很难立足的,因此教子习礼、懂礼、有礼是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同时坚持信义,恪守信用也是进行正常人际交往的言行规范,并躬行践履这一行为规范,视为道德立人立业之本。孔子曾以“信”为其“四教”(文、行、忠、信)之一,有言,“与朋友交,言则有信”(《论语·学而》)。教育人们讲究信义,做到言而有信,行而有信。“言忠信,行笃敬,乃圣人教人取重于乡曲之术……不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袁采在《袁氏世范》中教育子孙后代信守承诺是做人的基本规范。由此可以看出,诚实守信、以信处世、以信交友是立身之本。传统家庭美德同样重视“贵和乐群”的处世之则。“乐群”指乐于合群,“贵和”即贵在和谐,合群是和谐的条件,和谐是合群的目的,故曰“以和为贵”。先秦思想家荀子提出,“人之生,不能无群”,“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篇》)。这说明人与动物相较,优势在于人结合成群体后展示出的社会力量远远超过单一自然的生理本能力量。这种社会力量并非来自简单的聚居群体,而是来自按照一定的原则建构起来的有序群体,可见中华民族强烈的群体意识由来已久、影响深远。

(四)报国之法:廉洁公正、报国安民

古人认为,小而家庭,大而国家,皆为一理。“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管子·治国》),意指一个人在家庭中能以全家人之公处理事务,在乡里、国家、社会,也皆能如此。进而言之,中国人家国同构的文化基因,最初是从家庭里培养起来的。从古至今,报国安民之人,均是清正廉明之士,执政者要培养正直公道、秉公为民的品格,“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传家宝·绅瑜》),只有具备大公无私的道德节操,才担当得起报国尽忠的重任。在古代,家庭道德教育的报国安民是家庭培育理想人格的终极目标,吸引着古人不懈地去追求。从楚大夫屈原“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恤民思想,到唐代张为“向北望星提剑立,一生长为国家忧”的忧国意识;从民族英雄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献身精神,到明朝名臣于谦“一片丹心图报国,两行清泪为忠家”的赤子情怀;从精忠报国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迈气概,到范文正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高尚情操,都强烈反映出中华民族报国安民、家国一体的报国之法。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庭美德的现代价值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庭美德根植于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浩瀚历史,是历经时间考验、沉淀下来的道德精华,作为规范、调整家庭成员间以及家庭与社会之间道德行为的准则,在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国家团结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当代,中华优秀传统家庭美德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和途径,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道德基础。中华优秀传统家庭美德以其独特的道德文明内涵为人类道德文明的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庭美德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

(一)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和途径

家庭美德是每个家庭和家族内部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处事规章的精粹,对人的道德教化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优秀传统家庭美德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土壤,其中蕴含的诚实守信、自强不息、尊亲重孝、仁爱友善、勤俭持家、忠君报国等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基本内容相契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塑的优秀资源。优秀传统家庭美德在新时代被赋予新的内涵,注入了新的时代精神,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和理论依据。核心价值观是一种精神,可以守护国家的信仰、社会的信念、人民的信心。“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2]。传统家庭美德是民族精神和道德精华的沉淀,其精神内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通过对人性与人格的塑造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家庭美德通过加强家庭成员道德修养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良好的人格品质,为凝聚更广泛的价值认同夯实思想基础,孕育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的具体化、微观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它既反映了人民的诉求,也拥有强大深厚的文化底蕴。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培养家庭美德、创建文明家庭。通过营造健康向上、和谐友爱的家庭氛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培养家庭美德、重视家庭建设的方方面面。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道德基础

家庭美德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庭美德是延续中华民族血脉的重要举措。传统家庭美德包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其中包含个体的修身之道、爱家爱国的家国情怀、耕读传家的社会风尚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铭记在中国人的心灵中,融入中国人的血脉中,是支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文明建设的宝贵精神财富。”[3]传承与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家庭美德,有利于我们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汇聚中华民族力量。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深入到家庭的深处和底层,研究其智慧累积、意识形态、品德塑造,对于把握民族和社会的思想文化发展脉络,是大有益处的,为坚定文化自信、加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了历史传统和文化资源。千百年来,无论人们漂泊何处,扎根哪里,都秉持着自己的姓氏,遵照家训家规,守护着自己的血缘血亲。基于生活启示和处世智慧形成的念乡爱祖、守望相助、团结和睦等家庭美德,是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传密码,延续着中国人民独特的精神基因,代表了中华民族独特的家国情怀和价值观念,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和文化自信的基础。家国情怀不仅从道德价值层面强调亲情、家庭的重要性,而且被视作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精神动能。当前,我们将家庭美德放在新时代背景下,激发中华儿女独有的民族气节和家国情怀,倡导千千万万个家庭将家庭梦想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这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的道德基础。

