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风险导向视角下EPC工程总承包审计研究

2023-01-05张帆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会学习 2022年34期
关键词:承包商业主招标

张帆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引言

20世纪80年代,EPC工程总承包开始引入我国,并于21世纪得到快速发展。2003年,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提出要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益。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要求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并实施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因其统筹性和全局性的工程项目管理特点,既大大减轻业主管理工作,又提高总承包商统一管理效率,提升工程品质,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因此,国家积极推进EPC模式,EPC项目也深受国内业主青睐。

但随着EPC应用范畴的不断扩大,其风险性和局限性也逐步出现,直接或间接影响业主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效益等诸多方面。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企业亟须加强对项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监督,而风险导向下EPC工程总承包审计毋庸置疑成为企业必不可少的利器。风险导向下EPC工程总承包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关注风险为核心,通过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风险点的识别、分析和评估,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积极发挥审计在EPC项目中控制造价、提高质量、保证工期、防范风险等作用,最大化EPC总承包模式效益,不断完善和提升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一、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特点

EPC工程总承包,即项目设计(Engineering)、设施采购(Procurement)和项目施工(Construction)的英文缩写,是对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实行一体化的总承包管理模式。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一)厘清多方关系,提高项目效率

一是厘清业主与总承包商关系。业主仅与EPC工程总承包商或EPC联合体承包商签订合同,明确了业主作为消费者,主要把握项目整体要求和方向,不参与具体项目工作,而总承包商作为制造者,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的组织、实施与协调。二是厘清总包与分包的关系。业主确定总承包商后,由总承包商确定是否分包,并选择分包队伍,避免了传统模式中业主平行发包而导致总包与分包主次不分的现象。三是厘清设计在工程项目中的定位。设计工作由单一完成设计转变为EPC总承包模式下全局性、全过程地进行设计,为有效指导后续采购和施工,并对项目的效率、质量、造价都起到关键作用。

(二)责任主体明确,强化项目质量管理

传统承包模式下业主要同时面对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多个责任主体,而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多个责任主体合并为工程总承包商这一个责任主体,总承包商要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和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商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责任主体的明晰,有利于总承包商在充分发挥EPC项目主导作用的同时,也重视建设项目安全和质量管理,推动总承包商自觉自主加强对EPC项目质量的管控。如有的总承包商会成立专门的质检小组,对项目开展中的安全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测和监督,并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为完善质量和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有效提升建设项目水平。

(三)系统管理整体把控,缩短项目工期

传统承包模式存在两大硬伤,一是由于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项内容分别进行承包,易出现各环节衔接不利,各承包商之间难以协调,相互推诿,最终影响工程质量,拖延工期;二是由于各阶段工序强调依次进行,首尾相连,因此项目工期也通常较长。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强调项目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通过总承包商进行内部协调,可以较快达成一致,减少责任盲区,顺利推进项目开展;同时,由于总承包商可以统筹安排整个项目,实现各工序的合理交叉和深度融合,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连续性,既优化了项目质量,又减少了工期。

(四)控制投资成本,降低项目造价

一是EPC总承包商可以引导业主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减少投资风险。同时,可以简化项目前期工作,业主开展的招标次数、合同管理、总体协调等工作量较传统模式大幅减少,工程成本也会相应降低。二是设计、采购、施工三阶段的深度融合,可以有效减少项目错、碰、缺、漏,能够依设计采用合适的设备材料,选取合理的技术工艺,整体降低工程成本。三是基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供应商长期的合作关系,可以有效降低协调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控制投资总额。

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审计风险点

(一)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不完善,存在EPC实践中无据可依的风险

一是缺乏针对EPC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虽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但缺乏专门针对EPC总承包模式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易导致业主和总承包商在EPC项目实施中产生分歧和争议时,双方较难寻求法律层面依据以达成一致,最终影响到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二是缺乏EPC具体事项制度性依据。国家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前述提及《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但这些文件多是出台原则性和指导性措施,更多是为了提倡大力发展EPC总承包模式,而对于开展EPC总承包过程中会涉及的如总承包投标报价、合同价格确定、总承包商市场准入等具体事项,均缺乏制度性依据。三是项目业主关于EPC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业主对于EPC各主体管理职责界定、设备材料招标及订货要求、HSE管理计划与控制等方面都需要制定更为细化的管理制度,以规范EPC总承包商行为,确保建设项目处于受控状态。

(二)业主控制力较弱,存在监管不足风险

一是业主对项目的监管缺乏有效途径。在EPC项目中,业主多以宏观管控和整体把握为主,不介入项目具体工作,主要依靠监理单位实施管控。虽然业主减少了人员投入,节约了管理成本,但对项目全过程参与度低,对项目的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也随之降低,业主难以控制工程投资、进度及质量。二是业主对总承包商的管控力有所不足。业主缺乏对总承包商,特别是总承包商分包行为的监管,总承包商存在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材料以次充好、降低施工安全标准、违规分包转包等手段来压低成本,扩大利润的风险。如有的企业由于业主对采购标准和采购品牌缺乏细节控制,出现总承包商采购设备与设计要求不符、采购材料存在安全缺陷等管理失控现象,从而影响项目投资成本、建设工期和项目质量等。

