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对讲机无线电管理现状综述
2023-01-07杨昀潮户芳菲
杨昀潮,户芳菲
(1.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重庆 401336;2.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北京 100041)
0 引言
无线对讲机具有操作简便、灵活快速、成本低廉的特点,其通话成本低且不受网络限制,在公共安全、生产调度、工程施工等许多不同的场景和业务中被广泛应用,服务石油化工、酒店餐厅、学校等单位,应用量大面广。
1 我国无线对讲机应用发展情况
1.1 无线对讲机业务概述
无线对讲机种类众多,从频率使用的角度可分为公众对讲机、专业对讲机、业余对讲机等[1]。
公众对讲机是民用对讲机的一个种类,其用户主要为非专业的社会公众。该类对讲机一般是发射功率不大于0.5 W,工作频率范围在400 MHz频段的指定频率[2]。在典型的理想环境中,有效通信距离在3 km左右,而如果身处楼宇内部,由于建筑物金属结构的影响,有效通信距离进一步减小。
专业对讲机主要应用于交通运输、石油石化等特定用途或场景,其对通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专用对讲机主要工作于150 MHz、350 MHz和400 MHz频段[3],通信距离在无遮挡的开阔地带一般可达3~8 km,通信的私密性和安全性较高。
业余对讲机多为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训练、相互通信所使用,其工作频段主要为144~146 MHz和430~440 MHz等业余无线电业务工作频率,最大功率等级为5 W,通信距离在300 m~5 km,要求操作业余无线电台的人员具有操作证书。
1.2 我国无线电对讲机产业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对讲机在交通运输、安保等领域的需求量和市场容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我国对讲机生产销售区域分布集中化较为明显,泉州、深圳是主要生产基地。此外,我国对讲机品牌市场占有率也呈现集聚的态势,主要品牌有摩托罗拉、海能达、建伍等。我国对讲机销往美国、欧盟、日本等全球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出口贸易呈增长趋势。
2 国外公众对讲机业务无线电管理现状
2.1 美国公众对讲机业务无线电管理现状
美国的公众对讲机业务包括家庭无线电业务(FRS)、通用移动无线电业务(GMRS)和多用户无线电业务(MURS)[4]。
FRS是一种短距离双向语音数据通信业务,可实现工厂、个人、家庭、娱乐和商业活动等小范围内的语音通信。根据美FCC的联邦法典47 C.F.R Part 95 Subpart B的有关要求,其工作频段为462 MHz和467 MHz频段,信道间隔为12.5 kHz。FRS设备应通过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认证方可进入市场,同时,FRS设备的执照采用法规授权的形式颁发,个人用户无须进行单独申请。
GMRS是一种短距离双向语音通信业务,且通信范围为5至25英里。根据美FCC的联邦法典47 C.F.R Part 95 Subpart E的有关要求,其工作频段为462 MHz和467 MHz频段。GMRS包括25 kHz和12.5 kHz两种信道间隔。FCC要求使用GMRS基站用户需要申请取得个人许可,且要求年满18周岁的用户方可申请GMRS执照,有效期为10年。
MURS多用于短距离双向通信,根据47 C.F.R Part 95 J部分有关要求,其工作频段为151 MHz频段,共5个工作频点。MURS包括不同信道间隔,分别为11.25 kHz和20 kHz。MURS设备应通过FCC认证方可进入市场,同时MURS设备须进行法规授权。
2.2 欧盟公众对讲机业务无线电管理现状
欧盟的公众对讲机业务包括数字移动无线通信(DMR)和数字个人移动无线通信(DPMR)[5]。DMR是专为专业移动无线通信用户制定的数字无线通信标准,并于2005年得到正式批准。DMR通信模式包括个人通话、群组通话、广播呼叫以及手机间直接通话。DMR工作频段包括免授权频段和授权频段,其中授权频段工作于446.0~446.1 MHz频段,共计8个工作频点,信道间隔为12.5 kHz;免授权频段工作于446.1~446.2 MHz频段。
DPMR设备是一种免执照个人移动通信设备,其工作频段为446.1~446.2 MHz免授权频段,共16个工作频点,信道间隔为6.25 kHz。在设备管理方面,DPMR设备应通过CE认证方可进入市场,且无须申请执照。
3 我国公众对讲机业务无线电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1 管理现状
