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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正司法观研究

2023-01-09张甲天

关键词:公正司法公平正义人民法院

张甲天

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围绕全面推进公正司法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司法改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形成了公正司法观。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回答了什么是公正司法、为什么要推进公正司法、怎样推进公正司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新境界,实现了从理论指导到实践运用、从实践总结到理论创新的新飞跃。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公正司法的论述,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本文将尝试从政治保证、价值追求、实践路径、发展动力和重要保障五个方面予以梳理,并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公正司法的实践及取得标志性成果进行概括和总结。

一、关于公正司法的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①习近平:《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2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人民法院的建院之本、强院之基、司法之魂。②参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司法之魂》,载《人民法院报》2021年1月19日,第1版。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既是由司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决定的,是对公正司法“质”的规定,也是做好司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是实现公正司法的政治前提。

(一)公正司法的政治保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③参见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4页。要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些阐明了公正司法的根本保证。政治属性是法治的本质属性,也是司法的本质属性。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④参见习近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3月24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47页。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党的领导是由我国国家性质和国体政体决定的,是由国家宪法确立的。推进公正司法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是由司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公正观认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要消除私有制、消灭压迫和剥削。西方的司法制度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所谓的公正只能是对少部分人的公正。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宗旨。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在怎样坚持党对政法机关的绝对领导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在执法司法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⑤习近平:《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4页。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①参见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05页。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国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没有反对党,不是三权鼎立、多党轮流坐庄。我国法治体系要跟这个制度相配套,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绝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绝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宪法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正因为如此,公正司法才有了最坚实的制度保障。人民法院要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

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②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91页。“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不是包办具体事务。”③习近平:《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4页。《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行使审判权并不意味着否定党的领导。推进公正司法,既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又要通过公正司法赢得民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捍卫党的领导。④参见童建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重要论述的体会》,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

(二)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实现公正司法根本政治保证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政治建设,认真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审判权永远掌握在人民手里。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人民法院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相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推进党的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始终将每一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人民法院收案数量大幅增长,2019年全国法院收案已突破3000万件大关,法院干警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不断提高结案率,各类案件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全国法院广大干警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成效践行了“两个维护”。

山东法院扎实推进政治建设,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肃清流毒影响专项行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明。理论武装不断强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实现政治轮训全员覆盖,坚决筑牢政治忠诚。党的建设持续深化,先后制定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10条意见、加强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24条措施、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等,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办案团队”,全省成立党支部2048个,建立党小组733个,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

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肩负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更加艰巨、使命尤为光荣。人民法院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司法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新的成效。人民法院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及时跟进落实党中央重大工作部署,作出服务“六稳”“六保”、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张文中案等重大案件,坚决贯彻外商投资法,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涉疫情民事、商事、执行案件等,先后出台5个司法政策性文件,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实质性化解纠纷,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2013年至2021年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受理数年均增长超过20%,中国法院正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制定森林资源保护、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21件司法解释,出台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等13个司法文件,创新适用生态修复司法措施,回应人民群众对天蓝、地绿、水清美好生活的向往。

山东法院聚焦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相继制定一系列司法服务保障意见,确保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争取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济南和青岛两处破产法庭,在2021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司法指标得分居全国第1位。创新金融审判机制,推动金融案件跨域集中管辖,落实重大金融商事案件报告制度,为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做出贡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制定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指引,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2万件,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得到显现。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和跨区划案件集中管辖,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976件、民事案件6.3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51件,服务美丽山东建设。制定服务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20条措施,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5245件,成功举办两届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为“一带一路”、上合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关于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且明确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68页。。“公平正义”这一逻辑非常抽象、理论色彩非常浓厚的概念,经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论述,变得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到、感受得到。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公正司法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为人民法院指明了工作的根本奋斗目标。

