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关键节点统筹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2023-01-08青岛市委编办
●青岛市委编办
2019年以来,青岛市委编办认真贯彻上级改革要求,牵头推动全市20个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锚定市场化、去行政化改革方向,强化顶层设计,突出问题导向,打破束缚开发区发展的“条条框框”,有效激发了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新动力新优势。
一、突出瘦身强体,精机构增活力
一是创新党工委(管委会)管理体制。鼓励开发区根据发展需要确定各自管理体制和改革模式。改革以来,青岛蓝谷、青岛邮轮港区实行“法定机构”体制,其他开发区实行“党工委(管委会)+公司”体制。取消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行政规格,国家级开发区领导职数一般按1正4副、省级开发区按1正2副配备,开发区原有班子成员全体起立,面向全市择优遴选。改革后,开发区领导班子的调整面达到75%。二是大幅精简管理机构。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原则,最大限度精简管委机构设置。明确国家级开发区内设机构最多为8个,大部分为5~6个,各开发区可在限额内自主设置工作机构,不明确机构性质、规格。原则上不再保留为管委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建制,确需保留的科研创新类事业单位,人员按全员聘任制方式管理。改革后共精减了43%的机构数和28%的人员总数。其中,产业、招商等一线机构设置比重提高到70%左右,综合保障类部门压缩至内设机构数的1/3以内。三是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打破人员行政、事业、企业身份界限,根据开发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人员规模总量。各开发区按照“全员聘用、岗位管理”要求,包括班子成员在内,全员签订聘任合同。实行聘任制后,开发区现有行政事业身份人员所占编制继续保留,空余编制由地方党委统筹使用,优先保障开发区引进特殊人才、录用审批执法人员等急需急用事宜。
二、聚焦主责主业,抓重心盯关键
一是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强化开发区经济发展职能定位,所有开发区均不托管街道,相关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剥离给属地政府,开发运营职能剥离给运营公司。为每个开发区量身定制了“保留经济管理职能目录”“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目录”和“剥离开发运营职能目录”三张清单,做到能交给属地、公司、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责一律划出,让管委会集中精力抓好统筹协调、规划发展、产业培育引导、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二是扩大经济管理职能。按照“应放尽放”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凡是开发区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一律全链条下放到位。第一批向开发区确权154项,并指导相关开发区稳妥做好80余项省级权限事项承接工作。同时,相关市直部门“2号审批专用章”交开发区使用,推动实现“区内事情区内办”。三是优化开发区产业布局。在全市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下,指导开发区结合各自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等,分别确定1~3个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主导产业。比如,明确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青岛自贸片区)以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为主导产业,开展国际中转集拼、保税仓储、大宗商品贸易和期货保税交割等业务;上合示范区以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为主导产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开展跨境电商、供应链物流、金融法务、商旅文合作等业务;青岛高新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发展信息安全、生物医药、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制造等细分产业。通过统筹资源配置和产业投资规划,促进开发区主导产业差异化分布,构建分工有序、互补发展的产业布局。
三、强化政策协同,卸包袱增动力
一是融合发展催“效能”。开发区与属地之间建立交叉任职和成果共享机制,属地党委“一把手”兼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负责抓方向、抓大事、抓统筹,开发区管委领导可兼任属地党委政府相应职务。建立开发区与属地双向互评、统计联动机制,开发区指标统计数据纳入所在区市统一核算,发展情况纳入区市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市直部门服务开发区“直通车”机制,分别明确发改、商务、科技、金融等主管部门对口指导职责,实行“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并赋予开发区对市直部门服务情况的评价权。二是财税支撑添“红利”。开发区财政税收实行“保存量、分增量、去债务”,自2020年起,开发区税收增量部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予以返还;开发区历史遗留债务,剥离划转给属地政府承担,保障开发区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强化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实行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出让收益原则上全额返还开发区;创新推行新批工业用地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制度等。三是强化考核促“实绩”。突出“亩均效益”考核评价要求,以考增量、考实绩、考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明确提出开发区在全国、全省的进位争先目标,排名情况与干部使用、薪酬预算、用地指标相挂钩,考核不合格的实行被托管、降级,直至撤并退出,真正打破平衡、注入活力、激发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