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受托人如何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2023-01-08朱一杰
文/朱一杰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养老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是企业年金运营管理业务的核心,制定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是年金受托人的法定职责。理事会受托人应将战略资产配置识别为核心风险业务,以此为中心展开风险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从而向管理专业化、市场化迈进。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存在理事会受托和法人受托两种管理模式。比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2007 年建立年金计划后,选择理事会管理模式进行运营,即由企业内部成立理事会,代表企业及“参加年金计划员工”管理本单位年金基金。较法人受托模式而言,理事会管理模式有助于保障企业对基金运营管理的参与权和主动权,有利于企业对金融资本市场的充分参与、实现基金资金运作利益的最大化。经过10 年的实践和探索,中石油年金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参加员工人数最多的单一企业年金计划。
2018 年,中石油以企业年金理事会办公室为基础,进一步设立养老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企业年金理事会的专业执行机构,在不转移企业对年金基金管理权利的情况下,探索企业内部理事会的法人化运营,推动受托人管理向专业化、市场化发展。由于中石油年金一贯把“风险防控”放在运营管理的重要位置,养老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继续把年金的风控体系建设列为主要工作目标。
受托人核心业务分析
战略资产配置是受托人的核心业务。依据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组织的风险管理应与日常工作整合,围绕组织或机构的总体目标,在全部业务流程和管理环节全面执行风险管理的程序。因此,理事会受托人风险管理首先应以覆盖受托人的核心业务为目标。
对企业年金基金而言,基金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是整个运营管理工作的核心。人社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受托人的职责范围,包括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制定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开展投资监督,收取支付年金,向委托人及监管部门报告等。涉及投资管理职责主要有3 项:选择投资管理人、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投资监督,其中,又以“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业务最为重要。
在年金计划的投资管理中,资产配置是首要环节,是年金基金风险和收益的主要来源。年金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资产配置、投资选时和证券选择,资本市场长期以来的理论和实践都证明,投资组合90%以上的收益波动贡献都来自于大类资产配置,而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是对企业年金长期投资构成的决策,位于基金整个投资管理工作体系的顶端。鉴于该业务在年金整体管理中的关键性和重要性,应将战略资产配置识别为受托人的核心风险业务,以此为中心展开风险管理的主要工作。
以战略资产配置为中心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由于战略资产配置在基金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中所处的重要位置,无论是理事会受托人还是法人机构受托人,均应将所承担的战略资产配置职责作为实施风险管理的关键切入点,及时识别、衡量、报告和控制资产配置的相关风险,才能实现对本组织所面临主要风险的把握和控制。
理事会受托人风险管理策略
从资产管理的角度识别主要风险。全面风险管理要求覆盖组织的所有岗位和业务,识别和涵盖所有风险类型,但对不同的机构或组织而言,对关键业务界定的不同,风险识别的结果往往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对受托人尤其是理事会受托人而言,现行法规并未规定战略资产配置的具体含义和范围,因此“制定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在实际工作中可具有较为宽泛的外延,包括确定配置资产的大类、比例,运用各类品种的期限及限额等,这就将受托人的职责主要由较为单纯的投资管理人监督、缴费支付管理和报告等合规相关工作,向开展年金计划资产的资金运用、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等资产管理的方向延伸,从而在风险识别中取得完全不同的结果。
中石油年金站在资产管理的角度,对年金计划面临主要风险开展识别,确定理事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来自年金基金的资产管理风险,特别是投资风险,将其识别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四个主要风险大类,同时加强投资监督业务涉及的操作风险及合规风险管理。
开发符合年金投资管理需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对投资实现准确的风险度量,是资产管理机构配置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石油年金在成立养老资产管理公司后,从资产风险整体监测入手,引入量化分析手段,对年金投资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按大类风险进行建模,并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管理的特点,开发和应用了最大潜在损失、最大风险敞口、信用评级迁移、优质流动性资产余额等一系列风险管理工具,用于评估投资的整体风险状况与各类风险敞口水平,提高了投资风险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通过定期报告风险监测的结果,为理事会及时准确掌握资产状况,有效开展战略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了支持。建立针对投资风险的风险工具,还可以为年金计划未来开展风险预算管理奠定基础:通过确定年金整体风险限额,衡量和分解资产的具体风险,在年金各投资组合之间建立统一的风险预算管理标准,从而进一步提升理事会受托人整体资产管理能力。
风险管理的指标、因子应与资产配置管理充分结合。风险管理的要求贯穿企业年金的投资监督管理工作,覆盖年金基金各类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在当前我国将年金基金按委托代理关系进行管理的背景下,受托人与投资管理人的职能分工,使年金基金作为一个整体资产管理的战略资产配置环节同日常投资管理环节在机构职责上出现了分离,而年金的风险管理尤其是风险指标体系因其自上而下的特点,可成为受托人向投资管理人落实投资管理政策,执行资产配置策略的重要途径。
中石油年金一贯重视风控在基金投资管理中的作用,理事会通过年度制定和下达投资政策及风险控制指引方式,引导和指导投资管理人投资运作并进行日常监督。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进一步梳理了原风控指引的指标体系,完善了指标的管理逻辑,从执行资产配置的角度明确了针对资产品种的准入指标和头寸指标,用于指导投资组合的资产类别敞口;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梳理关于特定风险特征及风险水平的指标,用于各类投资风险的控制和监测等。同时,战略资产配置也可以作为投资绩效归因的基础,将投资收益率逐层分解至大类资产配置、投资管理人及投资经理超额贡献等不同层次或因子,作为理事会受托人开展投资管理监督、进行绩效考核工作的依据。理事会可以基于既定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市场化机制分资产类别遴选合适的投资管理人,可以说,做好战略资产配置,也为受托人开展投资监督、风控建设等其他业务指出了专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方向。
共同建立资产配置压力测试机制。完整的资产配置工作,要求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资产配置压力测试模型与机制,对资产管理的结果进行回溯,持续完善模型设置。资产配置压力测试具体包括实施敏感性测试和情景测试,测试特定情景和各种不利情景下,资产收益、风险水平的变化,评估资产潜在风险因素和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等,上述工作内容均处于风险管理与资产配置的交叉地带,对专业力量配备相对受限的理事会受托人而言,可联合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团队的专业力量共同建立资产配置压力测试机制。
综上,制定战略资产配置策略位于年金基金整个投资管理工作体系的顶端,是理事会受托人的核心职责。理事会受托人应面向企业年金整体的资产管理,围绕制定战略资产配置策略这一法定职能开展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从资产管理角度识别主要风险,开发满足投资管理需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将风控的指标、因子与资产配置管理充分结合,并由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专业力量共同建立资产配置的压力测试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