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形成与建构
2023-01-05颜欣,李琼
颜 欣,李 琼
(1.武汉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 430205;2.湖北警官学院 思政课部,湖北 武汉 430035)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综述
东盟地区安全治理经过近些年经营和运作,目前在地区和全球的影响力显著提升,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收获了丰富的经验。长期以来,东南亚地区矛盾不断,各类冲突频发。正是由于东盟地区安全治理的影响,该地区诸多矛盾和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东南亚国家正逐步发展成一个整体并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在东盟地区安全治理引领下,有关东南亚地区安全的规范和原则相继落地,该地区安全形势日益改善。过去,东盟的实力与影响力相对有限,但始终扮演着积极“行动者”角色,当前已发展成为地区安全治理的主导者。东盟在发展历程中虽面临种种风险与挑战,但始终强调团结的重要性,通过各种治理方式不断提升地区安全治理水平,形成了极具韧性的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基于此,东盟今后若要继续维持在东南亚地区的主导地位,就要持续运用和发挥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价值和作用,这也是维护东南亚地区总体安全的有效应对之策。
韦红等学者认为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模式处在变动进程中,分别历经抗御力治理模式、综合安全治理模式、消极安全治理模式以及安全共同体治理模式四个发展时期。[1]李滨等学者认为由于“综合而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特别是资本主义大国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重要影响力,在世界范围各国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依然很大。这需要一个相应的共同体及其相应的意识来体现真正的共同利益,促进各国人民共同美好的未来。[2]既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可以为抗御力研究提供一定启示,但关于抗御力生成机理和演变过程的具体分析等研究仍相对缺乏。实际上,抗御力功能不容小觑,其具备“普适性”特征并对作用于世界政治的效用提供较强解释力。既有的相关研究成果与抗御力的应有效用并不匹配,抗御力研究仍有丰富的挖掘空间。
究竟何谓抗御力?可将其概念界定为:某个地区、国家或国家共同韧性的体现,这些国家或集体依托团结协作等方式应对直接或间接来自内外的威胁或困境,从而使自身的安全得到保证,民众的生活得到保障,区域的整体利益得到维护。[3]回望历史发展进程,可以发现抗御力的历史底蕴深厚,诸多哲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对此都有过相应探究。柏拉图在分析国家治理的策略与模式时强调:“一个安排得非常理想的国家,必须妇女共有,儿童共有,全部教育共有”;“不一致和不和谐在哪里出现就在哪里引起战争和仇恨”。[4]亚里士多德在研究城邦的起源时注意到组合和团结的积极作用,他指出:“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5]霍布斯在思考“国家何以产生”时探索到团结合作的价值,他认为:“群体纵使再大,如果大家的行动都根据各人的判断和各人的欲望来指导,那就不能期待这种群体能对外抵御共同的敌人和对内制止人们之间的侵害”。[6]滕尼斯在探索货币与财富时强调了“集中”是重要“武器”,他指出:“真正法律的和在社会上最重要的联合就是财富的联合,通过手段加以集中,变成整体的团结一致”。[7]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提出:“美国人民的幸福,有赖于他们持续不断地筑牢和巩固团结”;“对于联合的价值和幸福所产生的强烈意识,诱使人民去建立一个联邦政府来保持这种联合,并使之永远存在下去”;“联邦要达到的主要目的是其成员的共同防务,维持公共安全既要对付国内动乱,又要抵抗外国的进攻”。[8]综而观之,诸多西方经典理论均认为具有团结意义的抗御力对个体、群体和整体的发展及利益实现至关重要,有利于解决各方面问题。抗御力所主张的加强团结合作,共同应对外界风险社会不确定性的理念与逻辑对于国家、地区和全球发展及相互安全合作均有重要解释力度。本研究以东南亚地区为中心,探讨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形成与建构过程,以期为抗御力“资源”的挖掘和思考提供一定参考。
二、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形成与建构
抗御力是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推进的脉络与主线。在长期历史进程中,东盟积极推动东南亚国家加强团结合作,为其治理提供了诸多制度性安排与方案,较好应对了内外部的安全困境和挑战,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在历史演进中得以逐步形成与建构。
(一)1967 年—1978 年: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萌芽期
