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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探索*

2023-01-08付五平

智库时代 2022年22期
关键词:经管类经济法案例

付五平

(怀化学院)

一、引言

根据2020年5月28日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战略举措,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就是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人才培养的应有之义,更是必备内容”。而“课程思政建设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任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作为一门非法学专业的法律类课程,其人才培养目标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帮助学生了解经济、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经管类专业培养的是投资、金融、管理等方面的人才,这些领域的发展事关国家经济命脉,因此经管类专业课程实施课程思政尤其重要。《经济法》课程实务性强,蕴含了丰富的思政元素,适合课程思政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找出这些思政元素以及如何自然地将这些思政元素融入教学中,是课程思政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存在的问题

法学类课程与“课程思政”相结合的过程中存在授课内容与方式未能与思政因素完美契合、流于表面、效果不佳等问题[1]。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丰富,涉及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及经济纠纷解决法等内容,但各高校设置该课程的课时不多,一般为32-48课时,而经管类专业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学基础理论,要在有限的课时内整合教学内容,寻找思政元素及其切入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课前未进行课程思政设计

虽然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元素丰富,但要挖掘这些元素并将之自然融入教学中,并不容易。一些教师未经深入思考,课前未进行合理设计,在讲完理论知识后,将所谓的“思政元素”强行植入教学中,为思政而思政,给学生造成一种“强行灌输”思政元素的印象,不能很好地理解和接受,达不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及思政育人的基本目标。

(二)未能找到恰当的思政元素切入点

教师在课前搜集到思政素材后,下一个问题就是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将这些素材嵌入教学中。目前的现状是,大部分专业课教师都是初次尝试课程思政教学,有的教师为了应付检查,在授课一开始就提出本堂课的思政目标,但在具体的讲授过程中并未体现课程思政内容。有的教师在教学中突然插入一段思政理论,没有结合具体案例,让学生觉得很突兀,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的融合不自然。还有些教师在开头时提一下本章节所体现的思政内容,中间完全讲解专业知识,结尾再总结提一下本章节的思政内容,完全没有中间部分的过渡性内容。

(三)缺乏合适的《经济法》课程思政教材

课程思政教学宜采用马工程教材,但目前《经济法》课程的马工程教材一般针对法学专业的学生,偏重理论性,与经管类专业实践相关的教学内容少,经管类专业学生难以接受。而采用其他专门针对经管类专业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又缺乏思政元素及思政素材,对于没有课程思政教学经验的教师进行课程思政教学,难度较大,难以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四)专业课教师思政素养不高,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重视

大部分经管类专业教师没有接受思政专项培训,有的仅听了一两个讲座,不考虑学科之间的差异,便依葫芦画瓢,难以达到课程思政的教学效果及育人目标。有些教师没有从思想上重视课程思政,认为课程思政教学花时间、耗精力,做得好与做得不好一个样,做与不做差别也不大。因此,很多专业课教师不愿花这个时间、精力。有些院系领导不重视课程思政,不带头实施课程思政教学,导致下面的教师也不重视。

(五)缺乏合理的思政课程考评标准

一方面,课程思政教学缺乏科学的考核标准,这也是很多专业课教师不重视课程思政的原因。因为课程思政教学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而一般高校对课程思政教学与非课程思政教学的工作量计算是按相同的标准,专业课教师实施课程思政教学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课程思政教学目前在很多学校还是处于起步阶段,考核方式也无定论,这也是目前面临的问题。

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实施课程思政教学,教师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挖掘思政素材,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在恰当的时机将这些思政元素融入教学中,以达到在专业课程中进行“思政育人”的效果。

(一)深挖《经济法》课程思政元素

《经济法》课程实务性强,和社会生活联系密切,授课教师平时应多关注时事新闻、财经新闻、法治报道、社会热点等,挖掘其中的思政元素,将之融入授课内容。《经济法》的思政元素可以围绕科学精神、批判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爱国情怀、契约精神等进行设计[2]。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授课教师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

