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中国社会保障法规政策辑要
2023-01-08
该法对军人地位、军人荣誉维护、军人待遇保障等作了明确规定,激励军人履行职责使命,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决定》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该法明确,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及其职责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对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通过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等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
通过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等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夯实国家治理根基,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知》要求,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推动缓解成本上涨压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着力扩大市场需求,全面压实责任。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应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而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指导意见》规定,通过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等措施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应及时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
《规划》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细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关于人社领域的目标任务,是未来五年人社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通知》规定,从2021 年1 月1 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适用对象为2020 年12 月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 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通知》要求,通过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等措施,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困难群体社会保险帮扶,促进社会保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保障劳动者的失业保险权益,该通知就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关系的基本类型、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计算方法及待遇发放标准、转移接续办理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对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行与结案,期间、送达等作了明晰规定。
为解决人民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应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力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联网工作,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强化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高效,加强异地就医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预付金和清算资金管理,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合理确定补贴对象覆盖范围、细化完善补贴政策衔接规定、建立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改进补贴退出工作,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细化补贴自愿申请规定、优化补贴逐级审核流程、实现补贴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强化补贴定期复核机制、严格补贴发放方式管理,改革完善补贴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方法和核对机制,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