(三)推动人类道德文明发展的中国智慧

家国关系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基本问题,国与国之间关系同家与家之间关系大同小异。中华传统家庭美德是珍贵的人类道德文化遗产,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了兼爱非攻、亲仁善邻、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理念,逐渐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准则,这是中国为世界贡献中国力量最好的诠释。在面对世界性难题时,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发挥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新作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共同性,兼具吸收世界文明有益成果、继承和发展了中华和合文化精华,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球交往新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传承和追求的是和平和睦和谐理念。我们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侵略、欺负他人,不会称王称霸。中国始终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将继续以中国的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4]中国人的骨子里镌刻着“尚和合”“求大同”的文化基因,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要以“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理念为精神支撑,将中华“和合文化”作为重要思想资源,让越来越多的世界各国人民看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魅力和世界影响力,体现出中国智慧对全人类的贡献。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庭美德传承与转化的实现路径

传统家庭美德制约和规范着中国人的家庭生活,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探讨家庭美德传承与转化问题时,显然不能回避传统。《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概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精髓为“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5]的思想理念。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更需要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并结合新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继续创新,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使之内化为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主体意识,赋予其崭新的现代意义,更好实现中华优秀传统家庭美德的传承与转化。

(一)传承家庭美德中家国同构特质,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为民族成员所接受和认同的思想品格、价值规范和道德观念,是中华民族心理特征、文化传统以及思想情感最为集中的反映与投射。回溯历史运演历程,中华民族精神与传统家庭美德本质上同根同源、互为补充,统一于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价值体系和实践体系之中。鉴于中华民族精神与社会道德之间的互构关系,中华民族精神也自然成为构成传统家庭美德现代性转换的精神纽带和重要支撑。

综而观之,中华民族精神不仅是中华民族赖以存在发展的精神支撑,也是一个家庭生命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体现,特别是中华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与时俱进,其中所蕴含的理性精神、人本精神、奋斗精神、理想人格对于建构正向积极的家庭道德理念与家庭规范十分关键,对传统家庭美德现代性转化极为有益。因此要及时将中华民族精神的优秀基因与时代精华融入传统家庭美德的内涵建设之中,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精神在道德铸塑方面的优势,以中华民族精神为根脉,凝塑传统家庭美德时代新意涵。这既是新时代传统家庭美德传承与转化的应然之举,也是中华民族精神与时俱进、始终保持生机活力的客观必然。通过此举,可以为传统家庭美德提供丰富的精神涵养,同时避免传统家庭美德传承与转化中出现“失根化”倾向。

1.以爱国主义激活传统家庭美德的家国情怀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论及中华民族精神之于传统家庭美德的转换,必然要彰显爱国主义在传统家庭美德形塑中的突出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绵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爱国主义始终是激昂的主旋律,始终是激励我国各族人民自强不息的强大力量。”[6]就精神实质而言,爱国主义本身就是一种高层次的家庭美德,昭示的是一个家庭对于祖国的热爱、忠诚与深厚情感。推动传统家庭美德的传承与转换迫切需要将爱国主义作为转换的主线与旨归,突破传统家庭美德的时空束缚,注重传统家庭美德转换与国家政治认同、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的同构性与一致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春节团拜会上强调:“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没有国家繁荣发展,就没有家庭幸福美满。同样,没有千千万万家庭幸福美满,就没有国家繁荣发展。”[7]新时代家庭美德建设要以“治家”为“治国”基点,厚植传统家庭美德家国情怀,通过国家至上这一最高目标来诠释与定位家庭美德应有的民族气节,树立爱国爱家的家庭美德理念,培育忠于国家、报效国家的爱国主义家庭美德信念。

