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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网络传播条件下个人隐私安全问题研究

2023-01-04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网络平台个人信息消费者

吴 恺

(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2021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其中指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手机网民规模达9.8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1]。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各类App和网站层出不穷,智能手机的普及更是让信息的传播与共享更加便捷,但与之相关的信息保护机制和安全监督机制并不完善,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成熟。加之我国互联网技术发展不够充分,导致网络系统遭受攻击、消费者隐私被泄露等事件频发。

一、当代网络传播条件下信息共享的积极意义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互助和信息分享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常态现象。当今,网络信息共享的积极意义体现在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是网络信息共享让人们的信息交流和信息传播更加便捷,大大提高了优质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在网络条件下,各种专业知识变得触手可及,如寻医问药、数理化难题辅导、法律咨询、金融咨询等,都可通过网络平台找到相应专家进行解答;网络公开课的出现,促进了知识共享,让学校的意义突破了地域局限和身份限制。对普通网民来说,可以在交友平台上搜索其他用户发布的信息,来寻找理想的朋友或伴侣。网络平台的发展,还催生了“自媒体”,让普通大众可以通过网络发布其自身信息、分享其生活故事。

二是从商业角度看,网络信息共享会导致用户与用户之间、用户与平台之间的信息透明。基于这种透明,市场的盲目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企业可以即时调整其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并进行精准化营销。因此,对企业来说,通过网络平台收集用户信息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可以通过分析用户需求来精准推送各种产品。各大购物平台往往能根据用户浏览的历史数据推测用户的兴趣和偏好,从而准确地向用户投放其所需商品的广告。这种较强的指向性大大节约了用户自主查找其偏好对象的时间成本,且增强了用户的体验感。商家还可以通过对用户偏好进行分类,将某些有共同点的用户聚集起来形成各种社群,这能让用户过滤掉无效信息,有效地接收对自己有用的信息。网络信息共享还能让创业者更容易发现和把握机遇,如从事电子商务或网络直播等行业的人员,能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实现自主创业。

三是网络信息共享让社会管理更民主、更科学。如法律法条的修改和各领域政策的制定,可以在互联网上广泛征求网民的意见,让群众参与到国家的管理和建设中来;互联网用户还可以通过各种网站和微信平台,对社会热点事件、国家政务、国内外新闻进行评论和发声;警察可以通过网络搜寻嫌疑人的踪迹并查找其犯罪证据,国家也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更好地进行宏观调控。信息的便利,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以往的“数字鸿沟”,这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一步。

二、当代网络传播条件下的个人隐私泄露及其后果

凡事都有其两面性,网络信息共享也可能导致个人隐私的泄露,从而造成消费者经济蒙受损失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当人们在听音乐、看抖音视频,或上网看电视剧、玩游戏时,一些不法分子会恶意向人们推送一些App软件或链接。其方式具有多样性,如推送网贷链接、以诱惑性图片或视频来引诱人填写个人信息等。当人们下载App或点开链接后,随之便需要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这些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取,用户便会遭受这样那样的损失。各种手机应用程序在其下载安装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是否同意条款”的选项,但几乎没有用户会仔细查看其具体条款,这就给信息泄露埋下了隐患。在软件安装完后,只要运行它,该软件就会对用户的信息进行收集,并上传到云端的大数据系统。消费者个人隐私被泄露、盗用、贩卖的事件时有发生,骚扰、诈骗电话和垃圾邮件仍然肆虐,这成为全社会普遍担忧的问题。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18年发布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隐私泄露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经营者擅自收集客户信息,这些信息被不当使用;二是不法分子故意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2]。除了上述两种途径外,网络系统漏洞、木马病毒、钓鱼网站、山寨App等也会造成消费者隐私泄露。隐私泄露后,不法分子会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针对性诈骗。如以“退换货”为由向消费者提供带有病毒的链接,以及各种虚假的交易网站,从而盗取用户的银行卡资金,造成消费者的财产损失,等等。

对个人信息使用授权的不严谨,也会导致信息泄露。在各种App和网站的登录中,存在“一键授权”的登录方式,即消费者可以通过自己的QQ、微信、邮箱等账号直接登录[3]。这种方式可以让消费者无需经历繁杂的账号申请流程,就可以快速登录各种App和网站,这会使得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使用授权流程十分简单,便于操作。但一经授权,网络经营者就可以获取消费者在QQ、微信、邮箱等平台上的个人信息,这便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隐私保护的难度。

一些网络平台收集用户信息的主要方式,除了让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填写必要的信息之外,还通过移动端App的强制权限来获取。用户在使用一些App时会发现,无法关闭该软件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读取权限,否则该App便不能正常使用。而一旦开启该权限,App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读取便“如鱼得水”。该App在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之后,会根据用户的偏好智能化地进行信息推送。用户在App中浏览房屋信息,房产中介就会打电话来咨询;用户在招聘平台上浏览用人单位信息,便会有陌生公司打来电话或发来短信。