这一时期,美苏冷战对东南亚安全局势影响较大。在此情境下,“东南亚安全何去何从”的命运选择摆在了东南亚国家面前。1967 年东盟正式建立,为东南亚地区安全合作提供了内在动力,东南亚国家逐步找到一条适合自身安全发展的道路,地区合作开始启动。东盟的成立为东南亚地区各国提供了集体协商的平台。
东盟建立后,其作用和影响范围日益扩大,将高度分散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凝聚成为一个整体,用“一个声音说话”使区域外国家对其安全的“介入”受到一定制约。
在东盟抗御力付诸实践的萌芽阶段,时任印尼总统苏哈托最早提出抗御力概念,目的在于确保东南亚国家能较好应对区域外国家的影响。他于1970 年5 月在相关演说中表达了对安全问题的看法:“抗御力涉及到军事、经济、社会、意识形态等领域,对应对域外威胁有重要意义”。[9]他认为东南亚抗御力对加强东南亚国家的联结作用不可或缺,是东南亚国家保障自身安全的基石。随着时间的推移,东南亚抗御力理念影响逐步扩大,成为首届东盟首脑会议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在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作用下,与东南亚安全相关的规范和原则相继落地。东盟在1967 年推出的《曼谷宣言》将东南亚作为一个整体在地区事务中表达自身对安全议题的看法:一是推动各方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为共同进步的目标而奋斗;二是为地区安全发展提供条件;三是激发各国参与的积极性和互助意愿,尽力寻求维护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四是为成员国的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渠道;五是发挥工农业优势,提高各方积极性与合作成效;六是探讨与世界组织和行为体互利合作的方式。由此可见,作为一个政府间合作组织,东盟力图通过多种渠道和不同方式强化东南亚地区安全合作水平。《曼谷宣言》意味着东南亚国家有了长期发展的愿景规划,东盟成员国有了共同的安全目标,为应对东南亚内部矛盾和外部干预提供了方向和行动指南。《曼谷宣言》关注到东南亚地区安全的主题,为东盟未来的合作重点掌舵和把脉,成为东南亚国家安全合作的崭新起点。1971 年11 月,在东盟五国外长会议上发表的《吉隆坡宣言》提出了和平、自由与中立区三大核心命题,东盟要持续增强地区自主性,预防域外势力主导东南亚地区安全形势。在东盟早期阶段,部分成员国对东盟“集体行动”的意愿不太强烈,依然与美国等国家进行双边安全合作。如菲律宾和泰国将自身与美国的安全合作视为对外安全战略基础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体现出对美国的“安全依赖”。但随着域外国家给东南亚地区安全带来的“压力”不断增加,东盟国家普遍认为只有在逻辑和行动上的一致才能对自身安全和东南亚地区安全形成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美国、英国在东南亚地区有着重要影响力,但考虑到域外国家将影响东南亚地区的博弈与安全,东盟的“地区自治”意愿愈发强烈,其愿意共同维护东南亚地区的整体利益,在和域外国家合作与交流中获得主动权,维护和实现自身安全利益需求。但是,当东南亚地区出现英国和美国的战略收缩状态时,东盟又担心其安全“真空”被其他大国所填补。随着东盟和域外国家互动的增加,基于东南亚地区的安全战略存在变动性和复杂性,东盟认为应对外界不确定性的最优途径是提出“和平、中立与自由”新的概念和思想,让增强自主性成为东盟地区安全治理的核心要义。[10]《吉隆坡宣言》对东盟国家的安全思维和安全关切进行了及时回应,增强了东盟的凝聚力。而之后于1976 年签署的《巴厘协议》和《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则是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开始萌芽的重要体现。首先,《巴厘协议》文本提到了抗御力:“东盟国家的安全稳定本身是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贡献,各成员国要在合作中增强东盟抗御力,消解地区安全威胁和隐患。”[11]可以说,对东南亚地区而言,《巴厘协议》的签订有着深远意义。一是强调了东盟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的不可分割性,确证了东盟国家的安全是东盟整体安全和世界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彼此政治认同的增强提供了强大引擎。二是为东盟国家采取步调一致的行动提供了制度平台,使得其各方的协调和探讨有序进行。三是对《吉隆坡宣言》提出的和平、自由与中立区倡议进行了肯定,认为其对东南亚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安全稳定产生重要影响。[12]《巴厘协议》对《曼谷宣言》和《吉隆坡宣言》中确定的规范和原则进行了确认和肯定,为东盟进一步推进东南亚地区安全合作的规范与协调提供了动能。其次,《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巩固了东盟抗御力思想,即根据其成员国的共同意愿,东盟应增强抗御力。《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第四章是其重点内容,该部分第十三条对东盟成员国的分歧问题进行了阐释,认为争端和矛盾不利于东南亚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各方应该避免将武力使用作为威胁对方的工具,力争克制自身的行为,依托对话和协商解决彼此的矛盾和分歧。《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极大增强了东盟成员国的信任度,为东南亚地区安全合作提供了不竭动力,是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萌芽的重要体现。