2.以家风建设塑造传统家庭美德的时代样态

家风是家庭文化的重要标志,是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与家庭精神文化追求的有机融合。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新时代仍然具备重要的精神特质。中华民族精神在传统家庭美德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的独特作用,还体现在对传统家庭美德中关于理想人格、意志品质以及行为模式的丰富与发展上,如中华民族精神所推崇的反躬自省、不懈追求的理性精神,有助于重建以家庭成员品行修养、意志品质、道德人格等内在要素为基础的家庭美德价值判断标尺,鼓励社会成员立足现实家庭生活,不断自我更新、自我完善,塑造理性平和的道德人格和心性修养,磨砺刚健醇厚的意志品质,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实现“人性”的升华;又如中华民族精神中所蕴含的奉献精神,有助于肯定奉献与家庭生活的关联性,砥砺社会成员奉献之志,自觉舍弃个人利益,维护家庭、社会、国家的整体利益,以无私奉献为核心,重新界定、深化家庭角色、家庭关系、家庭理想等家庭伦理内涵,实现传统家庭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和家人,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8]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集中呈现,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构成了传统家庭美德传承与转化的基本内涵,要把中华民族精神的精神要义与传统家庭美德的精神特质充分拟合,以家风淳民风、以家风化社风,激活传统家庭美德的生命力,展现传统家庭美德的时代样态与价值意涵。

(二)系统转化传统家庭美德实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传统家庭美德是中华民族的显著文化标识,与五千多年华夏文明相伴相生,不仅广泛深刻地形塑着人们的家庭生活与亲情关系,也是助推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驱力。当前中华民族正处于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之中,如何进一步焕发传统家庭美德新生机,对于激励中华儿女坚定理想信念、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夙愿具有重要推动性意义。应当看到,传统家庭美德所形成、发展的历史际遇和新时代的时空语境还存在一定的失谐性,这种失谐势必会导致二者在价值融通方面的“不兼容”,从而影响传统家庭美德正向功能和动能的发挥与释放。因此,适恰地对传统家庭美德予以现代性的价值转换极为必要,也是焕发传统家庭美德生机活力的必要环节。

传统家庭美德虽然意蕴丰富,但实质上仍然可以归为一种系统化的价值观念体系。正缘于此,对其进行现代性的转化过程,也必然不能割裂价值内核的诠释与再造,需要诉诸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引领与形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根本的价值导向与共识,既凝结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思想精华,也积淀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围绕这一价值主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家庭美德显然存在高度的共生性与同义性,二者无论是在价值导向、内容特点、作用机制,还是逻辑关联上,都有天然的内合性。总体来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可以为传统家庭美德的传承与转化提供丰厚的滋养和正确的航标,是新时代焕发传统家庭美德新生机的不竭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9]这一重要论述,不仅厘清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的关系范畴,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传统家庭美德提供了科学指南。可以推论,传统家庭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并不是囿于“家庭”层面的局部转化,而是要始终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并依照德性生成的逻辑与层次,进行系统性与全局性的铺陈与展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统家庭美德不可回避地要将社会化与现实化作为转化的理路与进向,即从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等三个向度切入,对传统价值观的内涵、理念、原则等要素进行合理的“编码”与“解码”,使其符合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和人民大众的接受心理。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大德形塑传统家庭美德

传统家庭美德更多强调的是个人对国家、对民族的责任意识,以整体利益为重,具备对国家和民族的奉献精神。现阶段要将传统家庭美德内蕴的理想同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有机嵌合,引导家庭成员立大志、明大德,自觉把对美好家庭生活的憧憬、追求和奋斗目标融入国家的繁荣富强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从小事做起,始终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为重,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从而开辟传统家庭美德的新境界和新意向,达成“家国同构”的新共识。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公德整合传统家庭美德

社会公德是家庭美德的基础,家庭美德又是社会公德的延伸,二者在价值取向上本应具有同一性,然而,在现实体认中,传统家庭美德在目标指向上存在多而散的弊病,难以形成合力。因此,必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整合德性目标方面的“聚焦”作用,推动传统家庭美德内涉的“孝、诚、敏、忠、礼”等伦理目标与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目标充分融合,摒弃重“小家”轻“大家”的狭隘价值倾向,指引家庭成员在社会公德的目标转换中践行移风易俗,增强对社会公德的认同感,继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域下的德性目标整合与建构。