(三)EPC固定总价较难准确确定,存在项目结算风险

EPC总承包项目国际通行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国内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也是首推该模式,而事实上,在招投标和签订合同的阶段,业主和总承包商都不能准确核定工程量及价格。正因为准确确定EPC固定总价存在困难,后续工程结算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如有的企业采用参考批复概算价格“降点”后确定EPC总承包招标限价或合同固定总价的方式,但该方式因项目实际投资和概算差异较大,并可能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易导致双方在最终结算工作量和价格时产生较大争议。又如总承包商在EPC项目实施中,建议对建筑结构设计进行优化,并得到业主同意,该设计优化有效节约了工程成本,但由于固定总价合同中未约定总承包商优化变更的利益分享条款,导致工程结算时双方容易产生分歧,存在节约的工程成本全部归属总承包人,而业主未能共享经济利益的风险。

(四)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存在招标及合同履约风险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业主应通过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对建设内容、要求和标准进行详细约定,尽量避免因未尽事项而造成分歧和争议,影响后续履约和项目质量。如有的EPC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不小金额的设计变更,但对于设计变更的原因是前期地勘不准还是设计缺陷所致;变更责任是归于业主还是总承包商;若属业主调增范围,则确认标准是哪些,原项目又如何扣除等事项,均未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若出现较大分歧,则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又如有的业主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合同履约,在以招标方式确定总承包商后,又与总承包商进行二次谈判,要求调整工程范围、质量、工期、造价等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出现工程纠纷后,总承包商要求业主按照中标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取得了法院支持,而业主除面临法院处罚外,工程项目建设也未达原有预期。

三、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审计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EPC法律制度体系,确保有据可依

一是从国家角度,建立健全针对EPC总承包模式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搭建涵盖工程项目发包、总承包商选择、合同价格确定、工程结算、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做到有法可遵,有据可依。二是从业主角度,不断完善EPC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做好项目后评价,持续总结项目管理经验,研究细化企业内部对EPC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组织和管控能力,有效防范项目风险。三是从总承包商角度,不断加强包含质量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等在内的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项目质量。

(二)加强业主对EPC全过程管理,增强控制力

开展EPC工程总承包,业主应走出做甩手掌柜,项目全程交由总承包商实施的误区,避免出现管理失控,难以把握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的现象。业主应强化EPC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管理,督促总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项目水平。一是有效借助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力量,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价格进行把关,维护业主利益,注意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得与总承包商具有利害关系。二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EPC项目的控制力,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积极化解潜在风险,保障业主利益,不断提升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重视工程变更管理,有效推进工程结算

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工程变更管理,是推进合同履约和工程结算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一是从源头规范,明确变更条款。业主可以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联合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通用合同第13条“变更与调整”对于变更引发争议提供的标准范本,结合企业EPC项目实际情况对专用合同条款部分进行适当调整,特别是关于“利益分享约定”条款,最大化维护和支持业主合理利益。当总承包商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经业主认可后,双方可依据合同关于“利益分享约定”条款共享因变更带来的效益,有效保障了业主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严格变更程序,通过实施覆盖重要节点的工程变更审批流程,并执行到位,以规避总承包商不按合同约定随意修改工程设计的风险。

(四)强化招标及合同管理,防范履约风险

一是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实施条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EPC项目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商。公开、公正选择优质总承包商,有利于防范腐败滋生,保证EPC项目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二是规范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鉴于招标文件会直接关系到EPC项目后续合同履约情况,业主应关注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的编制,按照国家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再结合项目实际特点约定专用条款,充分保障业主权益。三是设置明确合同条款内容。EPC合同条款应对工程总承包范围、要求、责任等进行准确界定和清晰描述,防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必要争议,也为在发生争议时最大化保护业主权益。

结语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工程领域虽发展迅猛,但仍处在尚未成熟阶段,需要企业进一步加强对EPC模式的理解和运用,积极开展和充分借助EPC工程总承包审计,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落实落细审计建议,增强风险意识,强化风险防控,真正发挥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优势,促进我国建设项目水平高效率、高质量发展。

猜你喜欢

承包商业主招标
探讨业主方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
基于CONS的项目各阶段承包商风险研究
一条鱼滑入下水道
国内外企业承包商管理与实践
物业出租小区广场牟利,业主能否要求折抵物管费
Evaluation of chitosan-anionic polymers based tablets for extended-release of highly watersoluble dru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