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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林川村“三治合一”乡村治理路径探析

2023-01-04

南方农业 2022年13期
关键词:乡规民约德治法治

贵 霞

(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党校,甘肃定西 743000)

治理有效的乡村社会可助力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因此,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使“三治”相互衔接和补充,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1 林川村“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的具体实践

作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内官镇林川村坚持“自治优管理,法治强意识,德治提素质”,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建设村容整洁优美、乡风文明和谐、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美丽新乡村。

1.1 保障“三权”,深化村民自治

为保障村民的抉择权,林川村建立了党支部领导下的以“民主推选、定向参与、定向搜集、定向反馈、定向化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议事代表制度。该制度实施过程中,每10~15个家庭民主推选一名议事代表,议事代表针对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按照“意见事前搜集、会上充分讨论、决策民主决定、会后定向沟通”的基本步骤,实现“议行合一”的高度融合。

为保障村民的知情权,林川村建立健全村组重大事务公开协商、定期公布、定向反馈制度,通过阳光晒台、三资查询平台、会议公布等途径,将惠民政策、工程项目、集体事项等主动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确保村组重大事务的决策、执行、结果公开及时、真实、全面,激发村民关注、参与村级集体事务的热情。

为保障村民的参与权,林川村坚持“民建民享”,针对沟渠整修、组道建设、绿化带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且专业性不强的基础设施工程,变招标承建为村民自建,激励村民主动参与,增加村民劳务收入,寓民主监督于深度参与之中,实现节约财政资金、保障工程质量、增加村民收入的“三赢”。

1.2 开展“四进”,建设法治乡村

林川村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院落、法治宣传进家庭、法治知识进头脑、法律知识进村组“四进”行动,引导村民知法用法、依法维权,用法治构筑和谐林川的安全网。1)建设法治文化长廊,举办法治讲座,通过法治漫画、法治石刻标语等醒目易见、浅显易懂的载体,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氛围。2)编发法治口袋读本、“明白纸”,开展入户宣传,推动法治进家庭。3)编排顺口溜,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猜,编演法治小故事、组织法治案例讲座等,寓教于乐、强化村民法治观念。4)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做到村组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重大矛盾纠纷、问题邀请法律专家介入调处,打造无诉社区。

1.3 抓好“三育”,注重德治教化

1)开展新公民教育。着眼于破解新村建设中“散居”变“聚居”,“农民”变“市民”后素质不高与美丽乡村发展的矛盾,林川村积极开设“新公民学校”,实施新公民素质提升培训,通过法律法规、举止修养、就业创业、文明礼仪等专题培训,引导村民互谅互让、邻里相助、守法诚信、和睦共处。

2)加强文明新风培育。林川村通过组建邻里乡亲互助会,动员村民扶贫献爱心,开展文明劝导、义务巡逻、“我为邻居做好事”等志愿服务,培育“邻里互助、文明和谐”的时代新风。

3)推行模范典型选育。林川村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好儿媳、好公婆、孝心子女、诚信经营示范户、乐于助人道德典型评选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引导村民见贤思齐。

2 林川村“三治合一”乡村治理路径

2.1 自治为基:树立乡村治理新理念

自治是乡村振兴的基础理念,坚持村民自治能够充分调动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增强民主意识,坚定广大农民对共产党和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可靠的政治基础。

2.1.1 创新村民自治机制

1)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通过“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增强村党支部的公信力。林山村通过党内、党外无记名投票,推出下一届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然后召集本村所有符合要求的村民参与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填写测评表对初步候选人称职程度进行评价,称职票数过半的初步候选人最终成为正式候选人。2)构建多层次协商格局。协商民主是新时代背景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我国选举民主的重要补充,推进村民自治要求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和活动载体。3)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发挥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大监督力度,使各个组织机构能够更加有序运行,行事公开透明。4)开展自治试点工作。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以村小组为基本单位的自治试点工作。由于各村的情况不同,在治理过程中要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进行自治能够达到更高的效率,更好地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取得更理想的效果。

2.1.2 完善基层管理体制

一套有秩序、符合实际的管理体制是村民自治行之有效的前提。新时代对我国农村的基层管理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建立完善的便民服务体系,同时引入社工制度,在各社区设立社工工作站,每个工作站配备一名专职社工,组建适合农村发展的社会工作者队伍。2)完善和利用农村社会组织职能。一个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能够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使政府更好地配合市场发挥作用;提高村民的自治能力,充分发挥自治体系的优势;提高村民服务水平、加强村民对公共基础设施的保护意识等。因此,地方政府要注重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

