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产教融合,共育技能英才
2023-01-04王新文孙盛李俊
王新文 孙盛 李俊
摘 要: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领域的“热词”,也是近年来促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加强创新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方针、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本文结合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工作,对如何面向新时代、适应新形势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发展新要求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产教融合 企业新型学徒 人才培养
一、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江苏省政府先后出台相关意见和条例,对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出一系列的具体方针和政策,作为扬州市实施职业技能提升3年(2019—2021)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在扬州开展得如火如荼。
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积极响应号召,自2018年与扬州7家重点企业共同培训221人后,4年来持续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
二、基本做法
(一)构建一种新的企业学徒制培养模式——校企“双主体”的培养模式
学院实施新的企业学徒制度并将其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校企双方共同成立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和企业主管共同规划、督导和协调新型学徒制的培训工作;成立了由学院招生就业产教中心、企业技术研发部等部门骨干力量组成的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统筹管理,责任、分工明确,并联合申报新的学徒计划;共同协商制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协约;制订了新的企业学徒制工作方案,并将其职责分解,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共同参与培训环节,管控培训全过程,确保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实施流程
在深刻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校企实际情况,经过校企多次调研,制定了一套新的企业学徒制培训工作的实施程序,即组建项目组、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制定管理系统、制定培训计划、提供教学资源、组织实施、评估,监督管理贯穿全部流程。同时,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目标、要求、步骤及进度,各具体项目按照此流程开展工作,进展顺利。
(三)制定了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训方案和课程标准
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在企业中实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合作”的新型学徒制,发挥企业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对有培训需要的新员工和新转员工进行新的学徒培训,探索一种新型的企业员工培训方式,健全各项政策措施与培训服务制度,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后备人才。
学院机电工程系结合专业实际,与“互联网+”、工业机器人等新兴热点产业相结合,完善“三元两翼一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两翼”——模拟车间和企业教师工作站的支持功能,从企业的实际生产需要出发、以科学研究为主,推进校企合作与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借力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机制,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德技双优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以此推动学院的全面发展。建立“文化素质10%+专业素质30%+技术素质60%”的课程体系,形成了一套符合公司特点的个性化人才培训方案。
(四)锻造能适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师资队伍
经过4年的努力,学校和企业建立起一支优秀的“双师”教师团队,他们利用业余时间主动深入各合作公司,了解公司的工作需要、进行培训;公司员工利用空闲时间到学校进行实训,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技能。学校派出100多名骨干教师,承担了500多项教学任务,累计超过10 000学时。
(五)创新了以赛促教的考核认定新模式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学徒的特征,以“双师”为单位,以“开放、灵活、多样”为指导,进行深入的研讨。通过课堂培训、现场操作、在线学习等多种教学组织方式,达到教师与师傅、教室与车间、工位与岗位之间的自然过渡。
扬州光华食品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学员参加扬州市人社局组织的扬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岗位技能竞赛,经市人社局认定,对于理论和实操成绩双合格人员,具备中级工职业资格的,可直接晋升认定对应工种的高级工职业资格。
2019级光华学徒制班共32人参加了技能竞赛,均取得了理論和实操双合格。根据扬州市人社局在《关于组织开展扬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岗位技能竞赛的通知》中规定的奖励办法,给予荣获钳工第一名的顾鹏宇学员颁发了“扬州市技术能手”证书;其余理论和实操双合格已经具备中级工职业资格的人员,均直接晋升认定为对应工种的高级工职业资格。以赛促教的认定,突破了原有技能鉴定中心考核鉴定模式,是一次非常有益的创新尝试。
三、主要成效
4年来,在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中,学院始终关注合作企业的有关合理诉求,放大、倍增、传递双方的共同利益,建立合理、公平的利益分配和平衡机制,让校企双方成为“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保持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学习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合理解决了工学矛盾。根据企业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授课相结合,避免对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影响,得到了合作企业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二是校企合作开发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学习平台产教融合网,融合企业与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共同打造学习培训的资源库。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班学员可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多样化学习,提高了学员学习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三是以赛促教,创新了鉴定评价方式。2020年9月16日由扬州市人社局主办,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承办的“扬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岗位技能竞赛”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形成了一个有利于职工学习技能、钻研业务、提高技艺,勇于创新、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