(二)1978 年—1991 年: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发展期
这一阶段,美苏冷战对东南亚地区的影响持续加深,东南亚安全局势面临严峻挑战。越南在苏联支持下展开了对柬埔寨的侵略,东盟安全再次遭遇困境。
在东南亚安全形势发生了一定变化的背景下,东盟抗御力进一步发展。东盟于1987 年签订了《马尼拉宣言》。《马尼拉宣言》再次认可抗御力在东盟地区安全治理中的重要性,认为东盟应该就普遍关切的地区安全问题展开磋商和讨论,在印支难民和柬埔寨议题上加强政治协调,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同时在东南亚地区构建“无核区”,增加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互动,推动东盟共同行动。一方面要提升东盟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使“南南合作”再上新台阶,为彼此发展提供互利平台,最终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目标。
当时,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发展集中体现在柬埔寨议题、东南亚核议题等领域。柬埔寨问题极其复杂,涉及到相关巴黎会议、柬埔寨会议和东盟外长会议等多方因素的作用。越南在1978年入侵柬埔寨,对东南亚地区的安全形势产生了消极影响,引起了东盟的高度重视。1979 年举行的东盟外长会议对越南的行为进行了回应,指出柬埔寨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越南没有资格干涉。东盟要求越南尽快从柬埔寨撤军,在其看来,柬埔寨的安全是东盟“共同体”安全的组成部分,越南的霸权行为理应受到谴责和批评。与此同时,“无核区”也是东盟国家在这一时期关注的重要议题。东盟早在1971 年达成的《吉隆坡宣言》就体现了“无核区”思维,但直到1984 年后“无核区”才出现在其官方话语体系中,当时柬埔寨议题的解决进展较为缓慢,一些相关大国在东南亚地区的博弈加速了“无核区”概念向现实的转化。[13]1985 年举行的东盟外长会议重点探讨了“无核区”可行性问题,之后还为此还建立工作组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有效促进了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进一步发展,为东南亚地区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1991 年—2003 年: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完善期
由于美苏冷战的结束和苏联解体,美国加大了对东南亚地区的介入力度,这意味着东南亚安全形势再次发生变迁和转移。除美国外,日本和印度在东南亚地区也日益活跃,给东南亚地区“安全结构”增添了更多不确定性。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部分东南亚国家也产生了一定的疑虑和不安全感。为全面应对外部安全局势的变化,东盟抗御力渐趋完善,其制度的规范性也进一步提升。1996 年,东盟与南非部长级会议特别指出,东盟抗御力大大降低了东南亚地区的矛盾,地区合作成为东南亚合作的主旋律。
在东盟的推动下,第一届东盟地区论坛于1994 年正式召开。本次会议对论坛远景目标进行了宏观设计,认为要加强地区安全和政治合作,促进地区合作朝着建设性方向发展,为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14]随后,第二届东盟地区论坛于1995 年顺利召开。在本次论坛上,东盟签署了《东盟地区论坛概念文件》,对东盟不同阶段的任务和目标进行了规划,认为东盟地区论坛的主导力量依然是东盟,其应在信任的建立、预防性外交和问题的解决三个步骤中持续发力。可以看出,东盟地区论坛这一制度安排是东盟抗御力在多边主义下的重要“试验田”,为东盟应对外部风险提供了重要制度机遇。这一阶段,东盟继续强化与美国在反恐领域的安全合作。在东盟看来,要坚决反对恐怖主义,强化各国在反恐领域的合作,使东南亚安全形势进一步优化。[15]海洋安全也是东盟推动抗御力发展的着力点。东盟与中国签订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东南亚地区海洋合作增加了积极因素,东南亚海洋秩序向着更加合理与公正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这一阶段东盟抗御力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领域均有积极表现,为各国利益汇聚提供了丰富的平台和空间,东盟抗御力取得了新的进展。
(四)2003 年至今: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成熟期