2.1.3 发挥乡规民约的作用

乡规民约能够引导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相互监督、规范行为,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在乡村振兴、实现乡村善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规范乡规民约建设程序。以乡规民约助力乡村治理,首先应建设规范的乡规民约程序,这个程序应赋予农民一定权力,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农民做乡规民约建设的主角,使得到村民认可的乡规民约具有信服力和执行力[1]。2)对乡规民约具体内容的宣传教育要到位。很多情况下,村民并不是“知法犯法”,而是在“不知法”的情况下出现了错误的行为。因此,应以书面形式将乡规民约发放到各家各户,考虑到部分村民不识字的情况,还应以口头传授的形式向村民进一步讲解乡规民约的具体内容。3)健全乡规民约实施保障机制。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和监督机制,对勤劳本分、遵守乡规民约的民众,可以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轻微违反规约的民众,可以进行一定的警示教育;对严重违反规约且屡教不改的民众,可以诉诸法律施以更严厉的惩罚。

2.2 法治为本:培育乡村治理新思维

乡村善治,法治为本。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将涉及乡村治理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法律在乡村治理诸多方面的权威地位和根本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乡村。

2.2.1 加大普法力度,发挥乡规民约的优势

1)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小到建设法治宣传长廊、制作法治宣传手册,大到创办法治宣传期刊、网站、电视栏目,要丰富法治宣传的形式,以案释法,运用民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增强普法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使乡村基层干部和村民在休闲娱乐间真正领会法律的真谛。2)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宣传和运用乡规民约可实现国家定制法和乡村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在一些习惯法和国家定制法都可以调整的领域,应尽量发挥习惯法的作用,让国家定制法成为习惯法的有益补充[2]。3)发挥国家定制法对乡村习惯法的引导作用,积极发扬同向的地方,并对相悖的地方进行修改,逐步增加村民对国家定制法的认同感。只有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让乡规民约的优势积极发挥,乡村法治建设才能更加稳健地开展下去。

2.2.2 夯实经济基础,优化法治环境

物质文明决定精神文明,只有人们的生活富裕了,荣辱观念才会逐渐深入人心。因此,为了搞好乡村法治体系建设,夯实经济基础必不可少,各级政府要做好以下工作。1)发挥好每个村落自身的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村落发展的优势产业,不断增强村落经济发展的竞争力。2)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将高科技带进农田,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鼓励村民用科技绿色方式种田,促进农业增产增效,从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3)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农业现代化道路。

2.2.3 完善司法体系,提供优质服务

乡村法治建设离不开乡村司法体系的建设。乡村司法体系是否完善关系到农民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关系到农村纠纷处理机制能否有效运行,关系到农民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能否有效开展,关系到乡村行政执法水平能否得到有效提高。因此,完善乡村司法体系是乡村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

2.3 德治为先:重塑乡村社会新礼俗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要想充分发挥道德教化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必须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新时代进行创新,强调道德教化作用,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3]。

2.3.1 将传统美德和核心价值观具化为道德实践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借助微博、微信、电视、公益广告、购物平台等现代网络平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理念;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者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定期举行与核心价值观相关的活动,丰富核心价值观在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场景。2)将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传统美德是日常生活中影响村民最深的文化,在继承传统文化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传统道德指导村民的日常行为,要求村民“吾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强调传统道德的约束作用。3)以职业道德提升德治水平。农民职业道德的提升将会带动乡村整体道德水平的提升,职业道德不仅能够指导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尽职尽责,还能够间接指导农民的处事方式,使其在工作岗位上能够始终坚守道德准则,在生活中也能以道德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参与公共事务时也会优先考虑集体利益,积极发表公正的看法,提出合理的意见。

2.3.2 将德治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全领域

1)提高干部“官德”,夯实德治领导基础。基层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重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加强自己的责任担当,做好表率,为基层德治提供第一推动力。2)加强公德教育,夯实德治社会基础。基层社会德治的重点为社会公德教育,应将社会公德树立为最普通、最简单、最基础的行为准则,全方位地加强社会治理的公德基础。3)发挥乡规民约作用,夯实德治文化基础。乡规民约是乡村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传承下来的礼仪规矩,是乡村文化的载体,是村民日常生活的准则,也是治理乡村的有效工具[4]。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结合新时代特点,对乡规民约进行现代化的升级与改造,保留传统中合理的部分,并不断新增制度化、法治化、组织化的内涵,以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除法律之外的特殊有效的治理机制。4)传承优良家风,夯实德治精神基础。家风是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传承下来或者在父母或祖辈提倡并平时言传身教中继承下来的优良风尚,良好的家风既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的公共秩序和优良习俗,又能帮助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风气。在社会德治实践中,可以设立尊老敬老奖、推广“家庭文明户”、学习身边的“道德好人”等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家风家训的道德教育功能,从小到大,从家庭到乡村,为基层德治提供坚强的精神支柱[5]。

3 结语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全面推进、有所创新。要将自治作为法治和德治的基础,法治作为自治和德治的保障,德治作为自治和法治的补充,建成“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乡村社会的发展和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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