(一)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核心,社会主义之所以最终要消灭剥削和压迫,归根到底是为了消除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使全体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②参见周强:《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的辅导报告》,载《人民司法·应用》2018年第16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①参见习近平:《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8年8月24日),载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284页。② 参见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352页。这确立了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对社会发展起着主要决定作用。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②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需求也在随之发生变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更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③参见张甲天:《严格公正司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载《学习时报》2022年10月26日,第A3版。④ 参见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75页。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治的尊严、社会的公平正义。④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往往通过某些具体个案,尤其是事关自身利益的个案来评判司法是否公正乃至社会是否公正。要严格公正司法,牢记“100-1=0”的道理,把每一个案件都当作“天大的事”,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实现个案公正和整体公正、法律公正与社会公正相统一。司法公正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评判,来源于实质正义实现后的切身感受。在法的形式与法的内容问题上,马克思曾专门指出,“目前莱茵省的全体居民,特别是莱茵省法学家的义务,是要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法的内容上面,免得我们最终只剩下一副空洞的假面具。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⑤马克思:《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8页。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了实体正义,公正成了判决的一种表面形式,而不是判决的内容实质,司法正义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守牢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二十大报告中更进一步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特别强调“公正司法”才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公正司法更进一步强调和突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司法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把理性的价值观变为可以看得见、触摸得到的、现实可感受的公平正义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群众情绪,把严格司法与柔性司法结合起来,努力让当事人既解开“法结”又解开“心结”,真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①参见张甲天:《严格公正司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载《学习时报》2022年10月26日,第A3版。② 参见黄晓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工作举措与成效综述》,载《中国审判》2022年第19期。

(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感受到具体的公平正义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通过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来体现的。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各类审判的职能作用,通过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通过民事审判定分止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审判,监督政府依法行政;通过执行工作,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国家强制力得以实现,让人民群众通过法院的工作不断增加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目标要求,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人民法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2018年至2021年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6万件,24.4万人,基层基础全面夯实,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严惩杀人、放火、绑架等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下降,从2013年的7.5万件9.57万人,下降到2021年的4.9万件5.68万人,2021年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人数占判决生效总人数的比例达到84.6%,“中国之治”成色更足、优势更加彰显,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一批重大刑事冤错案件,让人权司法保障更加有力。②

山东法院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圆满审结钟世峰等人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从2013年的5206件7920人,下降到2021年的3807件5234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案件审理、黑财清缴等15项工作机制,坚持院长带头办案,2018年以来审结一审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82件10112人,重刑率28.4%,依法惩处张宸、王雷等一批作恶多端的涉黑涉恶人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2013年以来审结最高法院交办的苏荣、缪瑞林等19名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对外逃人员张正欣依法没收境内外巨额违法所得,大要案审理工作持续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开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实行院领导包案,落实院庭长首接负责制,赴省进京访数量2018年至2021年连续4年下降,2022年涉诉赴省和进京访数量同比分别下降32.2%和56.1%。展现司法担当,依法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疫情发生以来,山东法院紧紧围绕党中央部署,依法履职担当,坚决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及时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10项措施,发布典型案例,对哄抬物价、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的93名被告人予以惩处,对拒不配合防疫检查、殴打防疫人员、妨害传染病防治的44名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进在法治轨道上惩治涉疫犯罪、化解涉疫矛盾、推进疫后治理。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成网络查控系统,完善联合惩戒体系,“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开展查封土地和海域使用权专项清理,清理案件6167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6.4亿元。

三、关于公正司法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①习近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念月23日),载习近平:《论全面坚持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3页。“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②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二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6日),载《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7日,第1版。司法权的性质是由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彻底的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应有之义,是人民法院区别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一切司法制度的根本属性。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

(一)公正司法的实践路径:坚持司法为了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指引着人民改造世界的行动。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③习近平:《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新境界》(2018年5月4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外文出版社2021年版,第45页。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指引下,以实践的观点认识公正司法,就是要推动公正司法的实践化,将公正司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人民造福的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强调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指明了公正司法的实践路径。马克思主义认为,理论来源于实践,必须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更加注重全过程人民群众参与,是新时代人民法院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最新路径和实践模式。

