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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文化旅游助力民族村寨振兴研究

2023-01-06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村寨村民民族

潘 芮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民族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文化旅游产业是民族村寨的特色产业,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文化旅游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其联动能力强,对拓展产业经济形态、留存传统记忆风貌、建设更加宜居的少数民族村寨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旅游是文化产业的基本内容,刘诗瑶等[1]以湖南省凤凰古城为例阐述了文化旅游推动民族地区生产要素流动,使传统苗族文化在现代文化影响与交融中得到传承,催生了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文化效益。民族村寨文化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谭志满等[2]将民族村寨文化旅游界定为以某一村寨的民族文化为基础,从某个角度或以某种产品来体现民族村寨文化的内涵和特征,从而吸引游客前往民族村寨旅游。王豪等[3]指出应充分挖掘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提取文化符号来传递民族文化意义,通过旅游吸引物的构建来满足游客的需求。在民族村寨旅游活动中应坚持民族文化的灵魂地位,王俊[4]认为保持文化生态的本真性,是传承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根本,也是促进文化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民族村寨独有的民族风情彰显了民族文化特色,是发展文化旅游实现民族村寨振兴的内生动力。自2009年国家民委与财政部开始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以来,我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也出现了一些困境。当今,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文化旅游在促进民族村寨发展的实践中焕发新的生机,带动了村寨的经济发展、弘扬了民族文化和优化了民居环境,有力地促进了民族村寨的振兴发展。

1 民族村寨文化旅游的驱动逻辑

民族村寨文化旅游发展得力于天然的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民族村寨以一座立体生动的文化博物馆展现在大众眼前。随着旅游市场发展和村寨利益主体财富积累,村寨精英阶层为追求文化利益诉求而投入到当地文化旅游建设中,旅游相关者借助于乡村振兴政策红利也加入到推动民族村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

1.1 基础:文化资源禀赋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发展的历史积淀,具有稳定的成分和结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作为一种文化符号,传达了本民族在特定空间内的历史演变,承载着特定时间内的记忆沿袭,是民族村寨向外界展示特色习俗风情的重要依托。文化旅游整合了民族村寨的自然条件和人文资源,是游客感知异质民族文化的重要渠道。民族文化资源的自然禀赋为村寨文化旅游提供了基础条件。例如:广西平安村寨特有的壮族文化和梯田景观,整个村寨的干栏式建筑,是其发展旅游不可或缺的文化资源[5],也使广西平安壮族发展村寨旅游成为可能;贵州西江千户苗寨特有的鼓藏节、吃新节是当地的大型节庆日,寨民们传唱苗族古歌、演绎民族舞蹈,秀色精美的菜肴酒水、独具魅力的民族文化无不吸引着大量游客参与体验[6]。所以,在时代演变过程中民族村寨所形成的历史人文资源是民族文化瑰宝,包括传统服饰、特色建筑、节庆活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为民族村寨的文化旅游奠定了基础。

1.2 支撑:政策红利契机

国家制定了文化旅游的各项利好政策以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开发和保护,为民族村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如贵州铜仁市印发《“十三五”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为全市民族村寨的经济发展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7]。民族村寨文化旅游主要是政府主导、旅游企业参与。政府为民族村寨文化旅游的发展营造安全合适的空间,给予财政拨款、土地补偿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为旅游企业参与民族村寨的文化旅游提供了制度支撑,增强对文化旅游资源主体的产权保护,使得村民共享村寨文化旅游成果,为各少数民族村寨的顺利建设提供保障。政府发挥官方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旅游网站、电视广告平台推送村寨文化旅游宣传内容,提升民族村寨的文化知名度,达到文化价值的宣传作用。在政策利好契机下,多渠道筹集村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民族村寨在文化旅游建设发展中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打造以民族文化为核心的与旅游产业配套的文化产业园等综合项目,为改善民族村寨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1.3 关键:利益主体诉求