这一阶段,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得以形成与建构,进入成熟期。2003 年后,东南亚的安全架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美国在经济、政治和安全等领域持续深化与东盟的合作,在南海问题等领域增加了“关注度”,形成了“网络化”安全合作体系。与此同时,日本、印度和俄罗斯持续深度介入东南亚事务,如何确保东盟在东南亚地区的主导地位成为摆在东盟国家面前的现实挑战。在东南亚安全“场域”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东盟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大幅降低了域外势力对东南亚安全的影响,自身影响力也得以进一步提升。这一阶段是东盟抗御力的成熟阶段,其制度性话语权持续不断增强。在2018 年的东盟峰会上,相关专业人士指出,东盟抗御力对东盟的团结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这一时期,东盟抗御力最大变化表现为对域外势力的主动和积极回应,东盟地区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在政策设计与外交风格上,东盟的地区安全治理观坚持合作共赢原则,协调应对东南亚地区安全困境。2003 年,东盟签署《第二巴厘宣言》,释放出推动东南亚地区安全合作走深走实的重要信号,进而全面推动东盟共同体建设。此外,《第二巴厘宣言》还指出要进一步巩固东盟“驾驶员”地位,反对域外势力对东南亚地区的干预,着力培育东南亚地区的共同价值观,在海洋安全、防务安全等领域广泛开展务实合作。同时强调,要加强东盟安全共同体建设,有效解决不同矛盾,依托地缘优势,让东盟国家在共同目标指引下持续奋进,为东盟共同体美好愿景添砖加瓦。这说明在东盟抗御力作用下,东南亚地区安全合作开始呈现多样化特征,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效能得到充分彰显。2007年1 月13 日,第十二届东盟首脑会议签署了《东盟反恐公约》,为东盟各国反恐合作提供了架构,简化了司法调查及嫌犯的引渡程序,允许东盟各国执法机关在成员国境内实施反恐行动。[16]同年11月20 日,东盟国家领导人在第十三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东盟宪章》,这是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极大提升了东盟地区安全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是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探索的宝贵经验,成为体现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力作”。《东盟宪章》的合法性得到东盟国家一致认可,为东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证。《东盟宪章》指出,主权国家行为要以国际法为依据,反对使用暴力和战争方式解决冲突和矛盾,要将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视为重要遵循。[17]《东盟宪章》的诞生使东盟地区安全治理的可靠性和法治效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东盟和印度、俄罗斯、美国在这一时期也相继开展了密切的安全合作。2003 年,东盟和印度举办了首届东盟—印度峰会,东盟与印度的双边峰会机制正式形成。双方均认为健康、稳定的东盟—印度关系对东南亚的地区安全具有促进作用,双方在打击跨国犯罪和恐怖主义等领域存在巨大合作空间。之后,印度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为印度和东南亚的安全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东盟—印度峰会的召开产生了积极影响,印度多次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提到支持东盟推动《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的安全制度规定,认为其对东南亚地区的核裁军提供了有益经验和示范效应,对东南亚地区安全治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2004 年,第三届东盟—印度峰会召开后,双方对《2020 年东盟共同体愿景》、《万象行动纲领》、《和平、进步与共同繁荣伙伴关系协定》等制度规定高度认可,认为积极的东盟—印度关系是东南亚地区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东南亚地区安全合作带来了积极因素。2005 年,东盟与俄罗斯共同举办了第一届东盟—俄罗斯峰会,双方就跨国犯罪、恐怖主义、地区安全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决定推动东盟—俄罗斯峰会制度常态化,让该制度持续为东南亚地区安全作出应有贡献。2010 年,首届东盟—美国峰会在彼此共同推动下召开。双方认为东盟共同体建设对东南亚地区安全产生积极意义,主张持续提升东盟和美国的战略合作,同时在东亚峰会和东盟地区论坛等多边机制会晤中提升双边关系。之后,东盟—美国峰会议程设置日益丰富,包括气候变化、网络安全、海洋合作等议题,大幅减少了东盟和美国对地区安全形势的误判。[18]
三、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形成与建构对中国的启示
(一)始终将发展作为国家治理的关键,着力提升综合实力
