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综合一体化”推进行政执法体制重塑
2023-01-08浙江省委编办
●浙江省委编办
近年来,浙江省委编办会同省司法厅、省委改革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率先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变革重塑。
一、实行“一张清单”管理,积极推进职责体系重塑
坚决贯彻党中央“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指示,按照“系统思维+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的理念,分类管理,清单统管,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形成一张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执法事项清单。
(一)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总目录库。对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梳理6579项,全部纳入总库管理,其中5748项由县级执行,占87.3%;对近3年内没有办案量的80%执法事项回归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同领域同一监管对象的事项进行归并整合,最大幅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
(二)建立高频执法事项库。对基层常见、与企业群众紧密相关和多头重复执法的高频率、高需求、高综合的415项执法事项,实行单库管理,分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目前,纳入综合执法的“三高”事项达到60%以上。
(三)建立专业执法事项库。为提高执法精准度,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专业性强的执法事项进行专库管理,推进执法职责回归业务主管部门。目前,浙江省专业执法事项库已涵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农业等领域,共3240项执法事项。
(四)建立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为解决基层执法权责不对等、“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将易发现、易处置、易承接的684项事项作为基准库,统一赋权乡镇(街道)执法,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自主选择。
二、实行“一支队伍”执法,积极推进执法力量重塑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应统尽统,大力整合现有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一)建立综合执法机构。成立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统筹指导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牌子,建立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协调平台,统筹区域内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县乡一体的行政执法指挥中心,集中调度县乡两级执法监管力量,实现县级指挥中心、条块治理力量和村社网格管理上下贯通、协同高效。
(二)精简执法队伍种类。除中央对执法改革有明确部署的领域外,其他领域一律不再保留执法队伍。改革后,全省市县执法队伍精简50%以上,积极推行“局队合一”,压实部门执法主体责任,桐庐、常山等先行地区执法队伍种类由15支精简到6支以内。
(三)推进执法力量下沉。调整执法层级,省市两级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跨区域案件执法,日常检查执法和一般案件查处以县乡为主,设区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实行以区为主。推动执法力量向县乡下沉,目前基层执法力量达到80%以上,承担了95%的执法工作量,其中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占比从42%提升到50%。
(四)实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执法”。推行“县属乡用共管”模式,将部门派驻执法力量统一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由属地乡镇(街道)统筹调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对122个经济发达、人口产业集聚的乡镇(街道),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原则,赋权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工作。对规模较小的乡镇,由派驻在中心镇的执法队伍进行统一执法。
三、实行“一张网络”统管,积极推进执法机制重塑
按照“构建全覆盖的整体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执法体系”改革要求,建立全省统一数字化行政执法平台,集成检查处罚、复议诉讼和行刑衔接等执法全流程要素,打造集执法事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监管对象、证据共享于一体的全链条数据网络,加快形成一屏展示、一库集成、一件事推进的智能执法体制机制。
(一)构建执法协同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全面界定部门监管职责,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制定、定向检查等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巡查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建立部门间、县乡间常态化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同工作机制,以及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建立“许可―检查―处罚”相衔接的闭环链条,实现多跨协同监管。
(二)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出台《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对餐饮场所监管等高频率、高需求、高综合的执法事项,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执法监管事项,实行“一件事”执法、“综合查一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全省制定“一件事”执法目录30件,减少入企业检查15万次以上,缩减检查频次20%以上。
(三)推行数字化执法监管。在全省统一数字化行政执法平台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统一执法监管、统一处罚办案、统一执法监督和“两法衔接”四模块,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全程留痕。全省掌上执法率91.3%,日均归集监管数据10.7万条,投诉举报转执法问题发现率85.6%。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感知等现代技术,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着力破解占道经营、违规运输、车辆违停等全天候监管难点,群众满意度从83.2%升至97.8%,执法辅助人员减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