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危险废物管理现状与污染防治策略
2023-01-06邱娟娟
邱娟娟
(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山东 济南 250117)
近几年,山东省危险废物防治水平持续提升,但是危险废物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探究山东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策略具有非常突出的现实意义。
1 山东省危险废物管理现状
由山东省区域资源与环境发展研究院于2022年公布的数据可知,截止至2020年底,山东省工业危险废物申报产生量为948.5万吨,包括HW34废酸、HW11精蒸馏残渣、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17表面处置废物、HW35废碱几种类别。而山东省已建成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单位(含试运行)总处置规模为377.48万吨,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为1 126.7万吨。同时在省级固废信息系统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的支持下,山东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达到了99.18%,危险废物非法填埋、非法倾倒与处理现象有效减少。
2 山东省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技术缺乏
当前山东省关于危险废物管理技术存在严重缺失,现行管理技术与危险废物产生量不匹配,填埋能力缺口极大,导致危险废物管理效率较低。同时,当前山东省未落实危险废物点对点管理技术,现有废盐、氰化尾渣、菌渣、废酸等危险废物的点对点处理技术,仍然停留在各环节独立处理层面,没有覆盖整个危险废物产生流程,制约了山东省危险废物管理效率[1]。如多数化工废盐源头处理技术缺失,导致大量化工废盐堆存在厂内;再如,山东省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较多,当前仅临沂市建成一处30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设施,处置能力远低于废铅酸蓄电池年产生量。
2.2 管理制度不健全
当前山东省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指标体系、惩戒制度均存在不健全之处。现行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等法律规范,未明确规定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情况,不能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不当,而造成多人伤亡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提供依据,也无法形成有效震慑[2]。同时现行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内对危险废物露天贮存、实际产废类别、环境监测达标、危险废物界定的标准不清晰,制约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程。
2.3 环境运行管理粗放化
当前山东省关于危险废物所在环境运行管理较为粗放,企业端危险废物产生数据支撑不足,大量依赖环境评测文件进行危险废物产生数量、种类的核查,缺乏细致调查环节,无法获知产出危险废物产量多、种类杂的企业端危险废物处理[3]。加之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效能调查数据缺失,制约了高温蒸汽、化学消毒、微波工艺及相关设施效果量化进程,最终影响了环境运行管理效率。
3 山东省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策略
3.1 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技术体系
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体系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效果的保障,需要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多个环节。因此,在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体系完善构建过程中,应落实危险废物减量化方针,依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危险废物管理技术的合理应用。
3.1.1 源头管理
在危险废物源头管理过程中,山东省应依据危险废物产生最低限量,进行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关系的辩证处理,要求当地工厂企业制定并运行低废、少废甚至无废的清洁生产模式,尽可能减少危险废物。同时以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饮料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为重点,督促行业企业革新工艺、改造设备,扩大无废、低废工艺应用范围,降低后续环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压力。
3.1.2 分类收集
在降低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基础上,山东省应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根据危险废物成分,结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与行业标准,选择适宜材质的容器,分类别收集危险废物,形成社会源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网络。一般收集危险废物的容器应具备抗老化、难破损、难变形的特点。并在装运危险废物容器表面中心位置粘贴标签,详细标准危险废物的产生源、组成、种类、数量、特性以及应急补救手段。一般废电池、日光灯管等第三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与居民生活垃圾应分类别收集,为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提供依据。
3.1.3 运输贮存
在分类收集危险废物的基础上,应构建效率高、风险低的危险废物运输系统,经多类别专用运输车,进行危险废物的可靠、安全运输。进而细化危险废物运输规定,从危险废物运输环节二次污染控制着手,督促危险废物运输方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负责。若已产生危险废物在无法立即回收利用,则可以经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完成危险废物贮存,在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内进行处理。常见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由裙脚(堵截泄漏)、报警装置、隔离设施、防晒防雨防风设施、防渗层(雨水收集池)、泄漏液体收集器、径流疏导系统、渗滤液收集清除系统、气体净化装置、气体导出口组成,其中防渗层为厚1 m以上、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粘土层,或厚2 mm以上、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的高密度聚乙烯材料。
3.1.4 危险废物处置
在危险废物达到贮存期后,应指派专人进行处置技术的合理应用。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本质上是系统外危险废物交换、能量转化、再加工、物质转化过程。可以经优惠政策,鼓舞相关行业企业利用填埋预处理、稳定化处理、安全填埋、防渗系统等物理技术以及焚烧预处理、进料、焚烧炉、热能利用、烟气净化、残渣处理、等离子焚烧等化学技术,结合油脂再生、溶剂再生、燃料利用、金属回收等综合利用技术,进行危险废物的有效处置。
焚烧技术是危险废物处置常用技术,可以达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回收利用目的。焚烧后产生残渣、烟气处理飞灰则可以进行安全填埋处理[4]。在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技术应用过程中,首先需要人工将固体、半固体物料放置到提升输送机,经推进送料机将固体物料送入旋转窑,在尾部进入助燃空气(燃烧器喷射)的支持下,将炉膛温度调到800 ℃以上、900 ℃以内。进而经半湿式法经灰机、头罩分别排出飞灰、烟气,飞灰直接进行固化填埋,烟气则进入二燃室进行再次焚烧,彻底分解未燃烧完全物质。二燃室内独特的二次供风装置可以驱动大粒径颗粒旋转碰撞侧壁落底,避免粉尘污染。同时基于余热充分利用目的,进行空气预热器(列管式逆流型)、热水换热器(列管式逆流型)的合理设置。在空气预热器与热水换热器支持下,二燃室排出高温烟气可以分别为回转窑、保温管提供热量,并在供热后将温度控制在200 ℃内,规避二噁英污染。最终经高效多管旋风除尘器分离粒径超过3 μm的灰尘、粒径小于3 μm的灰尘,前者可以落入集尘箱内,后者则落入喷淋塔,经连续相、分散相处理,去除酸性液体污染物,降低酸性液态污染。经进一步处理后,依托水循环系统(污水池+沉淀池+回用池+碱液投配罐+喷淋塔+汽水分离器+水雾分离),完成废碱、回水处理。对于处置后无法回收利用、有价值组分及能量的危险废物(焚烧残渣、飞灰),可以进行安全填埋。