切实推进全过程的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①习近平:《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2021年10月13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4卷),外文出版社2022年版,第218页。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了全新的制度模式和有力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相应的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重要构成,彰显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包含的丰富内涵与独创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进公正司法,不仅在于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在于公平正义精神与价值在法治各个环节中真实的体现。要正确贯彻实施宪法法律,配合立法部门做好立法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执法司法是否具有公信力,主要看两点,一是公正不公正,二是廉洁不廉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司法公开是现代法治社会普遍遵循的一项重要司法原则,是司法公正实现状况的重要评判标准。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强公开意识,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开放、便民、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

完善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司法责任制全面推开以后,司法权分散行权的特点越来越明显。公权力如果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就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公平正义的问题。要在司法活动中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的范围,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管理,完善人民陪审和人民调解机制,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公正司法,实现司法民主。②参见张甲天:《严格公正司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载《学习时报》2022年10月26日,第A3版。

(二)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人民法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近十年依法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超过3000万件。出台涉食品药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民生领域司法解释,从餐桌到用药、从头顶到脚下、从实体到网络,全方位守护百姓的平安。在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后,持续巩固成果,让真金白银以最高的效率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建成覆盖四级法院的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老百姓从以往参加诉讼平均往返法院近六次到一次都不用跑,互联网法院、中国移动微法院让诉讼事务“家里办”“掌上办”“随时办”。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国91%的法院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机制、万人起诉率考评机制,9852家人民法庭和381个诉讼服务站点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基层治理单位7万余家,让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目前我国已建成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①参见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阔步向前》,载《人民日报》2022年7月6日,第9版。人民法院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同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将司法公开覆盖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截止2022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超过1.3亿份,访问总量超过840亿次,中国庭审公开网总直播案件超过1850万件,观看量超过475亿人次。司法公开无论在范围、形式,还是在深度、广度上,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

山东法院开展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编写民法典学习读本,举办民法典法官讲堂22期,推动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研究制定3235项重点任务,出台便民利民措施2758条,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将“万人起诉率”通报到乡镇街道,2162个调解组织和1.4万名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升级诉讼服务中心“六大功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捷高效。2021年全省法院收案同比下降11.3%,为全国降幅最大省份,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居全国第1位。

四、关于公正司法的发展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解决这些问题,就要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55页。。司法作为法治实施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其公正与否,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是旨在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公正司法的发展动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既要往有利于增添发展新动力方向前进,也要往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前进。这明确了公正司法的内生动力。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司法制度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提高司法公信力。”②参见习近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2月5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74页。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国司法制度总体上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也需要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大力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③参见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矛盾处理是一个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只有给各类矛盾纠纷找到最佳解决途径,才能让公平正义以最优方式、最快速度实现。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没有创新,就没有未来。要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④参见张甲天:《严格公正司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载《学习时报》2022年10月26日,第A3版。

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⑤参见《习近平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载《人民日报》2017年7月11日,第1版。科技和法治是社会现代化的支点。法治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是中国未来法治的生命逻辑。要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打造与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相适应的诉讼规则、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推动法律法规、法官智慧与人工智能有机融合,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审判执行质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成了许多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积厚成势,成效显著,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的鲜亮底色。①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7月9日对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作出的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司法改革方面,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法官员额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健全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制定两个“五年改革纲要”、完成130项改革任务、出台330多件改革文件,截至2021年12月底,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由最高法院牵头的29项改革任务中,26项已经完成,其余各项均取得实质性进展,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85%已全面推开。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人民法院在很多领域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

山东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常态化开展员额法官遴选,建立员额法官递补机制,落实法官员额省级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员额持续向基层法院和办案一线倾斜,基层法院核定员额职数比例上升到38%,部分法院达到40%-50%。坚持不同的法官办不同的案件,实行“案件三分”,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法官三分”,速裁法官办理速裁案件,普通法官办理不适宜速裁的其他简单案件,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切实解决各类案件平均用力、平均用时等问题,新型办案模式有效形成。全省法院平均办案周期从2018年的87.7天缩短至目前的57.5天,上诉案件发改率从2018年的18.9%下降至目前的8.7%。各项主要审判指标居于全国法院前列。健全完善诉讼制度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圆满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积极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坚持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季度督导、年度考核,防止边清边积,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从2018年的1514件减少至目前的61件。