民族村寨是村民集体创造、集体共享的文化空间。民族村寨多处于比较封闭的地理环境中,沿袭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村民们世代农耕,以传统农林业生产为主,生活条件较差。村寨里有知识水平的人一般外出谋生,如此,留守村民与外出务工者形成了一定的财富差距。随着国家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和扶持特色产业,村民的就业渠道逐渐拓宽,也渴望通过就业增加收入,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望。文化旅游产业的日益发展,肯定民族村寨的文化价值,是村民增强文化自豪感和提升就业意愿的重要条件。在乡村旅游带动下,游客打破了村寨的原本平静,带来了创收的希望。村民们虽然文化程度不高,没有超强的职业技能,但本土技艺的手工艺品制作、特色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节日庆典文化演出均是增收的重要选择;部分村民希望通过经营家庭旅馆、餐馆、商铺等实现创收;知识水平较低的村民希望通过教育培训等提升就业能力。总之,村民主体利益诉求是推动民族村寨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因素。毋庸置疑,民族村寨文化旅游发展改变了当地村民的传统生计模式。

2 乡村振兴与民族村寨振兴的耦合关系

乡村振兴与民族村寨振兴两者均需要以发展产业经济、改善生态环境、传承优秀文化等为基础,具有各自发展内涵又相互紧密联系,表现出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根据共生理论之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和共生模式[8],乡村振兴和民族村寨振兴拥有共生环境与共生模式。二者的共生环境是村,共生模式是互惠和谐发展。文化旅游作为特色产业,是乡村振兴中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目标,实现产业兴旺也需要特色产业作重要支撑。民居保护为改善民族村寨生产生活条件奠定了基础,是乡村振兴中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需要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民族村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是乡村振兴发展的应有之义。因此,乡村振兴和民族村寨振兴存在着天然的耦合关系。

2.1 窘境后的机遇

近年来,城镇化建设加快和工业文明的日益渗透,形成了城市急剧扩张和乡村空心萧条的鲜明对比。自国家民委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以来,我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村寨的保护工作和完善建设稳步推进。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瓶颈:民族文化受到巨大冲击且渐趋消弭,传统农业向现代产业转型的动力不足等。目前,必须厘清农村地区特色资源,激发农村地区的发展潜力。十九大做出了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布署,文化旅游是产业扶贫的重要一环,也是当前巩固脱贫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的特色产业形式,为新时代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经济、文化、生态发展带来了机遇,也为民族村寨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

2.2 普适下的特殊

乡村振兴战略是把握全局、发展乡村的政策与策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历史悠久,蕴含了丰厚的民族文化,是乡村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国家民委关于印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2011—2015年)》提出,民族村寨的建设发展应包括村寨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特色产业的发展、民居的保护、文化的保护和传承[9];广东省民宗委颁布的《广东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民族特色村寨发展涵盖了人居环境改善、特色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乡村振兴和民族村寨振兴内涵丰富,而民族村寨振兴更具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是乡村乡土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民族村寨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特殊实践。

3 文化旅游助力民族村寨振兴的价值表征

文化旅游作为民族村寨发展的支柱产业,是推动民族村寨振兴的重要载体。其主要价值体现在促进村寨产业经济发展、优化村寨人居环境和传承村寨民族文化,对于助力村寨振兴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各层面的实践。

3.1 特色产业促进村寨经济发展

发展特色产业是村民增收的渠道,是村寨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也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为村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截至2018年,贵州西江千户苗寨在旅游服务行业就业人数达3 000人,旅游产业发展为村民的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提供了机会[10]。文化旅游作为民族村寨的特色产业,将民族地区特色和民族文化元素有机地融入到民族村寨旅游的各个环节中。乳源瑶族自治县充分挖掘瑶族文化资源,在必背口村开设“腊肉坊”和“瑶爽酒坊”,展销瑶族特色刺绣作品,为旅客提供集参观、制作、购买瑶族特色手工艺品和土特产于一体的体验场所,在展示民族特色和文化元素的同时,打造出了一条独具瑶乡特色的绿色旅游产品产业带[11]。2019年乳源瑶族自治县旅游人数达56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49.7亿元,旅游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2.49%(1)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和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来源于乳源瑶族自治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与此同时,休闲民宿、康养度假、非遗文创等蓬勃兴起,充分发挥了文化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

3.2 改造民居优化村寨人居环境

村寨民居是联结村民生活空间的纽带和滋养民族文化的土壤。改造村寨民居保留传统的建筑风格,不改变整体结构布局。如勾蓝村寨对瑶族民居、祠堂、门楼等古建筑的保护,修缮或重建牛庄屋、盘王庙、戏台等村寨古老文化场所,既营造村寨的古朴氛围,又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提供场所;为保持村寨统一的古建筑环境风格[12],拆除与村寨整体环境不协调的部分现代建筑。民居改造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体现了民居和生态环境相适宜、相融合的重要特征。鄂西南民族地区被纳入试点的50个特色村寨,以土苗吊脚楼、转角楼、花格窗特色风格为主,展现了侗族、白族古朴雅致的建筑风貌,成为当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13]。民居改造提升了村寨风貌的整体水平,优化了村民的居住生活环境,在增强自身幸福感的同时,使旅游者对民族村寨景观形成良好认知,达到了景村融合的良好效果。