(1)法治理念。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作为监管市场的经济管理机关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以法治手段来管理市场,才能保持市场经济稳定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只有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营,讲诚信,依法纳税,保证产品及服务品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获得消费者的支持及社会认可。

(2)契约精神。市场经营、投资讲的是信用,各类市场参与者只有讲诚信、守契约,在与合作方订约的过程中平等友好磋商,在追求己方利益的同时考虑对方利益,互利互让,才能共赢。在产品的生产、销售领域,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3)创新精神。经济形势在不断发展,经济类法律法规为适应其调整对象的变化而需要适时修订,因此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处于不断更新中。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联系社会热点,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方式及考核方式,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实训教学,探索新的考试方式及考试题型,鼓励学生不断进取,开拓创新,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及创新精神。

(4)社会责任意识。经济法的宏观调控目标是实现市场经济和谐、稳健发展,各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要兼顾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保护环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帮扶弱势群体,对各利益相关者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思政元素导入

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在课前、课中或课后采用不同形式导入思政元素,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思政教育。

(1)课前导入。课前导入方式可以布置学生收集相关主题的案例或时事新闻、社会热点,或是课前向学生发放相应的思政材料,设置相应的任务要求,要学生提前做好准备,在课堂上向其他同学讲解、汇报,教师做评价、总结。在完成学习任务的过程中,学生通过思考、查阅资料,在无形中主动接受思政教育,教学效果良好。

(2)课中导入。教师在课堂讲授中,对与思政元素密切相关的知识点,可以巧妙地将思政元素融进去。如在学习合同的担保这一内容时,对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可以借助案例将“讲诚信、守契约”等思政元素导入教学中,通过具体案例,使学生理解担保人应具备的条件、担保责任等。这种方式学生吸收快,但参与性不高。另一种导入方式是教师结合社会热点设置一些讨论题,要求学生分组讨论、分析、总结,这种“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导入的方式,学生参与度高,有深刻体会,效果较好。

(3)课后导入。课后导入一般是通过作业布置的方式,学生通过课后书面作业的方式,查阅资料,分析、总结,作业完成后,达到导入目的。这种导入方式适用于那些学习积极主动的学生,而对那些学习不认真、抄袭他人作业的学生则作用不大。

(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方法

课程思政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方法虽然大同小异,但在实施过程中有较大差异。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可以采用下列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经济法课程的一种常用教学方法,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教学法与常规案例教学法略有不同,课程思政案例教学应精选包含思政元素的案例,在设置案例问题时,除了要求学生回答案例本身的问题,还应设置一些拓展型题目,通过对案例问题的思考、讨论,学生不仅掌握了知识,其思想境界、人生观、价值观也得到提升。

(2)参与式教学法。教师事前需准备学生参与讨论的话题,或是将某个社会热点引入讨论,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各小组先在内部进行讨论,然后各组派出一个代表阐述本组的观点,组与组之间也可就其分歧展开探讨,进行辩论,最后教师再进行评价、总结。

(3)情境式教学法。这种教学法是通过创造一个特定情境,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体验当事人的感受,培养学生的同理心,多角度考虑问题。如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分别让学生扮演经营者、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产生消费纠纷,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通过调解,经营者认识到只有合法经营,遵守买卖契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而消费者则认识到其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具有监督权,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种方式培养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契约意识及社会责任意识。

四、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实施路径

(一)理论联系实践,从社会生活及社会热点事件中提取思政素材

处处留心皆学问。《经济法》课程的思政素材来源广,但要搜集那些贴近学生生活的事例及社会热点事件[3],将之融入教学中,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其主动学习。在教学过程中,也可以在课前布置学生收集一些他们亲身经历的事件或是与思政内容相关的事件作为思政素材,学生对这些事件往往有自己的见解,加上老师的讲解,他们更容易接受,感悟更深。

