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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治下巩固脱贫成果与筑牢民生基石互洽逻辑

2023-01-05蔡如兴

关键词:之治民生成果

蔡如兴

(闽南师范大学,福建漳州,363000)

贫困是人类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社会现实问题。消除贫困,促进人类社会全面发展是国际社会共同的追求,为此各国进行了长期艰苦探索。中国特色减贫道路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认清形势、调整目标、更新理念、创新方法和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脱贫成就,在社会长期稳定、经济飞速发展、改革全面深化的同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绝对贫困得以消除。“十四五”时期需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促进这些地区的发展。中国制度、中国治理也成为全球贫困治理的“压舱石”,为许多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中国之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耕于中国大地实践和传统文化基础之上的中国治理体制和中国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在党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已然成为新的时代课题。

一、中国之治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保障

(一)中国之治与人民现实需求的耦合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先决条件

国家制度对于国家的前途命运有决定性影响,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特点。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为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汇聚无穷智慧和磅礴力量。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将反贫困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工业化与合作化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国家贫困状况。改革开放到本世纪初,所有制和分配方式的创新、大规模的体制改革有效带动了我国经济高速稳定增长,改变了我国农村普遍贫困的状态。进入新世纪,我国的扶贫重心由“解决温饱”转移至“脱贫致富”。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之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全面建立,习近平总书记将脱贫攻坚提升到“中国梦”的战略地位,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战场,以“内源扶贫、科学扶贫”为工作要求,以“教育脱贫、精神脱贫”为帮扶思路,以“生态脱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为扶贫托底,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

中国之治从根本上说是“制度之治”,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间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摆脱贫困是当代中国最根本的现实需求,我国的扶贫开发道路蕴含丰富的制度内涵。改革开放奠定大规模减贫的经济基础,开发式扶贫确定“发展”为解决贫困的基本路径,全员参与深入构建大扶贫格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提升脱贫内源动力,中国之治与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构筑了强烈的内在契合性。作为上层建筑的“制度”与中国大地的现实需求之间的耦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行稳致远的路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之治”不断巩固和完善正是在不断满足我国人民的现实需要过程中完成的。立足中国,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历史交汇区,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主要矛盾、满足人民切实需求仍然是深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主要途径;放眼世界,中国特色脱贫攻坚、中国特色社会制度和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必将为全球反贫困事业贡献中国力量。

(二)中国之治下党的领导必须始终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全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永葆社会主义强大生命力和社会主义制度巨大优越性的最本质规律[1]。我国脱贫事业之所以能突破重重考验,一条最基本经验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始终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全过程。其一,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党中央制定与实施一切方针政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标准,党的领导为我国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强大的政治保证;其二,毛泽东同志指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党在脱贫攻坚的实践中始终不忘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身,在改革开放和经济飞速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坚持人民评价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党的领导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其三,作为领导核心的党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新征程中贯彻构蓝图、举旗帜和聚民心的关键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过渡期内的重要任务就是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党建引领和推动脱贫,从严治党巩固脱贫成果,党的领导为进一步拓展脱贫成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根基命脉,关系到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党的领导始终占据“四梁八柱”的中枢位置,党领导人民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卓著而有成效的“中国之治”制度和治理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时代前沿统筹联动、协同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两大布局,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的对象目标以及路径方法,将中国之治推向新的水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发挥党在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中的思想保障、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是保持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国家治理体系先进性的最大逻辑。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又一具有历史意义的里程碑。面对未来愈加复杂的风险和挑战,我们要全面增强全党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关键作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不竭动力。

(三)中国之治下的制度创新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动力源泉

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是不断面对新形势、调整新目标和解决新问题的过程。反观70年的扶贫历程,随着国家贫困治理体系的系统化,党中央深入研究制约我国贫困治理的因素,准确研判、精确施策、科学干预贯穿扶贫开发的各阶段,不断解放减贫效力、提升治理效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反贫困及政策安排还未形成系统认识,经过改革开放之后的体制改革和开发式扶贫方针的确立,减贫工作取得巨大进展。20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伴随着大规模的扶贫计划实施和经济的高速稳定增长,扶贫开发的重点也逐渐转移到发展的质量上来。党的十八大宣告扶贫开发进入脱贫攻坚的重要阶段。从2011年至脱贫攻坚全面胜利,面对贫困地区经济总体水平相对落后等深层次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新的决策和部署,将脱贫攻坚作为“两个重中之重”,提升战略地位,将脱贫标准总结为“两不愁、三保障”,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提出了精准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等一系列具体的脱贫政策,运筹全局中层层落实责任,引入激励机制,加强考核督查,强化战略保障。