3.3 保护乡土传承民族文化

民族村寨的本质特点是文化,保护民族特色村寨的乡土文化,就是保护民族文化的活水之源。对于特色民族村寨的文化资源,要把握文化内核,推动“显性文化”“弱隐性文化”和“隐性文化”的结合[14]。首先,民族村寨将传统生产生活用具、农产品、手工艺品等静态的民族文化,有效地通过生产技艺、节日庆典、婚丧习俗等融入日常生活,政府引导熟悉当地语言并会讲通用语言的村民向游客讲解当地传统文化,传递民族村寨特色文化的重要性和价值体现。其次,民族村寨创办当地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团体,展示当地民风民俗,培养乡土文化能人和民族文化传承人,提供传承民族文化支撑平台,构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发展模式。最后,传播民族村寨文化逐渐采用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中心等方式,聚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和研究成果,发动专家和民间力量,挖掘传统民族文化,为整理村寨民族文化发展脉络提供关键作用[15]。民族村寨具有传承民族文化的先决条件和时代责任,展示村寨历史,创新多样文化形式,保护民族文化阵地建设,是赓续民族文化血脉的最好贡献。

4 文化旅游助力村寨振兴的问题探析

文化旅游在促进民族村寨发展的实践中取得了一些成就,却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困境。如村民的主体性缺位,无法参与到村寨建设的决策中去;民族文化产品原真性的逐渐缺失使得文化旅游特色体现不足;村寨内部景观承载力弱,村寨接待与服务能力低,均成为村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族村寨的振兴进程。

4.1 主体性缺位,村民参与决策权益不足

村民是乡村文化资源的主体,也是开发文化旅游的主体。村寨旅游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对主体经营、资金引入等问题易存在争议,导致在村寨振兴实践中出现一些文化旅游困境。民族村寨文化旅游一般依赖于政府和企业资本,因村民受教育程度低、财富占有与积累少,难以将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本。政府对民族村寨文化旅游的“植入性”投资,大量引入外来商户发展旅游服务业,如餐饮业、住宿业。作为村寨主体的村民却大多以为旅游企业打工的形式获取收入,无法实质性地参与村寨的旅游业发展,使村寨振兴的旅游发展主体缺乏自我造血能力和内生增长动力。由于政府的牵头与主导作用,一般会直接介入村寨的旅游管理和发展事务,或者把经营权、管理权转让给旅游开发经营企业,村民的主体话语权却被忽略,而村民又处于资本力量的弱势地位。因此,在征地补贴、搬迁资金、门票价格等方面,多方利益相关者之间会出现矛盾[16]。政府和旅游企业发布当地文化旅游的最新动态、相关政策、规划信息,村民们因有限的信息获取渠道而无法知悉,使他们常常置身于“参与权洼地”,本拥有“文化资源高地”的村民主体却权益失衡,这极不利于村寨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4.2 原真性缺失,文化特色体现不足

古朴的传统民族村寨建筑凝结了无数的民间智慧,是村民适应自然环境的历史见证。特色村寨多依山而建,缺少现代化的生活功能,内部条件较差,无法提供完善的餐饮、住宿公共服务。为满足游客住宿需求并改善自身居住条件,当地村民拆旧改新,导致原有民族特色无法凸显。例如:四川阿坝州色尔古藏寨、甘堡藏寨中的新修建筑已由砖混结构代替了传统的石木结构,建筑风格和装饰材料与传统民族村寨建筑群大相径庭[17]。在与外界文化碰撞与交融过程中,一些民族村寨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越来越薄弱。民族手工艺品作为民族性格的符号象征,是民族地区的重要资产,体现了当地村民勤劳淳朴和不断创新的精神;村寨的民族服饰、头饰等工艺品需要高超的制作工艺,也需要时间成本,市场价值昂贵。随着村寨旅游不断地发展与对外开放,对传统技艺得不到传承,原本制作精美、工艺考究的服饰转变成了量产的商品,功能也发生了变化,丧失了民族村寨的文化原真性,传统的工艺与技能无法得到真传。由此,文化产品同质化和过度商业化终将导致传统民族文化日渐消逝。