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私德规培传统家庭美德

道德本身是一个无法割裂的统一体,通过辨析其不同的表现方式而有公德与私德之分。所谓严私德是指从个人生活习惯和道德意识等方面严格要求自身,见贤思齐,奋发向上,培育君子人格。新时代要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四个方面,调节传统家庭美德所关涉的家庭生活、家庭关系与家庭规范,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价体系下的家庭私德标准与准则,规避家庭私德遮蔽社会公德的现象,推进传统家庭美德中的孝、慈、和、俭等文化在社会主义私德体系中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庭私德的统合与升华。

(三)多维转化传统家庭美德属性,导引家庭文明新风尚

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既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统家庭美德时代表达的新范式。任何家庭美德都是在特定的家庭文明风尚导引下营造的,有什么样的家庭文明风尚,就会形成与之相适配的家庭美德范式。缘于客观存在的时空语境和历史条件差异,传统家庭美德在创造性转化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内容衔接不畅、语义表述不清、价值系统偏差、社会融合不实等现实症结,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归因于传统家庭美德的转化未能有效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循环体系,始终闭合在单向的家庭价值系统中。因此,强化附有社会主义文明印记下的家风、家训、家德导引,实现对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复归,是新时代传统家庭美德传承与转化以及创新时代表达范式的应然之举与实然之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10]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具有极为深邃的思想价值和丰富意涵,既为如何把握、运用、建设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提供了科学指引,也为创新传统家庭美德的表达指明了理路与方向。可以推论,传统家庭美德的转化与表达关涉两个过程:一是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外化过程。二是传统家庭美德的内化过程。二者内在统合,不可偏废其一。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传统家庭美德所内含的亲情关系、夫妻关系、孝悌关系、义利关系等关系范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尽一致或不相适宜的价值表达,这迫切需要发挥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导引作用,以促成传统家庭美德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下的再界定、再诠释与再表达。

实现社会主义家庭文明风尚对传统家庭美德的导引,应围绕以下三个维度实施切入。

1.转化传统家庭美德的社会属性与价值定位

传统家庭美德的转化与表达必须立于社会主义文明的前提之下。显然,传统家庭美德具有极强的兼容性,但必须看到其本质仍然是孕生于封建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价值本位存在一定的“互斥性”。由表及里,传统家庭美德的转化与表达实际上也是一个涉及意识形态转化与表达的过程,要保证整个过程不偏离正轨,必须围绕社会主义和新风尚两个关键词合力推进,这需要以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中的“爱国爱家、向上向善”为原则,引导传统家庭美德转化与表达中主动“抛弃以代际等级森严、性别地位悬殊、缺乏民主平等为特点的封建主义家庭文化糟粕”[11],同时也要警惕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实用主义等错误思潮和意识倾向对传统家庭美德转化的干扰,使转化和表达的全过程、全环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所倡导的核心价值、原则与理念,从而彰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精神属性与制度优势。

2.转化传统家庭美德中的情感表达与归属

传统家庭美德的转化与表达要向“有情有义”的范式转变。以往传统家庭美德会给人一种说教有余、情感不足的印象,情感温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其转化表达中的困窘,难以有效触及人的内心与灵魂。故此,如何在传统家庭美德转化表达中融入对情感的理解,则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命题。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中的“相亲相爱”原则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思路,“相亲相爱”本身就是一种家庭情感风尚,可以培育家庭成员的情感意识与情感素养,促进家庭成员间的相亲相爱以及对家庭的挚爱和对国家的热爱,以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情感风尚为纽带,实现对传统家庭美德的情感整合,为最终的整体转化与表达注入一种深厚的情感正能量。

3.转化传统家庭美德表达的方法与途径

以“共建共享”为方法论导向,推进传统家庭美德转化表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新时代是一个守望相助、开放共享的时代,这决定了新时代的家庭文明建设绝不能“闭门造车”地孤立进行,必须引入多元主体的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体制风尚。推而论之,“体制风尚是新时代家庭文明的路径,共建共享是一种建立在家庭成员没有等级之分权势之别的新型地位关系之上的家庭建设机制,民主、平等与彼此尊重是家庭运行的基本遵循”[11]。作为家庭文明的重要体现,传统家庭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表达也是如此,共建共享构成了新时代传统家庭美德建设的基本前提与新表达。要牢固树立共建共治共享意识,推进传统家庭美德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大众路径,进一步增强社会成员关于家庭美德建设的主体性地位,以个体家庭良性家风家德为驱动力,汇聚磅礴力量之源,将传统家庭美德建设纳入社会整体性视野和框架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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