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演进,在抗御力作用下,东盟正逐步由“小东盟”走向“大东盟”,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东盟依靠自身抗御力改变了其在1967 年成立初期的被动局面,相关成功经验值得中国研究。有鉴于此,我国应始终将发展作为国家治理的关键,加强战略定力。1840 年鸦片战争爆发后,中国从位居世界舞台的中心向落后的边缘转变,孙中山先生当时曾在多个场合提及中国处于“一盘散沙”的境地。然而,随着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国家日益发展壮大、繁荣富强。当前,我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发展理念,这与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注重的持续发展思维不谋而合。新时代,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相继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成为当代中国发展的核心战略要求。虽然目前我们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绝不是轻松的过程。当前我国应着力提升综合实力,集中力量巩固国家长治久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向世界展现我们的决心和意志,才能更好和更从容地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做到防患于未然。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成功经验为我国的繁荣稳定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发和思考。
(二)加强对国际形势和周边局势的研判,在国际政治中掌握主动权
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为东盟国家的成长提供了极大助益。尤其是近些年来,东盟在地区安全上深化了与美国的关系,在经济合作上密切了同中国的关系。东盟通过“平衡”大国影响的方式,在区域政治中左右逢源,这与东盟对安全形势的把握不无关系,东盟抗御力背后的外交逻辑值得深思。我国要持续加强对国际形势和周边局势的研判,使自身在国际政治中掌握主动权和占据优势地位,就要全面处理好不同类型的双边关系、区域多边关系以及与世界各国的关系,继续奉行“大国是关键,周边是首要,发展中国家是基础,多边是重要舞台”的全方位外交布局策略,统筹兼顾,既重视中美关系、中俄关系、中欧关系、中日关系等传统重要关系,又要加强关注和深化中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同时,在对国际形势和周边局势的分析和研判过程中,坚定不移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既要重视国土安全,又要重视国民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国土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推动我国均衡发展,使中国在国际政治“大棋局”中占据优势地位,全面掌握主动权。
(三)注重对国家民族精神的深度挖掘,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
以1978 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我国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基于自身国情和时代特征的伟大创造,西方的道路是西方人的鞋子,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原创的道路、崭新的道路、光明的道路,穿的是我们国家自己的鞋子。东盟地区安全治理抗御力的形成与构建过程深刻展示了一种强大精神和凝聚力的重要性,东盟面对强大的外部“压力”,没有屈服和妥协,反而不断发展壮大,用行动证明了自身韧性。有鉴于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行稳致远,就必须注重深度挖掘国家民族精神,同时全面增强“四个自信”。民族精神是在中国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包括民族价值观和民族意识等多个维度,其核心是爱国主义。可以说,民族精神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协同发展、能动性提升的重要根基。“四个自信”涵盖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不可或缺。只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家的理论、制度、道路倍感自豪和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焕发强大生命力;只有注重对国家民族精神的深度挖掘,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才能全面汇聚中国价值、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注入可持续化发展和创新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