4.3 内源性缺力,村寨旅游承载力不足

民族村寨是活态的民族文化博物馆。历史遗迹以固定的形式呈现,缺少生机活力。同时,村寨旅游景区承载力低,各村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不均衡,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无法满足游客的多样化体验需求。如贵州岜沙苗寨旅游便存在游玩场所条件有限、旅馆数量少、公厕卫生条件差、接待游客流程不合理等问题[18]。村寨景区承载力是制约游客吃、住、行、游、娱、购的关键因素。村寨景观缺乏规模性、集中度低,各景点与住宿休息地之间距离较远,多以观光为主,与生态康养、农耕体验结合度不高;村寨民族文化展演缺乏科技含量,游客的参与度和体验感不强,游客旅游周期短。村寨内历史遗迹是村寨文化保护的重要资源,因其不可再生而削弱了旅游活动强度。另外,村寨有限的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无法承载大量游客,其旅游承载力受到了极大限制。总之,村寨旅游的内生力量不足。

5 文化旅游助力村寨振兴的优化路径

5.1 保障村民主体地位,维护参与权益

文化旅游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主体支撑,民族村寨振兴的每一个层面都需要主体参与。在民族村寨文化旅游发展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易存在矛盾纠纷,需要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来平衡这些利益关系,如贵州雷山县郎得上寨以“工分制”来衡量村民的贡献,并跟利益分配挂钩;同时部分提取旅游收益,用于村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的集体利益服务等,既保障了村民的主体权力,又利于村寨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19]。通过基层干部对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的宣讲解读,鼓励村寨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强化民族村寨主体地位保护,维护村寨的和谐稳定;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村寨文化旅游,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寨建设形式,在保障村民主体权益的基础上避免出现外来资本完全把控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和旅游权益的情况。

5.2 维护真实性,融合民族文化的现代价值

民族优秀文化来源于该民族历史积淀,对民族村寨的风土人情、价值理念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民族村寨文化旅游资源的原真性,体现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上。无论是保留村寨传统建筑,还是培育村寨民族文化传承人,都是文化保护的题中之义。文化在本质上具有“生产力”内涵。为保持旅游文化的纯正性,应鼓励村寨村民保留传统服饰的民族特色,公开服饰银饰制作、纹饰图案绘制的过程,以增强民族文化产品的观赏性。汲取现代文化的精华元素,丰富村寨民族文化产品类型,增强村民主体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向游客传递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地域文化。维持民族文化的原真性不代表民族文化止步不前,应尊重社会发展规律,避免传统文化被现代文化吞噬,在不破坏民族文化乡土气息的前提下融入现代文化价值,让村寨振兴与乡村振兴相得益彰。

5.3 加强科技引领,创新民族村寨文化旅游产品

增强科技要素是文化旅游项目中的重要选择,是提升村寨环境承载力的重要手段。在数字经济时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创新科技引领,“科技+旅游”拉近了人与科技的距离,如黔南平塘县开放500 m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创新民族村寨文化旅游资源的内容载体和表达方式,为传统文化的发展注入新动能,如文化美术馆、生态博物馆以民族村寨资源为根本,以创新技术为引领,运用好数字科技,互联网、电视台等技术与平台。挖掘民族文化故事,运用虚拟现实技术展示历史遗迹、民俗工艺产品等,呈现民族特色村寨的历史记忆,丰富民族文化表达方式。保护、开发和共享文化旅游资源,为民族村寨的文化创新赋予生命力,增强游客在文化旅游中的体验感和参与度,让民族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活力。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村寨因文化旅游而焕发新活力。文化旅游对促进村寨经济发展、传承民族文化和优化村寨人居环境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伴随文化旅游发展也面临着村寨基础服务建设不足和民族文化特色体现不够等问题。因此,在优化文化旅游助力民族村寨振兴的实践中,一要保障村民的主体地位,提升参与决策权益,让村民为村寨的发展贡献主体力量;二要保持文化原真性,同时融入现代价值元素,使其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发展趋势;三要创新文化旅游产品,以此满足游客多层次需求,充分发挥文化旅游的作用,助力民族村寨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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