四是在扬州市人社局的带领下,学院牵头起草了《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工作规范》,该规范2021年6月获批为扬州市地方规范试点项目。经过一年来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日前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扬州市地方标准公告,该规范正式成为地方标准。这在全省及全国技工院校中都是首创,值得推广和借鉴。
四、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工学矛盾
学徒制试点班的学员在完成了本职工作后,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培训提升,企业也为学员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了很多优惠和便利条件,但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制造型企业,员工工作时间不是统一的,因此学生们的休息时间无法统一,造成了训练的不方便。
企业挑选参加新型学徒培训班的学员基本都是各企业的青年骨干、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企业和学员自身都对学习、培训和提升寄予了很高的期待,但由于企业工作时间的特殊性,集中授课培训时,学员不能确保全部参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培训学习的有效性,学员后期技能鉴定的合格率也得不到充分保障。
(二)缺乏培训经验
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过程中校企双方都选派了各自的精兵强将担任培训班的培训师资,尤其是企业为每一位学员安排了一名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担任师傅,企业高管、技术精英亲自授课,对学员进行培训。企业师资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培训经验缺失、语言表达能力不足等原因,培训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三)补贴发放周期长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的发放采用的是先申报开班,然后培训学习、考工考证,验收合格通过后再发放相关补贴,从开班培训到通过考试,到最后验收合格,如果一切顺利,至少也要一年的时间才能拿到财政补贴。而学院在培训班开班培训时就已经有资金支出,如学员相关学习资料的购买、授课老师培训课金及交通费用等,这些都只能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来承担。
(四)在校生的试点问题
学院目前培训的学员都是企业员工,在人才培养方面更多是企业受益。如果可以对在校生尝试这种方式,不仅能使学校的人才培养受益,更有利于技工院校的招生,可以将订单培养与学徒制结合起来。“出口旺才能进口畅”,进、出口两旺,学校才能可持续发展。这是技工院校眼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如与高露洁公司的合作,在进入四年级的学生中挑选49人作为企业的准员工,高露洁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他们缴纳了五险一金,半年后他们就满足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在后面一年里按照学徒制的要求进行培养,考核合格后,是否还可以获得补贴?
当然,在试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是进一步深化的问题,不涉及政策性问题。例如,培养目标层次如何满足技术进步要求,课程内容如何进一步与企业岗位要求无缝对接,课程体系如何重构,课程内容如何重组,教材的定制编写。另外,随着合作的深入,能不能不仅培养一线操作人员,也可以合作培养技术创新、技术革新级别的技术人员。
(五)分类试点探索的问题
目前现有试点学校还没有类别的考虑和设计。建议可以通过不同类别学校的试点,鼓励创新,有所侧重探索方式,先行先试,切实提高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例如,政府牵头的学校可以重點探索地方实施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就像学院现在一样;行业牵头学校侧重开发规范实施的各类标准;企业牵头的学校重点探索企业参与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激励机制,例如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条件。
(六)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员学籍注册问题
在实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前,人社系统一直提倡通过企业职工弹性学制为企业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学院在多年前就致力于帮助企业积极开办企业职工弹性学制班,送教上门,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评价。但长期以来,企业弹性学制学员无法注册学籍。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开始后,学院积极主动向省厅、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合理建议,省厅已经同意培训学员可以注册弹性学籍,但依旧没有任何补贴政策支持。
五、保障条件
要做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调动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完善校企合作内容及模式,提升省重点技师学院办学平台及层次,鼓励职业院校教师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的积极性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一)要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
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家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方针,按照《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对本地区的职业教育进行统筹、协调。人社局按照职责权限对高职院校等职业培训机构进行管理。作为教育的宏观管理机构,教育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必须把技工学校纳入综合考量;作为劳动就业主管机关的人社部门,在制定就业政策时,要综合考虑各种职业学校的因素,使社会用人机制发挥其引导作用。
(二)加大对技工教育计划、财政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高职院校在高职教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力发展高职,要从财政上给予扶持,要加大投入,要跟地方的经济发展保持一致,要对技工院校和其他职业学校一视同仁。
(三)要坚持文凭和专业资格相结合的原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实现素质教育,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的用人机制。要把学历和资质相结合,在全社会推行。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增加技工院校毕业生的工资标准,并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的毕业证书应当与中专学历一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证书应当等同于专科学历,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升学、就业、参军、评职称时,均视为同等学力。
(四)加强高职教育的发展
在高职发展规划中,有条件的技工院校要列入发展计划,要把有条件的技工院校作为高职院校,不仅要进行职业培训,还要进行高职教育。这样,既能充分利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优势,又能防止重复建设的教育资源。
近几年来,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让学校的教师团队真正融入“企业教室”氛围当中,通过学徒了解、掌握企业的人才需求、岗位技能、生产文化并将这些以活生生的案例展现给所教的学徒,既是实现教学相长,也为成长为真正的一体化教师积累了宝贵的企业经验。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