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各种恶意代码、网络病毒、垃圾邮件、不良软件等滋生和蔓延开来,其中网络病毒和黑客入侵是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最大威胁。近年来,互联网黑客事件呈迅猛增长的态势。由于黑客入侵行为较为隐蔽,且手段多种多样,因此很难对其进行精准定位,这使得保护各种数据库的压力倍增。黑客们往往为谋取巨大利益,而非法入侵私人网络空间或单位的计算机。2018年5月,香港国泰航空公司发现其乘客信息系统遭黑客攻击,多达940万条乘客个人数据泄露[4]。涉及的个人信息包括乘客的姓名、国籍、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居住地址、护照号码、身份证号及过往的飞行记录资料等。袭击国泰航空公司的黑客获得了27个信用卡号码,但没有卡的支付密码,另有403个过期的信用卡号码。虽然国泰航空随即发表声明致歉,并称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这些个人信息用于不当用途,但我们不得不指出,商家在顺应网络信息共享的潮流下,也应承担起保护客户个人隐私的责任。其实,近年来航空公司发生的乘客信息泄露事件屡见不鲜。2017年,多家北美航空公司遭遇网络攻击;2018年9月,英国航空公司发布声明称,约有50万名乘客的数据被泄露,包括基本个人信息和付款记录等[5]。

三、防范网络传播条件下个人隐私泄露之对策

当今,我们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就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具体到防范网络传播条件下的个人隐私泄露事件,就必须从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面入手。

首先,政府对网络平台和电商平台的运作有着监管义务,政府部门应严格审核网络平台和电商平台的营业资质,对平台经营者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政府还应加大对恶性信息泄露事件的惩办力度,对此类事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6]。虽然“网安法”为我国有效应对网络威胁和风险、全方位保障网络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执法机关职责不明确的现象时有出现。因为涉及隐私保护案件的部门过多,如公安、工信、网信、司法等部门。这些部门如何在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前提下形成执法合力,是有待进一步探索的问题。政府部门还应加大对网络平台收集与利用消费者“网络痕迹”的行为予以规范,明确其利用这些信息的界限。对于一些敏感的“网络痕迹”(如消费踪迹、投资理财倾向等关乎财产的信息),必须让平台对其严格保护,严禁各平台间相互分享消费者的这些信息。此外,政府部门还应努力加强全社会的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并做好消费者隐私保护方面的知识普及工作。政府应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的个人隐私保护宣传活动,支持和鼓励群众学习个人隐私保护法律知识以及消费者隐私泄露的维权方案。

其次,企业和商家应积极推进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并立足用户利益,主动承担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责任。在技术方面,企业和商家应大力开发和改进本平台下的隐私保护软件,以确保消费者在登录平台时,其个人信息、消费记录等能得到切实保护,从而杜绝一切窃取和贩卖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发生。在管理和维护隐私保护软件的过程中,企业和商家应不断对其进行漏洞修补工作,不断完善其安全防护功能。当然,企业和商家还需要把握好数据使用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平衡。网络企业和网络平台作为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应严格自律,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信息收集方面,应保证用户的知情权,并遵守“非必需不收集”的原则。在信息使用方面,应合理合法使用用户信息,杜绝用户隐私泄露现象的发生。

最后,公众必须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所谓“隐私权”,是指每个人都拥有不将自己的私事公之于众的权利。由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在网络消费条件下,其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会随时被商家收集和使用,从而产生个人隐私权被侵犯的风险。用户在首次安装和注册手机App时,往往会快速略过App要求开启相应权限的选项,默认完全开放权限,从而为一些App提供了收集个人信息的机会。这说明很多消费者隐私保护意识过于淡薄,他们更注重App界面的美观程度和App使用的便捷程度,而忽视了隐私保护这一核心要素。有些消费者即使遇到个人隐私被盗用或贩卖等情况,也会选择沉默或“冷处理”,而非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这也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广大消费者树立隐私保护意识,认识到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和隐私泄露后果的严重性,并广泛了解各种维权方法和途径,这样才能有效防范隐私泄露所导致的各种麻烦。

对于普通大众来说,为了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在具体做法上应注意:在取快递时,不要随手丢掉写有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的快递标签;不要随意将自己的证件借给亲戚朋友使用;不要随便参加一些商家组织的填写信息或扫描二维码便可领取物品的活动;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尽量不要在外面的设备上网并输入密码,对重要的个人信息进行隐藏处理,在公共场合使用网络(如在网吧上网等),使用结束后请删除自己的浏览记录和缓存;可以将重要个人信息存储在移动硬盘等设备上,最好不要使用网盘和云存储等方式,避免信息被黑客窃取;在使用私人电脑和手机时,要养成定期杀毒和清理上网垃圾、上网痕迹的习惯;对来历不明的App,要做到不下载、不安装、不使用,关闭各类App访问手机通讯录的权限;如果在网络上受到侵害,第一时间联系相关网络公司并报警,做到及时止损并提醒其他用户避免遭受同样的侵害,等等。

总之,网络信息开放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但在网络信息开放的同时,也应该加强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2018年4月20日,“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视互联网、发展互联网、治理互联网,统筹协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军事等领域信息化和网络安全重大问题,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网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7]67只有在信息开放的基础上加强信息保护,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隐私,才能让网络空间安定有序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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