3.2 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在现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应逐一健全监督惩戒制度与危险废物规范化指标体系,为危险废物污染预防与治理工作提供充足支持。
3.2.1 健全监督及惩戒制度
应健全危险废物专职监督管理机构,由机构在执法检查名单、重点监管源清单内纳入全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督促企业落实最新颁布的《固废法》,并每间隔一定时期进入危险废物经营现场,进行危险废物经营方现有填埋场、贮存设施隐患排查作业。同时利用及时、适度的惩戒手段,督促危险废物经营方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规范化管理制度与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5]。
需要注意的是,在现代危险废物处理工艺提升的背景下,以往静态危险废物名录无法满足危险废物动态管理需求。因此,应以生态系统、人体健康为前提,构建监督惩戒制度配套豁免排除清单,纳入分散、低危害、产生量小的危险废物,推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一致性。
3.2.2 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指标体系
根据当前危险废物评估指标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对危险废物评估工作程序、手段、结果处理与应用规范进行逐一细化,形成危险废物规范化指标体系。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级指标着手,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方退出程序,责令行为异常、问题突出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停产整顿或退出市场,倒逼危险废物经营方强化危险废物管理,优化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体系。
此外,在危险废物处理效率评估的基础上,可以从环境经济视角着手,以净现值为指标,进行危险废物效益费用分析,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规范化。净现值为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直接收益、外部环境收益总和(去除环境保护费用、项目总投资费用、处理设施运行费用与外部环境费用)。
3.2.3 落实生产责任制度
在污染者负担的原则指导下,应面向产品废弃后处置环节,制定生产责任制度。即把产品生命周期内的产品制造商、进口商纳入生产责任范围,根据其在材料选择、工艺应用、产品使用、产品废弃中的影响,明确相关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责令造成法定环境损害的相关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全部(或局部)回收废弃物的费用[6]。如对于电子废物生产方,应将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环境性能信息标注在产品说明书内,并从内部着手建立回收渠道,承担电子废物回收费用,规避电子废物非法投弃现象;再如,对于医疗废物产生方,应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别整理,并交由专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承担因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利用引发的疾病传播、环境污染职责。
3.3 建立精细化环境运行管理体系
精细化管理是解决当前山东省危险废物污染预防与治理粗放化问题的主要手段,确保山东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控者第一时间掌握当地危险废物动态信息,预先制定管理监督方案,降低各种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概率。
3.3.1 梳理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流程
在市场化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基础上,应明确危险废物的工业生产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属性。根据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境管理需求,以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为对象,树立全过程环境管理方针。即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出具处置合同报告,并督促相关项目申报排污。在相关项目申报排污之后,进行危险废物处理技术审核,发放危险废物排污许可证,并将其纳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合同中。在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后,发放转移联单,督促危险废物运营企业落实[7]。在转移管理环节,应落实就近转移利用处置方针。若本地无法利用或处置,要在确保危险废物污染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合法跨省转移,降低危险废物转移期间遗撒、丢弃、倾倒问题发生的概率。
3.3.2 构建精细化物联网管理平台
山东省应依托现有省级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面向危险废物污染预防与治理的整个过程,进行物联网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平台的构建。物联网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平台是决策支持概念的具化体现,平台的危险废物污染预防与治理流程更加简略,可以满足危险废物高效率动态精细化管理要求。在精细化物联网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平台运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经平台深层次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效能评估活动,及时发现滞后工艺或低效设施,及时进行升级或淘汰。根据待升级工艺与设施特点,制定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根据指南精准管理各个行业产出危险废物节点、数量与种类,落实点对点管理方针,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奠定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应限制类似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的危险废物处理基础设施的无序扩张,规避资源浪费现象。
3.3.3 落实精细化管理方案
在危险废物所在环境精细化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山东省督促各市指派专人排查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类别、去向。并结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确定跨省转移主要危险废物类别与数量、接收地点[8]。同时以城镇各级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为对象,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流向情况的排查。如船舶拆解维修废弃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医疗废物等。
为提高排查效率,在点位排查清单形成的基础上,可以省政府为总领,设置若干核查组与小组。全面落实组长负责制,由组长带领生产、环境、教育、科技、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商务、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成员,综合运用资料调阅、谈话问询、座谈讨论、现场核查等方法,了解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并以报告的形式报送上级部门,确保危险废物整改效果。
4 结语
综上所述,危险废物管理已成为生态环境领域的核心部分,具有专业性强、管理难度大、危害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针对当前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山东省应继续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完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体系,健全危险服务管理制度,加大危险废物管理的力度,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效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