中国脱贫攻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证实,扶贫方针的不断创新和拓展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动力源泉。面对新的历史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全国全社会,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团结一心,英勇奋斗,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风险,不断夺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更大的胜利!面对多年累积的深层次矛盾和更刁钻的新问题,必须咬定目标、苦干实干,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思路,精化细化脱贫举措,强化优化脱贫效度。以中国之治新境界推动下一个百年发展,当前我国贫困治理将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一是扶贫目标转向缓解相对贫困,防止返贫;二是扶贫轴心转向实现乡村振兴。未来,面对更加复杂的相对贫困问题,必须始终坚持高质量反贫,加强扶贫政策研究和新时代经济发展对于减贫的作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方式,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坚实保障。

(四)习近平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论述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主义认为财产的私有制导致劳动异化,劳动异化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财产的私有化与贫困将长期并存,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与人的全面发展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反贫困、共产主义崇高追求的根本途径[2]。中国共产党始终将扶贫开发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增强看问题的眼力、谋事情的脑力、察民情的听力、走基层的脚力,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共同富裕”保证了人民根本利益;“两不愁、三保障”确保了扶贫工作质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明确了扶贫方针方向;“贫困退出机制、考核评估制度”保证了脱贫有效推进;“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了扶贫内生动力;“人力、物力、财力的强化管理”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证;“明确重点帮扶地区,推动产业带动扶贫”确定扶贫转向要求;“提倡绿色发展、生态扶贫”表达了兼顾生态治理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不仅深入探讨脱贫攻坚的目的、本质、理念、路径、方式,更增强了社会主义扶贫理论的战略性、宏观性、统一性,是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系统指南。

坚持初心和使命,贫困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一直是我党关切人民价值立场,维护人民基本权益的重要体现。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论述具备了人民性、系统性、战略性、求实性、价值性、创新性等特点,是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以及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的强有力支撑和行动指南。首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论述强化了政治保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对脱贫攻坚作出创新性与细致性的部署,使得决策更加高效,人民群众更加团结主动。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和公共事业得到长足的支持和发展;加强党的领导核心优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政策方略将持续深化,成效更加凸显。其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论述巩固了思想基础。我们党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制定科学理论的前提和基础,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势,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断完善指导思想和具体方针。最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论述提升了组织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健全基层组织,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功能,凝聚组织力量,从中央到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以党委负责,加强基层堡垒和干部人才作用,全面强化巩固脱贫成果的组织后盾。

二、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是中国之治的民生基础

(一)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诠释了中国之治深刻的人民立场

人民主体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深刻诠释了中国之治的人民主体原则和立场。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在广西考察时指出,“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4]。首先,人民主体原则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使命,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主体原则视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在人民立场上开展社会主义实践,直面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创新提出共享发展理念。人民福祉、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业已成为促进我国各项发展的共同价值旨归。其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论述继承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观点,坚持以服务人民、造福人民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工作的出发点,以人民群众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力军,以人民的评价作为检验尺度。通过聚焦民生领域存在的问题,关注相对贫困区域,在保证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目标的同时兼顾发展和增强内生动力,关注发展的可持续性,在凝聚社会整体力量的同时致力于构建脱贫致富的共同体。

人民主体原则同样深刻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之中。坚持人民立场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一个核心命题,主要体现在工作导向、发展思想、创作思维和研究方向等方面。由此构建具有明确焦点的治国理念和社会主义实践系统,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良性循环及向心力之所在,成就了人民主体性的“中国之治”长青奇迹。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这是我们党的根本价值立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就价值取向而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人民主体原则,就是要树立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价值理念;就实践活动而言,人民群众始终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让人民成为具体政策制定的参与者,成为物质和精神利益的享受者;就成效检验而言,人民评价始终作为检验治国理政成效唯一尺度,让群众满意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人民主体原则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也是我党克服重重考验,正确处理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关系,让广大人民最大限度地享受政治、文化等权益的根本所在。