(二)用心备课,将思政元素自然融入教学中

搜集到思政素材后,如何巧妙地将其揉进教学中,是课程思政教学的难点问题。最常见的融入方式是通过案例或社会热点事件融入,在讲解某个知识点时,可以插入与该知识点相关的案例或社会热点事件,学生往往比较关注社会热点事件,先让他们讨论、分析,教师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点出案例中的思政元素和思政意义,使学生产生顿悟感。这样,学生不仅掌握了所学知识,而且其思想水平,甚至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也得到提升。

(三)结合教学内容自编讲义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难以找到合适的马工程经济法教材,任课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收集思政素材,针对不同经管类专业自编教学讲义,并在一定范围内逐步推广。对知识结构完整、编纂体系完备的讲义,院系及学校可以进行相应的精神及物质奖励,以提高专业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四)加强课程思政师资培训,提高专业课教师的思政素养

实施课程思政,师资是关键。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培养及提高专业教师的思政素养,应配备专项资金实施这一项目。首先,各高校应认真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每次政治理论学习都要设置一定的学习任务,如撰写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或是组织一些教师发言,谈学习收获及感想,使政治理论学习起到应有的效果;其次,加强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共享资源,组织教师参加现场及线上的各类课程思政类培训;再次,举办中青年教师课程思政教学竞赛,通过赛前的准备及赛后的专家点评,提高中青年教师的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最后,专业教师自己要加强自学,主动向课程思政竞赛获奖者学习,平时注重收集课程思政教学的成功案例,并在教学中实践。同时关注时政新闻、社会热点事件,结合教学内容将其引入教学中,提高自己的思政素养。“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专业教师只有将思政经验投诸教学实践,才能真正掌握课程思政教学的精髓。

(五)合理制定考核标准体系

课程思政考核体系分两部分:一是学校及院部对任课教师的课程思政教学考核,二是实施课程思政的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对课程思政教师的考核,应从任课教师对自己课程思政教学的自我评定、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三个层面进行,以后两项评价为主,对课程思政教学取得较好成绩的教师应进行相应的奖励。其次,课程思政教学要花大量时间备课,在计算工作量时可以按一般课程的1.2-1.5倍计算,以提高教师进行课程思政教学的积极性。最后,在评优、升职、评职称等方面向实施课程思政教学的专业教师倾斜,鼓励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教学。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应将课程思政元素纳入学生成绩考核体系,以“品学兼优、德法兼修”作为对学生《经济法》课程成绩评价的重要标准[4]。对课程思政教学课程本身的考核方式,可采用非标准答案考试方式,注重平时考核,不以期末考试一张试卷定终身。考试方式可以多样化,平时学生的课堂笔记、案例收集、分析及讨论的参与情况,可以按一定比例纳入平时成绩,计入期末综合成绩。期末考试可以采用开放式的考试方式,采用无标准答案形式,学生可以自由发挥,在不脱离思政主题的前提下,只要学生答案观点鲜明、论述充分,能够自圆其说,均可得分。为提高学生平时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可以提高平时成绩比例,将期末综合成绩构成设置如下:期末综合成绩=期末成绩(50%)+平时考核(50%),在平时考核中,课堂笔记占20%,案例收集占5%、分析及讨论的参与情况占15%,实训占20%,作业占20%,出勤占20%。通过这种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设置,肯定了学生的平时学习及表现,比起传统的期末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的考核比例,更易被学生接受。课程思政教学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对课程思政教学的考核方式的不多,这也是未来的一个研究课题。

五、小结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思政对培养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管类投资、管理、财务等各类人才具有重要作用。教师要善于从社会生活中挖掘思政元素,在恰当的时机导入,使学生接受了思政教育而不自知。课程思政是一个重大的研究课题,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在未来的研究中,研究者可以探索不同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及考核评价标准体系,不断丰富课程思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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