为满足社会公众对民用低功率对讲机的使用需求,我国在2001年发布了《信息产业部关于400 MHz频段公众对讲机业务频率划分的通知》[6],开放了409.75~409.9875 MHz频段内20个频点为其工作频率,并制定了公众对讲机的生产和使用规范。公众对讲机无须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但应当取得无线电台执照,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公众对讲机设备,需要取得国家型号核准代码[7]。
随着公众对讲机业务的深入发展与应用,使用较为频繁的国家和地区均明确了公众对讲机业务的频率使用要求。总体来看,在频率使用方面,我国可使用的频点相对于欧美地区略少;在设备管理环节,公众对讲机设备均须获得本国或本地区的强制性认证或许可才能够上市销售,各国管理均较为严格。
3.2 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考虑
3.2.1 现有政策难以适应公众对讲机发展需求现有的公众对讲机通话距离短且易受干扰,而专业对讲机虽然功率大,通信距离远,但设置手续复杂,不能适应大部分用户的需求。因此,对于公众对讲机功率的指标要求,应根据其使用场景、用户单位以及功能用途,对其进行差异化管理。对于低风险类别的公共对讲机可以考虑适当放宽其部分技术指标要求,反之则严格监管。把握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促进我国对讲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3.2.2 对讲机频率使用不规范
由于在对讲机实际生产销售过程中,部分不法商家出于盈利目的,存在擅自改变频率、扩大功率的情况,且此类对讲机大多处于业余频段。同时,为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大多数国内对讲机生产企业所研发生产的对讲机设备的实际工作频率,也包含了其他国家的许用频率,且多数情况下不再按照各国法规要求进行频率分割屏蔽。这就使得在我国销售使用的对讲机的工作频率,不完全满足我国的相关频率规划。
3.2.3 公众对讲机数字化进程缓慢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信无函〔2009〕666号文件,规定150 MHz、400 MHz专用对讲机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国对讲机“模转数”的新旧规划过渡[8]。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技术标准的知识产权等问题,造成产业发展局面被动,模转数进程较为缓慢。
3.2.4 多种融合产品的出现带来新的挑战
传统公众对讲机受限于通信距离和私密性,其应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9]。近年来公网对讲机发展迅速,但产品功能单一,同质化竞争严重。窄带数字集群数据传输能力较弱,无法满足用户对数据业务的需求,而建设和维护宽带集群网络成本高昂。随着用户需求、使用场景的不断变化,公专融合逐渐成为行业讨论的热点。融合专网窄带集群、专网宽带集群、公众移动通信等网络的多模智能对讲机,可在多种场景下应用,支持不同网络的同时接入和无感切换,可满足用户日常工作需要和应急处突的指挥调度。
4 结束语
鉴于上述问题,对我国公众对讲机的无线电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修订公众对讲机管理规定。为适用我国公众对讲机应用和产业发展需要,加速对讲机模数转换进程,建议加快修订现有公众对讲机的无线电管理政策[10],在科学评估对现有无线电业务干扰影响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提高功率要求、增加使用频率,扩大公众对讲机的使用范围,并实施频率、台站、设备差异化管理模式,兼顾发展和安全,以使其更加贴合商业用户的使用场景和需求,同时也能利用政策导向和市场规律,解决公众对讲机生产、销售和使用等问题。
(2)加大公众对讲机销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规使用对讲机的现象,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将维护电波秩序、维护人民切身利益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其监督检查责任。对公众对讲机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力贯彻国家标准,促进公众对讲机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