(二)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夯实中国之治的民生基石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作为生产力的主体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其中共建是民生的前提和基础,共治是民生的政治保障,共享是民生的价值旨归。坚持主导性与多样性统一原则下,共治体现了民生问题的公共性、公益性、基础性和公众参与性。共享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明发展价值取向,是评价发展过程、检验发展成果的重要理念。民生为本思维是推进中国之治不断走向新境界的根本立足点。夯实民生思维着力于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不断提升,立足于民生福祉的持续提高,聚焦于人在个性、道德、能力等方面的和谐及人的全面发展。民生为本思维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崇高理想,民生福祉涉及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到国家治理,既要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也要健全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追求民生为本的过程,也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和创新的过程。

民生为本思维是“中国之治”前进的根本动因,中国共产党始终以鲜明的民生思维、真挚的为民情怀带领国家走向繁荣昌盛并保持长期执政。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生计、生命是社会的基本民生问题。在习近平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论述中,基于改善民生福祉的思维提出精准扶贫,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等一系列民本脱贫思想,从根本上改善了贫困人群的生存状况,实现个人生活基本保障,提升贫困群众的生活品质。新时期,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再到共同富裕,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环,从解决贫困问题入手,实现民生保障,进而达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让全体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这些都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更是中华儿女共同的梦想。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对就业机制、教育体系、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实施全覆盖[5],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践证明,党和国家领导人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有力保证。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也必将为中国之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筑稳固的民生之基。

(三)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为中国之治进一步凝聚人民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之治之下的“集中力量办大事”所创造的经济迅猛发展和社会长久稳定令世界瞩目。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核心力量,国家治理有序推进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在克服重重困难和实现赶超发展中坚持正确方向稳步前进。一方面,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一切方针政策、统筹局部整体利益、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利益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最广大人民的力量[7]。另一方面,人民性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为集中力量办大事提供了体制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战略地位提升到中国梦的新高度,对于部分刚脱贫地区而言,实现“中国梦”最紧要、最突出的问题还包括防止返贫、拓展成果。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成为全体人民共享中国梦的必然选择,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必然为推进中国之治进一步凝聚人民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离不开每一位中国人民的努力和奉献。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光辉历程,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各项事业、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不断把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推向前,这些都离不开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显著优势。新时期要坚决做好从脱贫到乡村振兴、再到共同富裕的有效衔接,同样要继续凝聚人民力量。面向未来,只有深入开发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化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向心力、汇聚人民群众的智慧与担当,才能借助共建共治共享国家治理取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总结历史经验,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在历史风云变幻的困难险阻中不断从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中汲取推动事业发展的源源动力。

(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见证中国之治不断走向新境界

天下大治不仅是中国人民仰首以盼的美好向往,更是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躬身实践。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带领全国人民在实践中探索前行,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优越性愈加显著,这些都归功于我党始终深深扎根于中国国情,归功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创新完善。贫困不是社会主义,消除贫困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和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是中国之治走向新境界的重要见证。改善民生、共同富裕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它与完善社会制度、加强国家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从本质上说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政治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五位一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统筹推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脱贫攻坚目标,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吹响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冲锋号。实践证明,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深耕于中国大地、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拥有旺盛的生命力,是成就“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后盾。

绝对贫困的消除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阶段性胜利,但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结束,下一阶段贫困治理的重心将转移到较为隐性的相对贫困问题[8]。毋庸置疑,相对贫困的问题是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相对贫困是通向“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中国之治终将围绕全体人民多元化的幸福追求展开,而民生幸福、社会稳定涉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和各领域,必然要求与之相对应的制度及时跟进,这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如何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及时构建应对“相对贫困”的有效机制,已成为新时期中国减贫事业的重要任务,并将指引中国特色减贫道路不断开拓发展。面对当今世界形势风云变化,时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紧要关头,进一步满足人民幸福和美好生活的需求,统揽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的风险挑战,当务之急是坚定不移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唯此,才能在追逐中国梦的过程中凝聚人民的力量,才能在与时俱进的国家事业中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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