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把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双轮驱动之一,坚持用科技手段赋能司法、保障权益、维护公正。全国四级法院和人民法庭一张网办公办案,建设形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在疫情防控中智慧法院“大显身手”,有力保障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和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意见相继出台,中国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逐步迈向规则领先,为全球互联网法治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①参见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阔步向前》,载《人民日报》2022年7月6日,第9版。

山东法院坚持“为人民服务、为法官服务、为监管服务”的目标,把智慧法院建设作为解放思想的重要手段,构建全流程、全节点、实时在线的无纸化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从1.0到4.0迭代升级,为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贡献。当事人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可办理立案、交退费、送达等事项,2018年以来网上立案784万件,20%的立案登记在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完成,诉讼服务更加便捷。从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到裁判、上诉等所有流程,全部实现在线办理,法官办案更加便利。开发民事类案模块化审理系统,21类常用民事案件实现智能化要素式审理,更好地服务法官“查明事实、实质化解、定分止争”。以“节点+时限”为基础,对各审判节点用时进行精准化、可视化管控,实现所有诉讼行为、审判行为可跟踪、可溯源、可倒查,形成“全省法院一张网、一网网到底”的监管格局,推动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五、关于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②习近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55页。。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司法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工作队伍

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③参见江必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载《中国法律评论》2022年第4期。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工作队伍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必须把过硬法院队伍建设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任务来抓。

政法队伍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①习近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55页。。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司法人员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廉政风险高。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深刻认识“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抓好正风肃纪,深刻汲取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政法队伍能力水平还很不适应,‘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判不明’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面临‘本领恐慌问题’,必须大力提高业务能力。”“各级政法机关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和改进法学教育,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在职干警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干警本领,确保更好履行政法工作各项任务。”②习近平:《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2014年1月7日),载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56页。人民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司法主要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判断、裁决。只有笃信法治精神,热爱法律职业,纯熟法律知识,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裁决。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随着我国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坚持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日益深入人心。这体现了胸怀天下的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观,展现了中国式的实践路径。要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运用法治手段应对“长臂管辖”,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人民法院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切实筑牢干警政治忠诚、提高干警政治能力。组织开展第三、第四、第五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选,产生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66名。民法典颁布实施后,面向全国四级法院举办12场专题辅导,举办4期专题培训班,实现全国法院干警全员轮训,有效提升了法院队伍的民事司法裁判水平。先后选树邹碧华、方金刚、周春梅、滕启刚等一大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先进典型。坚持刀刃向内、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建章立制,大力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纪律作风明显好转。健全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机制,各地法院通过开展专题培训、挂职轮岗、业务交流等方式,大力培养选拔优秀涉外审判人才。积极推荐优秀涉外审判人才到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司法机构任职,1名法官获聘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法官,填补了我国在国际劳工组织内部行政司法系统的任职“空白”。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10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山东法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司法作风不断改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用好案件智能回访系统,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筑牢。2018年以来,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相结合,全省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强全员培训、岗前培训和专题培训,开展办案标兵、优秀文书等评选,组织司法警察大培训、大比武,干警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山东法官培训学院立足审判实践和一线法官的实际需求,发挥主阵地作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省法院110个集体和233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烟台开发区法院、莒县法院、临沭县法院等8个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涌现出一批新时代的先进典型,评选两届齐鲁最美法官20名,充分展现了齐鲁法官可敬可信可亲的形象。

代结语:人民法院创新性发展的展望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作出了宏观展望,重点部署了未来5年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这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勇于担当作为,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和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永葆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2.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促进更高水平安全发展。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弘扬忠诚为民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3.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司法制约监督,完善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完善简案速裁、普案快办、繁案精审办案模式。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为契机,围绕“查明事实、实质解纷、定分止争”,力争实现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打造与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相适应的诉讼规则、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推动法律法规、法官智慧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4.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深刻认识“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大力倡树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细致细究、务实扎实、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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